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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原谅的。但是这个事情不一样。几十年的老邻居啊,齐家和黄家,关系比亲戚还要亲密。多少次挨打,都是黄叔叔赵姨在旁边扯架。跟慧妹子离婚,也是他们帮著劝慰自己的父母。这事儿一闹开,俩家就完蛋了。自己还有翔宇这个儿子,可是华华没有,他没有恋爱没有结婚没有生子。黄叔叔又在厂里开始工作,而且做得好蛮好。自己跟华华的事儿,砸过去,那麽要面子的两个人,怎麽活?自己家父母,老实朴素,人前人後没有谁敢讲他们闲话的。自己婚外乱搞,已经给他们俩丢够了脸,但是那个事情,别人家孩子也有的。只是这个玩同性恋这玩意儿,厂里压根就没有过先例,那麽丢人现眼的事儿,不是让他们没法活下去吗?齐鸣使劲地揉著眼睛。华华其实好笨。这样的日子过著,不是挺好。好好地过上两三年,他找个女朋友,结婚,生孩子。如果实在是喜欢跟男人做,自己什麽时候都可以的,真的,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没有风险,还是能够快活,这样子不是好得很?干嘛要把事情闹这麽大呢?天蒙蒙亮了。齐鸣呆滞的眼光看著太阳温润的光,叹气。华华那孩子,太猛了。还是个孩子啊,只考虑到自己喜不喜欢,不考虑别人的心思。他难道不知道,俩个人在一起,涉及到的却是两家人吗?甚至不仅仅是两家人。说不得,还有别的亲戚朋友。自己的朋友知道了,说不得都要唾骂自己不是人。真的,养个情人混个日子,在某些人眼里还是有本事的标志。可是如果跟个男人说爱不爱的过一辈子的话,任谁看了,都会说是变态吧?得,自己本来还只是个渣滓,现在,将变成变态了。然後两个家庭都会破碎掉。说不定自己的老爸还会脑溢血中风什麽的。说不定翔宇也会被慧妹子要过去。自己是变态嘛,已经把华华弄成变态了,所以人家肯定会说自己儿子,现在是变态的儿子,将来也许就成了变态了。华华……谁离了谁活不下去呢?爱情这玩意儿,来的时候好像洪水猛兽,可是终究也会过去吧。等过去了,生活还会是原样。华华,能走正道最好。走不了正道,自己也陪不起他。众叛亲离的感觉,齐鸣可不想尝试。他不是有过男朋友吗?就算他改不了,以後还会有男朋友吧?自己,终究不是他的那个。害怕,害怕失去家庭,害怕成为众人口中的罪魁祸首,害怕……害怕……齐鸣使劲地揉著自己的脸。过几天,过几天再说吧。华华那麽聪明,一定可以想到自己的态度和决定的。揉完脸揉胸口。妈的,这胸口真他妈的痛啊!44车震(44)看到齐鸣落荒而逃的样子,黄佩华居然忍不住笑出了声。门砰地一声被关上,让那笑容凝固在了脸上。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手,笑容慢慢地收敛了。真的,怎麽会吓成这个样子?果然计划被打乱了,结局无法预料啊。这一跑,齐鸣会跑到哪儿去?他会怎麽想?会怎麽做?不知道。但是又有著不详的预感。他不但是个直男,而且是个没有见过什麽世面的直男。话说见过世面的,也不怎麽样。哲哥不是见过世面吗?他不是对gay圈还做过不少研究吗?他不看好自己的这段感情,不仅仅因为他看不上齐鸣,还因为,真的,生活中这样正面的例子太少了。自己也不是不知道。可是即使是知道,也得拼著命地往前跑。只是一个人拼,好辛苦。齐鸣这家夥,混了这麽些年,现在居然怕得都不敢面对他。好冷。空调开得太猛了。黄佩华起身关了空调,又觉得憋闷,於是再开了窗户。热浪扑面而来。黄佩华却不觉得热。即使不久就汗如雨下,他也不觉得热。好冷。打开电脑,看著两家公司的面试邀约,黄佩华有些不知所措。齐鸣这一跑还会不会再回来?齐鸣对他的那份感情够不够深,深到足以让他抛开一切,跟他一起拼命?黄佩华没有把握。本来想著两三年的时间,俩人感情能够亲密到不可分开,那个时候再挑明,把握也许会大一些。可是冯立伟误以为自己还会回到他身边做一个乖乖的玩物和工具,这个,就逼得他不得不立刻采取行动。已经让他误会很久了,继续这样下去的话,後果会不堪设想。要面对的难题很多,如果再多这一个,题目就更加解答不出。把电脑放在一边,黄佩华弓起身子抱住自己的双腿。汗滴了下来,落在镜片上。黄佩华取下眼镜,放在一旁。对面的镜子上,显示出他孤独的身影。这面镜子,自从装好之後,一直显现出来的是他和齐鸣的合影。现在,只能看到他自己。摸了一下额头,汗水很多。可是黄佩华还是觉得冷。这个肯定是冷汗。黄佩华琢磨著。冷汗,因为害怕和恐惧渗出来的冷汗。不然为什麽身子会哆嗦,甚至牙齿都开始打颤呢。这麽坐著,不晓得坐了多久。开始的时候脑子还在想事,到後来,脑子里一片空白,跳来跳去的,只有齐鸣两个字。甚至他的样子都想不出来,他的声音都想不出来,他现在在哪里,在做些什麽,想不出来。天光渐渐地亮了,窗外有嘈杂的人声。黄佩华揉了揉眼睛。眼珠子胀著疼。今天似乎有不少的事情要做。要去上班。该做的事情总归要做完。这个,还不是世界末日呢,今儿过了,还有明天。明天过了,还有後天。起身到浴室洗了个澡,衣服扔在洗衣篮里。洗衣篮中还有齐鸣的衣服。那个家夥昨晚穿著什麽跑出去的?想不起来了。刮胡子,喷上爽肤水,拍上日霜。上次从上海带回来的还没有用完,这一次冯立伟过来,又给他带了一些。齐鸣用过几次,说麻烦,还是大宝好用些。戴上眼镜,站在衣橱前挑选著衣服。冯立伟大惊小怪地问为什麽他不戴隐形眼镜了,说他戴著眼镜,显老,味道也不对了。还说如果戴眼镜的话,得换不同风格的衣服。又说他做精英打扮可惜了他的身材和味道,淹没了他的优点,让他变得庸常……穿上浅紫色的丝麻衬衣和浅灰色的丝麻休闲裤,系好皮带,又挑了双乳白色的皮鞋,穿了灰色的袜子。转过身看著镜子中的自己,想著冯立伟的话,果然觉得有些怪怪的。什麽时候开始穿上精致而讲究的衣服呢?是认识冯立伟之後的事儿了。进大学後开始长个子,中学的校服自然是穿不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