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耽美小说 - [综]目标是最强式神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50

分卷阅读50

    愣了下。

一个白白净净的人安安静静地站在屋子里,似乎是在等他们到来,见着来者不善,却不慌,悠哉地活动了下手腕,似乎要大干一场的模样。

这种人真的是奴隶?

对比门外那个两股战战的奴隶,眼前的人倒像是绘卷上所描述的妖精一类的存在,特别是对方微微牵起嘴角,露出小小的虎牙,眼睛清澈透亮的模样,真是让人有些不忍心下手。

可显然,何敬不是纤弱的小妖精。

约莫半分钟后,杀猪般的惨叫自房中不断产生,摇摇晃晃飘荡在整间住店里,原本入睡的住客纷纷惊醒,霎时间,骂声、跑动声和惨叫声冲天而起,原本吉尔伽美什正抬手捏着商人展现的长袍,忽地听到这些乱七八糟的响动,他大步走出房间,发现最响亮的噪声源恰恰是自己住的那间。

“怎么回事?”

拿着衣服,英雄王大步上前,身后心虚的老板眼看自己派出去想趁机绑走“女奴”的侍卫似乎搞砸了,也懒得追究吉尔伽美什带走的衣服,伺机开始收拾行李打算逃走。

狐狸的魂魄顶翻了天花板,自半空中俯视那些被揍得七零八落的人类,何敬慵懒地站在狐之魄的中央,瞅着指尖的鲜血,感叹道:“狂风刃卷真是方便,让它突哪就突哪,突到所有人都站不起来为止。”

1827:经验又提升了,这次你要升哪个属性的等级啊?

何敬:就暴击属性|吧,给提到S,下个提升攻击属性,顺便配配御魂,看能不能把暴击伤害再提高一点。

升级的金光笼罩何敬,令他自内而外焕然新生,吉尔伽美什踢开门口瑟缩成一团不敢动弹的奴隶,走进时正好看到恩奇都被金光笼罩的瞬间,此刻,少年的面庞变得有些飘忽,那小小的面庞下似乎出现了另一张脸,对方的额头、眼角都绘制着色泽艳丽的狐纹,那是靡丽的红,衬得原本清秀的脸生出一丝妖冶。

吉尔伽美什觉得脑海中似乎有什么一闪而过,但思绪走的太快,他没能捕捉到什么,只有几分怅然之感。

微光散去,恩奇都满面恬淡立在房屋中央,相比于那些横七竖八满身狼狈的侍卫,他这般游刃有余的模样着实有些欠揍,但在吉尔伽美什看来却十分窝心。

“穿上。”

不再追究对方如何解除束缚状态的,吉尔伽美什把长袍丢进屋子,恩奇都利落地接住,摸了摸,感叹道:“果然还是城里东西好,多谢了,我的王。”

事实证明,对于吉尔伽美什这种暴娇型的人物,你跟他犟,他能比你犟一万倍,可你若顺着他的毛摸一摸,雄狮立刻便小猫。

这句“我的王”可安抚了几日奔波的憋屈,英雄王哼了声,一身戾气散去不少,可当他看到少年转过身一手掀了身上原穿的那件,然后眨巴着眼满面认真地开始研究新衣服怎么穿,他明显愣了下,上前就踢昏了一个刚幽幽转醒的侍卫。

这个人一点点防备心理都没有吗?

吉尔伽美什快步走到少年身边,抬手接过那长袍,利落地找到入口直接兜头套在这人的身上,末了,一弹,让这长袍顺溜垂滑落,从脖子到脚踝齐齐遮住。

“连衣服都不会穿?”英雄王颦眉。

何敬想了想,道:“我在森林里都不穿衣服的。”

吉尔伽美什:“???”

少年一脸无辜:“那里面又没人,大家都不穿衣服。”

“……”

“看到你们穿我才想起来穿的,”少年拉了拉这件明显保守派的长袍,又认真道“我看你的衣服里三层外三层,似乎很复杂,里面还要穿什么啊?告诉我我会学的。”

何敬三言两语表述自己不想再挂空档的意图。

英雄王明显有些茫然。

他第一次知道,交朋友的步骤是互殴、冷战、和好、再教着怎么穿衣服。

问:那有没有教怎么脱衣服这一步啊?

何敬:无可奉告,咱地球人交朋友没有这些步骤。

作者有话要说:  讲个笑话

从前有个作者,他入耽美时看的文章看的都是狗血虐文,什么……这辈子第一次看到这种文风,他沉迷不务正业每日虐心虐肝虐肺,然后立志成为一个狗血虐文大手

后来他发现,自己写清恬爽口的小萌文时总是比较拿手,可一旦写虐,就会瞬间崩坏、狗血、矫情引得骂声无数……

本来恩奇都结尾是要死的,这毕竟是个杯具,我想我该奠定些虐的基础,然后就崩了。

现在我修了昨晚的文,重新开始恢复主线剧情

昨天是我连续加班的第十天,每天12点多睡六点多起,期间赶车去外地还搞过大检查,估计是严重缺觉怨气太重,下笔没捏拿好

第一:吉尔伽美什人设是暴君,且时代背景是城邦混战,目前此世界出场的没一个是省油的灯

第二:何敬连续刺杀对方两次,所以对方才会出此下策把他给捆了

第三:评论区别掐别掐要和谐,另外我在文案标CP就是希望评论区别掐CP【帮我说话的亲先Mua一个,锅是我的,我来背】

第四:最近几天不打算看评论了……

玛德,一早起来锁了文继续睡到中午,然后修文,现在心情好多了

PS:虐文真TM难写:(

☆、欢迎

我家大门长打开,开放怀抱等你

拥抱过就有了默契,你会爱上这里

何敬入城的时候,1827一直在哼歌,第一次见它那么嗨皮地自娱自乐,但相对于城中的平民,1827的反应算是比较温和的了。

乌鲁克的人民欢迎王的归来,也由衷地欢迎王的挚友恩奇都。

“神啊,我们的王终于找到了能够托付此生的好友。”

“殿下,您何时带恩奇都去见您的母亲?”

“宁孙女神会喜欢你的,恩奇都阁下。”

“不愧是王的挚友,他们站在一起的模样真是万分般配!”

入城时,他和吉尔迦美什得到了人民热情的迎接,看着沸腾的人群,何敬一面保持微笑,一边思索:这里的人民连欢迎词都说的那么的暧昧?

“殿下,恭喜你终于找到了能并肩共享荣耀的命定之人!”一个祭司祭祀对二人大呼,洋溢的热情自他面庞溢出。

这真的是迎接王和王的朋友?

城邦之中修建了华丽的金色宫殿,与不远处的白色神庙交相辉映,吉尔迦美什的神之血脉来自于他的母亲,象征畜牧之盛的女神宁孙也是城市的守护神,那座神庙是她长住之地。

吉尔迦美什也确实没领着何敬回宫殿,而是选择去了白色的神庙。

“你的母亲是女神?”如今,何敬总算暂时摆脱了讨嫌的“刺客”身份,他得到了马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