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0
甜被那人撞得一个趔趄,抬头去看他,她一米六出头,个子在女生中不算矮的。 可面前这个人却很魁梧,她得微微仰头才看到对方的脸,看到的瞬间叶甜的心中一颤,这人一脸的凶神恶煞,而且他的脸上还有一道长长的刀疤,更增添了他的凶恶。 此刻他正对着叶甜怒目而视:“长没长眼睛!滚!” 叶甜没有如他所愿地滚,她的脚很软,脑袋晕眩地让她动弹不得,得斜靠着墙才能站立。 刚才那一眼,哪怕是在昏暗的路灯下,她也看到了这个身高足有一米九几的男人头上是深黑色的,与深黑色相配的,是眼前这个男人把匕首一次次地捅进另一个男人的身体里。 从现在这个角度,叶甜半闭的眼睛里,还能看到那个男人衣袖上的血渍,她的口鼻间也闻到了刺鼻的血腥味。 那个男人见她一副快要晕厥的模样,朝着一旁吐了口唾沫:“真他妈的有病!” 然后骂骂咧咧地朝着巷子的另一头跑走了。 叶甜不死心地又看了他头上的阴影一眼,眼前就彻底黑了,栽到在地的前一秒,她脑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遭了,地上全是泥坑脏水,自己这衣服算是毁了。 “先生,先生,你等等,前边那位跑步的先生请等一下!” 裴莫骞耳机里的音乐声渐小,在轮换到下一首歌曲的间隙里,他依稀听到了身后一个男人的声音,停住了匀速奔跑的脚步,取下了耳机,左右看看,身边只有自己一个人在夜跑。 回头就看到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用别扭的姿势朝着自己跑来,裴莫骞看了看他脚上的皮鞋:“你叫我么?” “等一下,先让我……我喘会儿……气。”男人双手撑着膝盖,努力调整呼吸:“知道吗?我追了……你三条街……你总算是停下了,累死我了。” 裴莫骞耐心地等他喘匀气,才问道:“有事儿?” 男人站直了身子,上下打量着裴莫骞,他越看,眼中越是迸发出光芒。刚才只不过瞥了一眼这个跑步的男人,就让他心头被震撼了,穿着皮鞋追了好几条街,如果他还不停下的话,自己估计还会继续追。 面前的人留着一头黑亮垂直的短发,他的脸部线条轮廓有些刚毅,不像是传统的亚洲男人较为柔和的轮廓,反而更偏向于西方人。 用艺术点的说法,这个男人的轮廓如雕刻般,他的鼻梁高挺,剑眉斜飞,这些都是欧洲人的特质。但是他的眼窝却不像西方人一样凹陷,而是符合亚洲审美的平坦,他的嘴唇也是偏向亚洲人厚薄实中,最吸引他的还是那一对散发这魅惑光芒的蓝色眼睛。他敢打包票,这个人绝对是混血。 皮肤是健康的古铜色,身材很高大,用他专业的毒辣眼光来看,这个男人的身高绝对超过一米八五了,脊背挺直,就显得他身材很修长,但并不会显得瘦削。因为他紧身的运动套装下,可以看清他周身的肌rou线条,微屈的手臂显出他强劲有力的肱二头肌。不断从脸上滴落的汗水已经打湿了运动服的前襟,将他结实的胸肌和腹肌显露无疑,继续往下,那两条长腿的线条也是堪称完美。 因为刚才的跑步,他的头发被汗水给浸湿,其余的汗水则顺着额头沿着棱角分明的轮廓往下滑落,最后在他的冷硬的下巴上汇聚,慢慢地再往下,滑过他修长的脖子,形状分明的喉结,最后沾湿他的运动服。 不得不说,哪怕是从男人的角度出发,这个男人的荷尔蒙也发散得超标了。 极品,真的是极品!不管是长相身材还是气质,都是圈里难得一遇的极品,男人欣赏得太过忘神,以至于忘记了收敛自己□□裸的目光。 裴莫骞对他这不加眼神的视线很是反感,抿了抿唇冷声问道:“到底有什么事情?” 那个男人这才反应过来,可能这□□裸的视线给别人带来了困扰,赶忙从兜里掏出一张名片:“抱歉抱歉,你千万别误会,欣赏你只是我的职业习惯。我是悦海影视公司的星探,名叫宋侃,这是我的名片,刚才看到你跑步,觉得你的条件很适合做艺人,如果你出道肯定会大红大紫。” 宋侃没有说谎,近几年娱乐圈都是白皙漂亮,身材瘦削的韩系小鲜rou当道。观众们多多少少都有些审美疲劳,如果这样一个人形荷尔蒙散发机出现在观众眼前,一定有一石激起千层浪的效果。这也是他不管不顾追过来的原因。 裴莫骞听了宋侃的话,重新戴上了耳机:“对不起,我不感兴趣。” 说完,转身继续跑步。 宋侃不肯放弃地紧跟在他身后:“我真的不是骗子,你这样的条件不进娱乐圈发展可惜了。” 裴莫骞加快了脚下的速度,宋侃为了追上他又是气喘吁吁。 “我有自己的工作,对娱乐圈不感兴趣。”裴莫骞的呼吸很平稳,甚至还有条不紊地调大了耳机的声音。 宋侃不肯死心:“什么工作能够有娱乐圈赚得多啊?” 见前边的男人依旧无动于衷,宋侃喘着气努力跟上他的脚步:“那兼职总可以了吧?” 前边的男人终于善心大发地停住了脚步,然后回头看他:“工作不允许兼职。” “什么工作连简直都不允许?”宋侃以为这不过是推脱的借口。 裴莫骞用毛巾擦了把自己头上的汗:“警察。” 作者有话要说: 啊啊啊啊,男主出现啦, 对比原来的有一丢丢调整, 么么啾, 下一章男女主就要见面了, 今天依旧双更你们难道就不感动么? 然后从明天开始就是单更了哟么么啾! 评论依旧派发红包昂 ☆、第 7 章 裴莫骞丢下目瞪口呆的宋侃,戴上耳机继续跑步。 对于在大街上被拦下问他愿不愿意拍广告,愿不愿意拍写真,从小到大他都已经习惯了。 得益于他那个舞蹈家的母亲和法国血统的父亲优良基因,他集中了两人所有的优点,不过他倒不是特别在意自己的外貌,也并不会把别人的目光当做一种困扰。 毕竟,他是个自我意识很强的人,只专注于自己的生活,投入到案子里,每天就是警局和家之间两点一线,当然,得忽略奔走于城市各个角落跑外勤的情况。 之前忙活了十来天的案子总算是结束了,他终于可以正常上下班,给自己做一顿大餐,吃饱喝足后便出门慢跑,通常是两个小时左右,尽管中途被人打断了,但裴莫骞是个很自律的人,该继续的还得继续。 没跑出几步,臂包里的手机却响了,裴莫骞刚把电话凑到耳边,就听到对面传来的奶声奶气的声音:“爸比,你到哪里去了?我好想你啊,你有没有想宝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