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耽美小说 - 关于厌虫的我却成为雄子这件事在线阅读 - 03什锦海盐薄荷糖

03什锦海盐薄荷糖

    “咔”

    明凇心里一跳,拿酒的手微微一顿,有种不祥的预感。

    他遥遥往门口一看,只见三个衣着薄纱的雄子走了进来,后面还跟着个大汉,脑海里只蹦出两个字,完了。

    明凇知道元桢的脾性,怪癖不少不说,他一不喜欢有人近身,二不喜欢有人在他喝酒的时候打扰他。

    之前有一个巴巴凑上来讨好的,没摸清楚元桢喜好,一口气送了五六个雄子来,“环形燕瘦”,各种类型都有。

    可惜连人衣角都没摸到,便被揍了个半死,所有人都没幸免。从此,这位元家大少一战成名,再也没有不长眼的来献殷勤。

    待他回忆完后,还没反应过来,前面两个雄子已然走到元桢面前去了。

    只见元桢缩在角落的一张长沙发里,半张脸藏在阴影内,戴着黑手套的手虚握酒杯,晶莹剔透的酒液被折射的光线分割着,深深浅浅,缓缓荡漾。元桢平时面无表情的脸,终于有了一丝活力。他轻抿酒杯,用舌头细细品味,口腔里充满着酒香。

    似是觉得有点热,他漫不经心地用手指扯着衣襟,露出一大片蜜色肌肤。他听见响声,随意抬眼一看,模模糊糊似乎是两个人影。元桢没多想,以为是来送酒的服务员。

    看着这两个雄子拿着酒杯,眉目带情地将要坐在元桢旁边,沈乐还局促不安地待在原地,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身后的大汉已经不耐烦,粗声粗气地说:“还不过去伺候贵人们?愣着干什么?”

    沈乐宛如没上油的机器般,慢慢移动双腿,他没去元桢旁边,而是选择了在旁边不远处拿着酒的大哥哥。

    那个哥哥一双桃花眼,眉眼如画,眼角的泪痣更是为整张脸增添一丝妖冶的韵味,面白唇红,一副书生模样。

    看着是个好相与的人,跟那个沙发里煞气冲天的男人不同,沈乐想。

    刚走到明凇身边,就听见哐当一声,是玻璃摔碎的声音。

    元桢哪想到这来的居然是两个陪酒雄子,还大胆想要坐到自己身边来。心里一股气便窜上来,一下把酒杯摔了个稀巴烂,他冷笑一声,面若寒霜,下一秒便毫不犹豫抓住那双想要触碰他的手往旁边一折,只见那雄子惨叫一声,便倒在地上痛苦呻吟着。

    元桢轻飘飘看着另一个瑟瑟发抖的雄子,狠狠踹了一脚,面上绽放令人胆寒的笑容,漫不经心地缓缓说道:

    “嗯——?”

    “是谁给你的勇气来冒犯我。”他一字一句地说道,轻轻笑着。抓住那雄子的脖子,半是咏唱半是叹息地说:“活腻了么?”

    他摇摇头,脸上忽然带着一丝怜悯,手指逐渐收紧,附在那雄子的耳旁,宛如情人低语般,吐出来却是恶毒的话语,

    “下辈子投个好胎吧。”

    那雄子身子一顿,头便软软倒在一旁,已是没了声息。

    元桢毫不客气松手,像踢垃圾似的用鞋尖把尸体踹到一旁,半是寒恶,半是烦恼般埋怨:“真讨厌。”

    紧接着他转头看向已经呆滞的大汉,轻柔地说:“是你带来的吧?”

    室内的气氛压抑紧张,空气仿佛被凝结了,缓慢流淌着,没有人敢出半口气。

    沈乐躲在明凇背后,尽可能地远离那边,手指不自觉紧紧抓住明凇的半片衣角。

    明凇没注意到沈乐的小动作,此时他正精神高度紧张地关注着元桢的动向。

    元桢走到大汉面前,之前在沈乐面前凶神恶煞的大汉正浑身打颤,面容呆滞,他想控制自己的身体逃离这个地狱,但手脚深深根植在地上,半分动不得,他只能眼睁睁看着元桢离他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忽然觉得身下一股热流,竟是尿了。

    元桢见此,有些好笑,似朋友般嗔怒道:“你呀,还是这么胆小。”

    蓦然话锋一转,“这么胆小,为什么要一次次来挑战我的底线呢?不把我的话放眼里么?嗯?”尾音俏皮地上扬。

    一番松筋动骨后,元桢摘下手套随意扔在大汉的脸上,不知从哪里摸出一瓶洗手液,细细涂抹着,再慢里斯条地带上新手套,像没事人儿一样又坐回沙发上。

    他环顾一眼四周,看见沈乐,下巴一扬,道:“倒酒。”

    沈乐畏畏缩缩躲在明凇旁,手指收紧,因为过分害怕竟有去遵从元桢的命令。明凇才放松下来,瞬间又提一口气,还有个雄子?

    他竟没察觉,瞧着这小雄子面如桃瓣,目如秋波,肤白貌美,倒是个好相貌。可惜今日恐怕得香消玉殒在这蓝色了。元桢才刚撒过气,这口气还没咽下去呢。

    随着时间流逝,元桢眉头一皱,浑身戾气,不耐烦道:“还不过来?”今天真他妈倒霉,喝酒被人打扰就算了,区区个低级雄子竟这么不知所谓。明凇便知晓元桢又动气了,得了,就是神佛来也救不了这小雄子了。

    沈乐眼里噙泪,楚楚可怜地看着明凇,希冀他能救自己于苦海,也算是赌一把。

    明凇刚想扯开沈乐的手,一眼撞进那副可怜模样。好熟悉...这幅模样,好像在哪里见过。

    明凇瞳孔一缩,神经一跳,这与多年前的场景是何其相似。高高在上暴怒的男人,无助弱小的男孩,也是这样扯着母亲的衣角。

    那个无能可怜的男孩,从来没有得到过丝毫爱意,最后一丝神的眷顾都在那一天晚上消失殆尽。

    几秒前的想法瞬间改变,明凇扒开沈乐的手,随即回握,对着嘴型,“相信我。”

    便一边动作迅速的往元桢杯里倒酒,一边坐在离他不远的沙发上打着哈哈:“哎,大少爷,我们是来喝酒的,之前不愉快的事就算了,别扫兴。这样,今天你的酒钱小爷包了,随便喝。”

    “本来就该你付。”元桢注意力被转移,淡淡道。

    明凇又差点跳起来,“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元桢儿。小爷我陪你出来喝酒哪次不是我付?还跟我蹬鼻子上脸了是不是?害不害臊。”

    然后他又神神秘秘把头凑过去悄声道:“你让那小雄子给你倒酒,是不是想勾搭他?”

    元桢无语,凉凉道“你以为我是你整天想着那档子事?滚远点。”

    明凇一听,乐了。笑道:“是是,小爷我是凡人,也有七情六欲。哪像少爷你呀,都快成佛了。属实佩服。”

    他看了看沈乐,眼角还挂着一滴泪,正紧张地看着他们。明凇眨了眨桃花眼,勾起嘴角,沈乐怔了怔,看着明凇拿着酒杯往元桢那一送,道:“那说定了,这个小雄子就让给我了喔,是兄弟就不许跟我抢。”

    元桢拿着酒杯一碰,不置可否。他只是掀起眼皮淡淡看了看沈乐,又看向明凇那张快笑烂了的脸,若有所思,但终究没有说什么。

    一切似乎尘埃落定,今日元桢兴致不高,草草喝了几杯酒便说要回元家。

    明凇找人来把元桢送走后,沈乐也换下了那身纱衣,拿回了自己的衣服。

    明凇牵着沈乐的手,边走出蓝色,边打着电话:“喂,陈叔。派几个人来蓝色363收尸。”“嗯,今天不知道是哪个不长眼的给元桢送了几个陪酒雄子,你查查怎么回事。”

    明凇顿了顿,阴冷地说“我要知道是谁这么想死。”

    沈乐轻哼一声,被突然的手劲捏的有点痛。明凇拿开电话,“捏痛你了?”他揉了揉沈乐纤细的手腕,又用嘴唇细吻着那片肌肤,“呼呼,痛痛飞走。”

    话筒里传来疑惑的声音,“少爷...?”似乎不明白怎么突然没了声。

    明凇继续说:“你知道的,元桢那狗脾气,死的差不多了。我已经叫那儿的经理守在门口了,派点人去打点打点,做干净些。”

    “嘟嘟——”陈叔听着盲音,心情复杂,他没听错吧?少爷竟然用那么温柔的语气哄人,那虫到底是何方神圣。要不要报告给堰少?

    晚上的夜风正好,徐徐扑在面上,十分温柔。蓝色挨着一片湖,一眼望去是波光粼粼的湖水。

    旁边是一条街的酒吧,那里是有钱有势的雌虫们平时最爱去的消遣场所,里面充斥着吵闹的摇滚乐,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明凇牵着沈乐散步,向停车场走去。在路灯下,沈乐突然停住了,明凇站在阴影里奇怪地偏头,温和的问:“累了么?”

    沈乐摇摇头,他摊开洁白的手掌。明凇不知其意,也学着张开手掌。

    只见沈乐从包包里摸索一阵,片刻后,明凇手心上静静躺着一颗薄荷糖。别别扭扭地小声说道:“我叫沈乐....”

    他不知道为什么明凇会选择保他,在那时明明可以置身事外的,而且...态度变了。

    但是他应该表达谢意,毕竟因为明凇他在这虫族世界成功的存活了一晚,未来利用明凇或许可以获得不少方便,离回到地球又能更近一步,一想到未来的无数艰辛和恶心的虫子,沈乐头皮一麻,险些又要落下泪来。

    明凇一怔,转念间便想通了其中关节,只觉得手心里糖过分炙热,心里泛起丝丝甜意,但他刻意地忽略了这点。

    他半蹲着,看着比他小半个头的沈乐,轻柔地抹了抹沈乐眼角的眼泪,说道:“我叫明凇,喏,就是那个首都四大家的明家。哎呀,你这一哭我的心都要碎了。别哭了。”他末了又添了一句,“乐乐宝贝儿。”

    谁知沈乐的眼泪如断线的珠子般掉落,眼角变得通红,明凇一下慌了,抱住沈乐,拍拍背“是不是被元桢儿吓到了?哼,下次我一定揍他。我们俩可都是s级雌虫,实力不分伯仲。”

    沈乐呜咽道,一抽一抽的说:“不是,其实给你的糖是我最喜欢的口味,送给你我好心疼哇——”

    明凇有些好笑,拍拍胸脯,“不就是糖嘛?明天我就把全首都的糖果店买下来,小爷别的没有,就是钱多。”

    “还要甜品店,冰淇淋店...”

    明凇笑道:“都听乐乐宝贝儿的。还有,谢谢你的糖,很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