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耽美小说 - 血族之丧尸王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

分卷阅读2

    使他们看起来十分的高大,他们所说的语言,也介于拉丁语与英语之间。

所幸陶西格在成为丧尸之前,刚巧是语言大学毕业的学生,所以对这两种语言他都不怎么陌生。

陆陆续续的在这几个猎人口中听到国王、贵族、领主等词汇,在结合他们现在的衣着,即便陶西格对欧洲历史并不了解,却也知道领主什么的只有欧洲古代才有。

那么他究竟是穿回到了古代的欧洲,还是说这里干脆是一个陌生的世界?

………

呵,不管是古代的欧洲,还是一个陌生的世界,这对他来说有区别吗?

这对已是丧尸的他来说,没有任何区别吧!

又观察了这几个猎人几天后,陶西格决定晚上去他们的村子探一探,然后再决定是混入他们之中,还是继续在山里当野人。

哪怕是初夏,夜晚来的也很快,没有任何夜生活的村民,很快便陷入到沉眠中,日间吵闹不停的村落,此时安静一片,只有夜晚才会出行的鸟儿,依旧咕咕的叫个不停。

好似一只灵活的夜鹰,滑行在夜幕中,悄无声息出现在村落内的陶西格,宛若鬼魅般游荡在村落间

所有房屋全都是那种并不坚固的茅草屋,只不过有些茅草屋好些,有些茅草屋坏些而已。

可即便是那种好些的茅草屋,也只比坏些的茅草屋大些,或者屋体厚些罢了。

屋与屋之间都隔了一定距离,每个屋子的屋前屋后都有一个小院子,有些院子中还养了些鸡与牲畜,可就是如此,让这些院落变得更加的肮脏。

曾生活在末世又成为丧尸的人,怎么可能会在乎这些臭味与肮脏,陶西格无所觉的穿行于村落中。

就如他先前所看到的那般,这个村落并不大,人口最多也不过一百多人。

而且以小看大,由他们的生活水平便可以得知,不管是生产力,还是科技,甚至是文化经济,这个世界都不怎么发达。

不发达代表了什么?

代表这个世界很有可能不需要身份证明,而不需身份证明,就代表他能够很容易的便融入他们其中。

不过不急,他还需看看再说。

毕竟他不敢保证,这个世界是不是也像玄幻描述那般,拥有精灵、兽人、矮人,还有龙不是吗?

相对那些非人类,只是丧尸的他,可是弱的可以。

时间对于不老不死的丧尸来说是最没用的东西,所以陶西格有的是时间浪费,为了自身的安全,他整整花了近一年的时间才确定,这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通的世界,至少没有精灵、兽人、矮人,还有龙,至于有没有其它,以后他会知道的。

想要伪装成一种生物,那么就要了解这种生物的习性,这点对于人类也适用。

用了近一年的时间,陶西格不但确定这个世界并没有精灵与龙,还熟悉了这个世界人类的生活习惯。

或许是因为生活在社会最下层且生活条件并不好的关系,这个村落的人,不管是男女老少都不怎么干净。

他们整家生活在一栋茅草屋内,房内没有隔断,厨房、卧室、大厅混在一起。

睡觉也没有床,他们大多睡在干草堆里,这些干草或许是青麦杆,也或许是芦苇。

生活都是如此的差,更不要说是健康了。

这个村落里的人,大多数都有着这样那样的疾病,整年的劳作与困苦的生活,让他们看起来十分的苍老,三十几岁的人竟有如老妪老丈般。

这还不算什么,长年与鸡鸭牲畜生活在一起的他们,身上都藏有一些恼人的小生物,比如虱子,还有跳蚤。

所幸陶西格再像人类,他却也早已不在是人类,所以他并不为这些恼人的小生物所扰。

位置偏僻,却并不封闭,一年间,到也有一两旅人经过此地,由这些旅人的言行,还有衣着,陶西格推断出,这个村落的落后与贫困并不是偶然,而是这个世界大数多的村落都这样。

如此以来也就好办多了。

心里有了底,便不再犹豫,陶西格已做好融入世界,融人群的准备。

☆、第二章

身为亚洲人,虽拥有一付混血儿的长相,但相对纯正的西方人来说还有一段距离,为不显示自己的特殊,陶西格决定做些伪装。

当然不是‘易容术’那种高端的伪装,先不说这个世界有没有化妆品,单是语言大学毕业又身为男人的陶西格,便不可能学会只有女人才会用的‘易容术’,所以他只对自己做了最简单的伪装——胡子。

一把胡子便可挡去半张脸,再加上乱糟糟的头发,谁还能看清他这张脸?

至于其它,他身上的这身皮衣虽然很现代,却因腐化的关系已看不清原形,说不定他现在比那些村民看起来还要落魄。

所有的准备都准备好以后,陶西格又有些犯难,他不知道,自己是该以旅人的方式出现在村中,还是该被村民捡回去。

衡量了一下利与弊,陶西格决定,自己还是被村民捡回去的好。

如此以来,他也就可以顺理成章的留在村中了。

寻了一条村民打猎的必经之路,陶西格做出一付体力不支的模样倒在路上。

不多久,一阵脚步声便传了出来,伴随着这三三两两的脚步声,男人低沉带有口音的说话声也随之传了出来。

“塔夫脱,你看那里是不是有个人?”

“?”

“你看前面。”

“我们该怎么办?”

“我看还是别管了,谁知道这人是好是坏,是活是死?”

“塔夫脱,你做什么去?”

“我去看看。”

“可是……”

“我看这人应该没死,而且我们又不是那些贵族老爷们,有什么可害怕的。”

“啊,说的也是。”

几步便走到陶西格的身边,那个叫塔夫脱的男人,摸了摸陶西格的鼻息后,转头看向自己的同伴道:“这人没死,我们把他抬回去吧!”

“塔夫脱,你确定要救他?”

“嗯。”

“可是……”

“把他抬到我家去吧!”

“塔夫脱,你可看清楚了,这人看起来并不是什么富人。”

“没关系。”

“好吧,如果你执意的话。”

感觉自己被两个人给抬了起来,方向感并不差的陶西格很快便确认,他们所走的方向的确是村落所在的方向,他微微放的下心来。

村落就坐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