千篇小说 - 言情小说 - 生存、跑路、搞对象在线阅读 - 第八章 宁远镇

第八章 宁远镇

    等着去救援营的人在部队的指挥下有序排队上车,收费站外围架着加固型的铁丝围栏,所有卡车顶部都有两名狙击手,且处于随时待命状态,站岗士兵呈扇形散开,每时每刻都在关注着周围的环境。

    在这种浓烈的武力保护氛围下,人们的表情少见的出现了一丝放松。

    孟媛他们准备再次上路,开车的还是阿七。

    车子刚刚发动,“咻”的一声轻响响起。阿七猛地抬头,他对这声音太熟悉了,是狙击手开枪的声音。

    几乎是同一时间,人群就出现了混乱,所有人,不管男女,不论老幼,都在拼命往卡车上挤。“是怪物!怪物来了!”

    “丧尸!丧尸!”

    “快跑啊!上车!开车啊!”

    孟媛觉得自己的咽喉被一只无形的手攥住,她几乎要喘不过气了。

    透过后视镜,她看到成千上百的怪物从田地涌出,径直翻过了围栏,向人群奔来,他们动作十分敏捷,虽然很多怪物都被狙击枪、机枪击中了,但后面的又会源源不断地填上来,不过几分钟就冲散了正在排队的人群,且见人就咬,用利齿撕扯着活人的皮rou。

    他们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让所有人都措手不及,士兵都在用枪扫射,根本没有时间去发动卡车。

    阿七猛轰油门,汽车如同离弦之箭飞快窜出,把军用卡车、人群、怪物等都统统甩在了身后。

    孟媛不敢回头,紧紧闭着眼睛,听着身后的惨叫声、枪击声、爆炸声,觉得自己如同身在炼狱。

    孟景一直在探头朝后看,等到一切都归于平静后,他才转过身来,眼睛一直盯着空中的某一点,呆滞了很久,才说:“他们...好像变强了。”

    孟媛转头看着他,“你也看出来了。”

    阿七沉声道:“进化。”

    孟媛问道:“进化?他们还能进化?”

    阿七始终在提速,他一面谨慎观察路况,一面回答说:“之前,我听人说这是一种病毒。强大的病毒在宿主体内寄生增殖时,病毒粒子就会从宿主体内进行渗透,从皮肤、器官再到大脑,都会成为病毒的一部分,这种现象,在专业领域被称之为‘极度扩增’。通俗一点来讲,就是占领了宿主的病毒,会慢慢把宿主变成‘它自己’,等到了这个阶段,就会出现人格解体,但往往在这个阶段,甚至在此之前,宿主就已经死了。”

    孟景摇摇头,插嘴道:“我觉得没有这么简单。”

    阿七道:“当然没有这么简单,就算是再厉害的病毒,短时间内也只能做到人格解体而已,像这种...”他扫了眼后视镜,“已经不是解体了,反而更像是对宿主进行了重塑或者改造。它显然强化了宿主的某些能力,比如行动力。这种情况难道不像是进化吗?”

    孟媛打了个冷战,阿七看了她一眼,补了句:“我也只是猜测而已,不一定是这样。”

    孟景用手搓了搓脸,强打起精神来:“天呐,想不到游戏成真了。”

    孟媛疑惑道:“小景你说什么?”

    孟景仰头闭着眼睛:“我之前爱玩一个丧尸游戏,里面的丧尸就跟这些怪物一样,又能跑又能跳的。现在我感觉,就跟游戏里的丧尸出来了一样。”

    孟媛黯然垂眸,谁说不是呢,这个世界正在变成人类不熟悉的样子,没人知道为什么,估计也没有人知道该怎么办。

    三人一路驱车狂奔,一口气跑了五六百公里,等到下午临近天黑时,才发现他们到了一座小镇——宁远镇。

    跟兴堰古镇一样,宁远镇也是颇具历史的古镇了,只是因为地理位置不太好,在网上的热火程度比不上兴堰镇,经济发展也相对落后一些。

    阿七认为现在这种情况走夜路风险较大,而且不可能一直在车上解决吃喝睡觉等问题,既然已经如此了,还不如想办法尽量保障机体的生理需求,找个相对较好的环境休息。

    三人赶在天黑前,开车进了古镇。

    宁远镇保留了很多唐朝时代的建筑,唐朝建筑讲究的是气魄宏伟、严整开朗,形体俊美却庄重大方,虽古朴却富有活力,但再好的建筑物也需要人气的滋养,现在怪物遍地,人人自危,镇上但凡有点办法的人早就逃了,即便有留下来的估计也不会在这个时候出来闲逛。

    阿七把车停在镇口,然后叫孟媛他们清点能够携带的东西。

    孟媛跟孟景的背包都装满了食物,孟景还有一根棒球棍,质量挺好,估计还能用很长一段时间。阿七掏出那把格洛克42手枪递给了孟媛,那意思还是让她防身用,孟景在旁边看的咽口水,讨好道:“七哥,也给我把枪呗。”

    阿七没理他,专心致志整理他自己的东西。他的东西,自然都是武器,光军用匕首就有好几把,大大迷彩防水背包里甚至还有几枚HG86式小型杀伤手榴弹。

    他挑拣了些武器出来装备在身上,腰间的快拔袋别着两把匕首,两侧裤兜都装着子弹匣,宛如人形军火库。

    多数男孩对武器都有天然的好奇与迷恋,孟景看他的目光愈发崇拜,等他摸出一把沙漠之鹰的时候,两眼放光程度不亚于看到了绝世美女。

    “卧槽!七哥!这个是沙漠之鹰吧。”孟景激动的脸颊通红,拼命克制自己想上手摸一摸的冲动。

    阿七检查着手里造型冷酷,又沉又大的枪,点头道:“嗯。”

    孟媛完全不懂这些,也不知道为什么孟景这么激动,蹙眉道:“怎么?这枪很厉害吗?”

    孟景大声道:“当然了!詹姆斯邦德用的就是这枪!哇,我第一次看到实物,太帅了!”

    阿七抬头看他一眼,随口道:“你懂枪?”

    孟景难得露出一抹羞涩,嘿嘿笑了两声:“我喜欢玩枪战游戏,玩的多了,也就知道一些。”

    阿七哦了一声,孟景趁机道:“哥,这枪能给我用吗?”

    阿七漠然看着他,语气带了点冰冷:“这不是玩具。”阿七上下打量了一圈孟景,接着道:“沙漠之鹰后坐力比一般枪支大,你这样的,会被伤到。”孟景哑口无言,被这句“你这样的”刺地有些尴尬,他以为阿七是不乐意,殊不知对方是真的为他考虑,沙漠之鹰光重量就有4斤,极大的杀伤力与后坐力并存,体重不足80公斤的人用它,自己也有可能被后坐力伤到。

    孟景垂头丧气的,显然很失望,孟媛安慰道:“没事,你不是还有那跟棍子吗?我看你用那个棍子用的不错,挺好的。”

    孟景幽怨看了她一眼,觉得她一点都get不到自己的点。

    三人背上背包,一步步朝小镇中心走去。

    阿七仍旧冲在前面,孟媛看着他坚挺宽阔的背影,心里不知不觉就涌上了一股怜惜,她想,这个处处照顾她、以她的生命为己任的男人,其实也不过18、9岁而已,任何一个这个岁数的人,都不会像阿七一样,以一己之力去承担如此沉重的生命任务。

    她在心里默默告诉自己,一定要更勇敢、更机灵才行,至少,不能给阿七增加额外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