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耽美小说 -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43

分卷阅读143

    被这天下情怀震撼,深有同感,久久难以回神。久远的记忆被打碎成片,如太空垃圾般漂浮在脑海中;熟悉感如电光火石,瞬然掠过他的心间,让他摸不清过去、现在和将来。

他瘫坐在椅子上,窗户外吹进初夏的晚风。许久,他才发觉冷了,不由得打个哆嗦,原来身上早已起了一身惊汗……

开学之初的日子总是繁忙的,宋亚泽适应了两点一线的生活。当然,他最大的改变还是口语流利了不少,日常交流不成问题。

具体说来,在别人笑盈盈地客气“Howareyoudoing”时,他不再顺口溜似的,拿出教科书式的“Fihankyou”来搪塞,而是同样礼貌对答:“I’mgood”。

这也许是他打破中式英语的第一步了。

教授他哲学课的,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高额直鼻,碧蓝色的眼睛深藏在沟壑般的鱼尾纹中,智慧之光却丝毫未减。学生给他起了雅号,叫“Sage.Smiths”——“哲人史密斯”。

他是叔本华的狂热崇拜者。传说,他就算解小手,看着飞溅而出的尿液,都能保持深邃的眼神。

哲学与文学皆隶属于威兹大学文学院,宋亚泽和徐寅良总会在课堂上碰面,有时还相约一起吃晚餐,多数要去圣黛尔街的中餐馆,老板是四川人,饭菜很是地道。

坐在这餐馆里的,多半是背井离乡的中国人,四周全是嗡嗡的中国话,五湖四海的方言混成一团。这多半因为,餐馆有个独特的规定:中国人在此用餐,餐费可打七折。

这大概是在美国这个种族歧视严重的国家里,中国人奋起反抗的勇行。

“亚泽,你当为家写封信报平安。这留洋在外,相距十万八千里,你的父母要为你的安危担忧。”徐寅良吹吹勺子上的汤水,小心翼翼地吞下肚。

“嗯。”宋亚泽剥开虾壳,点头道,“我记下了。”

“还要告知你一个喜讯……”徐寅良低下头,从眼镜上方盯着宋亚泽,故弄玄虚地说,“我交了新女朋友,比船上的那个还要漂亮,还会作诗。”

宋亚泽从喉咙里干笑。他无奈放下虾壳,清清嗓子刚想说话,就被徐寅良大惊小怪地扯住衣服,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你的室友特斯拉也来吃馆子了。Oh,myLord!他只点了花生米和米饭。”

他表情浮夸地指指点点,宋亚泽顺着他的指尖看去,果然看到李元甫孤独地坐在角落,一粒粒地夹花生米,样子很是耐心。

不知怎的,宋亚泽心里难过起来。他当机立断,朝那个高瘦身影喊道:“元甫!”

声音像一记冰锥,狠狠刺入李元甫的耳朵,震得他浑身僵硬。他立刻辨认出声音的主人,连忙回头看他。

“来这桌和我们一起吃吧!”宋亚泽笑道。阳光照射在他脸上,温柔极了。李元甫看到这温暖的笑容,心里像燃起了冲上天边的篝火,热乎乎的。

他并不知道,红晕爬遍他脸上的每一处角落,连耳朵尖和脖子都不放过。他彷徨地挪步子,端着花生米,终于落座到宋亚泽对面。

宋亚泽又点了一盘鱼。李元甫对他的用意心知肚明,受宠若惊的同时,泛起心酸和羞怯,心里五味杂陈。

吃着吃着,四川老板在前台和一位食客辩论起来。

“你好球烦喔……”代表性的川骂被宋亚泽听到。他听得懂四川话,像回到了重庆,怀念地笑出声,向前台瞅一眼。

看到被骂的食客,宋亚泽惊住了。他见过此人,上一次是在邮轮上;这一次是在波士顿的餐馆,同样被骂得狗血淋头、狼狈极了。

黄素憋屈地咬着唇,面色苍白,脸上滴出透明的汗珠。他身旁还站着一个金发外国人,一脸茫然,不知眼前的小个子老板在编什么珠言妙语,面红耳赤的样子。

“你们评评理!他说他祖父是法国籍,就不承认自己是中国人了!”四川老板指着黄素的鼻子骂道,鼻翼一张一弛,滑稽得很。“宁愿多付钱,也不要承认自己是中国人,你手上很有钱撒!”

国难当头,爱国情绪更是炽热,周围人都纷纷声讨。

黄素打算拔腿就跑,奈何门口被愤然之士堵住,哪里还有脱身之地。他不愿被好容易攀来的外国友人识破,紧张得手心直冒汗。他的眼珠子四处乱转,像是在寻觅救命稻草。

突然,他抓到李元甫的身影,不由得喜上眉梢,连忙冲他招手,大声叫道:“元甫!你来评评理!我祖父是法国籍,我算不算得是法国人的后代?!”

末了,他又慌忙补充一句:“元甫是庚款留学生,读物理系博士。他说的话有不小力道罢!”

李元甫放下筷子,脸色冷漠地走向前台。黄素看见李元甫要帮他解围,松了一口气,喜滋滋地瞟了小个子老板一眼。

李元甫站定,沉默近一分钟,才盯着他一字一顿地说道:“你的眼珠子是黑的,眼窝子是浅的,皮肤是黄的,侧脸是扁平的,你是中国人。”

黄素的脸色由晴转阴,他憎恶李元甫的“不近人情”,在心里骂了无数遍“不识时务的麻子脸”,气得脸色涨红。他一转身拨开人群,气鼓鼓地夺门而出,连同行的外国人也不管不顾了。

李元甫气头一过,这时才顾得上害羞。周围人的赞许,让他更不好意思抬头。他麻木似的迈着脚,不知道是怎么回到座位上的。

“特斯拉有点我们中华男儿的血性嘛!”徐寅良喝着红茶挑挑眉说,语气调侃。

第94章蔷薇花下

夕阳将白云吞吃入腹,只留下如血的残骸。这样的傍晚,色调是红的,一切事物都染上了一丝温情的红色。

李元甫与宋亚泽并肩走着,一同回家。他们沿着细长蜿蜒的小路,两旁的墙壁上爬满了蔷薇花。两人的影子被拉得长,黏着在一起,显得如胶似漆。

“我本来以为,你是个腼腆至极的人。”宋亚泽主动挑起话题,“方才看来,你还是个很有原则的人。”

李元甫的脸又热起来,道:“有些时候,人是不能让步的。”

“很多人为了卖人情,都会选择妥协。但你没有,只是以后和黄素结下梁子,在苏德沃尔少了个打乡谈的人。”

“这又不是什么恨事。”李元甫低声说,“任何事情都有开始和结束,哪有无始无终的事呢。就算同他黄素断交,也是早晚的事。我只是让结束来得快一些。”

宋亚泽琢磨一番,突然停下脚步。李元甫也赶忙打住,心脏砰砰直跳,生怕说错了话,恨不能把说出口的话塞回嘴里。

“元甫,你很有思想,说话也有一套。那为什么不去表达自己呢?”宋亚泽站在蔷薇花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