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耽美小说 - 沈晨霭的异古生活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2

分卷阅读32

    难道未来还要像如今这样靠别人养着吗?

陷入沉思的沈晨霭反复的思量,觉得他现在的这种生活状态实在不是一个长久之计,与罗定的关系太过复杂,他心里的纠结还扯不清楚,所以只好暂且按下不提,但是自力更生的这个问题必须得提上日程了。

但是他在这里能干什么那?卖力气是肯定是不行的了,以他如今弱鸡一样的身子板,干体力活挣过来的那些钱,还不够他将来吃药用的。

力气活干不了,那就只能在脑力劳动上做些文章了,他识字也会打算盘,也许可以帮别人算个帐,而且他祖传的那些手艺都还在,如果能够碰上适合的时机,重干老本行也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

沈晨霭在心里面对着各种职业勾勾画画,越想越觉得坐不住了,待在家里,工作当然不会从天而降,所以他对着罗定说道:“我今天想要出去走走。”

罗定闻言有些讶异的回道:“去哪呀?”

“不知道,就是想要随便的走走。”沈晨霭说道。

罗定闻言说道:“你这是在家里待的闷得慌吧?行,今天天气挺好的,正好又赶上集市,你一会把那身新作的衣服穿上,我在给你拿一点零钱,出去到市集面上逛逛吧。”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对月桂这个孩子的反应挺不一样的,那我就简单的说一下吧,由于童年的生活问题,这个孩子的性格是野生纯散养的。她对每一个接近她地盘的陌生人最初的反应都会是警惕,至于以后能不能变成家养的,那还用问吗?但是她自身的那种野性是一定会被保留下来的,所以罗大攻和沈小受,你们两个人任重而道远那。

☆、第26章

他本来只是想要出来走走的,为什么最后竟然会变成这个样子那?

跟罗定并肩走在一起的沈晨霭,身边还跑着两只正在四处撒欢的小狗羔,怎么看都像吃完饭后出门遛狗呀。

顺着房子间小路一路走出来,穿过他们曾经等车的那颗大柳树,向着与上次马车完全相反的方向,走下去就可以到凤城最热闹的那条集市街了。

罗定今年新开的一家店铺就在这条街头,人们一过来就可以看到,宽敞的店铺上下两层,白墙青瓦朱红的门脸,后面还带了一个大套院,只是看着便知道它的价格不菲。

罗定站在自己店铺的外面,对着有些迟疑的沈晨霭说道:“这是咱们家的铺子,你要不要进去看看?”

沈晨霭望着店铺门脸是上高高悬挂的罗家rou铺的牌匾,在看看那川流不息的人潮,很是肯定的回答道:“不用了,客人那么多,别人都在忙,我就不进去添乱了。”

罗定闻言虽然觉得有些可惜,但还是没有强求,他温和的对着沈晨霭说道:“这条街很长,里面几乎做什么买卖的都有,你随便玩,总能找到让你开心的。中午若是感到肚子空了,就回到咱们家的铺子里吃饭,要是想换换口味尝一点别的,街上的饭庄小店哪里都行,想吃什么你就买,不要饿着自己。玩累了记得早一点回来,我在这里等你回家。”

罗定温软的声音萦绕在沈晨霭用的耳边,让他的心砰砰直跳,沈晨霭力捂着自己的胸口,强压着那颗不断蹦跳的心脏,不让它蹿出自己的胸膛。他觉得在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自己就会沦陷了,沦陷在罗大个那些不经意的温柔与体贴当中。

为了不让自己失态,沈晨霭将罗定的叮咛都匆匆应下,他都来不及等到罗定走进铺子,便带着狗羔们有些狼狈的往街道里面走了。

过了一会后,沈晨霭慢慢的平复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开始专心的在街道上游逛了起来。

来到这个世界都快要半年多了,除了刚开始浑浑噩噩的被人伢子推出来叫卖的日子,一直到现在他才有机会走出院子,仔细的观察一下这个陌生的世界。

凤城不愧是凉州的交通要道,整个集市上人来人往川流不息,街道两旁的店铺大多数都是砖石土木结构的小楼,两层或者是三层,鳞次栉比的连接在一起,高高低低的往下传递着,一眼看不到边际。

集市之上歌楼酒市,作坊医家穿插其中,街道上商旅云集,到处都是在吆喝生意的小商小贩,还不时的有客人在与他们讨价还价,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凉州自古就是多民族聚集地,汉、回、蒙、羌等民族在此都有定居。凤城作为凉州的交通要道,这些民族的族人在这里大多都能见到,街道上贩售的物品当中,除了常见的一些物件,有不少都是沈晨霭从来都没有见过的。

商如海,人如潮,好一派盛世之景。沈晨霭置身着景色之中,只觉得自己的眼睛都快要不够用了。

四处观看的沈晨霭并没有发现,在他用心观景的时候,他也已经成了别人眼中的一道风景。

往日的集市之上,来往的客人商人虽然多,但是大部分的人别人一看便知他是干什么的。唯有沈晨霭,带着一种与这里格格不入的感觉突然的就出现在了这里。

沈晨霭刚刚来到集市的时候,人们看他的穿戴,还以为他是那家富户偷偷跑出来玩的小公子,在仔细看看却发现不是,因为他虽然满脸的好奇,但是并没有那种不通于世的傻气,身上也没有那种富家子弟的骄奢之气。他人站在那里,说芝兰玉树倒是有些过了,但是那样的品貌倒也担得起一句仪表堂堂了。

就在人们都在好奇沈晨霭身份的时候,一直都在四处撒欢的俩狗崽又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了,摇着尾巴冲着沈晨霭不住的撒娇,还在观察沈晨霭的众人看到那两只狗羔,大部分的人就知道他的身份了,原来是罗定娶回家的那个契弟。

这也是罗定非要沈晨霭带上两只狗崽的原因,那两只小狗羔长像随了它们的母亲,只有耳朵和尾巴尖多了一点点的黄毛。虎子的长相在整个凤城都是独一份的,所以只要一看到它们,人们就能知道沈晨霭的身份了。

罗定这么安排绝对是用心了,凤城的治安虽说不错,但是因为往来的商队众多,难免的便会鱼龙混杂,在加上集市历来都是热闹的地方,那里小偷小摸的人不在少数。

沈晨霭这样白净瘦弱的面貌,正是这帮混子们最爱招惹的对象。罗定让沈晨霭带着这两只狗羔出来,也算得上是一种自报家门,明晃晃的告诉众人这是谁家的人,让那些想打歪主意的人仔细的想一想,看看他们能不能受的起主人家的怒火。

这一招还真的很有用,要不是有那两只狗羔跟着,以沈晨霭这幅人傻钱多的造型,早就已经不知道被人给偷了多少遍了。

对这些一概不知的沈晨霭,仍然兴致勃勃的继续逛街,从街头走到街尾,就算是漫步行来也用了他两个多时辰,可见这条街道的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