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言情小说 - 娱乐圈 不老荣光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73

分卷阅读73

    不定男主了,反正艾琳就是朋友,睡过了还是朋友,属于将来艾琳结婚时,余青会牵着她的手把她交给新郎的那种,所以等睡完艾琳,再睡藤井青吧。

    本文中,所有让余青想睡的角色,其实都有一个特性,那就是让余青感到安心,所以余青其实上辈子受到伤害的后遗症还在,她仍然在寻求某种安全感,但是她脑子里又觉得自己很强大,不需要依靠,这就造成了一种矛盾,她会一直无意识的寻求安全感,而这种行为却被余青理解成了“我想睡xx”。

    然后说起吧,其实作者接触的时间也不长2333作者是在写上篇的时候,被读者mm提及某段剧情与的“笑面男事件”相似,才去翻了一下攻壳,然后断断续续的把1995、2004剧场版看了,感觉的确是很有思想的作品。(比电影版的好莱坞式大片有内涵多了)

    但是直到看到tv第一部的21集时,作者终于被的女主圈粉了……太帅了,简直帅得掰弯作者!与之相比好莱坞拍得那是什么玩意啊!连素子jiejie半分风韵都没复原出来!不是寡姐不够帅,实在是她演得让作者感觉有点出戏2333

    所以身材爆好、演技超神、身怀母猩猩之力,本人还是亚裔的余青应该是适合这部影片的吧。

    第39章 韩潇番外

    韩潇不知道事情是怎么发展成现在这样的,此时客厅里一片狼藉,他和自己的父亲气喘吁吁的站在客厅两边,相隔不过七八米,像是两头头上冒烟的牛,气势汹汹。

    但其实一切早有预兆。

    韩潇和他爹感情其实一直都不怎么样,因为母亲去的早,父亲又忙于生计一直在外奔波,说实话,父子两交流不多。

    也因为头上没长辈管,很自然的,作为家里年纪最大的男人(他比韩澹大几分钟),韩潇就是家里最大的那个人,在很小的时候,他就开始管家理事。

    记忆中最深刻的事情就是有一天他写作业时因为身体不适只能趴桌子上喘气,韩澹被吓得只能在一边掉眼泪,他只能一边安慰弟弟,让他去柜子里拿钱包和钥匙,出门坐公交车去了附近的诊所,一量温度,38.5。

    当时家里负责照顾兄弟两人的保姆因为要给孙女开家长会出门了,往常韩潇还能自己煮面给弟弟吃,可那会儿他手上吊着瓶水,于是只好让韩澹去附近的包子店买豆浆包子回来。

    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不过早出生几分钟,和韩澹的脸也是一模一样,可身体却没有弟弟结实,生病次数比韩澹多不说,还没韩澹个子高。

    可他的性子却比韩澹早熟,小小年纪就总是cao心这个弟弟,那时还不停的叮嘱韩澹:“你买了东西就回来,别乱跑,快晚上了,外边不安全……”

    等病好了以后,他就更瘦了几分,细细的身子像是竹竿一样,但是渐渐地,他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甚至对此觉得理所当然。

    其实这样也没什么不好不是?他上头没人管着,自由自在的,他们兄弟两都脑子好使,平时好好听课写作业,考试时成绩都不会差,再然后想做啥就做啥,其实也挺好。

    除了拿砖头拍人家脑袋、被对方家长找上门的时候,虽然韩潇怼赢了人家,但心里是稍微有点羡慕那些有父母出头的瓜娃子的。

    然而等到父亲韩易回家的时候,他觉得这个爹还不如不回家呢。

    韩潇性子硬,他爹很不巧也性子硬,爷俩一碰面就各种摩擦,天雷动地火的,三天两头吵一会,如今大爆发一场,家具都砸了不少。

    韩澹眼泪吧嗒的站一边,也不知道亲爹和亲哥到底帮哪个,虽然从理智上来看,帮爹比较好,因为这次爆发是韩潇先发得火,但从心里来说,韩澹又向着他哥。

    闹到最后,父子两陷入冷战,等到了高考结束,他包袱一打,就离家去当兵了。

    咳咳,所以他当兵最初的原因其实只是想离开那个家,并没有他和自己女朋友说的那么伟光正,但他实在不好意思和余诗说自己中二期的那点黑历史,所以此处略过就好。

    那时候他还太年轻,还不懂事,不知道孝顺父亲是有时限的,人的命也是脆弱的,一旦错过,他就再也没有孝顺老爷子的机会了。

    后来他也后悔,他不该和老爷子那么吵,作为儿子让老人家一点,低个头认个错有什么困难吗?男子汉就不能怕低头!

    可……也来不及了。

    所以躺病床上,韩潇面上洒脱还能笑哈哈的,其实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也难过,然后就狠狠的扇自己巴掌,骂自己魂淡,一辈子作为儿子却不孝,作为丈夫却不能给自己的妻子一生幸福,他太混了。

    他真的很不甘心,十万个不愿意离开这个人世,可是他干得过敌人,却干不过死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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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识余诗是一场美好的意外,他发誓他当初只是随便朝戏台上瞥了一眼,然后就被余诗演的那个小生给摄住了。

    那时候他还不知道余诗的名字,不知道她的性别,但他就是一眼盯住余诗,眼神愣是没法飘到别的地方去。

    因为余诗太出彩了,站在舞台上,她就是最耀眼的那个,她长得高,足有一米八多,还有一双风情万种的凤眼,气度雍容、身姿挺秀,韩潇发誓,那时候台下的人有八成眼珠子都粘余诗身上了。

    等那个小生一开嗓,乖乖的更是不得了,嗓音浑厚带着金属的亮丽,感情丰富,直直能把声音唱进人心底去。

    那个年代还不讲究什么现场live超赞之类的夸奖语,但余诗的实力毋庸置疑,所以韩潇就那么成了余诗的粉丝,还是比较铁杆的那种,后来千方百计要到了余诗的联系方式,脸红彤彤的邀请余诗出门吃饭。

    咳咳,反正,那时候大家还比较含蓄,韩潇抱着一颗小粉丝的心,一放假就去请偶像四处玩,然后大街小巷的做胡同串子,买些小玩意做礼物,但在余诗的眼里,她就一个感受。

    这个年轻人,是不是在追她啊?

    呃,虽然这是一出“性别误会”引起的意外事故,但余诗年轻时荷尔蒙比她未来的闺女也不差,韩潇没多久就挺不住,觉得自己,好像歪了。

    说起来韩潇其实还是个蛮潮的人,他最喜欢的外国歌星是瑞克.马斯汀,这位歌星有一首很有名的歌,名为,对,就是那首“go!go!go!ale ale ale……”的歌。

    作为一个球迷,韩潇自然是知道这首歌的,然后,他也知道这位歌星是一个同.性.恋,并且因为粉这么一个歌星的关系,他对同性之间的爱情,持“不赞同也不鄙视”的正常态度,估计就算有两个男的牵着手在他面前路过,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