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耽美小说 - 恰好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73

分卷阅读73

    他就在这样嘈杂的唔鸣声中,想象着郗苓所乘坐的那架飞机滑过跑到,一路逆风而上的样子,面对这星际苍茫的夜色,他究竟会想些什么呢?是否,为终于能逃离自己强加给他的禁锢而庆幸,以至于竟连招呼都不打就悄然离去,又或许确实是临时有急事儿要赶去英国处理,才会连晚宴都等不及结束就匆匆离开。

他,会想起我么?

常钦自嘲地笑笑,把咖啡当酒灌,不一会儿,胃就开始严重抗议。

常钦这才想起来,颁奖典礼时自己因为太过紧张,晚宴上根本没吃什么东西,空腹灌下这么一大杯咖啡,不闹胃痛才怪,他迫不及待地冲进洗手间,蹲在马桶上痛得死去活来,好一阵天旋地转后,他喘着粗气扶墙而出,看向镜子中的自己,竟憋出满头的汗水。

常钦随意冲了把脸,掏出手机,习惯性地滑到那个熟悉的号码上,每次公司聚餐时,要喝酒的晚上,他必然会找郗苓来当代驾,而后者也向来二话不说及时赶到,他已经过于习惯这种依赖,以至潜意识里早已经把郗苓的有求必应当成了理所当然。

可惜,这世上没有什么东西是理所当然的。

他叹了口气,继续滑动联系人名单,翻出肖钰的号码,他把自己的地址报给对方,又颤颤巍巍地回到原来的座位上。

脆弱的胃依然在奋力叫嚣着,疼痛折磨他直不起腰来,常钦一口口喝完另一个杯子里的热水,想以此缓解胃部的不适,没一会儿,肖钰晃着车钥匙赶到Starbucks,见常钦趴在一张小圆桌上,他两三步走上前,摇动对方肩膀,俯下身担心地问:“常钦,你怎么了?”

圆桌上的人抬起头,面色煞白地可怕,额头上渗出一颗颗细小的汗珠,让肖钰见着吓了一大跳,只听常钦低声回答:“我……胃痛。”

肖钰急忙扶起他走出咖啡馆,把他安顿在副驾驶座里,这才开车离开,肖钰转动方向盘,双眼直视前方:“你是来送郗律师的么?”

常钦轻声嗯道,连续不断的胃抽筋折磨地他一直摁住肚子,时不时发出低声的□□。

肖钰扫了眼常钦,忧心道:“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我没事儿。”常钦虚弱地回答,“就是晚上没吃什么东西,又猛灌了一大杯咖啡,现在才会这样,回家吃点胃药就好了。”

“真的不用去医院?”肖钰不安地问道。

“没事儿,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毛病,去什么医院啊。”常钦捂着肚子缓慢回答。

肖钰只好放弃坚持,径直把车子开进常钦所住的小区内,他停好车,扶着常钦走进大厅,大门内的保安突然叫住他俩,从保安室里拿出一个四方的包裹,说是常钦的快递。

常钦接过来,跟保安大叔道了声谢。

肖钰把常钦扶进沙发里,又从柜子里翻出胃药,倒了杯热水,将药和水杯往茶几上一放,嘱咐常钦赶紧服下。

常钦乖顺地吞下药丸,顿感这蚀骨般的疼痛消散了许多,他长舒一口气,抬眼看向肖钰,感激地说:“谢谢你。”

“跟我还客气什么。”肖钰不以为意地回答,又担心地望着他,“你一个人没事儿吧?”

常钦摆摆手:“你早点回家吧,我没事儿的,吃了药好多了。”

肖钰不放心,走近仔细地审视了他几眼,见对方面色逐渐恢复红润,这才安心离去。

待肖钰离开后,常钦从抽屉里摸出一把剪刀,将刚才保安大叔递给他的包裹剪开,拨开里三层外三层的废纸,一个包装艳丽的长方形盒子随之掉落在茶几上,常钦凑近一看,原来是之前在网上订的“那玩意儿”。

那晚,他正是站在不远的餐桌旁,跟怀里的郗苓约定说,等“那玩意儿”到了,晚上好好试试。

现如今时过境迁,那个说好陪他“试试”的人,却去了这世界的另一边。

常钦嗤笑一声,仰倒在沙发靠背上,茫然地望着头顶雪白的天花,心里突然没头没脑地冒出一句电影台词:真正的速度是看不见的,就像风起云涌,日落月升,就像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叶子会变黄,婴儿什么时候会长出第一颗牙来,就像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你会爱上一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

“真正的速度是看不见的……”——电影里鬼狼的台词

第40章四十

英国当地时间凌晨两点,伦敦希斯罗国际机场内,一架从北京直飞伦敦的客机缓缓降落在布满点点灯光的跑到上,坐在靠窗某个座位上的郗苓摘掉眼罩,小幅度得伸了个懒腰,待飞机完全停稳,漂亮的空中小姐宣布乘客们可以下飞机后,他才不紧不慢地站起身,背上双肩包,随人流走出机舱外。

从旋转带上取过行李箱,郗苓拖着箱子往机场大厅走去,刚过安检口,便有一个熟悉的身影直直地冲到他面前,在他眼前洒下一片阴影。

“个子高就是便利,在人群里找人总能一眼发现目标。”郗苓心理极度不平衡地看着对方,口气随意地调侃道。

这个大半夜赶来接机的高个子年轻人,正是光让常钦听到名字就能恨得牙痒痒的Vi,他的年龄与郗苓相仿,个子却比他高出大半个头,虽然正值夏季,但伦敦的夜晚还是有几分阴冷,Vi一身极简的白T恤搭配黑色牛仔裤,T恤外套了件黑底白花的长款薄毛衣,头发剪得极短,脑袋上反扣着一顶黑色的棒球帽,鬓角两旁甚至能依稀看见头皮,他身上有四分之一的英国血统,五官极深邃,眉浓而长,眼睛虽不大,却亮而有神,眼窝处有两道明显的卧蚕,这使他笑起来非常孩子气,鼻梁极高极挺,下巴细而尖,腮帮收进颧骨下面,将脸型拉得修长,许是闲来就爱打篮球的缘故,Vi虽衣着简单干净,但从头到脚都给人一种挥之不去的痞气,似乎只要脱去昂贵的外衣,他就能随时冲上街跟人干架。

果真,Vi接过郗苓手中的行李箱,将他领向停车场,途中开口说的第一句话便是:“方近闻那家伙,是个什么东西,以前跟咱们混在一起时称兄道弟的,现在你出了事儿,第一个倒戈的就是他。”Vi虽然从小在英国长大,但说起中文却总爱带几句京味儿,这跟他以前长期和郗苓呆一块儿有分不开的关系。

郗苓无所谓地轻轻一笑,解释道:“跟谁都能自来熟的人可是你。”

Vi撇撇嘴,不置可否,只好自我反省:“随随便便就相信人,这确实是我的软肋,不过,”他咬牙切齿继续说,“方近闻那种人,他最好每天烧高香保佑自己别让我碰到,否则,我见他一次就揍一次。”

郗苓捏了捏眉心,无奈地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