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耽美小说 - 我,反派亲爹,仗崽欺人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6

分卷阅读26

    “会的吧。毕竟你现在这样我也有点责任。”闻聆摸了摸下巴,有些不自然,“先跟你讲清楚。我可没有跟那些人勾结。我是堂堂正正单打独斗,自己出来的。”

“哦。”白枭哦了一声。眼睛扫向闻聆胸前挂着的赫拉格之星。

连赫拉格之星都被自己带走了,他撇清关系,好像没什么说服力。闻聆咳嗽一声,把挂在脖子上的赫拉格之星塞回衣服里。

就当没看见吧。

“咳咳。我觉得这挺好看的。”

“戴在手上。”白枭道。

嗯?闻聆眼睛亮了,耳朵竖起来认真听。白枭的性格他了解,毕竟整本,闻聆最关注的就是男主了。

他说这句话,应该是知道戒指的真正用法。闻聆没犹豫,把戒指戴到手指上。

只不过他试了很多个手指,不是太大就是太小,最后只剩下左手的无名指。没办法,只有这个地方能安了。

闻聆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戴了上去。再戴不进去,他都要尝试戴到脚上了。

果然,这一下就进去了。就是位置怪怪的。他心里嘀咕,这个地方应该没有无名指戴婚戒的传统吧。

见闻聆没有质疑他就选择相信他的话,白枭的心情总算好了一点儿。他喜欢掌控一切。当事情脱离他的掌控,就会让他觉得焦虑。

现在恐怕是他最弱小无力的时候了。

“它可以增加幸运值。”白枭淡淡地说道。白枭没有隐瞒,也不屑隐瞒。他对这东西也没有**。对于白枭来说,他从来不相信运气这种东西。他只相信自己。

增加幸运值?闻聆听过这个词,他立马就知道戒指的用处。这就是幸运戒。有时候,打败一个人的不是他的敌人,而是他的运气。

白枭就属于运气有点差那种。在和恶魔的最终战时,就由于他的运气不好,失败了。成王败寇,本身就是一件需要运气的玄妙事情。

白枭连这都告诉闻聆,使闻聆更加愧疚了。算一算,从原主偷男主源血开始,他都坑白枭多少回了。

哎。人要知恩图报。

“你想要力量恢复,我知道怎么做。在白世界有一样东西可以帮你。”闻聆抓抓头发,只说了这样东西白世界有,但是并没有说白世界在哪,怎么到那个地方去。

白枭淡淡道:“我知道。”

他原本就是白世界的人。

☆、没钱

通往白世界只有一条路。

不是没有白世界的人想来黑世界,也不是没有黑世界的人想要通往白世界。

但连接两个世界的通道很危险,要渡过非常艰难——那是一片沉沦之海。

只有隐人的船能渡过。隐人是一个生活在海边的种群,既不属于黑世界,也不属于白世界,是游离在外的中立群体。

沉沦海在黑世界最南的地方。距离最北方特拉斯王都有上千公里的距离。

去往沉沦海十分麻烦,中途要更换几次交通工具。

在最富裕的城市已经有了老式火车出现。只不过每年的运营时间并不长。

雪季太长,雪势太大。每年的雪季一到,列车继续运作,就会十分危险。这里的火车便无法运作,处于停运状态。

有一些河道也会因为雪季到来被冰封,因此坐船也是不可取的。

短时间内很难赶到。

当然这还得是知道路的前提。大部分人都是不知道沉沦海究竟在哪里的。

“我知道。”白枭低声道。他就是从那里来的。

他渡过沉沦海,才来到这个世界。

知道路线后,就要准备出发了。理查德虽然在四处追捕,但还是顾及舆论,没有大肆声张。

白枭容貌改变很大,所以中途遇到了王都搜捕的人,也没有认出他来。

有一次,他们需要进城,在城门遇到了一个搜查的血族。

那血族打量了闻聆半天,还几次想抢走闻聆手里抱着崽子过去。

崽子戴着厚厚的绒线帽子,把头上两个小小的角给遮住了。衣服鼓鼓囊囊的,里面包着小翅膀。

那金发碧眼的血族几次都把目光扫到崽子身上。那衣服动来动去的,他怀疑老半天了。

然而这几人身上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味道。

血族看向抱着孩子的父亲,也就是闻聆。只看了两眼,就把目光移开了。丑得太伤眼睛了。

闻聆顶着一脸丑妆,应对自如。

“三个人?”血族漫不经心道,多注意了两眼白枭。银发金眸太少见了,容不得他不怀疑。

可是年纪对不起。而且他身上是人的气息。刚才,他还故意试探地撞了一下。摸到了对方的手。

有温度,是个人。应该不是理查德六世要追杀的前代。

白枭的表情看起来啥都没变,然而闻聆却感觉他心里想杀人了。白枭是个洁癖,他不喜欢被人接触到。

闻聆不动声色地抓起白枭的那只手,往自己身上的衣服蹭了一把,擦掉被人碰过的痕迹。

白枭一愣。闻聆只当是抓了个弟弟的手,不当一回事。但白枭很不自然。他还没被人这样握过手。

闻聆的手掌很暖和。白枭没有甩开。

从血族的角度看,也只不过是兄弟俩。只不过一个丑了些,一个却长得太好。

闻聆笑着向那个血族解释:“这是我弟,比较害羞。这是我儿子哆哆,贪睡。”

闻哆哆,他取的名字。闻聆本人特满意。原文当中,恶魔是没有名字的。人们只叫他恶魔,在作者笔下,也不过是个用来摧毁世界的工具人。

闻哆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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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拒绝——一点儿都没有气势。

可惜闻聆拳头大嗓门就大,把闻哆哆本人的意见给压了回去。

闻聆也不是干不过这个血族,只不过觉得没必要。他这拖家带口的,麻烦越少越好。

那血族最后也没看出问题来,放他们进城了。

到沉沦之海的路程太远了,他们必须买些东西。衣服干粮等等。

在佩西城也能搭上去沉沦海的便车。佩西城就是他们进来的那座城。

这里距离王都很远,管理松懈,来往人员非常混杂。人类血族都有,行商会把这个当做是一个补给站。

黑白世界之间是有商户的。他们通过自己的渠道,来往两个世界。在当地购买便宜的特产运到另一个世界高价售出。往往一个往返就能赚的盆满钵满。

闻聆他们就是要来蹭行商的这一趟便车。

闻聆还需要买很多东西,只不过逛了一会儿,他买东西的手就缩了回去。

一个面包铺而已。一个婴儿拳头大的面包就要一枚金币。他一口气能吃八个,在王都一个银币他能买到几十个这样大的面包。

这么一对比王都的物价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