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耽美小说 - 快穿之欧皇系统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31

分卷阅读131

    。”

文修竹长相斯文,白檀溪外貌秀气,两人对视一眼后,心有灵犀地伸出了自己的右手——

“文院长,您好。”

“白同学,你好。”

在简单的握手寒暄后,文修竹变戏法似的从身后摸出一根黄扑扑的纸卷,塞到了白檀溪的手里。

在白檀溪呆怔的神情里,文院长语气平静的说:“我给你出的题目不算难,一共五十题古文填空,请你在三十分钟内写完。完成时间越短,正确率越高,你的得分也就会越高。”

捧着那根被强塞过来的、上面还撒着零星金箔的纸卷,白檀溪瞬间风中凌乱了。

用洒金纸来做试卷,这……这也太sao了吧?

他手里的这卷宣纸摸起来光洁柔韧,纸质极佳,卷面上嵌着点点碎金,还隐隐约约透出一股淡淡的臭味——那是毛笔墨汁儿所特有的气味。

等等,为什么会有墨汁味?

白檀溪立即展开纸卷匆匆一看——此时他才发现,洒金纸上的五十条古文填空皆由蝇头小楷书写而成,字迹娟秀圆润,犹如印刷体一般清晰。

“修竹不厚道啊,”看到舞台上的这一幕,评委席上的李明山叹了口气,“如今会握毛笔的都没几个,他怎么能指望学生会写蝇头小楷?修竹看着最正经,怎么尽做些作弄孩子的事情。”

“李院长,您可别这么说。”方海天笑了笑,“毕竟是直播,题目若是出得太简单,旁人会说闲话的。文院长玩了这么一手,打分的时候就能宽松点了,您觉得呢?”

“海天不愧是拿刀的,眼尖心细,咱们学院里就数你最会讲话,在哪头都能讨得了好。”李明山揉了揉眉心,无奈道:“罢了罢了,他花样精玩都玩了,我还能怎么办?大不了,我把最后的题目出得简单点。”

文修竹不按常理出牌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评委和教授们见怪不怪,最多像李院长那样感叹两句他胡闹,也就不再多说些什么了。

但是,直播间的观众们和台上的学生们就没有这么镇定了。

“卧槽!文院长这是要我们溪酱死啊!”某文学院学生手指着舞台,一脸悲壮:“那个几把毛笔字,我练了整整三年!三年过去了,我写得还跟狗爬一样!同志们,我写的可是大字儿!一个字儿有半个巴掌心辣么大!文院长上来就让溪酱写拇指大的字,简直是太毒辣了!”

“你这还算是好的了,”旁边一个男生指着自己青黑的眼圈,没好气的说:“看见没?这是在文院长的指导下,我夜以继日、积极奋斗的后果。今天让背,明天要默写,大后天还得温习下。哦,我最讨厌和了,前者根本记不住,后者字都不认识,都什么几把玩意儿啊!”

“如此说来,现在得用小楷来默写古文的溪酱岂不是倒霉到家了?”

“唉!”

“唉!”

白檀溪的粉丝们坐在台下满心愁苦唉声叹气,他们的爱豆则静静地立在笔墨纸砚一应俱全的书桌前,一派淡然。

“还好我学过几年灵飞经,不然,今儿这乐子可就大发了。”

写蝇头小楷最讲究一个婉约风流,因此行笔主要依靠指尖轻动。执笔得浅,掌需虚,运笔方得流畅。

想要写好小楷,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这笔上的墨汁蘸多了,字便成了胖美人,风流不起来了;笔上的墨少了,写出来的字骨瘦如柴,干巴无比。

书写小楷时,执笔力道不宜过紧,也不宜过松。力度过紧时,写出来的字束手束脚,既不婉约也不风流;力道过松时,写出来的字又像个没骨头的美人儿,浑身绵软,娇娇弱弱。

白檀溪上小学时,他的书法老师曾以王羲之,王献之这对著名的书法家父子的趣闻为例来强调握笔用力的重要性,实际上这完全就是在想当然的胡扯。

为人师表者在传道授业之时,万万不能胡编乱造,词不达意。白檀溪老师这样瞎说八道一句,就能把一窝小学生都坑死在学毛笔字的第一步上。

执笔越松,字迹才会越活。想要写出灵气十足的好字,除了在笔头下功夫以外,还得熟练运用转笔手法。

――所谓转笔,就是在行笔过程中不断搓捻笔杆的一种笔法,跟在初高中里流行的装逼游戏并不是一样东西。

但凡书法大家,家中必有转笔绝学传下来。例如王羲之,他就留下了著名的。

不过白檀溪认为,写字这件事呢,和码字一样,都是看人天赋的。像他这样练了几年只能勉强做到字迹能看的手残,今天居然要在大庭广众之下直播写毛笔字,想想都觉得很丢人。

在白檀溪看来十分羞耻尴尬的默写行为,到了直播间观众们的眼里,一下子变得高大上起来。

没办法,文院长出的题目他们也看了,一条都不会,不服不行。

出于对文化人的崇拜,直播间里一部分的观众已经主动地戴上了长达二十米的粉丝滤镜。

啊,我们溪酱就是这么的牛逼!

我们溪酱长得超好看,用刷子写字也好看!动作辣么娴熟,一看就是练过的!

啊,我们的溪酱还辣么的有文化!

为了卖弄才华,彰显自己有文化,稍微懂点这方面知识的有志青年不停的在直播间里指点江山,看得其他吃瓜群众一愣一愣的。

有志青年一号:“溪酱刚写下的这句‘太华夜碧,人闻清钟’出自唐朝司空图的,说实话如果不是我最近在写论文,我根本翻不到这本书。”

吃瓜群众:……那是什么书?我是文盲,根本没有听说过呀!

有志青年二号:“……用刷子写字是什么鬼?那个叫毛笔好不好,是古代文房四宝之一。”

吃瓜群众:……略、略有耳闻!

有志青年三号:“目前,白同学已经默写到宋词部分了!其实我也一直很喜欢周邦彦的这句‘家住吴门,久作长安旅’呢。”

吃瓜群众:???不明觉厉!

作者有话要说:  上一章提到的那一首歌,真的不是忐忑,感兴趣的亲去网易云音乐搜索第五元素,三个单词的那首就是。这是电影第五元素里面的一段歌剧,由女高音和电子音合成,主要是我比较喜欢花腔所以提了一下!欧洲中世纪曾经很流行将没有过变声期的男子进行阉割,这种就是阉伶,阉伶歌手唱花腔非常厉害,有部电影叫,里面的歌都很好听就是剧情太尼玛……

ORZ本章写毛笔字描述参考了王力古代文化常识和一些网络资料,摸着良心说,我特么字,巨丑,尤其毛笔字。

第81章我做O你当A并肩行过山与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