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耽美小说 - 极致暴力(H)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3

分卷阅读23

    xue。

在后xue的撕裂般的疼痛中,他的脖子已经套上绞刑绳,周朝渭用皮带在他的脖子上熟练的绕了两圈,用力一扯!他是经验丰富的行刑人,知道如何折磨囚犯,他完全压制住林书,一只手伸到他的下体,粗暴拉扯起他的yinjing,要那小小的软rou在自己手里强制勃起,林书已被勒地翻白眼,他是玩具塔上那个茫然的囚犯,他的yinjing在窒息中硬邦邦地贴着小腹,流出欢愉的液体。

他抬头看见那极高的穹顶上的壁画变得鲜活起来,鹿、白马、孔雀有了生命,树叶与花瓣伴随一阵微风落下,一个褐色头发的女人飞过来拉他,他不由得伸出手去迎接,就在他们快要触到的下一秒,手背被另一只修长的手覆盖握住,不容拒绝的往下压,压到虚无的黑暗里去,他茫然地看那纯洁的伊甸园在视线中消失,耳边是男人邪恶地喘息,在下腹的疼痛与抽搐中射精。

第十九章新生

周彤彤的弟弟诞生在春天,没有电视剧里演的那么曲折离奇,姜宝柔很轻松的就生下他。她捏着弟弟蜷缩的小手,观察他皱巴巴的脸,老鼠似的,不禁裂出一个笑容,心中默默做了要永远保护弟弟的决定。姜宝柔望着一对儿女,也微笑起来,她在英国的豪宅已经提前打扫的焕然一新,现在可以堂堂正正的住进去了。

她已经几个月没有见过周朝渭,最后一次见到年轻的继子是在他老子的葬礼上,来了很多人,姜宝柔穿了合身的黑裙,站在棺材旁边接受从四面八方涌来的人的慰问,她面露哀伤又不失适宜的带点的得体的微笑,演技一流,心中痛快,手上捧的花仿佛是座奥斯卡奖杯。周朝渭就站在不远处和一群老总说话,他穿了规规矩矩的黑色西装,整个人挺拔修长,答话思维清晰,逻辑清楚,挑不出一丝错,完全看不出这个人前一晚还发了疯,尖叫着把家里的东西砸得七零八落。姜宝柔看着他癫狂的样子,心道不愧是父子,她把吓呆的周彤彤交给瑟瑟发抖的保姆,只身就走了过去,轻柔道:“我不管你在发什么疯,明天就是志培的葬礼,你要有个人样的出现。”说完便拉起女儿轻飘飘地走了,当晚住在周家开的酒店里。

他在发什么疯?他爹死了?继母分了一半的家产?他的孩子流产了?他和林书的关系彻底破裂?都不是。

林书不见了。

跑了。

几个小时前还乖乖躺在病床,待他从公司一堆杂事中脱身,人已经没有踪影。监控录像里只能看见他躲开人群,从楼道走了。

他没有钱,没有学历,人又懦弱,还刚流过产,能到哪去?

周朝渭试图安慰自己,他跑不远,没钱吃饭,也没地方住,也许待会受不了自己就回来了,他这么想着,头痛欲裂,仰躺在沙发上,余光瞥到桌上的童话书,那是他买的,每晚都要贴着林书的肚皮给里面的小东西念,林书总是顺从地撩开衣服,露出微鼓的肚皮给自己。想到林书的低眉顺眼全是伪装,他终于遏制不住心中的怒气,抓起童话书往前一摔,“嘭!”撞上了壁炉上的摆件,叮叮当当摔了一路,扑进黑色的灰烬里。

周朝渭尖叫起来,砸烂了一切能砸的东西,此刻他像个歇斯底里的泼妇,又像个青春期的暴躁少年,毁坏一切来发泄心中的不满。

成人版周彤彤,这描述有些滑稽,但却很符合周朝渭,或许他从来没有长大过,时光永恒的停留在那个孩童身上,在他成年人的身躯上投射暴虐的影子。

2年后,S市,林书正忙着把一摞摞书从车上往店里搬,冬季的太阳暖洋洋的,晒的他直冒汗,脱了厚重的羽绒服,露出有些单薄的身躯,车上的小赵打趣到:“林老板,没看出来还挺有劲啊!”

“习惯了。”林书抿嘴一笑,“不是老板,别瞎说。”

小赵嘿嘿一笑,跳下车和他一起搬起来,有一搭没一搭的和他闲聊。

他年轻平凡的脸庞上,洋溢着轻快羞涩的笑容,和这个城市光鲜亮丽的年轻人相比,他是那么普通,在一家不起眼的书店打工,领着每月2000块的工资,工作从早上8点到晚上8点,在店后面的小厨房里煮面条当午餐。

他很满足,这两年的生活不算好,但是难得的自由,他没有学历,只能干些没技术的活,洗过盘子,送过快递,也在工地上搬过货,1年前找到这个看书店的工作,工作时间是久了点,好在清闲,店里的书随便看,老板是个清秀的中年男人,整日郁郁不得志,背起画板寻找“诗与远方”,靠个开公司的女人养着。

林书对老板的私事不感兴趣,但身为一个男人(是的,尽管他多长了器官,但始终认为自己是个男性),对这种多少有点不耻。

他现在对自己腿间多出来的那个器官也释然不少,大不了就一辈子独身,夹紧腿过日子,小心别再被引诱。人活着就是等死,死皮赖活的过完几十年,死了就算完成任务。

他不信周朝渭几十年后还能杵着拐杖来cao他。

也说不准。万一周朝渭突发奇想用拐杖捅他下体也无不可能。

他脑子里转了几个弯,已经飘到外太空去了,没注意到脚下的门槛,小赵眼疾手快地拉住他,把他从妄想拉回现实。

“谢了。”他有些尴尬地笑笑。

“没事。”小赵露出一口白牙。

小赵比他小2岁,高中没念完就出来打工,现在开着面包车到处送货,爱好就是看网络,妄想有一天能成为里的废材男主,死了全家后奇遇一番,杀仇人干美人脱胎换骨。算是林书在这个南方城市的第二个朋友。

第一个朋友是他的室友,贾小梅,一个平平无奇的女孩,他们合租一套破旧的两室一厅房子,第一天他放下行李箱,抬头就看见一个女孩笑眯眯地望着自己,有点眼熟,又想不起,礼貌的笑了笑。

“还记得我吗?”女孩问,“给你卖过验孕棒呢!”

验孕棒,这三个字让林书瞬间被扯回那段不堪的时光,他脸色煞白愣在那儿,像个痴呆。贾小梅心想这人有病吧,撇撇嘴走了。

第一次见面就不欢而散,好在接下来的相处让林书的形象在贾小梅心中改善不少,她有神经衰弱,而林书是个很安静礼貌的人,做事轻拿轻放,也没弄什么狐朋狗友回来玩,更重要的是,他会做饭。每到林书的休息日,贾姑娘就过来了,“吃什么呀?”“一起吃吧!”“我带了食材烫火锅嘛?”诸如此类。久而久之林书吃饭时便习惯多弄一份给这个室友,有时候她回来晚了,就放到冰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