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耽美小说 - 狐妖的明星手册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3

分卷阅读13

    的脸色有多寒冷。

在剖析唐喆现在心理活动之前,要先了解一下唐喆这个人。

唐喆表面上看是盛典唐朝的签约艺人,实际上他才是盛典真正的幕后老板。诶?不是说盛典是唐氏家族的产业吗?对,盛典当然是唐氏家族的产业,因为唐喆真正的身份是唐氏家族的六少爷。在他前面还有3个哥哥和2个jiejie,他是家里最小的一个。

不知道是因为大家族里是非多,还是他遗传了姥姥的演戏基因,总之唐喆生下来就爱演。小的时候他靠演技欺骗哥哥jiejie,长大一点他靠演技欺压大小同学,再大一点儿他靠演技打拼事业,到了现在他靠演技征服世界。

总之,唐喆就是爱演。而只有唐家人知道,唐喆最大的技能并不是演技,而是心口不一。在全世界都觉得唐喆24岁就拿下影帝很了不起的时候,唐家人却觉得唐喆拿影帝拿得太晚了,除了用‘懒’或者‘笨’来挖苦他,他们不觉得他有任何地方值得夸奖。

唐喆现在坐在嘉宾席里,他的脸色已经恢复正常,只是看上去非常严肃。但他现在的心里简直在心花怒放。如果要用一首歌来形容,那就是‘甜蜜蜜’。为什么会这样,当然是因为唐六少今天看到自己的白雪……王子了。

唐喆是不相信一见钟情的,可一见钟情却相中了他,总是想方设法地让他一见,然后钟情,然后失望。从他以往的‘一见’史不难看出,20岁之前的唐喆对清纯的玉女是完全没有抵抗力的。那个时期,只要是以玉女形象出道的女艺人几乎无一例外都与唐喆或轻或重地传过绯闻。可娱乐圈是什么地方?那就是一个超级强力大染缸,当玉女变成*,所有美好的过往都变成了假象,分手和失望就成了必然。

近几年,大概是年岁长了,唐喆的心性也变得稳定,很少再传出什么绯闻,偶有一、两条,也不过是媒体不甘寂寞的捕风捉影。就像他在某个访谈节目里说的,因为自己是个比较复杂的人,所以希望自己的另一半是一个简单而善良的人,在没有遇到那个人之前,他会守住自己,做最好的自己!

然而今天,一朵名为‘一见钟情’的小乌云再次飘到唐喆的头顶,让他沉积许久的心,变得不再淡定。

从胡尧和楚涵一出场,唐喆的眼睛就被点亮。他看着胡尧只觉得一阵春风拂面而来,一弯清泉将他淹没,那种扑面而来的温柔缱绻丝丝绕绕牵动着他,令他完全忽略了胡尧的性别,只觉得全世界只剩下他们二人,命运将他引来这里,只为了与他相遇,他就是他的白雪公主!唐喆的心噗通、噗通不受控制地快速跳动,令他莫名紧张,令他像个情窦初开的傻小子般想要给对方留下个好印象,于是,他对他微笑,于是——他看到他看向旁边那人,而那个人正在冲自己微笑?!!

唐喆立刻不干了,他甚至有冲上去把那个搞乌龙的人打飞的冲动!所以他一秒变成了冰块脸。

胡尧的亮相,确实用他的美貌震惊了全场,现场包括裁判在内的很多观众都有一瞬间的恍惚,只不过没有人像唐喆那样严重到被一箭穿心。

主持人也同样被震撼了一下,不过她马上调整状态,感慨道:“哇,这次来自血族的两位少年是两个名副其实的美少年啊。来向大家介绍一下自己。”她把话筒直接递给胡尧。

胡尧笑得很亲切,也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显得亲切,他想给现场的观众和裁判留下一个好的印象,尽量将自己的善意传递出去,他说:“大家好,我是胡尧,来自x省美丽的沙漠,今天能在家乡参加这次海选我非常的荣幸,也希望接下来的表演能得到你们的认可和支持。另外,今天天气很热,大家要注意身体!”

掌声如潮,甚至有几个大胆的女孩直接喊出‘胡尧,我爱你!’又立刻害羞地捂住脸。

胡尧将话筒递给楚涵,这次楚涵不再惜字如金,而是微笑着道:“大家好,我是楚涵,来自l市理工大学医学系,希望我接下来的表演能够得到大家的支持,同时也请大家注意防暑!”

话筒回到主持人手里,支持人再次感慨,“哇,你们都是暖男啊?!你们才多大就这么会关心人,你们都成年了吗?”

“哦,楚涵19岁了,胡尧呢,胡尧肯定没成年吧?”

主持人把话筒举到胡尧面前,胡尧很诚实的说:“18岁,成年了。”

“你真的成年了吗?你长得也太不着急了吧?”主持人明显不信,做了个很夸张的表情,全场哄笑。

胡尧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了下头。

☆、第12章你很可爱

唐喆看着胡尧,听着他的声音,一颗心早就化成了一滩春水,软得一塌糊涂,心中的天空被无数个‘好可爱’刷屏,脸上还是那么严肃,看不出一丝一毫的波动。

这时有工作人员给主持人送过去五个信封,主持人话锋一变说:“好啦,下面我们言归正传,轮到考你们的时候了?我手里有5道题,你们商量一下选哪一道?”

胡尧和楚涵一致选了第三道。

主持人抽出第三个信封,大声念道:“第三道题目是——”大屏幕同时显示,“安迪斯被俘英勇就义。哇,这道题目看起来好悲伤啊……好的,下面你们来抽取表演顺序。来,每人到这边的抽奖箱里取一个号码球,然后比大小就可以。”

胡尧抽到的是5号,楚涵抽到的是11号。胡尧先表演。

安迪斯被俘就义这一幕,在原著里是第126章的内容。这件事的发生,有两大背景,第一是人类和妖界联盟,第二是血、魔联盟的瓦解,魔族背叛了血族,致使安迪斯所在的血族部队陷入包围。

在原著的设定中血族拥有永恒的生命,但却有致命的弱点,他们害怕光和火,一旦被光暴晒或者被火烧灼他们的皮肤便会迅速腐烂直至灰化。安迪斯作为血族唯一的医生,他拥有不灭之血,用混合了不灭之血的水清洗伤口,可以为血族的战士治疗。同时拥有不灭之血的安迪斯也不怕光和火,杀死的他办法除非他自爆灰化,不然只有抽干他的血。而被人类和妖类俘虏之后,人类为了研究新药确实想要抽干安迪斯的血,安迪斯为了不让别人得到他的血,最终自爆灰化了。

这次的表演时间依旧是五分钟,胡尧刚刚在化妆间的时候看过一遍原著,他的记忆力非常惊人,原著里的每一句话他都记得非常清楚。主持人公布出题目的那一刻,胡尧就已经开始推演和计算,他的大脑飞快的运转着,每一句台词,每一个动作的用时,每一幕之间的切换,都精确计算到了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