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耽美小说 - 扯淡鬼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22

分卷阅读122

    “出神了,看来没醒。”钟从余轻笑道。

每次都是这样,钟从余不会放过顾迟的每一个细节,从日常生活中抽茧剥丝出来,稍微动脑便能推测到位,堪称了如指掌,随意的眼神都能知道他要干嘛。

顾迟干脆破罐子破摔,扶好电脑椅往上一坐,尾音上挑:“对啊,你都知道了还问,就是你的电话把我吵醒的,春宵一刻值千金,说吧,钟医生,该怎么赔偿损失?”

顾迟内心窃喜,总算搬回一局来,等着看对方的好戏。

钟从余先是装出一副认真思考的样子,停顿两三秒后:“我想想,房子,车子,存款,工资,分红……都是你的。”

顾迟溜达去厨房接水喝,声音嗡嗡的:“嗯嗯嗯,对对对。”

“但可惜啊,你是我的。”钟从余突然把声音压低沉下来,“顾老板,赶紧收拾收拾,我开车回来接你,上个月说好给你看一个新门市的,今天下午就劳烦你跑跑腿了。”

“噗——!”

顾迟差点被水呛死,大跌眼镜,还有些回不过神来,“你,你说什么?”

这是他会说的话吗?

完了完了,这个年代被妖怪附体了报警有用吗?

“出门,下楼。”钟从余一秒变回正经,“早饭就给你带了杯豆浆,凑合吧,待会儿直接吃午饭,挂了。”

“好嘞!”顾迟终于松了口气,准备转身去衣柜里找衣服。

重新在一起的第二年六月中旬,顾迟算了算门市的账户,决定把店搬去商业街的最中心地带,扩大营业,离家近,离医院也近,可以让钟从余午休的时候跑过来吃午饭——这人口味挑,并且有许多毛病习惯,宁愿蹲在办公室泡方便面也不去食堂吃大锅饭。

王大串也同意,他觉得一来发展前景会更好,能更加跟着主流走,二来能让楚婷婷吃喝玩乐逛街更方便。

两人一拍即合,立马开始着手准备。

顾迟突然想起前几天在马路对面的服装店里买了一件衬衫,老贵老贵了,是市场标准价后多了个0吧,但确实好看,特显腰段和大长腿,线条流畅的一逼,有对象的人嘛,得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形象问题!

虽然这形象总是阴晴不定。

“就你了。”顾迟取下来抖了抖,“走,跟我一起去撩小余儿。”

刚说完这句话,楼下的客厅突然传来一声剧烈地玻璃碎地声。

紧接着就是第二声。

第三声。

砰砰砰咚!

一团白色的身影飞驰而过。

是那个猫大爷!

猫大爷无论是神色还是动作都和钟从余如出一辙,是顾迟一年多以前为了臭不要脸地强行入侵对象领地请来的的僚机,它大多盘踞在楼下,复式性的房子,底层大多都是客厅饭厅厨房厕所阳台一类的组合,因此也是杂货堆得最多的地方,可能只需要用大尾巴扫一扫,就能酿成史诗级拆家灾难。

现在僚机已经没有用了,惨遭嫌弃。

“猫,大,爷!!!”

虽说嫌弃,但是丝毫不妨碍这位主子的继续翻天覆地,顾迟刚挤着拖鞋跑下楼,就看见带毛的四角动物立在一堆玻璃渣中间。

壮烈牺牲的是前几天才到买回来的茶具。

“小心玻璃渣!别动!”顾迟在背后的突然一声吼吓得它猫炸了。

猫大爷嘴里“嘶嘶嘶”个不停,把爪子往后撵,反感却不是顾迟,而是脚边这一堆来历不明碎渣子,果真站在原地没动。

既倔,又怂。

“……”

顾迟一脚踏进去把落难的主子捞出危险区,一边捞一边骂:“你有本事摔有本事就自己收拾啊,给惯的!该!跟你爸一个德行!瞪我干嘛?不服赔钱啊!咱们把进口猫粮换开水煮白饭行吗?!”

“喵!!!”

抗议!

“你这小子,长德行了是吧!?”顾迟把他丢在地上,眉头一皱,“滚,边儿去,碍手碍脚,今天你爸爸不在,看我带会怎么收拾你。”

猫大爷似乎有点反抗的意图,站在楼梯口瞪眼观望了一番,但经过对比敌方和我方气势,以及撕逼后双方靠山的偏袒程度后,十分有眼神地选择了好汉不吃眼前亏,溜了。

顾迟翻了个白眼,不和四脚动物一般见识,转身去阳台拿扫帚。

可还没等把玻璃渣扫干净,楼上又发出一声清楚的——“砰!”

又来???!

顾迟来不及扔下手中的东西,直接拽着一起两三步跑上楼,然后便看见了这一幕刺激性场面——昨晚一边打游戏一边喝的啤酒罐没来得及扔,猫大爷往上跳的时候不知道用哪只脚蹭着了,易拉罐咕噜噜地滚在一边,里面残留着的液体打泼在刚拿出来的那件衬衫上。

对,就是那件老贵老贵的,但是穿着老好看的……

顾迟:“……”

手机,论老猫的花样吃法。

一分钟后,楼上传出人和猫撕心裂肺的打闹声,若不是楼房的隔音效果好,估计邻居会被吓得拨打人民警察快线号码。

顾迟没有这只畜生灵活,桌凳腿间磕磕盼盼总是抓不到,嘴里骂骂咧咧,气得头顶冒烟,但畜生也干不过大块头人类,暂时没法脱险,战线越来越长,只守不攻,消磨时间。

“狗养的,你给我等着!晚点收拾你!”

眼瞅着钟从余就要回来了,顾迟懒得继续计较,随便抓了件外套套身上后再把残骸打扫干净,就出门了。

此时此刻,钟从余正在核对一些中介发来的信息。

顾迟锁好门后往下瞄了一眼,刚好瞧见了他。

顾迟徒然微微愣了一下。

老样子,没变,和十年前还在当高中生的场景突然重叠了。

那时候顾迟是个名副其实的赖床鬼,他能十八小时连轴转不喘气却不能做到早一分钟从被窝里爬出来,早上的状态通常是钟从余先起床,洗脸漱口收拾自己,再叫顾迟起床,然后溜达下去在早点摊钱排队买早餐,确保赖床鬼不会为了那一两分钟的瞌睡而虐待自己的胃。

每一次,顾迟只要在早餐堆积摊的喧嚣声稍微伸出脑袋望一眼,哪怕只望见了一个后脑勺,就能在这一片旧巷子中立马发现钟从余。

干净,精神,出众,书包随意地搭在肩膀上,连每一根发丝都清晰,周围总是散发着光,想让人去追赶,想让人不顾一切地去跟上他的脚步,陪着他一起进步。

他是那种一眼看上去就属于高等层次的人。

他也是顾迟一眼看上去就忘不掉的人。

但现在很多也在慢慢地发生变化。

钟从余还是那个钟从余,可他学会了停下自己的脚步,拉着想要拉的人一起行走。

顾迟也不再会害怕自己拖累他,成为那条杨康大道上的绊脚石。

“你……”钟从余看见顾迟朝自己蹦跶来,最后三步台阶甚至是一口气跳下来的,他下意识地张开手护了护人,再惊讶地补充前文,“怎么穿的这个?”

“哪个?”

顾迟走得急,没看清楚具体穿了什么衣服,被提醒后这才低头一看,看见一件蓝白色的外套。

“……卧槽!居然是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