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耽美小说 - 快穿之炮灰觉醒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21

分卷阅读121

    时为表亲昵,会在前面加一个“阿”字。这些兽人自然不能理解领会的名字,就按照他们的习惯来理解了。

一时间众人看向她的视线都更热情了几分。

大河部落的兽人多是猫属,猫嘛就喜欢吃鱼,所以他们的部落才会建在河边,也只有他们部落会捕捞河中的鱼虾食用。部落里也有叫阿鱼的亚兽姑娘,所以贺妤这个名字,对他们来说简直太亲切了。

贺妤虽然未能完全理解这眼神所传达出的意思,但她敏锐的意识到这个问题不问也罢,遂主动转开了话题,“你们这是要去狩猎?”

得到了肯定的答案,她便对同样化成人形的阿依道,“你也是狩猎队的一员吧?既然回来了,就跟他们一起去。”

“好。”阿依立刻答应。

她这么干脆,倒是让其他人踌躇起来。阿雪终于走上前来,闻言看了贺妤一眼,有些为难地道,“阿依,要不你还是先把亚兽送回营地吧?”

“不用。”阿依朝她一笑,“河鱼可以照顾好自己。”

贺妤也点头道,“之前阿依说过,营地离这里不远,这条路上又没有大型野兽会来,我正好在附近转转,采集一些植物和果实,弄完了就去营地等你们。”

狩猎队每次狩猎时,都会把要走的路清理一番,方便搬运猎物。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了一条路。不算宽阔,但痕迹很明显。森林里的动物们知道他们时不时就会从这里经过,自然也不会来,早就迁徙到更安全的地方去了。

所以这附近并不会有危险。

话是这么说,但敢一个人待在这里的亚兽还是没几个,他们大都只在部落附近活动。所以听见贺妤这么说,众人立刻用钦佩的眼神看着她,却没有谁再反对了。

兽人尊重勇士,而贺妤暂时得到了他们的尊重。

之所以说“暂时”,是因为他们还没有看到贺妤展现出更多的实力,不知道她这种自信是基于对自己的判断还是盲目决定。

目送阿依跟随队伍离开,贺妤才将小豹子从衣兜里掏出来,捧在手里,“他们走了,我们也开始吧!”

“喵喵~”阿姜嗅了嗅她的掌心,又低下头轻轻蹭了蹭,然后纵身一跳,在空中调整了一下姿势,四只爪爪抓着贺妤的衣服,很快就顺着滑到了地上,甩着尾巴,期待地看向贺妤,浅蓝色的眼睛里都是“我想玩游戏”。

贺妤一笑,弯下腰将手指伸到阿姜面前,心念一动,便分出了一部分精神力,化作一只翩跹蝴蝶,颤巍巍地停在指尖。

阿姜眼睛一亮,立刻扑了过来,但蝴蝶轻轻振翅,在她的爪子碰到翅膀之前,就飞了出去。阿姜立刻抛弃贺妤,追着蝴蝶跑开了。

不过跑了几米远,它就停下来,回头看着贺妤“喵”一声,仿佛在催促她赶快跟上。

贺妤便迈着悠闲的步伐跟了上去。

虽说是要在附近转转,寻找能用得上的植物,但有精神力和星辰在,只要直接扫描记录就可以,根本不用自己一寸一寸地去翻地。腾出来的时间,用来看姜姜玩耍多好?

贺妤最近还养成了拍照的习惯。

其实星辰的系统里就有自动录像功能,保证全方位多角度高清晰,拍出来的成品能够令人身临其境。不过贺妤没有理会这项功能,而是自己cao作起了智能管家系统,调出最原始的照相机功能,对着小豹子形态的姜姜拍得不亦乐乎。

以后等姜姜长大了,恢复了记忆,这些可都是非常珍贵的回忆。

辛辛苦苦做数据的星辰见她如此资【源【整【理【悠闲,忍不住吐槽道,【你有没有发现,你最近对任务的热情下降了很多。】

【是这样没错。】贺妤爽快点头承认,【以前在军队的时候,你不是还经常劝我不要太拼命,趁着年轻及时行乐吗?现在我觉得你说的那些话都很有道理,所以打算身体力行一下。】

放慢时间,放满步调,享受眼前的生活,以前她所不理解的一切,现在似乎都有了新的注解。

不过正事她也没有忘记。

等姜姜玩累了,贺妤就找了个舒适的地方,抱着她坐下来休息。将旺盛的精力都挥洒出去的小豹子很快就睡熟了,她的姿势很豪迈,侧躺在贺妤的大腿上,四只爪子神展开,露出白色肚皮,绒毛又细又软,随着呼吸轻轻起伏颤动,让人情不自禁地伸出手去撸。

贺妤撸够了豹子,才将手掌覆在阿姜身上,精神力探入体内,观察她身体各部分的运转情况。

兽人强悍的体魄和超出亚兽许多的身体素质,并不是天生的。根据格格部落大巫口口相传的说法,兽人的力量,是来自兽神的恩赐。贺妤来到这里之后,就隐隐感觉到,这个世界的某处,的确埋藏着一种神秘的力量,或许传说中的神明,的确是存在的。

只不过,它陷入了沉睡,不知何时才能苏醒。

而兽神赐予兽人们的这种力量,在贺妤看来,同样是一种从外界吸收能量转化成自身力量的一部分,不断增强体魄与精神。

这一点,在阿依身上已经得到了验证。——正常人训练半个月肯定会有进步,但肯定做不到像阿依这样显著。这只是因为贺妤找到了适合她,或者说适合兽人的训练方式。

而现在,她要做的,就是通过不断观察,将这个过程完全解构出来,然后尝试模仿学习。

而她最好的观察目标,自然非阿姜莫属。

作者有话要说:  河鱼:并没有撸豹子,我在干正事【认真脸

第92章兽人世界的炮灰青梅(5)

估计是记挂着贺妤这个“亚兽”,天还没黑狩猎队就回来了。

但收获一点都不比其他时候差。

本来只打到了一些山鸡野兔之类的小动物,但在回来的路上,运气爆棚地遇到了一只长脚斑鹿。

这种动物生得优雅美丽,而且浑身是宝。鹿茸、鹿牙和鹿蹄都是药材,鹿皮柔软细致,是亚兽们最喜欢的皮子,用来做衣服最好,鹿血强身健体,打猎的途中喝一口便可以提振精神,鹿rou则带着一种奇异的香味,嫩滑可口,是非常难得的食材。

但与之相对的,是捕猎长脚斑鹿的难度。

它身体轻盈,速度极快,天风部落那些豹子也未必能追得上,而且还十分机灵,知道避开陷阱。这种动物的并不群居,数量稀少,很难见到,就算遇见了也未必能捉到,所以一直是各大部落交易集市上最受欢迎的品种。

这一回大河部落的人遇上长脚斑鹿,虽然有十几个人,还是险些让它逃了。还好关键时刻阿依反应得快,及时堵住了它的去路。它是食素的动物,战斗力并不高,一旦赖以生存的速度优势无法发挥,就只能任人宰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