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耽美小说 - 我可能当了个假炮灰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56

分卷阅读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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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头大马上,林冉身穿艳红喜服,面容俊美无双。

他将手放到闻人手心,在闻人牵引下,第二次与他结亲。

从此携手,直至白头。

作者有话要说:

这回其实写崩了,然后就这么草草结尾了Orz。

第52章山外有山1

林冉摸着破了个大洞的衣兜,听着肚子不停地咕咕叫声,头回觉得,果真一分钱逼死英雄汉。

因为是英雄,所以不屑于偷抢,于是——只能饿死。

林冉不是英雄,但傲骨还是有的,自然也是不屑偷得。

饿的太厉害,他也顾不得什么剧情,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要是有人给我一个馒头,哪怕是硬的,我也要涌泉相报。

这么想着的时候,眼前便真的出现了而一个馒头,热乎乎的,顶上还冒着热气。托着馒头的是个十八九岁的女孩子,扎着一头双马尾,脸蛋红扑扑的,俏皮又可爱。

“大叔,这是新出炉的豆沙包,你快趁热吃吧。”

林冉看着马尾女孩儿的眼,并不去接热疼腾腾的馒头,顶着饿的发痛的肚子问:“你叫什么名字?”

女孩儿好奇,“大叔你问这个做是什么?快吃吧。”她指一指林冉的肚皮,“它还一直叫着呢。”

林冉摇头,“你叫什么名字?”

“你干嘛一直问我叫什么啊大叔?难道我不告诉你,你就不吃么?”

林冉点头,有些东西,他是不能丢的。如果他毫无缘由的接受了这个馒头,他就成了乞丐,因为只有乞丐才会心安理得的伸手讨食。

女孩儿挠头,“算我怕了你啦大叔。”她笑眯眯的,“听好了哦?我叫乔可可,乔木的乔,可乐的可。”她指一指前方路上的大学校门,“喏,我就在那里上学。”也只有不谙世事的天真孩子,才会认真回答一个流浪汉的问题,而不去考虑这人有可能意图害他的可能性。

她说完,不由分说将馒头递给林冉,便转身蹬蹬蹬跑远了。

长长的双马尾在空中甩来甩去,可爱极了。

林冉念一遍那个名字,“可可,乔可可。”

馒头犹在冒着热气,林冉咬一口,甜的,里面有红红的豆沙。原来是豆沙包。莫约是饿的,普通的豆沙包此刻变得意外的好吃。

一个包子下肚,缓解了阵痛的胃。林冉长舒一口气,这才开始留意起周围的环境。

他现在坐一条笔直马路边的墙根处。左手边通到尽头处,便是女孩儿所在的学校。右手边约三百米出去,是一条十字路口。路口车辆来来往往,却很少有往这条路上拐的,所以现在应该是上学时间。

他身上穿着脏乱破旧,手往脸上一摸,胡子拉碴。

但摸索眼角额头,却没有明显纹路,那他大概还是年轻的。

大致了解一番后,他问白七,“这回是LEVELA?怎么感觉不像?”

“是的冉哥,这就是LEVELA。怎么不像?”

林冉道:“太|安逸了。”

他向白七大致解释一通。因为他料想中的A级世界,应当是类似于武侠仙侠类的高危世界,随随便便就会死的那种。

白七了解他的想法,道:“冉哥,你,你先看剧情,再说吧。”

白七语气有些奇怪,林冉忽然有不好的预感。

他接过剧情过了一遍,有些不可置信。

再过一遍,便有杀人的冲动了。

因为他即将扮演一个变态。

一个真正的变态。

此前他以为他第一个世界的无上尊尊主已经算个变态,竟然觊觎他一手养大的儿子,但没想到,他还可以更变态。

这回世界和他原本的世界科技水平大致相同。

主角便是方才的小‘女’孩儿。

之所以在‘女’字上加引号,是因为,那是个男孩儿。

他昨天和孪生的meimei约定互换身份一天,他去meimei的女校偷窥,哦不,是近距离膜拜他心仪已久的女神。而他meimei则扮作他,去他所在男校花痴,并不,观赏她神往已久的男神。

两人一拍即合,谁知半路出了林冉这么个变态。

是的,变态。

变态原主在主角来临之前饿死了,于是林冉接替,替他变态。

因为一个豆沙包,林冉从此要做一个跟踪狂,时时尾随男主。

男主,真名乔可煜,在亲身接触女神后,彻底爱上了她,从起过上了与meimei互换身份的日子。他不想着如何正大光明的追求,反而也选择了跟踪狂这条路。

至于本文女主?

对不起,没有女主。

因为那个所谓女神,也是个女装大佬。

这个女装大佬好可怜么?毕竟尾随他的跟踪狂背后还有一个跟踪狂。

并不。

因为女装大佬也是个变态。

他的变态倒不同于林冉和乔可煜喜好跟踪喜欢的人,他是杀人狂。

尤其以喜爱杀戮林冉如今扮演一类,年轻力壮却不思进取,整日混迹街头的不修边幅、胡子拉碴的流浪汉。

美名其曰,处理垃圾,美化市容。

所以,这个世界的起源,那本的名字起得也是应景——。

然而杀人狂段数更高一些。

他明知男主跟踪他,却也是不点破,在男主跟踪期间没有漏出一点杀人犯的痕迹,行为举止完美的无可挑剔。

他也知林冉这个跟踪男主的跟踪狂,但同样没有点破,而是不着痕迹的指引乔可煜发现林冉,意图引导他杀掉林冉。

然而林冉所扮演人物也是个段数高的。男主没能发现的,那些杀人狂杀人的蛛丝马迹,他一一捕捉到了,也发现了杀人狂想借刀杀人的意图。

然而,作为一个变态,林冉不能报官,也不能自卫。他的选择和杀人狂一样,引导男主发现并杀掉他自己。

原主的逻辑很简单——有什么,是比引导恋人亲手杀掉自己更深厚的爱呢?

所以,这个故事的前半段,就是一个跟踪狂杀了另一个跟踪狂,并成为杀人狂第二的故事。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故事后期,男主发现了杀人狂的一切。他也不报官,而是开始扮作杀人狂最爱杀得那一类人,引导他爱上自己后,将杀人狂也杀了。

他的杀人技术更加高超,他不自己动手,而是让被害者自己动手,让对方生生将自己心脏剜出来献给自己。

他的逻辑升华于林冉,也很简单——有什么,是比恋人亲手取出他自己仍在跳动的心脏献给他更深厚的爱呢?

杀人狂死的不甘心么?没有,他死前一瞬间,笑着吻上了乔可煜的唇,说了一句,“我爱你啊。”

那之后,乔可煜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他不仅仅局限于清理城市的‘垃圾’,过分美丽善良的,他同样是他的目标。

杀人前,乔可煜会习惯性的引导被害者爱上自己。所以他真正动手杀的,将只有林冉一个,再往后,他不需动手,自然有爱他至深之人,为他献上心脏。

其中,包括追捕他的警察。

故事的最后,乔可煜虽然落网,可他在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