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耽美小说 - 给渣受送终(快穿)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45

分卷阅读145

    

第十八章大结局(下)

方一醒的时候,看到了握着他的手偏在沙发上睡着了的男人。

那男人长得很好看。眼睛好看,眉毛好看,鼻子好看,嘴巴也好看,连头发丝儿都比别人的顺些。他讲不来什么有格调的话,也用不来什么好听的词,只知道在他见过的那么多人里,就这男人是最让他喜欢的。

从第一眼,这男人还是个高高瘦瘦又黑又干的小民工的时候,他就觉得男人好看,虽然连他自己也搞不清好看在哪里,但看见那张脸就觉得喜欢。只一眼,这人的样子就深深地印在了他的心里。

不过看归看,他从没想过要跟这人发生什么交集。就算只是个小民工,也比他这种风餐露宿、跪行千万里的乞丐好了十万八千倍。不管体面不体面,至少还有站着的能力,还有活着的尊严。不像他这样的人,就算多看别人几眼,别人都会嫌晦气。

多年的乞讨生活已经让他深深地明白什么叫人性、什么叫阶级、什么叫痛苦、什么叫命。

人性就是跟你毫无相关的人能把你拖走,砍断、弄得伤痕累累,然后扔到大街上去乞讨为他赚钱。你想逃,但你连腿都没有。

阶级就是你放弃为人的尊严跪着给人磕上几百个头,能换来的不过是人家小孩买了糖果找零了的几毛钱。你想不磕,不好意思,你连几毛钱都没有。

痛苦呢?

不说了。

至于什么是命,他想,在他手下的刀落下后、在文秀丽含着泪扒开他的手时他就已经知道了。命就这样,说要怪谁,也没有。他不怪文秀丽,他只怪七岁的自己为什么不听话,难受忍一忍就忍过去了,为什么要下车?如果他不下车,他不会被方兴拐走,不会成现在这个样子,不会残疾,也不会变成个杀人犯。

如果他没有变成杀人犯,也许一切都不一样。

方一的手指微微动了动,勾住了男人的小拇指尖。他的手被男人的手包裹着,那只手非常地温暖,像把他的心也握在了手心里似的,捂得快要化了。

自从上次的抢救过后,男人就一直握着他的手睡觉,而且每一次睡觉前,都会一遍又一遍地跟他比划:不要担心,想睡就睡吧,我会一直陪着你。

这话对于一个很容易就一睡不醒的重症病人来说,看起来很像是咒他去死,但看着男人那认真的模样,他又觉得不是。

可不是这个的话又能是什么呢?他不敢想。就像他从来都不敢去想,连亲生父母都不要的自己,世人眼里残忍变态的杀人魔鬼,到底是哪里值得图谋,能让这个只认识了两天的男人十年如一日地靠近他、等待他,为他付出。

在街头乞讨长大的他最晓得人性,有无缘无故的坏,却从没有过无缘无故的好。人性本恶,故以善行引导之。

只是这善来得太晚了,太晚了。哪怕再早一点,再早一天,一切都不会是这样。这大概就是命吧,在他杀了人的第二天,遇到了这个让他后悔终生的人。他多希望这个人不要出现,他多希望自己就能够彻彻底底肮脏地离开,而不是像现在这样。

在监狱的时候,每次听到狱警说有朋友来探他的监了,狱友都会怂恿他:“你去见见呗,人家来了多少回了,你一次都不见,身在福中不知福。”

他跟狱友说:“我不认得他,他不是我朋友。”

狱友没一个信的。不是朋友,那就得是亲人,不然的话谁乐意一个月两次地往监狱里跑,不停地给塞钱塞东西进来。他见狱友不信,也就没多解释,反正就是不去见人。见了也没用,一个陌生人而已,一个月两个月来,总不能一年两年都来。

后来,那男人真连续来了一年。

狱友说:“你这下没话说了吧,还说不是亲朋,不是哪个有闲心一个月跑两趟来看你哟,年纪轻轻有啥子想不开的,有人来看你总比没人来看你好嘛。”

狱友年纪不小了,也是杀人入狱。当年年轻时,前女友被个疯子□□致死了,因为对方有个什么精神病病史没办法判刑,他难以忍受,跑去把疯子杀了,由于情节恶劣,也判了个无期。

“像我,十几年了也没个人来看,有时候也有点无聊啊。”狱友笑嘻嘻道。他是个孤儿,从小无父无母全靠自己在外打拼混口饭吃,好不容易交了个女朋友,后来要结婚时因为他出不起彩礼钱,最后被对方父母棒打了鸳鸯,刚分完女友就出了这事。

后来判刑出来,那疯子什么事儿也没有,赔了几十万就不了了之了。他没办法接受这个结果,拿了把砍刀就去把那人砍了,当街砍的,据说见过那场面的人多数都被弄去做心理干预了,可想而知场面有多吓人。

方一问过他后不后悔,毕竟那女人都死了,他却那样赔上了自己的一生。

狱友摇摇头:“她等了我五年,是我自己没得出息娶不起她,但在我心里,她已经是我的女人了,任何一个人愿意为了跟你在一起等你五年都是很不容易的,五年不短了。”说罢,顿了顿,又加上一句,“我以前自卑不相信她爱我,后来才晓得,时间这几把东西宝贝的很,一个人能花五年时间去等另一个人,那这个人不管跟你是什么关系,都一定爱你的。”

“有例外吗?”方一问。

“你就那么想成那个例外吗?”

方一不说话了,他像往常那样静静地看着外面那人送来的手语书还有小人书,一页一页地翻过。他想,那个人就是个例外。

而就是这个一直被他认为是例外的人,等了他一年、两年、三年、四年,眼看就要到第五年了,那人不来了。

没有丝毫预兆,说不来不来了。上一次来的时候,听狱警说,那人是冒着鹅毛大雪来的,穿着一件黑色的高领毛衣,套着个羽绒服,耳朵冻得通红,手里提着一个保温小饭桶,里面装的是他亲手煮的面。

那一次男人没有要求见面,只跟狱警说把面提给他,然后就走了。那面是真的好吃,好吃得他眼泪都下来了。

不知道为什么,他那时候就有种预感,男人不会再来了。果然,后面的一年,那人都没有再来。

那人……他后来问了狱警那人的名字,狱警说,那人身份证上的曾用名是王大秋,前两年改了名,叫宿郢。“郢”字他不会写,狱警还教了他。

狱警说,那个宿郢很厉害,靠卖画起家,不过四年过去,却已经靠着出神入化的cao作成了商界鬼才,一举成名,被各大名企争相招揽,但不管别人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