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言情小说 - 快穿之女配要自强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60

分卷阅读160

    遍。

    刘慧荣带着李明丽和林美美去了百货商店。林美美保持着时尚白痴的人设,随便这两母子摆弄。这样逛街就很轻松了,她只需要在衣服价格太贵的时候提出反对就好,其他的一概不考虑。

    只除了一样。

    他们逛完了街,打算回家吃午饭。在汽车开过一所中学时候,李明丽对刘慧荣撒娇,“一想到还有一个月就要上学的,我就觉得无比忧伤。”

    被刘慧荣拍回来:“能读书就好好读吧!你知道老家有多少想读书但是读不了的吗?”

    李明丽嘟嘴:“谁想读书让她读啊,我才不想呢!”

    这话也就敢跟她妈说,要是跟她爸爸说这个,挨几下皮带都是轻的。

    大院部队家庭的孩子都是这么带大的。那会儿可是讲究生男生女都一样,没什么女儿富养儿子穷养的说法。李明丽能有这“口无遮拦”的娇娇样儿,已经是因为爷爷奶奶疼爱的缘故了。

    “诶,林美美,你说呢?你是不是也觉得读书特别没意思?”

    “别胡说,”刘慧荣倒是知道一点林美美的情况,“你嫂子在家乡读书的时候,成绩是全乡第一呢。你以为人人都跟你一样不爱学习?”

    林美美也腼腆的点头:“要是有机会,我倒是挺想读书的。”

    说完,向往的看了一眼刚刚走过的学校。

    这个隐晦的动作引起了刘慧荣的注意,她认真的看了一眼林美美,只见她一直盯着学校的大门,直到看不见了才收回来。

    李明丽噘着嘴撇开头,不识愁滋味的埋怨:“那就干嘛不读下去啊?想读的人没的读,我这种根本不想念书的人却得天天去。烦都烦死了。”

    林美美忽然认真的看着她:“我还可以读书吗?去学校?”

    这话把李明丽问得一愣,回答的话张口就来;“当然啦,为什么不能读?”又问她妈,“是吧,mama?”

    刘慧荣摸了摸女儿的头。她是希望媳妇儿能够待在家里的,不然儿子常年在外,媳妇儿又要读书。她要什么时候才能抱孙子?

    不过转念一想,媳妇儿现在年纪还小,什么都不懂。儿子大概也是觉得她像个孩子,才会觉得不如那个孙家的丫头。让她去念念书,熏陶熏陶,说不定儿子就喜欢了呢?

    她坚决不承认,儿子有看不起农村姑娘的可能性。

    刘慧荣并不知道,她的儿子当然不会看不起农村姑娘。事实上,趁着他妈,他妹,他媳妇儿(?)逛街的当头,正在和另一个农村姑娘见面。

    这个姑娘,叫孙巧兰。

    ☆、第167章新开端

    第167章 新开端

    在电影院附近看见孙巧兰,李明毅有些意外。

    他并不喜欢看电影,要看也只是看一些战争片和军事介绍片。这不是爱好,只是职业使然。

    然而今天他从电影院路过,正好看到孙巧兰提着一大麻袋瓜子在叫卖。那声音又脆又娇,好像林间的小鸟。一声声撩拨着他的心。

    她怎么会在这儿?她的对象,果然没有好好对她吗?

    李明毅皱着眉,还来不及细想,双腿已经不听使唤的打开车门朝着孙巧兰走了过去。

    他很快就发现,孙巧云的瓜子跟一般的瓜子不一样,都是剥好了按袋卖。比一般的瓜子要贵不少。但剥了壳的瓜子很轻,更便于携带。一家卖不完,她还可以到别的小录像厅门口卖。看她手里提着的巨大袋子,恐怕已经在其他的地方卖过了。

    这边孙巧兰一边卖瓜子一边数钱,手脚麻利,态度热情。这年头,改革开放了,大多数人手里也有了余钱,对于这种买得起的东西也乐意尝尝鲜,倒是很赏脸。孙巧云只在这里站了二十分钟,竟然就将手里最后的一些瓜子给卖光了。

    她也不点钱,只是把所有的钞票都收进腰间的小包里。下一秒,乌黑锃亮的皮鞋就这样出现在她的面前。她抬头一看,一张熟悉而又陌生的脸印入她的眼帘。

    “李……大哥?”

    那个在上辈子,被她深深伤害之后,仍然对她痴情不改的男人?

    那天晚上,李明毅很晚才回家。

    中国人五千年的历史里,至少三千年都是崇尚“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

    所以刘慧荣跟老公聊到带回来的媳妇儿读书的事情时,李父很容易就同意了。

    虽然李父觉得这样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农村丫头配自己的大儿子是有点不合适,不过毕竟这个儿媳妇是儿子他妈挑的,他也没什么可说的。

    不过比起什么都不懂的农村丫头,读过书的农村丫头当然更好,如果说读得还很不错,那当然就更长面了。

    调林美美的学籍有点麻烦,但是对李家来说并不困难。再说开学还有一个月,他们也不怕来不及。反而是林美美对此感恩戴德,李明丽也大方的将自己初中的旧课本送给了她,并且把自己的高一课本借给她看。

    林美美如饥似渴的开始了新一轮学习。

    白天,她沉浸在学习当中,晚上,又把所有的技能都轮一遍。她已经记不起什么时候学会的【健脑术】,反正她是觉得,使用之后,她的脑子真的越来越清楚。学习的效率也比以前提高很多了。

    林美美延续了苏北北的学习方式,理化生靠题,史地政靠背。她不确定自己未来选文还是选理,只能一起都学起来,比较轻松的是,这个学校没有裴榆需要她追着不放,也没有乐悠然让她防不胜防,因此,虽然智商远不如上辈子,她却轻松太多。

    她甚至有时间腾出手来做点小蛋糕小饼干什么的,给李家人尝尝鲜。

    要说有什么是林美美自信最了解李家的事情,那必须是饮食习惯。李家的人对甜食都有种诡异的偏爱,李明毅还好,李明隽简直嗜甜如命。果然,这个小屁孩很快就被林美美的小零食收买了,也不介意她的外貌,一口一个嫂子喊得别提多亲热。

    李明隽今年读初三。他们这种身世的孩子,除非成绩实在太差,否则一定是奔着大学去的。不过就李父的性格,要是李明隽考不上大学,恐怕才有恶果子吃呢!

    相比之下,似乎早就当兵的李明毅,才是他们兄妹三人中文化最低的。

    林美美一边看书,一边玩味的想,不知道要是孙巧兰进了李家大门,李明丽和李明隽又会怎么跟她相处呢?

    她早就注意到了,这几天李明毅回家的时候,都是春风得意的表情,跟前几天的便秘脸完全不同。她当然也注意到了他身上若有似无的香味。

    李明毅显然并没有注意到这些细节,他对她仍然客气而疏远——甚至更加疏远。不过林美美并不介意这个,李明毅就是这么个人,上辈子就摆明了车马心里没有她,这辈子得偿所愿,会温柔对她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