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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身上的裙子哪里来的?”唐燕狡黠的笑着并用手指她身上的裙子。 “而且,你从来不穿大红色的,这次怎么这么反常?还不能说明问题吗?”陆小宛这才想起来,刚回来就忙着做饭,身上的衣服还没换。 “领导赏赐的。”不知道为什么,有点心虚。 “不用说,我们都明白了。”紧接着,范馨文说了句让陆小宛大跌眼镜想要狂吐的话:“初夜还在吗?” 被她俩审的口干舌燥,正拿起杯子喝了口水,听到范馨文的话,一口水全咽下,差点被噎死。她俩肩靠着肩,都抱着胳膊,不怀好意的看着她。 “你们两个思想不正的人......可恨......我陆小宛清清白白处子之身,别坏了我的名誉。”放下杯子,就往她俩身上扑去。 三个人打成一团,好闺蜜就是互相逗趣,互相吐槽,互相打闹。 隔了好久三人才终于气喘吁吁的停下手来...... 唐燕一边拿着碗盛汤,一边说:“看在这么好喝的汤的面子上,暂且相信你一回。有没有□□时间自会揭晓。” 陆小宛觉得脸上划下来三道黑线,汗......这是好室友好闺蜜吗,自己肯定是遇到了假闺蜜...... 吃完饭,唐燕画着妖娆的妆出去见客户了。 接着范馨文也来到她的房间,对她说:“亲爱滴,我还有一份设计稿没完成,要出去找灵感......当然你不用陪我......” 好吧,傻子都能听出来,她不要带上她。 她俩都出去了,房间里安静下来。陆小宛来到镜子前,看着镜中的自己。 白皙的皮肤,随意散下的头发,不算精致的面庞,但是正值二十六岁的年纪,怎么看都流光溢彩。 女孩子似乎都是这样,没人的时候,喜欢暗自臭美。她向来确实是不喜欢过于鲜艳的颜色的,衣橱里永远是浅色系,或者就是黑色。大红色这种以前是怎么也不会看的。 但那是以前...... 这个是他选的,另当别论。或者以后,自己会不会也喜欢上这种鲜亮色呢? 这种不易察觉的变化,让陆小宛心沉了一下。 她意识到她在潜移默化中受他的影响,而且从工作中,渗透到生活里到身上的每个细节。 她看到镜子里,自己的脸红的很透,心跳,跳的更快了。 也许,感情就这样悄无声息的滋生萌芽,你还没察觉到它的破土而出。它却在你不经意间暗自生长,等你觉察时已然生根,想除去为时已晚,对她,对她...... 今天的天气好极了,从窗外看去,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深秋,阳光照进房间,风轻轻拂过,不冷不热,昨晚睡得不是很好,这会困意袭上来,她便躺在床上睡着了。 似乎上班了,陆小宛看到游腾塘疲倦的靠在办公室椅子上打盹。 轻轻的走过去,替他盖上西装。他睡的那样不安,眉心紧皱着。她用手想要抚平他紧皱的眉头时,他正好醒了,目光相遇间火花四射。他用胳膊圈住她的脖子,另外一只手轻抚在她的肩上,抬起头,吻上了她的嘴唇。 浑身一抖,醒了,摸着guntang的脸,原来是梦一场。 都说春天做春梦,没想到自己在这秋天的下午,也做起春梦来。想起梦里的情形,竟有点流连。真该死,就不该这么快醒,她甚至懊恼起自己来。 缠绵于刚才的梦境,睡不着,也不想起床。盯着头顶的白墙,发着呆。 她在想,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有这种想法的呢? 是他耐心的指正她错误的时候? 还是看他处理棘手事情游刃有余的时候? 她自己也不清楚。仰慕渐渐变为爱慕。他没有妻,她未嫁,没关系,就算喜欢上自己的上司也不丢人。 可他那么优秀,优秀到让人望尘莫及! 他有过婚史又怎样,她不会在乎。他对亡妻一往情深,反而更激起她对他的好感,说明他是深情的男人,不会朝三暮四拈花惹草。 又想,时间久了,他会不会察觉自己的情丝呢,天□□夕相处,在公司的时间远比在家里的时间长,日久生情也是有可能的,想到这里心里振奋起来。 可是,王夫人也说过,他还有一双儿女,还很小,都在台湾家里,正在读国小。就算他能接受她,他的儿女们呢。她愿意为了他做个后妈,可她们会接纳她吗? 这样想着,又觉得心事重重。 喜欢上一个人,竟让人如此患得患失。 用被子蒙上头,静了静,想想自己真的好笑,想的那般遥远。他怎么看她,还不知道呢,就想着当人家后妈了。范馨文和唐燕要是知道了她这些心理活动,还指不定怎么嘲笑她不害臊呢。 发呆的工夫,天已经黑下来了。 公寓楼前的路灯亮了。小孩玩耍的声音,楼上楼下炒菜的声音,锅碗瓢盆的声音,混在一起,动听极了。站在房间阳台上,看小区前排的楼层,万家灯火。 每个亮灯的地方,都是温暖的归宿。 烟火气nongnong的真让人心醉。 作者有话要说: 后来,我常常站在你常来的机场傻站,我期盼,有一天,如电视剧里上演的一般。穿过层层人海,你向我走来,然后对我说:小宛,我们回家。 那些你看过的景,那些你走过的路,我流连忘返。就是想着,有一天,如电影里的桥段,一转身,你就在我身后,然后对我说:原来你也在这里。 以上,无论哪种情形都行,我都能接受。它们都出于同一心愿:让我再见见你。 .....................................................................陆小宛日记 ☆、初见顾端阳 都说职场如战场,陆小宛是赞同的。 有的人身怀七十二般绝技,仍勤修内功,埋头苦干,当然会打得一手漂亮仗; 有的人身在曹营心在汉,又疏于求精,自然会败下阵来。 执行力高的人,就算悟性差一点,领导也能接受,相对于天资,如果领导交代下来的任务,及时有效的完成,用起来总归顺手好多。 这也是领导们喜欢的,态度决定一切,这是游腾塘教会她的。 就高执行力这一点而言,陆小宛做的很好,尤其是做特助的第一年,一般他吩咐的事情,下一秒她就会着手去办,并且一定会在他要之前,把事情办妥,久而久之游腾塘也愿意多教她。 跟在他后面学习时间久了,默契也逐渐上升,他只要讲明白任务和原因,就算不需要太详细的指明步骤,她也不用满头大汗日夜加班的苦干,通常就可以把一切都安排的井井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