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言情小说 - 是你求而不得的替身女配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4

分卷阅读24

    平和继续说。

    “哦?”沈时呵笑一声,勾着的唇,神情倦慢,放下杯子,很恶劣,“那你好奇吧。”

    “你这人……”

    越淮以为他会给看看照片什么的,没想到这么恶劣,但也没办法,越淮也很无奈,每次都这样,完事儿,他和沈时还是好友,他都觉得自己有什么受虐倾向。

    “不过其实也不重要,你断了就好,断干净,好好跟程姐处。”

    沈时手放在沙发靠手上,轻叩,没说话,像在想着什么。

    越淮继续说,“虽然程姐……算了,反正你喜欢就行。喜欢就别计较什么,找她结婚就完事了。”

    越淮是跟沈时一起长大,知道他以前经历过什么,知道他的臭脾气,知道大概所有的内情,看着他一路走过来的,但作为好兄弟,所有事情,肯定是站沈时这边,由衷希望兄弟好。

    沈时仍旧没有说话,长腿一搭,坐在那儿拿着手机,像个雕塑没有声息。

    越淮凑过去,想看他在看什么,却只能在屏幕上,看见向上翻动的聊天记录,速度很快,他看不清详细内容。

    越淮有些奇怪,“你……”

    他话没说完,沈时猛地将手机锁屏,从果盘上拿了把刀,站起来。

    越淮跟着站起来,懵得一批:“你干嘛去啊?等会就要去傅柏那边生日会了!”

    沈时长手捡起旁边西装,没有回头,只说,“去见喜欢的人。”

    “啊?!”越淮更懵了,“你去见程姐?”

    但沈时没有回复,只是向前走。

    越淮被留在原地,脑袋上长出黑人问号表情包。

    不是。

    程阮等下不是也要去生日宴?

    而且,你他妈去见喜欢的人,带把刀干嘛?!

    求婚不成功,以死相逼?!

    靠。

    -

    容枝从剧组回来后,洗了个澡,差不多六点五十,吹干头发,正好看见傅柏发来的信息。这种宴会,她的衣橱没有合适的礼服,于是随便挑了条裙子,跨了个包,出门。

    天公不作美。

    黄昏落日,夜幕将近,飘起小雨。

    还好容枝刚才就见外面乌云密布,出门时,带了把小洋伞。

    她站在门口,打开伞,将它罩在头顶,挡住盛夏零碎细雨。

    才迈出小区,她就看见前面站着的人。

    北市夜灯开得早,即便现在还是日月交替时间,也把路灯全部打开了。

    于是,明亮路灯,清冷月光,与很浅很不明显的,带着末日枯黄气息的落日,全部打在男人身上。

    男人白衣黑裤,英俊眉眼,优雅矜贵。那双平日里,泛着笑却冷淡非常的凤眼,此时藏在夜色黄昏下,却看不见半分冷淡,反而是在笑,冲着打小雏菊阳伞的女孩,笑得艳丽且执拗。

    灯光下,细雨一条一条,从他鼻尖落到衣襟,最后是他手里泛着寒光的利刃。

    他知道,她在看。

    即便她并没有向前走一步。

    寒刃擦过肌肤,雨水混杂血水,流在脚底。

    他没再站在原地,一步步走近,停在容枝眉眼前。

    “喜欢你,先在你面前死一回?”

    “来,刀给你。”

    他伸手,将那把沾着温热鲜血的利刃,送到容枝眼前。

    手臂上红血晕染白衣,交织从指尖低下,他却仿佛浑然不觉,只是笑,笑得眉眼弯弯,露出唇边梨涡,不像平常冷淡。

    容枝看着他,目光淡漠,唇角微勾,似乎在笑,又似乎没有笑,只是看着,像是在看一场编排好的剧本,在看一出早已知晓的大结局。

    车子从远方驶来,灯光照在他红白混杂的衣服上,破开的袖子里,他肌肤冷白,白得在泛出光,令修长手臂上,涌出鲜红更加刺眼。

    容枝平静收回眼,纤细手腕撑着小阳伞,缓缓迈步,从沈时面前绕开。

    一步一步,走得心平气和,没有溅起半分水花。

    她就像是没看见血,也没看见刃。

    更没有看见,浑身是血的沈时。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不要学小沈同学,持刀行凶可能会被抓进局子。

    我要入V了,想不到吧嘿嘿嘿。

    然后放一下预收,叔叔当完替身侄子当的辣种。

    霍西廷和程意晚结束恋爱合约时,

    程意晚带着哭腔说爱意,说爱他成熟灵魂、英俊面容,说得那是楚楚可怜、情深意切。

    可霍西廷不为所动,只给她转了一笔钱,潇洒离去。

    过了一段时间,霍西廷联姻失败,觉得合约可以继续。

    他还可以养她,除了婚姻与爱情,什么都可以给她。

    可再见时,

    红灯绿酒,女人艳骨方生,没骨头似的缩在他外甥怀里,声音又娇又甜,“小霍同学,麻烦,多喜欢我一点……”

    霍西廷劝自己。

    没关系,外甥像舅舅。

    问题不大,她只是爱而不得。

    -

    程意晚是个小镇出来的女人,

    最爱富贵,最怕贫穷。

    但她也曾追逐霍迟。

    霍迟英俊清冽,家境优越,学识渊博,处处完美无缺,是出名的高岭之花。只是程意晚不爱这些,她最爱的,他眼下那颗红色小痣。

    他舅舅也有,只是他的更像一些。

    更像,她年少、唯一深爱过的人。

    ☆、12

    车外, 细雨如丝, 在车窗滑落。

    没有声音,与车内一样。

    冷气源源不断从空调口出来, 正好对着容枝。她穿了条白色小裙子, 看上去还是长袖,袖口设计很漂亮, 但为了散热,完全镂空, 抵抗不住半点寒意。容枝紧了紧手指, 想说空调调高一些。

    旁边却伸来骨节分明一只手,递来一件深黑西装外套。

    容枝侧眸,没接西装,“太麻烦傅总了。”

    “衣服脏了。”被拒绝, 傅柏也没多尴尬, 笑容很温和。

    容枝这才发现,左肩处沾了血迹, 不算大, 正好滴在小雏菊花蕊上, 滑落的痕迹也颇具美感, 只是, 红与白,的确太显眼。容枝接过衣服,“谢谢。”

    “没事。”傅柏说。

    两个人都知道血迹从何而来,但都选择性没有提及。

    男士西装外套很大, 容枝小小一只,钻在里面。

    肤色冷白与外套深黑成了鲜明对比,冷硬也与温柔相冲撞。她伸手,撩起半缕垂落在耳畔的发丝,却显露出她眼尾红褐色的小痣。她一张脸生得极美,温柔漂亮,不带半分攻击性,不软也不艳,冷清得不像凡人,而这颗痣,给她添了几分媚色。

    难怪沈时费尽心机要找这么个情人。

    傅柏轻扯一下领带,看了眼车窗外,说,“到了。”

    容枝也看过去,高楼大厦,灯火通明,并不是举行宴会的地方。

    她看了眼广告牌,LIDL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