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耽美小说 - 金丝雀[重生]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90

分卷阅读90

    里总是有许多好事,这本日记已经写了厚厚一沓,只剩很少的部分是空白的。

裴向雀在床上翻了个身,定定地看着那片树叶,总觉得它比世上所有的叶子都要可爱,哪怕是边缘被虫咬过的缺口,都有一种迷人的残缺美。

他瞅了半天,觉得自己有点傻。

最后总算瞧够了,准备要夹在日记本里,又想,这样直接放进去会逐渐腐烂,保存不了多久。

于是,他查了一下保存树叶的方法。第二天,拜托网购小达人徐旭为自己买一个木质标本夹。

因为怕自己对网上教授的步骤理解不清,裴向雀想要同安知洲商量一下,毕竟对方比较聪明。

在把手机屏幕拿到安知洲的面前之后,裴向雀正准备打开浏览器页面,就被安知洲摁住了手,停在了手机桌面。

安知洲皱着眉,随手抽出张草稿纸,特意在空白的一面写,“这是陆先生。”

裴向雀不明所以,呆愣楞地点了点头,还在安知洲的那行字下添了句,“是不是很好看!我的照片也是陆叔叔的手机桌面!”

就像是无意识的炫耀。

安知洲扶着额头,觉得脑门疼,他还为了裴向雀到底是不是喜欢陆郁纠结了那么久,还犹豫要不要同陆郁约定好的那样同他说这件事,现在看来,倒是自寻烦恼。

这个天真的小傻瓜,即使在不知道感情是什么的情况下,都这样深刻地喜欢上了他的陆叔叔。

安知洲想要趁机和他谈一谈,既然裴向雀确实喜欢陆郁,而陆郁表现出来的行为又令人信服,他不必从中阻碍什么。

每个人的路都不同。

安知洲想了片刻,认真地写,“那你为什么想要把陆先生的照片当手机桌?”

裴向雀几乎是没有经过思考就回答了,“因为陆叔叔特别好!还特别好看!”

现在是中午午休的时间,大多数学生都回家了,教室里只剩下裴向雀和安知洲两个人,没什么顾忌得凑在一起对着用纸笔聊天。

安知洲又写,“他为什么好?”

“因为他对我好,”裴向雀懵懵懂懂地写,“我感激他。”

安知洲脑门疼得更厉害了,“你感激他,感激一个人,会把他的照片当做手机桌面,素描画当做头像,想要天天看着,还看不够吗?”

“你仔细想一想再回答我。”

裴向雀就伏在桌子上想了很久。他从小没遇到什么好人,陆郁是第一个,所以没有前一任感激对象课供对比。他只要闭上眼想如果是别人会怎么样,陆叔叔的脸就会自动浮现。

除了陆郁,谁都不行,他不能想象。

好半天,裴向雀还是摇了摇头,一笔一划地写,“我想不到别人,没有别人。”

他只有陆叔叔。

安知洲和他交流得特别费劲,似乎对于接下来要写的话难以启齿,“嗯,那我好不好?”

裴向雀偷偷瞅了一眼他,和小鸡啄米似的点头,“你,好。”

接下来的话,更难以启齿了。

安知洲犹豫了片刻,还是决定暂时抛弃小我,“那你愿意把我的照片当做手机桌面和头像吗?”

裴向雀十分坦白地摇头。

他觉得安知洲很好,关系也很亲近,可是和陆郁还是不同的。

安知洲将那张纸拿了回去,埋头写了几句话,又划掉了,最后修修改改,只剩下一句,“很多时候,‘好’这个字,是不能形容一切的。”

裴向雀没有反应过来,安知洲便接着写,“还有别的词,‘喜欢’,‘爱’这些更加准确且动人的形容。”

这不是裴向雀第一次看到这些词语,他曾经在书上看到的,却不明白,只能从前后语境推断,这或许等同于‘好’的意思。

从没有人和他解释过。

裴向雀搓着手心里的笔,似乎在反复地思考,挣扎了片刻,“那,喜欢是什么呢?”

喜欢是什么?

安知洲的笔尖顿了许久,这是难以描述和形容的,“喜欢,或者说爱,是人的本能,谁都会喜欢上一个心爱的人。如果你真的想知道,那就在看着他的时候,把手贴近自己的胸口,你的心不会骗你的。”

裴向雀似乎无师自通地明白了安知洲省略的那句话,他的心会对着那个心上人,噗通噗通跳得厉害。

可是,他都不用看着陆叔叔,只要对着那片树叶,素描、照片,或者专注地想着陆叔叔的脸,心跳就已经加速了。

这,这对劲吗?

裴向雀惴惴不安了一天,上课走神下课发呆得在想这件事,他头一回知道“喜欢”这个词的含义,总觉得十分珍重且美好,不能轻易说出口。

而安知洲也明白他现在的感受,不去打扰他,让他一个人安安静静地想着。

发呆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裴向雀的作业还没动上几笔,晚自习的下课铃声已经响了。安知洲瞧了一眼他眼前摆着的作业的惨状,把自己的写完了的作业一本本拿给他。

顺手塞了一张小纸条,“是我的问题,不该在上学的时候和你说这件事。作业给你,仅此一次,下不为例。”

裴向雀呆愣楞的,虽说安知洲一直靠帮人写作业赚外快,可是却从来没让自己抄过作业,要是有什么不会写的,都是细细地讲解给自己听。

于是,背着沉甸甸的两份作业,裴向雀走出小门,现在最亮的路灯下面。

来接孩子的家长很多,有的步行,有的开车,很热闹的。裴向雀等了一会,因为想着事情,脚一崴,差点被旁边的人撞倒,却被一个人拉到身前。

陆郁的声音自他的头顶传来,似乎有些责备,“怎么不看着点周围,要是我不在可怎么办?”

裴向雀嗫嚅了一会,脑子里要被“喜欢”这个词占满了,怎么都寻不出解释,便乖顺地跟着陆郁上了车。

因为要来接裴向雀的晚自习,最近陆郁都是自己开车回来。裴向雀坐在副驾驶上,很正经地坐着,余光却在偷偷瞥着陆郁。

他的心跳的很快,快得仿佛要跳出胸口。

陆郁打着方向盘,说了一句,“小麻雀偷偷瞧我做什么?”

裴向雀被抓了现行,正了正脖子,“哪有,没有……”

陆郁笑了笑,“和谁学的,最近还会狡辩了。”

裴向雀快速地瞅了他一眼,低低地嘟囔着,“和陆叔叔,学的。”

陆郁摇了摇头。

车开得不快,但路途不长,很快就到了。

洗漱过后,裴向雀没好意思在陆叔叔面前抄作业,想要先为陆郁唱歌。

他跟着陆郁回家,伏在床头,为陆郁唱歌。

最近都是陆郁点歌,他一半时候点江南的小曲,一半点现代流行歌曲。

裴向雀有点紧张,他希望陆叔叔点家里的小曲,赞美家长好风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