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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老虞家就剩这一根独苗,要是在这里断了根,自己就是死了都没脸见祖宗,所以他咬死说这只能是一时冲动,“他,确实长了一副好皮相。”“爷爷”,虞墨搬着椅子又往前坐了点,“若他只是有副样貌,我早放弃了,毕竟天底下长的好看的人多的是,何况他身体又不好,我干嘛给自己惹这种麻烦,大可以随随便便招招手,以我的身份地位,要多少好女人没有。”“是啊!”虞胜治也问他,“以咱们家的身份,只要你肯找,大把大把的人往上扑,为什么你就是不愿意,你看看你小时候玩的那些哥们,他们如今混的还不及你,可人家呢,有车有房有家庭,为什么你不行?”“因为他让我觉得自己没那么了不起”,虞墨这才将自己最近想的那些事倒给老爷子听,“爷爷,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很多我没有的东西,甚至我周边那些朋友没有的东西。我们这群人,说是天之骄子不过分吧?”虞胜治点点头,确实这些部队大院里的孩子,从一开始接触的层面就高,懂得也多,在吃穿上更是从没发愁过,相比较那些生活在贫困线下的人来说,甚至比一般城市小康家庭,生活的都富足,而且主要是精神上的满足感,虚荣心,照此来说‘天之骄子’这个说法不为过。见老爷子点头,虞墨才继续往下说,“从小我就觉得自己了不起,家里您还有???”对于父亲这个词,虞墨不想提,只是说,“您和那个人,都是部队上响当当的人物,过年过节来家里探望、送礼的人那都是排着对,那时我就想,以后我也要变成您这样了不起,受尊重的人。”虞墨说起这些,还有些不好意思,毕竟很多人童年第一个偶像都是自己的长辈,“那时我觉得您特高大,没什么您做不了的事情,这种感觉一直维持到我进军校,依然如此,同期进去的人比我体力好的没我射击好,比我射击好的,没我文化课精,总之无论我在哪,都数一数二,就算是哪哪都比我好点的,他也没我后台硬,就是学校的老师对我都得客客气气,那时我觉得是因为我很有本事,可实际是大家都看着您的面子,即使我做的不好也不敢当面说,但背后呢?他们是不是得说我是二世祖就不知道了。”虞胜治静静的听着,没表态。“就连我第一次见到沈逸的时候也只是觉得这个人长的不错,气质更是出众,如果他乖乖让我搭讪两句,说不定也没接下来什么事,顶多做个朋友,可结果他跑了,还当我是变态,其实我那时纯粹是无聊。事后想想,其实什么事都是命里注定的,当时会觉得他面善,甚至尾随,都是因为他长相里有三分像沈叔叔,您那时最喜欢的兵,我心里第一个佩服的外人,想想若不是您对他青睐有加,我也不会觉得他了不起,那时您影响了我的整个人生观、价值观,即使我不想承认,可事实确实如此,再往后,知道彼此身份后我觉得我有义务关照他,因为沈叔叔小时候对我不错,那他的儿子,自然也应该和我不错,可他看不上我,奇怪吧,虽然他啥不好听的都没说,可我就是知道他看不上我,那时他满心满眼都是两个弟弟,唯一肯让我帮忙的也是为了弟弟,那时我就觉得这人很怪,他没有自己的生活吗?天天围着弟弟转,而且我这么优秀,他为什么看不上我,在不断寻找答案的时候,我却没发现自己已在这人身上投入太多的心力”,虞墨说到一半,转头看看沈逸还睡的好好的,才继续讲下去,“接下去发生的事就更离奇,在他知道我和您的关系后,为了父母能回来,居然手术前乱用药物差点救不回来,那时我就觉得这人很傻,你可以求我啊,你求我说不定能帮你,可后来发现,其实是自己不自量力,那时沈逸是知道求我没用,我做不了主求,才故意造成一种无可奈何,希望事情照他预期的方向发展,您说,他是不是很聪明,很残酷,现在想想,他根本不像那个年龄段的孩子,如果当时他要是真死了,沈叔叔他们如果没出那事,估计就是您也得被他设计的放沈叔叔回来。”虞胜治虽不想承认,可确实如此,如果当时那小崽子真的死了,他出于亏欠,沈穆出于补偿,都会回归家庭。“您看,他这点精明劲都用在毁自己身上了,可当时我只觉得他傻,却也打从心眼里佩服这人,因为换成我,我就不见得为了弟弟做成这样,甚至更早前,一个人带他们俩时就开始抱怨了,所以我觉得这人与众不同,便产生了倾慕的想法,也觉得这么妙的人,我能跟他走过一生,可昨天他说不可能,他说他如果答应了,可能为了弟弟得卑微到死,到那时我就看不上他了,后来我想想很有可能,毕竟当初他吸引我的就是他那份看不上我的傲气,所以他拒绝了我,狠狠的拒绝,在我明明从他眼中看出他对我也有情的时候,居然狠心的利用完我,又说从没爱过,这让我怎么甘心,于是这一不甘心就是五年,我让很多人帮着找他,居然都没找到,别说他还带着两个弟弟,也就是那时开始,我对他的爱和执念越来越深,我觉得这人已经不只是有意思,而是神秘,琢磨不透,我天天就想在碰到一次,弄懂他到底想什么,为什么不爱我,明明我那么优秀,后来的事,这还得多亏您,让我见到他。”虞胜治听虞墨说到这块已经开始懊悔,早知道会变成这样,当初说什么也不会让虞墨去完成监视任务,可现在说后悔来得及吗?显然来不及,因为虞墨的表情里透着能再次重逢的喜悦和甜蜜。“我终于看见他”,虞墨回想着当初在阔别五年后,第一次偷偷看到沈逸的样子,“那时还是春天,阳光很大却不刺眼,我在后面跟着他去买菜,看到他为了几毛钱和人家还价的样子,觉得特美,当天他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和我五年前第一次见到他时一样,人看起来也长高很多,却一样瘦,风大的时候他时不时咳嗽两声,那一刻我特别想上去帮忙,可是我不能,我只能远远看着,于是我在他的咖啡馆对面租了一处房子,每一天他出门我就跟在他身后,见到有小流氓居然想打劫或者偷他东西我就狠狠的揍他们,那时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那么暴力,我几乎有多想念,就有多痛恨那些能和他擦肩而过的人,为此我特意变装,一次次的同他擦肩而过,然后再在下个路口不期而遇,我不敢和他对视,却在他经过我身边后一次次回头,那时我终于发现自己是爱的,爱的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