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耽美小说 - 厨神的刀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

分卷阅读3

    史律法工农商,他们析天下大势唾jian佞骂阉党谈国事。他们有时也会七嘴八舌闲话玩笑,东长西短传些浑话;王员外的儿子异地金屋藏娇、张少爷买了个小倌天天不离身、怡红院新挂牌的姑娘有多销魂。

他们中有不乏有锋芒毕露之辈,对世道不满,胸怀大志心系天下,讨论起世事来言论十分激进;不过他们大多是家境殷实,不愁吃穿,又受过些家教比一般的纨绔思想觉悟高一些。这些年轻人中或许会有流芳百世的文人才子,可能会有未来的金榜状元郎。他们有的会成为文臣武将国之栋梁,也有的随着岁月的光影渐渐籍籍无名。

罗笙在研究食谱之余,会沏上一壶茶。坐在那个最不起眼角落里,静静地看着、听着,面带微笑地默默地记住他们每个人的名字。

然后一年又一年,用那双不再年轻的眼睛,坐看风起云涌代代才人。

不知从哪天起,厨神从那些义愤填膺年轻人的口中无数次听到一个名字。

“无耻楚贼,欺上媚下,公然私吞赈灾银两,中饱私囊!趁火打劫,大肆抬高粮价,禽兽不如!”

“身为官者,竟暗中插手商市、与民争利,当真是贪得无厌!”

罗笙知道,他们口诛笔伐的楚贼便是如今权倾朝野的宰相楚元仲。

传闻他出身市井,本是个混混,却天资过人,身世成谜。十六岁高中状元,声动京城;十八岁献奇策,疏水治洪灾力挽狂澜,名扬天下;二十岁着手续修;二十五岁拜相平宫变斩阉党。本应是肱股之臣,前途无量。

然而拜这位楚相所赐,当今圣上已经一年零三个月没有上过朝了。而楚元仲三个字,也基本上成为了‘jian佞’、‘小人’、‘恶棍’等等的代名词。

圣上迷信,他便利用这一点。煞费苦心从四海搜集各种能够叫人长生不老的丹方,叫皇帝每天清晨喝什么童子尿,拿宫女的经血炼丹。还找来了一群号称得道仙人的牛鼻子老道弄进宫。又靠着不知从哪里学来的旁门左道折腾出一堆所谓‘异象’,让皇帝对此深信不疑。每日不是听仙人讲道就是对着香炉炼丹,政务也渐渐荒废。

在楚元仲的蛊惑下,如今圣上已经彻底疯魔,身心皆沉迷于修习长生之术中。不理朝事,不进后宫,一门心思地呆在自己修建的行宫里闭关修行。大权旁落于楚元仲和其党羽手中,也便造就了这朝中楚相一手遮天的局面。

在那帮文人口中,基本上这个人当权就没干过一件好事,成天到晚脑子里净琢磨着怎么害人怎么敛财。

“打个比方说吧,就是把他的良心挖出来给狗尝一口,估计狗能恶心的把胆汁吐出来……”

“哈哈哈哈……”

这笑声还未散尽,一队差役涌上前来。

“放肆!竟敢公然诋毁朝廷命官?速速带走——”

刚刚还在谈笑风生的众人,看清了那赫然出现在厅中最醒目位置的男子,顿时面如土色。

此人名叫李斯,正是楚元仲手下最忠心的一条恶犬。名门贵族出身,虽仪表堂堂谈吐不凡,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纨绔子弟。几年前入仕,他行事狠绝不留后路,又十分崇拜拥戴楚元仲。遇事不分是非黑白,以‘只要是元仲说的话,就都是对的’为人生信条;别人牵头鹿过来,楚元仲说它是马,他便能二话不说将那说鹿的人统统抓去剜目割舌!

“吵吵闹闹的,真没意思。”李斯身后的那被人唾弃了半天的正主儿,坐在阴影里一派若无其事的样子,“楚某只是来找个人罢了,打扰到诸位闲聊的雅兴,为此表示十分抱歉。”

没有人敢往哪个方向看,更没有人知道他此刻的表情。

那人开口说起话来字正腔圆语调和缓,听起来像是个谦和的有礼,风度翩翩的年轻公子。

“最后,恳请诸位携亲友务必于缉事厂大牢一聚,楚某定然感激不尽。”

一字一句,无不阴森森的透着凛冽的寒意。

第3章贰

楚元仲的的外表是个薄情寡义的小白脸模样,神色中天生带着股阴郁劲儿,使他看起来就不太像个好人。

那双丹凤眼没有正眼瞅人的习惯,垂下眼帘之前斜着眼睛远远地用余光扫上你一眼,让人周身便感觉凉飕飕的像是被头凶兽盯上了似的,别提多不自在了。待他收回目光将手缩进袖中,低着头若有所思,不知在盘算什么的时候,便被人笃定地贴上了一个‘心术不正’的标签。

其实吧,他八成是在绞尽脑汁地琢磨,这个人姓啥来着……

没错,楚相大人是个脸盲。熟悉他的人都曾亲眼目睹过他各种傻傻分不清楚,然后张冠李戴的笑话。

不拿正眼看人是因为他眼神不好使,看近处的东西总是模糊。再加上认脸困难这一不利因素,他几乎就是半个睁眼瞎子。却偏生不愿叫人知道,只好漫不经心地装作一副另有打算的样子,好掩盖住自己压根不知道对方是谁的真相。

待李斯带着官差清了场,将那帮人抓去大牢收监之后,这才坐下来好好地喝了杯茶。

真是的,如果不是为了找那个人,他才懒得来这破地方听人在背后如何骂自己。

他面无表情地想。

其实被人怎样骂都无所谓,他本就是没有心的,活到今天更是不知脸皮为何物。

反正他也的确不是什么好人,他坏,坏得人神共愤,可又有谁奈何的了他?

他随心所欲地由着自己的性子活着,又总觉得胸腔里很空,身子也轻飘飘的。这让他感到不安,好像没有根似的。于是他只好寻求一个牢靠一点的东西,狠狠地攥住了,死也不放手。

是的了,总要攥住点什么才好,权势、钱财,都是好东西;官是越做越大,钱也是越多越好的,有些东西一膨胀起来,就感觉没那么空虚,人也不再那么轻飘飘的。

“丁香……咳,rou蔻姑娘。你们老板去哪儿了?”

他腰间总揣着枚古币,实则是嵌着薄水晶的透镜,必要的时候方便故作无意地拿出来偷瞄上一眼,不至于像个睁眼瞎。但此刻他穿过铜钱方眼儿的水晶透镜,却恍惚间看到的却好像看到了一张重重叠叠的模糊影像,他眯起眼细细辨认也不知是猫还是狗的一张长毛畜生脸,还吐着舌头,呼哧呼哧地喘着气儿。

“rou蔻jiejie不在,婢子是茴香。”那紫衣的跑堂姑娘神色如常地奉上一壶清茶,好像刚刚发生的一切在她眼里都不存在似的。空荡荡的厅中其他几个姑娘也手利落地将桌椅摆好,收拾着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