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言情小说 - 女帝投喂日常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48

分卷阅读148

    伤,但是叶黛暮表示自己的内心伤痕累累啊。太痛苦了。用左手写字就写字好啦,老师还非要练习出好字。这不是强人所难嘛。可是叶黛暮反抗不了。谁叫这是她自己挑的老师呢。当年脑子里的水都是现在要流的眼泪啊。

    比练字更恐怖的是,常太医给她针灸。这个部分,恕朕真的不能接受啊!!!

    “陛下,您下来。”卢淑慎在下头仰着脑袋艰难地说。该死,都怪那个谢璇,竟然引诱陛下学会爬屋顶了。这多危险啊,万一掉下来。“陛下,您别动,妾找人接您下来。快快去唤徐将军。还有,快多那些厚的被褥,把这地上所有的可能伤到陛下的东西都给我挪开。怎么徐将军还不来啊?再去唤。陛下……别动啊。”

    叶黛暮表示她宁愿呆在上面吹冷风,也绝对不要下去挨针。太恐怖了。比西药的打针要恐怖多了,这个可是要插在身体里好久才拔的,根本不是什么喊一二三就能忍过去的事情好嘛。还有心理上的因素,叶黛暮在常太医拿出针来扎在自己身上那一霎,才知道,她还晕针。她宁愿忍受被刀砍,也不想被针扎啊。“不要。不许过来。我不要扎针。”

    “不扎,不扎。咱们不扎了,陛下,您可千万要抓牢了。徐将军,快快快,陛下这要是摔下来那可就不得了了。”卢淑慎慌得一塌糊涂。她在这宫中十几年,遇见的阴谋诡计,出乎意料的事情多不胜数,也从来没遇见过有谁比陛下更叫她头疼的意外之事了。陛下的小性子,是该好好说教说教了。但不是现在。

    “骗子。”叶黛暮一眼就看出了卢淑慎的谋算。等把她骗下来,肯定就要按着她去扎针了。绝对不要。她抓着房顶的角,再换了一个结实一点的踩脚地点。虽然不想打针,但是也不想打折,骨头打折的那种打折。不过,也不可能一辈子都不下去啊。再过一个时辰就可以吃晚膳了……这么办?

    然而卢淑慎比叶黛暮想象得还要了解她。才过了一刻钟,卢淑慎就在下面摆了三个摊子。一个升起了精致的炭火开始烤羊羔,一个抬了大大的鼎煮着nongnong的高汤,一个摆了冰山片起了生脍。不带这样的,叶黛暮的手都要软了,这也太香了。叶黛暮擦了一把自己嘴边的口水。

    不行要坚持。但是卢淑慎居然在这个时候拿出拨霞供啊。这高汤肯定用的是上好的牛骨牛油,加上一些特质的药材,熬煮的时间不会少于六个时辰。若是现在下进去一些偏薄的牛羊rou,蔬菜和面条,那是无上的享受啊。叶黛暮已经坚持不下去了。被针灸一会儿,又不会死人啊,可是现在不下去,她真的会被馋死了。

    叶黛暮最后就屈服了。她一边泪流满面地喝着浓汤,一边老老实实地伸出手让常太医针灸。好好喝,可是真的好痛哦。“想要那个rou丸子。”

    “陛下,啊!”卢淑慎见她乖乖地就诊了,舀起丸子放冷,递到叶黛暮嘴边。“陛下,慢慢来。”

    “好吃。”叶黛暮一口吞了下去,然后被丸子里的汤汁烫伤了。“烫,烫,烫……”

    这一下又是一阵的兵荒马乱。

    第二日上朝时不。叶黛暮右手绑着绷带,一瘸一拐地迈上台阶。底下的百官这时虽不能抬头看,但是还是轻微地用眼角瞟到了。陛下这是怎么了?

    “昨日路过小坑竟崴了脚,叫众位爱卿见笑了。”叶黛暮的表情和语气却明显不是这个意思。她的神情真实地体现了‘你们要是敢笑,就死定了。’

    众官立即收敛了表情。不过心中还都是疑惑。为什么崴到脚,包起来的却是手臂呢?

    “回禀陛下,汴州兵已经开始行动了。想必汴州府的兵困很快就会被解开的。”兵部卢尚书先打开了困局,提起了汴州的叛乱。这件事处理得好,便是他兵部的绩效了。不过,就叶黛暮看来,这也太拖沓缓慢了,若是真的有敌军进攻,这么个调兵法,宫门都要被人家烧完了。

    不过,卢家向来都喜欢和她对着干。要想改革兵制,路还长着呢。若是能扶持一个站在她这边的兵部尚书就好了。这么一想来,剩下那些刺头也叫人讨厌,如果能都拔掉就好了。叶黛暮好好地把自己黑暗的心思藏起来,耐心地听着底下的人废话。

    “军情在何?”叶黛暮坐在议政殿处理政务,喝了一口苦茶提了提神,皱着眉头问。

    “在此。陛下。”卢淑慎小心地打开卷轴展在叶黛暮的桌案上。“陛下,您的右手可千万不能误用啊,若是再脱臼,陛下以后可就不好用剑了。”

    叶黛暮左手提笔,咬了咬笔头,含糊不清地应了。她才不想呢。做一个潇洒的剑客可是她一生的追求,挥剑的那种快意感,是会上瘾的。说老实话,能够执掌人的生死确实叫人容易生出癔症。

    只是若真的就此沉沦,大概她和那些杀人为生的刺客,还有那些不顾百姓死活的恶官没有什么不同了。而且,她觉得真要变成那种人,第一个害怕恐惧的绝对是她自己啊!

    #论在现代我看过的那些恐怖电影#

    “淑慎,晚上陪我睡觉。”qaq

    ☆、第壹佰肆拾捌章 敢为之死

    人生当有气节,为大义死,是为幸也。

    叶黛暮想不起来曾在哪读过这句话了,只是她还是将这句话记到了今日。每每想起,总有一种热血沸腾之感。可是真要叶黛暮做那为气节而死的英雄,不要说别人,第一个想笑的就是她自己。

    怎么会不好笑呢?人总是贪生怕死多过其他。好死不如赖活着。只要能死皮赖脸地活下去,哪怕再卑微再可笑,都会想要苟延残喘地活下去的。叶黛暮再清楚不过了。否则她早就在徐婉清欺侮她压迫她羞辱她的那十年里投井自尽了。但是她没有。

    残羹冷炙又如何,衣衫褴褛又如何,嬉笑唾骂又如何,只要能活下去。哪怕全天下的人都想要她死,至少还有她自己想要活下去。叶黛暮看着自己如今丰衣美食,已经完全想不起当初自己是这么熬过来的了。无论多么痛苦多么可怜的记忆,在这耀眼夺目的奢华之下都褪色了。

    也许有一天,她真的会忘记当初的自己为了一口热食,在寒风里整整劈了一个时辰的柴,像个真正钟鸣鼎食的世家养出来的不食人间烟火的小姐。到那时,她不会成为一个好逸恶劳的昏君?连她自己也不能保证。

    人的忘性总比想象得厉害。

    叶黛暮对着刺眼的阳光,伸出自己的双手。看啊,这双手上的茧子伤痕已经全部都被抹去了,此时白皙嫩滑得像是不事劳作过的婴儿的手。如果连这伤疤都抵不过时间的摧残,她要拿什么保证自己不会改变初衷。

    曾在洛河上放走的那盏灯,她想过的那些崇高得叫人发笑得愿望,真的可能会被实现吗?就凭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