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耽美小说 - 关于厌虫的我却成为雄子这件事在线阅读 - 02巧克力脆心棉花糖

02巧克力脆心棉花糖

    沈清愉快地哼着歌,想见沈乐的念头让他不禁脚步加快,一只保温盒在手指间荡漾。

    “乐乐,我进来了.....”

    东西掉落的声音引起了护士的注意,她疑惑过去询问站在204门口那位先生,“您好,请问需要帮助吗?”

    却没人回话。仔细一看,这位先生面色惨白的吓人,薄唇微微蠕动着,眼睛黯淡无光,仿佛失去了活气。护士好奇的往门里一瞧,只见病床上空无一人,带有褶皱的床单以及凌乱的被褥是有人的证明。

    外面阳光正好,微风不燥,充满了快活的空气,鸟儿们婉转明亮的啼叫更是平添一抹春色。

    窗帘被微风吹得如海波般徐徐摆动,但是病房内的气氛降到冰点。

    “乐乐...?”

    仅是一夜,他的心竟判若两人。*

    沈乐只觉头疼欲裂,嘴里还有股血腥味,舌头又痛又麻,眼前一片漆黑,脑袋里多了一些不存在的记忆。

    3030年,自然重新选择,人类灭绝,一个全新的种族虫族,诞生。虫族平时形似人,分为雌虫,雄虫两类。虫族等级分为S,A,B,C,D依次序列。与人类的区别是,在战斗的时候会虫化,雌虫能虫化,而雄虫不能。

    区分雄雌最简单方法是看虫纹,雌虫因为基因链残缺,没有虫纹。其次是通过医疗技术检查。虫纹有的裸露在外(如脖子,脸颊),有的则隐藏衣物下(如背部,腰腹),敏感异常,是非常私密的部位,把虫纹给别人看,不亚于直接脱光走在大街上。

    与人类不同,虫族有固定发情期和信息素,一般是相同等级雌雄匹配,发情时信息素浓度达到峰值,双方需要通过交配来纾解发情期,或者使用抑制剂,独自忍受,但不利于身体健康,会缩短寿命。高一级雄虫的信息素对低一级雌虫来说就如同烈性春药,绝大多数雌虫都会被信息素影响,只有极少数功能残缺或者意志强大才不受影响。

    如今雌雄比例大概是1:10000,相比雌虫,雄虫数量较少。一般只有高等雌虫能拥有优质雄虫,低等雌虫基本只能购买抑制剂或者花钱在政府提供的平台预约雄虫。但并不是所有雄虫都被政府登记档案(一般是低等雄虫),没有身份的“黑户”需要花费巨额星币重新登记,而没有钱的低等雄虫只能去娱乐会所出卖身体来维持生活。

    大量的信息如潮水般涌来,沈乐捂着头痛哼一声。缓了好一会儿,他慢慢睁眼,似乎能看见一丝微黄的灯光,摸摸口袋,糖纸沙沙作响,糖果还在!便放心起来。

    这里是哪儿?我不是在医院...吗?这里不是我原来的世界?我是怎么来的?大哥呢?一连串的疑问在脑海里盘旋。

    自己似乎在杂物间,鼻尖弥漫一股尘味,昏黄的灯光忽明忽暗,模模糊糊能看见几个人影。

    沈乐这才发现突然多出来的记忆,虫虫虫虫...虫族?脑海里不停旋转着这两个字,宛如雷劈,大脑当场宕机,他呆呆的坐在地上,嘴里念叨着:我一定还在做梦,这只是个噩梦吧,快快醒来。

    但任凭沈乐拼命掐自己,把娇嫩洁白的肌肤掐出红印,却还是没有醒来。沈乐一副要晕倒的样子,眼泪如开闸的水龙头般哗哗流,他机械的掏出几颗糖胡乱塞入嘴里,两眼一翻便倒在地上,手指划着十字放于胸前,

    “这到底是什么地狱难度世界啊啊,我自杀来得及吗?神啊,我是否做错了什么,让厌虫的我来到陌生的虫族世界?”

    “我还能回去吗?怎样回去?”沈乐崩溃地想着,不觉感到绝望,忽然又是一阵刺痛,沈乐这回是真真正正的晕了过去。

    ?

    与此同时,首都元家。

    一个男人披着松散的浴袍,头发还散发着湿气,他懒懒散散靠在阳台边,手指间夹着一根香烟,烟雾缭绕,明明灭灭的火光映射姣好的容颜,眉间流淌出一股漫不经心,淡淡眺望远方,每处都似精密计算般安放在最完美地方。他有些烦躁似的反复撕咬着烟头,

    “叮”他眉头一皱,带着黑手套的手粗暴地从口袋里扯出手机,

    “喂,什么事?”

    “欸,大少爷别挂,我说的你一定感兴趣。听说蓝色进了一批好酒,外来的新型酒,怎么样,去不去?”

    对面的虫深知元桢脾气,不是个好伺候的主儿,连发小的自己也时常被他甩脸子。此虫脾气奇差,从小到大更是个怪虫,不仅不对雄子感兴趣,反而嗜酒如命。

    “10分钟,来接我。”

    对面的虫急的跳脚,“好你个元桢,当我是你家的司机吗?都是首都有头有脸的虫”他顿了顿,小声嘟囔着“小爷好歹也是首都一枝花呢,竟被你当牛马使唤!”说罢,半天没有回音,原来元桢早早挂了电话。

    “草,又挂我电话!”

    那虫叹了口气,认命准备去接这位大少爷,不然凭这位少爷的脾气,那还不得把首都吵个翻天?

    不过...蓝色不属于他们的产业,只是喝个酒而已,应该不会出什么事吧?

    那虫并未深思,拿起车钥匙便向楼下走去。

    元桢抬起手看了看表,“明凇,你迟到了1分钟。”明凇懒得争辩,把他直接拉上车。

    等到了蓝色,他朝旁边喊了喊,“走了,元桢儿。”明凇半天没等到回话,转头一看,头差点被气掉,只见元桢睡着了,头乖巧地靠在窗边。

    “喂,快醒醒!”

    “唔——”沈乐半睁眼,“别闹大哥,我要睡觉。”没想到那人不停止,反而开始摇晃他身体来,破口大骂,“你还当自己是家里的少爷呢?都到蓝色来卖屁股了,还给我装?!不过一个低级雄子罢了,多大的脸啊。”

    沈乐才真正清醒,明白自己怕是在个某个娱乐会所的杂物间里,这里应该就是专门安放那些低级雄子的地方,自己并没有回到家,还是在那个脏脏的,狭小的杂物间。

    他鼻子一酸,眼眶酸涩,还没哭呢,便又得那人一骂,“还不起来跟我去伺候贵人们?你,还有你,都给我出来。”被点到的低级雄子身体瑟瑟发抖。

    “不出来就把你们卖到黑市去。”那人说完,一把把沈乐拉扯出杂物间,沈乐包子脸一皱,轻吸一口气,“好痛.....”他泪眼婆娑地看着那人,只见是个腰粗圆膀的大汉,沈乐酝酿的大泡眼泪直接如天女散花般落下,“哇——好丑,我要回家呜呜。”

    大汉听得厌烦,骂骂咧咧的吼道,“不准哭!”沈乐被他这一吓,不哭了,却开始打起嗝来,他拼命抑制,却还是从喉管里窜出一两声来。

    他立马小心翼翼的看了大汉一眼,见他没有发现,用手捂住嘴巴低声呜咽起来,好不可怜。

    识时务者为俊杰,他最好不要惹怒大汉,毕竟他来到这个世界,人生地不熟,小命也掌握在别人手里。

    沈乐深深吸口气,压抑着呜咽声,眼泪大滴大滴顺着脸颊流下来,但他的眼神却无比冷静,他想:现在当务之急是弄清楚现在的状况,寻找回家的方法。既然能来到这,想必有办法回去。先顺着这个大汉,静观其变。

    沈乐思索的这番时间,点到的五六个雄子便出来完毕。大汉将他们领到洗浴室洗完澡后,到衣装间好好打扮一番。

    半道大汉接了个电话,他凶神恶煞的样子立马换上一副谄媚的笑容,“哎,是,是。主管我这就把他们送到303包厢去。”

    挂完电话,大汉眼一瞪,大喝道:“你们到时候可给我放聪明点,把贵人给我伺候好了!不然钱没拿到,反而把小命丢了,那些贵人们,脾气可不比我好,听见没?!”

    其他两个雄子唯唯诺诺称“是”,沈乐丝毫没注意,因为他此时正盯着自己身上那件白色薄纱。

    看着自己身上分外露骨的衣物,两颗小石榴在薄如蝉翼的纱衣下若隐若现,纱衣只能堪堪遮住半个身子,沈乐别扭的动了动,那又长又细的双腿便裸露出来,纤细的脚踝处铃铛作响,他觉得害羞无措,完全没有之前的冷静模样,耳尖红红地,恼道:‘’不..不知廉耻!”

    沈乐最后几乎是被强迫赶到包厢门前,他看着低调奢华的门,上面雕刻着繁复华丽的花纹,中间似乎还有几处凸起,他仔细辨认,3..63?

    还没来得及细看,被一把推搡进去。

    “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