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耽美小说 - 都市时尚修仙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17

分卷阅读117

    本来,独占欲很重的蒂凡尼,早就打算着吹吹枕头风,忽悠着樊芷兰别再接拍电影,最多做做投资就算,然后专心经营他的私服小店就好,轻松又简单,还不会影响他们的相处时间。此次意外惊喜一出,得,计划马上要随之变动,蒂凡尼觉得,如果效果如此卓著,阿兰就在娱乐圈待几年,也不是没法忍的、

在这种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两人一鼠是取得空前的一致的。既然混娱乐圈有助于心境的提升,那就好好地混几年吧!等到了金丹期,姹女仙诀就有专门的心境修行的功法了,那是为度心魔劫准备的,金丹之前需要入世在红尘中磨练,金丹后这样的磨练就可有可无了,因为该见识的都见识过了,此谓过尽千帆、曾经沧海。

而既然决定在娱乐圈多混几年,这次的新闻发布会,就不能搞砸了,需要郑重对待。

因为如果在开局,他就给粉丝们留下一个极其恶劣的印象,这绝对是对他接下来的发展极为不利的。没错,他是要在娱乐圈体会风雨,但前提是这风雨不是他自己做出来的,刻意制造磨难根本不会对心境磨练产生积极作用。且他需要的可不只是风雨,还有温暖、力量,也就是,无论好的坏的,只要是真实的,他都要一一经受个遍。

这样关键的时刻,郝英俊这个不靠谱的家伙却突然犯了文青病,想要临时出幺蛾子改剧本什么的,谁能陪它胡闹啊!蒂凡尼、樊芷兰这一对分分钟喷了郝英俊一脸血。

郝英俊心塞的被教训了十几分钟,一直到发布会开始,他们依次入场。剧本没改成,郝英俊真是如同百爪挠心,整个人都不好了,所以面部表情十分严肃,走在樊芷兰后面,气场简直爆棚。

樊芷兰难得的穿了一身西装,深色外套,浅色衬衫,一头长发用深色丝带系在脑后,整个人英俊又挺拔,与一身古意着装相比,又是另一种美感,引得到场的一众记者纷纷举起相机,闪光灯连成一片,一般人肯定连眼睛都不能睁开了。

选择穿西装的原因,其实是有些无奈的。如今的大环境普遍认为,西装才是正装,出席正式场合,表示自己的郑重与严肃,最好的选择就是西装。樊芷兰本身其实也并不排斥西装,他觉得这个世界的西装、军装都很有可取之处,干净冷肃,特别能凸显身材和气质。

像是那种古风长衫,长得好的人穿了自然好看,但稍微长得差一点,就会显得形容猥琐,软塌塌没个精气神。西装或者军装就不会,长得好的人穿着精神挺拔,就算长得不好的,只要身材过得去,也会显得格外器宇轩昂。哪怕那些大腹便便或者骨瘦如柴的呢,这两种也可以稍稍掩饰一二——如果穿西装、军装都不好看,那基本就非战之罪了,人长得丑,能怪衣服吗?

所以,樊芷兰在设计衣服时,是有加入西装、军装的因素的,取众家之优点,才能更上一层楼呢!

这次记者招待会,自然是全程现场直播的。

一众战得天翻地覆的网友们,自然不会错过这等大事,只要手头没有事情在忙,都早早的蹲守等直播,一边等,一边刷评论,搞得跟什么盛世嘉年华一般,热闹非凡。

而他的铁杆粉丝们,心情则复杂得多,即忧心忡忡,又渴望着扬眉吐气,绝地反击啪啪打脸什么的,才是真正的过瘾啊!

话说只要是明星,只要你火了,就鲜少身上没有黑点的。有的运气好点,没被抓住确凿证据,自然一切好说。但有的就活生生被抓了个正着,只能开新闻发布会,或解释或道歉。这种情况下,就特别考验一个公司、一个团队的危机公关水平了。

许多有心人查出来,樊梵的签约公司竟然是才成立不久的,名不见经传。不是说刚成立的公司就没有实力,但出初入行,毕竟不是熟悉的领域,没有相关的经验,他们会不会犯蠢呢?

樊梵如今被有心人顶到风头浪尖,如果危机公关做的不好,会十分影响他的公众形象的,也会妨碍他未来演艺事业的发展——粉丝们最担心的,其实还是如果打击太大,樊梵男神心灰意冷,直接退出娱乐圈可怎么办?

就在所有观众翘首以待的情况下,樊芷兰打头,神态自若、落落大方的走到了镜头前面。

那一瞬间,不知道多少人都是倒吸了一口凉气,凑近屏幕,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呢……

就凭他那一张脸,无论他做了什么错事,我都可以原谅他!

☆、第090章

袁夕和难得的和袁文盛在一起看电视。

最近发生的事情太多了,简直让人目不暇接——先是那个一向精神的跟什么似的老爸突然间得了绝症,据说没几天好活。虽然出了小三和私生子的事,这俩人对自己那个管不住自己下半身的爹意见颇多,但忽然间知道他没多少日子好活,心里也是觉得怪怪的。

不过想到他一死,就会有大笔的家产可分,无论是袁文盛,还是袁夕和,都精神抖擞起来,殷勤的频频去医院看望、照顾,这可是关键时刻呢,用对了心思,得了老爷子的欢心,只要他在遗嘱上多给自己分几个百分比,那差别可就大了去了。

因为这样直接的利益之争,袁文盛、袁夕和这兄妹俩之间的气氛,就理所当然的变得怪怪的了……虽说还不到视彼此为仇寇的地步,见了面不说话也是真的。

结果,才献了两天的殷勤,老爷子病的脑子发了昏,竟将他们的亲妈方晓英告上法庭,罪名还是谋杀未成年——多少年的夫妻情分啊!何至于就到了这样的地步!

事情的发展真是快的让人瞠目结舌。

警察们十分容易的就从后山挖到了那个私生子的尸骨——那个袁文盛血缘上的弟弟,袁夕和血缘上的哥哥,原来在十岁左右就已经死了,悄悄地埋在那里,谁都不知道。后来进家门的这个袁文光,竟是个冒牌货!

震惊什么的倒还不至于,虽然方晓英从来没跟他们说过这事儿,但一个女人,老公还是靠她的娘家发展起来的,结果老公经背着她偷吃,还搞出了私生子出来。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她忍不住掐死那个孽种也是非常有可能的。

但事情的发展还是让这对感情并没有多好的兄妹俩觉得奇怪。

让他们觉得奇怪的地方有两点。

其一,是方晓英弄死那私生子的时机。按理说,当那个小三抱着孩子找上门来的时候,盛怒之下,别管用什么方法,让一个不足周岁的婴儿夭折又简单又符合逻辑。偏她就是不弄死,忍下了这口气,将孩子弄去乡下养了起来——你要是养就好好养,等到人家十来岁时你再弄死是什么意思?这不脱了裤子放屁找费事儿吗?

其二,是方晓英后来的处理方式,别管是将孩子的尸骨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