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言情小说 - 爱回忆的人,不快乐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7

分卷阅读17

    个圈子,就没见到过?”高雨桐又试探性的问道。

    “没什么印象,也不熟……”周从从回答。

    “是吗?戚沉当年,可是爱你爱到发了疯啊。”高雨桐似有若无的瞟了周从从一眼,“不过你不记的就算了,都是过去的事了。”

    戚沉爱周从从,爱到发了疯?说来真是讽刺,大学时候哪里有爱,顶多算是个喜欢,说爱实在是太严重了些,周从从受不起。

    “是吗?”周从从嘴角扯过一抹嘲讽的笑意,这笑可能是对戚沉的也可能是对她自己的。

    “你不知道吗?戚沉……差点儿为你死了。”高雨桐抿了口咖啡,这句话说的颇为随意,就好像是你去她家吃饭,她说刚好杀了只鸡,就煮了吃了。

    从周从从震惊的表情中,高雨桐知道……周从从并没有忘记戚沉。

    高雨桐玩性大起,下意识的将手机移到自己正前方,装作无意的问周从从,“怎么?没有人告诉你,戚沉差点儿为你死了吗?”高雨桐顿了顿,“戚沉喜欢你这件事,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在故作深沉?他爱你爱到发疯,甚至是发狂!”

    戚沉……爱……周从从……爱到……发疯……

    爱到……发疯……发狂?

    这些事,周从从不知道,她不明白高雨桐为什么忽然提到戚沉,还要告诉周从从这些事。

    ……

    “你大□□学之后,戚沉发了疯一样的去你家乡找过你。”高雨桐一脸的云淡风轻,其实……相比于周从从,他更想看到戚沉听到这句话的反应。

    手机反着卡在桌面上,高雨桐的手指,有规律的敲击着手机背面。

    “他……去我家里找过我?”周从从有些不敢相信,她微微皱眉,神色严峻,好像是听到了天方夜谭一样。

    怎么可能?

    戚沉这种混蛋……怎么可能去找周从从?

    疯了吗?

    戚沉是北京人,而周从从只是一个江苏北部小县城的姑娘,高雨桐的意思是……戚沉去了周从从的老家找周从从是吗?可是……周从从已经很久没有回过老家了。

    许多年之后,当听说一个男人在多年前曾经到自己的老家找过自己,心里多少有一丝波动,可是那又如何?伤疤已经留下了,就算是再舔舐伤口也无济于事。

    ……

    “是啊,但是他去的时候,你已经搬家了,他没有找到你。”高雨桐耸肩,装作为戚沉惋惜的样子。

    “他……他……”周从从顿了顿,这件事有点奇怪,她问高雨桐道,“那个时候,你几乎不在学校,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

    高雨桐一愣,周从从果然不好对付,这么精明,到是让高雨桐有点儿措手不及。

    不过,高雨桐毕竟是高雨桐,这点公关能力还是有的。

    “你走之后,戚沉像是疯了一样满世界的找你,甚至跟教务处的老师打了一架,只为拿到你的学生档案,在那里,他找到了你的家庭住址,这件事全校都知道。”高雨桐淡淡道。

    “不可能!”周从从面色有些紧张的说着,以周从从对戚沉的了解,戚沉绝不是这种人。

    “你可以不信,不过……我倒是很好奇,你究竟是因为什么退的学?”高雨桐微抬眉眼,定睛看向周从从,十一年了,周从从和戚沉有十一年了,这十一年来,戚沉从没有放弃过周从从,很多时候,高雨桐都认为戚沉已经到了一种病态的执着。

    高雨桐不明白,面前这个女人到底有什么魔力,可以让戚沉这种冷艳而又高贵的男人爱着。

    他们的故事,似乎还要从周从从和戚沉认识的那一天说起。

    这么说来,周从从还是因为高雨桐,才注意到的戚沉……

    ……

    十一年前,周从从大一。

    那个时候,周从从因为过度肥胖很是自卑,不敢跟任何人说话,也没有朋友。

    唯一能说得上话的,就是同专业隔壁宿舍的高雨桐了。

    高雨桐是地地道道的北京姑娘,家里是开公司的,只是那个时候,周从从并不知道高雨桐家里是开影视公司的。

    周从从和高雨桐可以说是一见如故的关系,二人很投的来。

    大一的时候,学校活动很多,院里有合唱比赛,周从从和高雨桐都参加了,关系也逐渐熟络起来。

    高雨桐是系花,人美歌甜,唯一的缺点就是——公主病,总觉的全世界都要围着自己转,也许少了她,地球就脱离太阳系了。

    她有个小男朋友,高中就辍学了,跟高雨桐在一起七八年了,属于打不还口,骂不还手的类型,而高雨桐早已经腻烦了男友“小白脸”一样“软柿子”的性格,所以上了大学后,自然是到处找“新目标”。

    算是“脚踏两条船”吧,高雨桐不断的换“目标”,可是跟她那个小男朋友却是一直没有断过。

    周从从挺不理解高雨桐这种“不负责”的行为。

    ……

    有次,院里合唱团组织聚餐,合唱团团长是周从从的老乡,两个人算得上关系不错,便是委托周从从代为联系合唱团成员。

    那个年代很流行日租房,也就是在外面组个一日公寓,大家一起做饭洗碗,吃完饭还可以玩玩“杀人游戏”。

    大学时候,同学们都很淳朴,女生都梳着马尾辫,而男生……多是穿着露出鞋子三分之一的白色棉袜。

    聚餐人员在校门口集合,周从从本是百无聊赖的看着所有人,高雨桐忽然凑了过来,“喂。”

    周从从抬头,“恩?”

    高雨桐眼神示意身后,“那个小哥哥是谁啊?”

    “恩?”周从从向高雨桐身后看去。

    一个男孩子,穿了一件洁白的衬衫,在一众“淳朴”风格的孩子们中,显得独树一帜。

    他个子很高,目测得有一米八五左右,身后背着一把吉他,将白色的衬衫撸到小臂处,露出紧实的肌rou。他的肤色虽然白皙,却是不像奶油小生,反倒是给人一种很干净,很阳光的感觉。

    男孩五官分明,眉眼清秀,那双灵动的眸子似乎会说话,只是面部表情那叫一个冰冷,让人高不可攀。

    ……

    周从从摇摇头,她从未见过这个男孩。

    这个男孩看上去高贵而又冷艳,可是眸子却很温暖,干净的让人不敢染指,是那种让你不敢靠近的人。

    高贵和冷艳,似乎形容女孩子更为贴切一些,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周从从在看到他的那一瞬间,就想到了这两个字。

    男孩有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

    似乎是发现自己被他人凝视,男孩向这里看过来。

    周从从匆忙别开眼睛,装作没有看到男孩的样子,但是那一瞬间的目光交流,让周从从有一丝紧张。

    当男孩重新转过身去,周从从才敢继续打量他,男孩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