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耽美小说 - 沈晨霭的异古生活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5

分卷阅读15

    衅,罗定在谢过了出来帮忙的众人之后,便领着大家回到了屋里。

留在房间里没有出去的沈晨霭此时正在心里沉思,兄终弟及这样对待遗孀的方式,中国古代的历史上也不是没有,只不过有这种习俗的大都是少数民族,一直都接受着儒家思想教化的汉民族是绝对不会遗留这种民俗的。

沈晨霭来到这里也有四、五个月了,这里的民众无论是长相还是衣食住行各个方面,都有着典型的汉族特征,只不过他还没有离开罗家走太远过,难不成这外面的世界与他现在看到的是不一样的吗

当罗定带着人过来的时候,就看到沈晨霭坐在窗台前面发呆,心里一紧的罗定害怕他是听到外面的争吵之后心里面误会,连忙对着沈晨霭解释道:“阿晨你别多想,刚才那个男人都是在胡说八道的。我从来就没想过要娶什么女人,真的你别误会。”

此时的沈晨霭还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罗定刚才说的什么他根本就没有听见,只不过他隐约的知道刚刚有人在与他说话,所以他抬起头冲着说话声的方向看了过去。

由于沈晨霭的心思没有在说话上面,所以他此时看过去的眼睛里空洞的没有一丝神彩,一看就是精神力没有集中在上面。

发现他的状态不对,罗定吓的赶紧脱鞋上炕,沈晨霭现在的样子与刚刚被他带回家的时候太像了,都是那种没魂的状态。

站在一旁的客人们也发现了事态不好,他们以为沈晨霭是听说罗定可能要娶女人被刺激到了,这是他们小两口的事情,外人就不好多说什么了。

于是客人们相互的使了几个眼色,很快就都开始找借口向着罗定告辞了。

沈晨霭此时已经从沉思当中转回来了,他诧异的看着纷纷过来的告辞客人们,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走的这么急,但是他还是很友好的冲着他们一一点头,当做是送客的告别词。

客人们见他这样,对自己心里面的猜测就更加肯定了,没看着他们一要离开,罗定的那个契弟就好了嘛,这一定是等着他们离开之后,就要跟罗定闹嘛。

想到这里的众人在离开之前,都用同情的眼光望向罗定,心说养这么个美人也挺不容易的,光是这时不时的小脾气,就不是一般人能够受的了的。

不过人家罗定自己乐意,受气也愿意宠着,看人家契弟那一张明俊的脸蛋,换了自己挨骂也得偷着乐呀。

在人都差不多走了之后,陈婆子也起身下地准备离开了,临走之前她一边穿鞋一边对着罗定说道:“我这几天常常听人提起,你那个住在乡下的嫂子最近总是往城里来,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往富源街那边走,那边的人家里,最近可是有好几位员外家里的婆姨都没了,这样一联系,想来你嫂子有什么心思也就不难猜了。她娘家大哥这次登门肯定不光是闹事这么简单,想必还有后招在等着你,你小子最近上心一些,可别一不小心被人给算计了。”

罗定抱着沈晨霭对着陈婆子回到:“她自己愿意嫁去别人家里当后娘,我为什么要拦着她。只是月桂和大山绝对不能给她,我不相信牛大妞的人品,孩子到她手里绝对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

陈婆子此时已经穿好了布鞋,下了火炕正打算往外走,听了罗定的话回过头来对着他说道:“你嫂子和她娘家那一大家子都是那种无利不起早的性子,大山他们肯定不会要,养个男孩子对他们来说是没用的,月桂就难说了,女娃如今都金贵,很难说他们家会打什么歪主意。”

罗定闻言讥笑了一下说道:“孩子是我们罗家的血脉,断没有交给别人家养的道理,这一点谁来说都没用。她牛大妞要是想改嫁,孩子就得留在罗家,当然她要是不改嫁给我哥守着,那我也没意见,我还像往常一样花钱养着孩子,也不差她一个。”

陈婆子闻言嘿嘿一笑,显然她是不相信罗定的嫂子能够守住的,她很肯定的说道:“牛大妞要是能受的住,那你养的那十几头的母猪早就能上树了。行了我不与你磨牙了,时候不早了,老婆子就先离开了,明天我在来,你们也不用送了。”

该走的人都走了,原本很热闹的屋子里瞬间冷清了下来,罗定将拥着沈晨霭的手松开,扶着他的肩膀想要继续跟他解释,谁知道还没等到他开口,沈晨霭却先说话了。

发现自己所了解的知识与事实有很大出入的沈晨霭抓着罗定的衣襟,对着他一个字一个字的说道:“书,快、给、我、书。”

罗定闻言一愣,看了看他的脸色然后小心的问道:“阿晨你没有生气呀”

沈晨霭闻言莫名其貌的看着他回道:“我为什么,要生气”

罗定闻言很尴尬,敢情人家根本就没当回事儿,完全都是自己多心了。

不过沈晨霭没生气,这对罗定来说就是一个好消息,至于他想要看书的要求,罗定当然要全力满足,在问清楚他想要看什么样的书之后,第二天罗定就将新书给沈晨霭买了回来。

沈晨霭要的那些书全部都是历史类的,算是基础读物不是很难买,让罗定诧异的是沈晨霭要买书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他是真的识字的,而且认识的还不少。

这样的认知让罗定的心情有些复杂,他们这里虽然是地广人稀,但是土地贫瘠环境恶劣,大片的土地都是戈壁与盐碱地,能够正常种植庄稼的土地不足十分之一。

就算是这十分之一的土地,能够称得上良田的也不到其中的一半,微薄的田地产量让在上面耕种的人家只能够勉强糊口,家里的孩子想要读书写字,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不过凤城这里还要好一些,因为凉州境内有两个大盐湖,要将盐湖里熬制出来的湖盐运到外面去,不伦从哪里走,凤城都是绕不过去的必经之路。

因为有这个优势的存在,凤城里面的饭庄客栈林立,还有不少有力气的庄稼汉子专门来到城里,给那些运盐的商队们当挑夫,靠着自己一身的力气赚一些铜板贴补家用。

可是即便是这样,普通的百姓人家要供养家中的子弟上学,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罗定想着刚把沈晨霭买回来的时候,他给沈晨霭擦拭身子之时就发现,虽然沈晨霭当时整个人瘦的皮包骨头,但是他身上的皮肤嫩的很,上面一点疤痕都没有,手上也没看到有茧子,再加上他后来从人伢子手里抢回来的那个东西,虽然不知道那是干什么用的,但是光是配它的那条链子,拿出去卖就不止十两银子,想来那东西的价值也不会便宜。

这种种的现象都在表明,沈晨霭原本的身份一定不会简单,即便不是世家贵族之后,也一定是富户人家的子弟。

这样的人家能够接受他一个屠夫吗万一有一天他们找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