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耽美小说 - 三不从兄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

分卷阅读3

    你哥哥吗?」他指着桥的一边,叶钦羡正好坐在那里喝茶。方圆三尺以内十分寂静。

快要看不清路时见到了亲人,叶铭夕松了口气,立刻冲少年绽开一个笑容,道:「是的,谢谢。我要去找我哥哥了,后会有期。」

信成蹊呆呆地看了叶铭夕一会,等他跑向叶钦羡,才咕哝道:「长得这么可爱的孩子,好想抢回家养起来……」

「二哥,你在等谁?」叶铭夕坐下后,发现叶钦羡仍旧端坐,好似还有谁没到一样,左右四顾,轻声道,「不知道大哥今年会不会回来?」

叶钦羡饮茶的动作一顿。

七夕的时候盼人回来,这心思还当真昭然若揭。

「结束后,你到我房间里来。」叶钦羡忽然冷冷道。

叶铭夕一愣,道:「为什么?」

叶钦羡道:「我不解释为什么,你是不是就不准备听我的?」

叶铭夕立刻乖乖摇头,「我一定会去的。」

叶钦羡得到答复,便直接起身,回城主府。叶铭夕愣在原地好一会,才低声道:「我好歹也是你弟弟……」说完后,却又想着,叶钦羡叫自己过去,自然也是把自己当弟弟了,若是不当弟弟,不理自己不就好了?

想通这一点,叶铭夕便有些雀跃。

在人山人海的宴会中,买了许多的小吃、草蚱蜢,回到城主府时,先拿出一只蚱蜢用胡须系到叶钧和门前,然后再拿出一只蚱蜢系到自己门前,做完这一切后,他才拎着蚱蜢和吃食,走到叶钦羡的房间,在门口,系上一只蚱蜢。

喜滋滋地想着,蚱蜢一人一只,兄弟都是蚱蜢,倒是不错。

看了看屋内,叶钦羡没有点灯。

想来武林高手,夜能视物,也不需要点灯,叶铭夕因为不喜烟火,烟火一来他就咳嗽,哪怕三岛六城上的烛火已能算得上顶尖,根本没什么烟,可是心理作用总让他觉得喉咙痒。加上寻常房间不应奢侈太重,所以既没用夜明珠,也少用那烛灯,多年训练下来,夜视能力倒也不错。

推门进房,轻声道:「二哥?」

辨着月光,走到桌前,将吃食放上,想了想后还是把灯点上,很快用灯罩罩着放在一旁,不去想自己的喉咙。点了三盏灯后,房间内就全亮了,几乎没有死角。

曾听人说,叶钦羡的屋子是他自己布置的,叶铭夕四处看了看,最后才走向床榻,床榻上和衣睡着一个人,叶钦羡。

叫我来,自己却先睡了。

应该不是什么太重要的事情吧……

叶铭夕伸出脑袋想看看叶钦羡是不是装睡。

其实他知道,叶钦羡肯定不是装睡,他哪会和自己玩这种游戏?看他似乎真的睡了,叶铭夕蹑手蹑脚地,就准备走了。

说不定真的没什么重要的事呢?

当是时,胳膊上传来一阵大力,天旋地转,叶铭夕迷迷晕晕恍恍惚惚,等反应过来后,就已被叶钦羡压在了床上。

「好重……」叶铭夕皱着眉,空气都被挤出了胸膛,反射性伸手去推他,「二哥……你干什么?」

叶钦羡不语,只是把他更牢地压制在了床上。

叶铭夕条件反射地挣扎,脑子却没转过弯来。

叶钦羡冷冷道:「今日若是大哥压着你,你恐怕就不挣扎了吧?」

几下就把还有些懵的叶铭夕的双手抓在一处按在头顶,衣襟扯下肩头,一个齿印就印在了上头。叶铭夕疼得吸气,等他把自己上半身衣服拉开,大敞着胸膛腰腹后,被剥了半光的叶铭夕才猛然明白叶钦羡要做什么了……

「不要……二哥!我……我是你弟弟!」手被按住,只能动脚,叶钦羡抓住他膝弯只轻轻一捏,叶铭夕就疼得不敢再挣扎,太疼,他从小就比别人更容易疼痛,因为他血脉骨头都很脆,这是打娘胎里就带出的病,若要想好,得须时时热源,再加上药材才行,他药材已吃了很多,但时时热源……谁又能保证?

全身剧烈颤抖着,感受到叶钦羡将他衣服尽数脱了,衣裳也只因为不方便,挂在手肘上。两条修长细瘦的腿也光裸出来。七岁后就再没在别人跟前敞胸露体的叶铭夕嘴唇都开始哆嗦了起来。

瞪大眼睛,耳边嗡嗡的响,不断自欺欺人祈祷这不过是一场梦境。他一直以为,三岛六城中找亲生兄弟侍寝的规矩,都只是说说而已,也从未想到过自己的身上,可是……是了,若只是说说而已,那规矩又怎么会珍而重之地单独开辟出一篇,叶氏族人都要背熟呢?

只是……叶氏很少会真的找亲生兄弟侍寝的,这也是为什么叶氏族人要背熟这规矩的原因,为的就是增大几率。

叶钦羡比叶钧和小不了几岁,今年也才到二十二,叶铭夕因为各种原因,比叶钦羡小了六岁。

第一次发现,自己和别人,力量差距这么大。一挣扎就被叶钦羡用几乎捏断骨头的力道狠掐,叶铭夕小声哭着,不敢再挣扎,任由叶钦羡的手摸过他的身体,也任由他轻如羽毛一样的吻贴着自己的脸颊还有侧颈。

被含住乳首的时候,叶铭夕吓得大叫起来,叶钦羡一把捂住他的嘴,牙齿咬住他乳首玩弄,叶钦羡并没有多少经验,几次力道加重都弄得叶铭夕发抖。又疼又怕,就怕他一个不小心把自己那里给咬下来。

在细腻柔软的腹部上舔出一道痕迹,叶钦羡不再捂住叶铭夕的嘴,手摸上叶铭夕的欲望。

一滴精十滴血,因为身体弱的缘故,叶铭夕也不会怎么纾解,如今被人捉住要害,他整个人都缩了起来,因为被压住的缘故,只能缩一半,发丝凌乱地遮住了他的脸。

叶钦羡把束缚他两只手的禁锢也松了,拨开他的发丝,抚摸他的脸颊。

叶铭夕从小长得就和善财童子一般,娃娃脸,大眼睛,皮肤白,嘴唇红,黏着人时能让人心都化开。

现在他咬着嘴唇,闭着眼睛,面色除却白皙外也许还有苍白。玉雕一般的娃娃。他真的很能黏人,在小的时候。

只不过,他小时候只黏过他一段时间,后来,自然是发现叶钧和更加温柔,于是就去黏叶钧和了。小孩子怎么会想到,他这样做,会让别人不舒服?

拥有时还不觉得如何,失去时,却总觉得哪里不对劲,直到叶钧和走了,叶铭夕再次小心翼翼地靠近他时,他才忽然想要把他据为己有。

若叶氏没有亲兄弟侍寝这一回事,也许他对叶铭夕的转变,并不会这么快……

错就错在,叶氏有,而且从小他们就会背,所以,所有比他小的弟弟们,除却叶铭夕外,他都不把他们当弟弟,在叶铭夕舍他而投向叶钧和怀抱时,他也不再把他当弟弟,如今他回过头来又讨好他,他已不把他当弟弟,自然是当情人了。

把叶铭夕抚弄得出了精,叶钦羡才松开捉住他要害的手,要害一被释放,叶铭夕立刻扯过被子往那边逃,想把自己盖起来。

叶钦羡轻易地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