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耽美小说 - 我和男配在狗血文里HE了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87

分卷阅读87

    展而已,你难道还有拒绝的权利吗?”

老子真是懒得理你。

刘白翻白眼儿,瞧见郑一墨在大门前戴上了口罩,低头看他一眼,将自己的帽子扣在了刘白头上,转移了话题:“你出门儿就是这样?不怕等会被围观吗?”

刘白不适地将帽子调整了一下位置,以为郑一墨怕自己暴露了他,有些无语:“你放心,我还没这个影响力。”

郑一墨大概是撇了撇嘴不认可:“谁说的。”

刘白不想跟郑一墨抬杠,径自走了几步,瞧见美术馆门口拉起了个宣传牌,终于明白为什么郑一墨会突发奇想跑到美术馆来了。

那宣传牌不大,在旁边几个浓墨重彩的大条幅面前显得很不起眼,简单的写了几个字:霍思成画展,旁边还画着几个面黄肌瘦穿着破旧仿佛是逃难来的灾民,像是从某张画上节选下来的一部分。

刘白当然是很熟悉,这是霍老先生的节选。

当初他为做准备的时候,第一个去了解的,就是霍思成的画作。

霍思成一生命运跌宕起伏,少年时期家境优渥,青年时期家道中落,很快遇上战火,颠沛流离了大半辈子,见过了世间种种疾苦,画遍了在困难中挣扎,在命运的戏谑中仍不放弃希望的劳苦大众们,终于成为一代绘画界的大师。

霍思成在心境上的转变与命运是不可分割的,同时也体现在了他的画作上,从作品着手来研究霍老先生,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只不过跑到美术馆看画展这种事儿,怎么看都不像是郑一墨自个儿想到的,跟他的人设出入有点儿大。

刘白扬扬眉:“来看霍思成画展?”

郑一墨隔着口罩的声音有点儿发闷:“一个画家的作品里,有他的灵魂,想要了解他,当然要看他的作品。”

刘白想了片刻,微微一笑,郑一墨偶尔竟然还能冒出几句金句来。

*

画展规模也不大,只占了一层楼,里面气氛安静,就连来往看客的呼吸声都轻了很多。

画作陈列的顺序是按照年代来排序的。

一进门就是霍思成少年时期的作品。

那时候他刚刚开始习画,画的无非是一些静物、风景,色泽艳丽,基础扎实,却显得言之无物,很是空洞。

到了青年时期,他父亲抽上了大烟,败光了家底,霍思成的画作骤然减少,而且大多是色彩灰暗朦胧,如他的心情与生活一般,已经跌入谷底。

充满了压抑。

刘白本走在郑一墨身后,但看着看着入了神,不自觉的越过了郑一墨,专注地盯着墙上的画作。

那不光是对霍老先生的回忆,还会无端勾起他对曾经自己的回忆。

同样是充满了压抑的一段时光,那是一部不被任何人看好的片子,却是他最后一根的救命稻草。

但还好他做到了。

最终走上红毯,站在奖杯面前的人是他秦赭。

郑一墨虽然眼睛搁在画上,余光却一直看着刘白,眼瞧见刘白仰着头,专注地盯着霍思成的作品,似乎想要研究了解霍思成的人是刘白不是他,表情还有点儿呆萌,上扬的鼻尖儿透出光泽又在诱惑郑一墨蠢蠢欲动的手,刘白的脚步突然停下了。

郑一墨愣愣,抬头看了一眼刘白面前的画,那是一张肖像画,画着个男人,穿着件灰色的长衫,手里拿着顶帽子,是当时那个年代最为普通常见的打扮,只是画里的男人容貌瑰丽,完全不像个寻常人,一双眼睛直视着前方,似乎在看着画画的人,眼角眉梢透露出一丝脉脉温柔。

这里的人物像不少,但是难得有这个模特儿这么漂亮的,但郑一墨知道这不是吸引刘白的点,他凑得近了些,怕打扰美术馆里的安静,轻声问:“怎么了?”

刘白扭过头来,抿抿嘴角,也轻声回他:“这个人就是时锦。”

郑一墨有些意外地微微睁大眼睛:“时锦?你知道?”

刘白没有回答郑一墨的问题,而是又扭过头专注地看着画中人:“霍思成无处可去的时候是时锦收留的他,就连现在他保存下来的大半作品,也是时锦替他保存下来的,时锦是第一个也是当时唯一一个支持他在那种环境里还不要放弃绘画的人,也是唯一一个懂霍老先生的人。”

郑一墨在来之前就已经对霍思成的一生有了大体的了解,他的一生中存在最大争议的就是他与时锦在一起发生的传说是不是真实存在的。

按照坊间的传闻,时锦是霍思成年轻纨绔时捧红的戏子,战乱时期家道中落,霍思成境地凄凉,是时锦收留了他,扶持着他渡过了一段儿艰难的时光,有人说他们是高山流水的知己,也有人揣测他们曾经有一段儿龌龊的艳史,但不论后世怎么说,谁也没有真正了解过他,因为同样是传闻中说的,时锦用毕生积蓄把霍思成送出了国,而后死在了当年那个人吃人的时代里。

因为没有有力的资料证明这段故事曾经存在过,时锦永远只能活在二次创作的艺术作品里。

比如的剧本儿里。

只不过刘白应当只看了一小部分的剧本儿,怎么感觉比他还要清楚霍思成的一切。

郑一墨还在疑惑,刘白已经迈步向前走了。

两人在回廊拐了个弯,里面的人突然多了起来。

刘白放缓了脚步,又继续跟郑一墨聊起来:“这时候的霍老先生的心境与先前又不一样了,更平和,更坦然,也更敏感。”

郑一墨抬头看了看墙上挂着的画作,与前面的相比较,风格骤变,从压抑的灰暗色系开始变得简单明朗,风格也质朴起来,描绘的对象也开始发生变化,一张张生动的人物,好像是楼下弄堂里刚刚经过的邻居们。

也许是时锦的陪伴起了作用,这时的霍思成再一次在心境上发生了转变,眼界开阔起来,不再局限于他自己的困窘,开始关注起在时代巨变下活着的百姓们。

生存艰难,却又生生不息。

这个阶段是霍思成创作的高峰,仿佛每个人身上都有他可以捕捉到的闪光点,灵感源源不绝,作品数量也达到了生涯巅峰。

刘白驻足,四处张望一瞬,有些疑惑:“这个时期的霍老先生本该有一副自画像的,不知道为什么不在这里。”

郑一墨皱皱眉:“自画像?”

刘白听见郑一墨询问,蓦得拧头,奇怪的上下打量郑一墨,又莞尔:“对,戴着一副眼睛,瘦削,头发有些杂乱,眼神儿很温柔,身后有一盆玫瑰,还有一只弄花人的手,他们都猜测应当是时锦的手,不过你——营养好了点儿,需要减肥。”

郑一墨下意识的看了自己一眼,他的身材相较于那个时代的人来说,确实健壮了一点儿,虽然刘白的语气透着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