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34
书迷正在阅读:谢池春(H)、樱吹雪、海妖先生[综英美]、掐住他的小心尖、你凭什么拉黑我、有事没事,学习可好、我只是穿了个女装同事就要给我买房子怎么破、你尾巴戳到我了、穿成病娇反派的小作精、全世界我最小
戾与仇恨。 “住手!你们快住手!!” 就在绝望之际,一道小小的身影,穿着粉色绣牡丹襦裙飞奔过来,护在了他的眼前。 暴民迟疑了片刻,随行的侍卫纷纷拨刀相护。 “谁敢动她?!她是当今太师府的嫡千金!” 太师府?嫡出的千金小姐?哈,那些当官的,不是顶瞧不上他们这些商贾人家吗?不过惺惺作态罢了! 侍卫将这些暴民都遣散而去,那梅家的二姑娘满是同情的目光,刺痛了他的自尊心。 他不需要这样像是看弱者般的同情!太恶心了!! “滚!” 梅二姑娘吓得踉跄退后了两步,眼睛泛红:“你受伤了……”说着,她拿出锦帕递给他。 奚风渡咬牙道:“我不要你可怜,不过惺惺作态罢了,让人恶心!” 梅家大公子拧眉,替自家meimei抱不平:“你怎么说话的?我家二meimei也是一片好心!” 奚风渡冷嗤了声,他才不需要这些人什么好心,哪有什么好心?! 他径自背起母亲的遗体,想背上马车,但是瘦弱,心灵又刚受到重创的少年,这仿佛是一件无比艰辛的事情。 “爹,娘……我带你们回家,祖父还在家里等我们……等我们回家……我们回家了。”少年如野兽般呜咽着,因太用力咬牙,鲜红的血从嘴角滑落。 梅二姑娘又害怕他,又担心的亦步亦趋跟在了他的身后,直到他凭着一己之力,将父母的遗体搬上了马车。 他脱力的依着车轱辘坐下,双眼空洞绝望,身上的血水已经干涸,看着怵目惊心。 那太师府的二姑娘还没有走,也不知道图什么。 他也懒得理会。 直到她契而不舍的蹲在他面前,小心翼翼的靠近,圆圆的像白面团似的小脸,瞧着像个小仙童,他还没有见过这般好看的女娃娃。 “小哥哥,你饿不饿呀,我有桂花糖,给你吃。” 不想吃!别这么看我!滚开!少年在心里怒吼着,迎上她可怜兮兮的眼神儿,又不由自主的有点心软。 “他们都走了,你为何还不走?”他故意用着凶狠的语气说话,想甩开这个烦人的小面团子。 “我伤心的时候,都想有人哄着我。” “我以后,没有爹娘了。” “别怕,以后会有很多人疼你的。” 他嘲讽笑了声,真是天真无邪。 “你是官家小姐,自然有许多人爱你疼你;与我又怎会一样?” “我会疼你的!” 他怔愣了片刻,脸上一红,心里很想相信,嘴上却反驳道:“你只是说说而己,很快就会把我忘了。” “我不会忘,我会记很久很久很久的。” “那你记住了,我最不喜欢不讲信用的人,你若把我忘了,我会很生气!” “嗯!我记住了!” 他们又聊了一些,直到她着他等来祖父带着家丁寻来。 之后,安葬了父母,再也没有了闲适和天真的岁月,祖父年迈,奚家所有的担子统统落在了他身上。 那年,他不过十六岁,好在接受能力很强,从小爹爹又带着他走南闯北,见识了很多生意场上的事情,接管家中的产业虽很艰难,倒也不是办不到。 以前他顶不爱看书,之后,每每闲下,便会叫小厮季明拿几本书过来看。日积月累,也读了许多的书,肚子里有了些学问。 因为生意上的一些事情,他不得不远行去了一趟外地,这一去就是两年。 回来的时候,带了好些东西,都是小姑娘喜欢的。 ☆、第104章 季明不由疑惑:“大爷,您是不是有喜欢的姑娘了?” “少管你大爷闲事!”奚风渡当天便骑了马儿去了趟城里头, 将马栓在了巷口, 轻车熟路的摸到了某墙脚下。 那处矮墙下掂了几块石砖,少年身子轻巧, 一下跃上了墙头。 院里正端坐着一个十二来岁的姐儿,姐儿生得唇红齿白, 墨发如膏,小小年纪便已能瞧出倾城国色。 她纤纤素手捧着一本书, 正默默一个人背着。 此时季明跟着上了墙头, 瞥了眼院里的姐儿, 惊艳了一把。 “大爷,您眼光真好, 这姐生得可真好看啊!” “嘶!”奚风渡一个抽气,仿佛自己珍藏许久的瑰宝被人窥见, 妒恨一上头, 将季明给踹了下去。 “瞳凝秋水剑流星, 裁诗为骨玉为神。裁诗为骨玉为神……翩翩……”梅二姐歪着头反复念着, 就是想不起下两句是什么。 “翩翩白衣云端客,生死为谁一掷轻!”奚风渡实在忍不住, 提了一嘴。 “骇!”梅二姐瞪大了双眼,瞧着墙头突然出现的少年郎:“你,你是谁?” “呀!来人呐,墙头有个登徒子,想要对二姑娘非礼啦!!”茉茉激动的将手里的茶点一丢, 惊慌的喊了声。 奚风渡慌忙跳下墙头,拉过季明就跑。 一口气跑到巷口,跃上马儿跑出三四里开外,才停歇了下来。 季明喘了几口气,戏谑道:“大爷,真没想到,您这么有学问,人家姐儿随口念句诗,您就对上了!” 倒不是奚风渡多有学问,他恰巧看过这首诗,又恰巧这首诗里有‘翩翩’两个字。他曾经无意中听到她的哥哥唤她翩翩,便知道了她的名字。 “她不记得我了。”奚风渡失落的呐呐自语。 “记,记得什么?” 奚风渡嘲讽一笑,恨声道:“她明明说过,会记得我的,才不过两年,就已经不记得了!都是骗人的!!” “大,大爷?”季明从未见他家大爷这般模样,顿时担忧不己。 随后季明又安慰了句:“大爷,您两年都在外奔走,这两年您变化太大了,长高了,还长壮实了,认不出来,也挺正常的嘛。” 奚风渡心头一动,脸色当即缓和了许多,脸上有了笑容:“也对啊,两年我变化挺大的,回来那天,祖父都没认出我来,认不出来是挺正常的,是挺正常!” 怎么瞧着,像是在自我安慰? 这自我安慰很快被打破了幻想,无论他多少次假装不经意从她身边擦肩而过,她也不相识了。 梅二姐十六岁及笈那年,奚风渡买通了太师府里的女使,送了一支十分名贵的发簪。赠予发簪有订情之意,他满是期待的在门外等了又等,却等来无情的拒绝。 “我家二姐儿说了,她不与商户来往,还请这位爷以后不要再来了。东西,我家二姐儿消受不起,请您拿回去。” 说罢,女使将他千挑万选的发簪还给了他。 奚风渡失落的接过发簪嘲讽一笑,也对,她不记得他,自然是情理之中,何况她是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