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言情小说 - 重生反派女boss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435

分卷阅读435

    比如,往她手上放个耗崽子...

    耗崽子一生黑,这事儿给小倩的心理阴影特大。

    “对,就是像他老子!一模一样!当年你大哥两岁的时候,我还没随军,他一年也不回来一次,好不容易有假了,在家待几天,带着儿子给我送饭。”

    “这不是很好吗?”小倩真没看出来,硬邦邦的于少将年轻时候还这么妞妞蜜说感谢melody_辰辰的阆苑仙葩打赏!本章是由melody_辰辰的阆苑仙葩打赏冠名加更的哦,5章冠名送上,希望看的开心哦!

    第397章 哭笑不得(感谢水羽晴阆苑仙葩打赏 5)

    咦?于家老爷子那个黑脸老头,竟然还有这么浪漫贴心的过往?果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于母一想到这事儿就恼火,一拍桌子,把正在吃冰淇淋的盼盼吓的勺子都掉了,小嘴一憋,委屈的看着奶奶。

    于母忙换上温柔的表情,拍拍小孙子,示意他继续吃。

    “你知道他在盒饭里做什么手脚吗?”

    “什么?”

    “拿着钢笔啊,在铁饭盒的盖子里面写了一行字,齐娇同志,你穿花衣真好看。”

    “噗!叔叔真懂得心疼人。”小倩笑喷了。

    “心疼个鬼!他就是在家洗衣服的时候,把衣服弄染色了,我就那么一件白色的确良衬衫啊,那年代谁要是有件的确良那还了得?平时都舍不得穿的,他跟大红袜子一起洗了,掉色哗哗的,自知闯祸了,跑过来献殷勤。”

    小倩一脑补于少将那么严肃的男人,做这样的事儿,简直要笑喷了。

    但更搞笑的还在后面。

    “他也不知道哪根筋不对了,盖子里面都写字了,还给我装了个这么大的玉米面饽饽,把饭盒塞的满满的,我一打开,那钢笔水有一半都蹭在饽饽上了,但这还不是最闹心的,最闹心的,是那天我刚好给病人接骨,让护士帮我去热的饭,她回来可能是怕烫,就把盖子打开了,然后——”

    那一屋子人的表情,于母到现在,都毕生难忘。

    然后她在医院就有了个外号,叫“花花衣”...

    回去差点没给于少将的脸挠出花来,这些往事于母讲的是咬牙切齿,小倩笑的都要肚子疼了。

    隔别人身上,或许还没这么搞笑,一想到是于家那个固执刚强的老头做的这些,就莫名好笑。

    “所以我算看明白了,他那点坏毛病都传给儿子了,怀老二的时候我过去随军了,你二哥一出生他就冲过去把接生的推开,对着你二哥傻笑,结果你二哥的傻劲儿就随他了。”

    都说孩子第一眼看到谁就像谁,于母生老大的时候于少将在外面忙回不来,没有亲眼看到孩子太遗憾,生老二可算是在身边,那可是给了极大的期待。

    “我倒是挺羡慕您和叔叔的,感情真好。”小倩由衷的说道。

    从那个物质极度匮乏的年代一路扶持走来,相扶一生,还生了这么好的几个孩子,到了现在还恩爱如初,随便讲讲年轻时铁血的浪漫,都能塞人一嘴狗粮。

    “那倒是,这点咱家几个孩子都随我们,对待感情很认真,可是我最cao心的,还是你二哥,我和你叔叔对他有所亏欠,没有及时关注到他的心理变化,导致他婚姻不幸福。”

    于母对老二离婚的事儿还是耿耿于怀,儿子差点就要不能飞了,她心里有所愧疚。

    “也不能说都是您的错,这样性格的小孩很常见的,好多人的孩子都有这样的问题,只是他们没有站在二哥这个位置上,显示不出来。”

    小倩嘴上是这样安慰于母,但心里想的却是,像二哥这样的情商,也的确是罕见啊。

    他虽然已经快30了,但是成长环境特别单纯,从小在大院,长大去当兵,然后还是飞行员这种需要高度消耗精力和体力的兵种,他没有机会接触外界,甚至没有机会接触女人,如果不慎,遇到王小红那种女人,就很棘手。

    “小倩啊,你那个室友我了解不太多,感觉还是个挺好的孩子,可是她之前还管我叫奶奶,她要是真跟你二哥有点什么,我真是——”

    “您真是应该高兴啊,这叫瞎猫碰上死耗子,天生一对。”

    “...”夸人,也可以这样吗?

    “阿姨,根据我的经验来判断,这俩人其实是非常适合生活在一起的,首先,你看二哥的性格,他很闷是吗?大一也很闷,虽然有人说,夫妻要互补,其实不都是这样的,如果是大一和二哥这样都喜欢有自己空间的人,找一个太能叽叽喳喳的在一起,肯定有一方会心里不平衡,但他们的默契,又不会让彼此觉得谁对不起谁。”

    当年王小红跟于明义过不下去的一个原因,就是俩人毫无共同语言。

    于明义是说什么都沉默以对的男人,王小红却是喋喋不休,她说的话他听不进去,他沉默的态度让她觉得受到了漠视,俩人心里都是不平衡的。

    但是跟冻一在一起就不会这样,根据上次一起吃饭时的情况,小倩已经看出来了,于明义虽然跟大一也没什么话,但是俩人一个眼神,就已经能明白彼此的意思,而且乐在其中。

    “但是她跟你二哥年纪差的有点多啊,这都快差了10岁了...”于母还是从多方面考虑问题的。

    “年龄这一块其实我们要这么想,二哥虽然年长了几岁,但我觉得他的心理年龄也不见得多老,他所在的环境太单纯了,他接触不到外界的很多东西,想的也不会很复杂,这其实很好,而且男人普遍比女人老的慢,差个几岁,到老了也看不出来。”

    她和于明朗还差了好几岁呢,一样过的好好的。

    “那你二哥还带着个孩子呢,大一大学还没毕业,这上来就当后妈,是不是不太合适?不委屈人家姑娘吗?”

    平心而论,女方年纪小,还是头婚,于母是觉得不太稳妥的,一方面是年纪小还没有定性,未来如何谁也不知道,这要是过几年突然后悔了,儿子就要成三婚带孩儿男了,再有设身处地的替大一考虑,对大一也不公平。

    “委不委屈不是咱们说的算的,这还是要看大一的意思,根据我的观察,她对二哥的崇拜已经深入骨髓,二哥就是放个屁,她都得觉得充满了蓝天的气息。”

    这比喻,是有点粗俗,但也贴切,冻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