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言情小说 - 我在第一天团当团宠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50

分卷阅读150

    公,也是在很久很久以后,她忽然就懂得了楚云锡。

    “巴黎见。”

    最后楚太子起身走开的时候,对她说了这三个字,依旧是心如止水的目光,却没来由地仿佛暗藏着一种难以言说的情愫。

    有些来自冰山底层的温柔,一辈子也不会宣之于口。

    当晚,她去了秦子翊的房间,确认了秦子翊接下来几天的服装。她是被执行经纪和服装师叫去的,因为他们实在是搞不定秦子翊了。

    秦大明星一向是个比较挑剔的艺人,挑食、挑衣服、挑通告。

    无论是多么流行时尚的衣服款式,只要他不喜欢,就是不穿,任凭服装师磨破了嘴皮子都没用。很多情况下,都是每天服装师搭配了好几套奢侈品牌的服装,到头来秦某人穿的,还是自己行李箱里的淘宝货。

    最近他还算有所收敛,毕竟身上挂着一线国际时装品牌的代言,出行的公共场合,都很是配合工作,穿着品牌方指定的服装,但除此之外,就没人管得了他了。

    几乎每个服装师都踩过雷,辛辛苦苦搭配了服装,结果秦大明星就是不穿。

    除了程雨竹。

    程雨竹觉得,自己其实是投机取巧钻了空子,自从秦子翊自立门户以后,招聘了专业的服装师,她就不再负责他的日常着装了,偶尔服装师搞不定,需要她帮忙的时候,她也是搭配样式简单的衣服,例如卫衣、衬衫、t恤、牛仔裤、休闲裤等等。

    并非是她保守,也并非是他hold不住那些花里花哨的国际名牌,只因她总是觉得,记忆里初见他的样子,就是那样简简单单的白衣少年,那些年少的岁月里,他穿着简单干净的白衬衫,站在屏幕里唱歌的样子,是她喜欢他的最初模样。

    今晚她来到他房间的时候,床上铺了好几套搭配好的服装,秦子翊也在,对着那几套明明很是时尚好看的衣服,他蹙起好看的眉宇,一脸的嫌弃。

    服装师愁眉苦脸地出去找其他衣服了,她也不搭理秦某人,只是自己把带来的衣服一套套分门别类放好,再挑拣他喜欢的简洁风格,歪着头思索着拼凑了几套,不由自主地念叨着:

    “为什么你不喜欢西装?为什么你不喜欢印花图案?为什么你不喜欢卡通风?……”

    坐在一边当着大爷、自顾自地玩手机的秦子翊,忽然就抬头随口说了一句:

    “因为爱情。”

    程雨竹努力克制住把衣服砸在他头上的冲动,爱情个毛线啊!

    本来这次带来的衣服就不多,最后她好不容易东拼西凑了几套,够他接下来两天穿的,一套代言品牌的格子风衣加西装裤,一套普普通通他自带的淘宝款白色卫衣牛仔裤。

    “明年你穿哪套,自己挑吧?”她已经很努力了,奈何艺人太挑剔。

    “我穿那套。”他毫不犹豫地指着那套,加起来不到五百块钱的淘宝普通款。

    她将衣服整齐地叠好,放在他床头,忍不住地小声吐槽:

    “有名牌衣服不穿,非要穿成还没出道的模样。”

    他放下手机,定定地望了她一会,忽然就笑了,一字字缓缓开口:

    “因为我好像只有穿成这样,你看着我的时候眼里才有光。”

    第83章

    秦子翊从这次综艺节目回来,就和楚云锡一前一后地启程,前往巴黎参加时装周了。

    程雨竹原本其实挺不愿意去的,尽管当了多年经纪人,与时尚圈的大佬们有着诸多交流,可她没带过国际行程,尤其又像是时装周这种顶级通告。

    更加让她头疼的,是楚云锡莫名其妙要在巴黎办个酒会,楚云锡这种身份的人,在国外有些朋友她一点都不奇怪,奇怪的是楚太子还指名非要她和秦子翊参加。

    大家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一块办公的同事,非要千里迢迢跑国外聚个会干嘛。

    唯一的好处就是这次时装秀的衣服,是品牌方指定好的,用不着她cao心,一套银色带着低调暗纹的修身西装,是品牌方明年春季的主打款式。

    走秀的那天,她在后台更衣室的门口,亲自给把主办方的衣服递给他,他明明两手空空,却并不伸手去接,而是略略歪着头,笑望着她,缓缓说了句:

    “你帮我换。”

    “公司规定女员工不能和男艺人肢体接触。”她不假思索地提醒他。

    “那是前公司的规定。”他也毫不犹豫地反驳。

    “你不能因为自己当老板了,就放松要求。”她扬眉表示。

    “我没有放松要求,别的女工作人员不能,但是未来的老板娘可以。”

    他说着,一把将她揽进更衣室的门。

    她没有开口,默默地帮他穿好衣服,低下头为他整理衣摆袖口,狭小而封闭的更衣室里,他亦同样沉默地望着她,谁都没有说话。

    她像一个再寻常不过的工作人员那样,替他换好衣服,送他出门,等待他走秀的功夫,独自坐在工作人员休息区的台阶上。

    她不得不承认,国际时装t台上的他,太耀眼了,明明不是模特,只是个艺人,可那身衣服穿在身上,却比最帅气的男模还要好看。她终于一点一点地把他送上了全世界最大的舞台,尽管记忆中依然是他刚出道时那个白衣少年的样子。

    他的出身并不好,甚至还不如她,可他终究在万众瞩目之下,走得更高、更远了,远到甚至很多时候她已经忘了,自己曾是他的粉丝;远到她已经开始相信,自己只是一个再寻常不过的工作人员,她认识他,常常能见到他,但却与他毫不相关,从咫尺到天涯。

    他终究是在名利场里沉沉浮浮,走上全世界最耀眼舞台上的男人,而她永远都是在那个无人问津的大兴安岭林区,挎着篮子采蘑菇挖野菜的山里姑娘。

    她没有任何理由与他有所交集。

    秀场结束的时候,他没有立即离开,甚至没有换下衣服,而是等到所有人都退场,他重新来到那依然灯光耀眼的红毯中央,而后对她说:

    “我十八岁那年第一次来这里,后来的每一年,都会觉得这样的盛典,像是婚礼的现场,但从前只是觉得好奇,直到今天,刚刚走在红毯上的时候,我忽然就想牵你的手,从今往后,也只会牵你的手。”

    她微微仰起头,对上他的目光,那一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