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耽美小说 - 我有一对小虎牙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

分卷阅读2

    就嫌弃沈老师。”

我知道我爸妈都不喜欢沈牧,也知道是自己贪心了,感觉越喜欢他就会越贪心:“可是他昨天又去看裴清了。”

我就是个垃圾,裴清都这样了还能嫉妒到发狂。

裴清和沈牧是同事,两个人有很多说不完的共同话题,我都听不懂。裴清知道我听不懂,还会故意当着我的面说他们大学时候的事情,专业的话我听不懂,大学往事我还是听得懂的。在国外读书的时候,两个人也是互相依靠、一起努力的关系。

我真的好嫉妒。

可是他现在这个样子,我嫉妒反而显得小人了。

“啊,裴老师这个事儿啊,要不你和他说一下,裴老师也挺可怜的,他们家就一个儿子吧。”

“对呀,沈牧银行卡里总共四十万,还要给裴清爸妈划过去一大半呢。”我在意的重点是这个。

“沈老师真是个好人。行了,我不说了,我这边有事。”

“行吧,那你先挂吧。”

挂完电话,我突发奇想,要不要去S大附属医院看看裴清。我想直接给裴清请个好一点的护工,一次付完钱,省得沈牧以后去得这么勤。

昨晚回家有些晚,小池又闹脾气了,是我不好,这个月都在忙裴清的事情,有些冷落了他,让他胡思乱想了起来。

只是我没想到他竟然开口提起了离婚,开什么玩笑?

听到离婚两个字,我当场冷了脸,可能语气有些重,吓到他了,这个也是我不好。

我和裴清是大学同学,多年好友,只是一直不知道裴清对我还存着这份心思,明明我把我和小池的结婚请帖给他和他女朋友各给了一份。

裴清知道我和小池要订婚的时候,告诉我他有女朋友了。

裴清的事情不是任何人的错。可对于小池,裴清如果好不起来,他会一辈子认为是自己的错。

裴清伤到了头,成了植物人。

我向来不爱易碎的东西,小池于我而言就是珍贵的易碎品。

小池说我要适应易碎的东西,不能只是用与它隔绝的方式来避免可能根本不会发生的事情。可是,就算只有万分之一的概率,也是会发生的。

和小池同居之前,家里的餐具都是金属制的。同居之后,小池将餐具都换成了陶瓷,比起金属餐具看上去更好看。

纵使再喜欢,我原本也不觉得小池会选择一直和我在一起,只当他是小孩玩闹,等到他觉得无趣了那一天,他自然会离去。

没想到他对我的兴趣一直持续了五年多。

我回国的时候,小池拿着戒指在机场对我求婚。我本就喜欢他到了无法割舍的地步,当时不可避免地心动了。

小池脸红红地单膝跪地,怀里捧着一大束俗气的红玫瑰,一只手举着戒指,闭着眼睛问我:“沈牧,你可以嫁给我吗?”

我沉默良久,在那一分钟内想了很多以后会发生的事情。按道理来说,我们是不应该在一起的,我性格内向迟钝,小池活泼敏感,原生家庭的背景相差也较大,从各方面来说都很不搭。

以后有无数避免不了的误会、争吵、嫉妒,会把世界上最琐碎的事情都经历一遍,就像平常夫妻一般,到最后两相生厌。

除了脆弱的东西,我更讨厌生活中那些琐碎的事情。

在那一分钟间,我已经见到了一切的分崩离析。

小池见我没有回应,悄悄睁开一只眼睛看我,睫毛跟着颤抖起来。见了他这副样子,我脱口而出:“愿意。”真是再愿意不过了。

小池笑了,脸上变得明亮起来,我的天灵盖好像被人拍了一下,头有些晕。我想,如果这时候小池问我愿不愿意为他而死,我一定会说愿意。

他在那一秒蛊惑了我,就像海上的女妖一样。我被他牵着方向,向他俯首称臣,只能对他惟命是从。

小池扔掉手里的花,跳进了我怀里,两只手扯着我的耳朵,作嗔怒状问我:“怎么想了这么久?你是不是不喜欢我?嗯?”

玫瑰花瓣在地上散了一地,机场围观的人尖叫起来,开始对我们吹口哨。

我抱着小池,看着他的眼睛,痴痴地说:“我最喜欢你,我只喜欢你。我在想,怎么才能让顾小池一直和我在一起。”

我在想我以后要负的责任。小池只知道两个人在一起会幸福,不知道幸福会有很多波折。

即使千万分之一的概率,小池也有可能离开我。小池并不是喜欢辛苦的人,如果可以,他愿意一直躺在蜜罐里。

小池在生活中是个三分热情的人,一遇到难的部分就会退缩逃跑。

结婚可不是个简单的事情。如果要让生活轻松一点,我应该和一个安静的人在一起。

所以,理性来看,和小池在一起,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可是我最喜欢他,也只喜欢他,不想和别人在一起,一想到他以后可能会和别人在一起,心里就会产生一种奇怪的感觉——除了我,谁还能和他在一起?

除了我以外的人都不合理。

被蛊惑的人不会做理性的选择,就和我一样。

我想,既然无法拒绝诱惑,也许我可以慢慢驯服他,也许。

裴清和沈牧是S大同窗,他后来研究生还有博士和沈牧申的也是一所学校,美国的M大,两个人研究方向还他|妈是一样。我和沈牧同居后,裴清还老来我家看他师兄,顺便蹭饭。

尽管裴清有女朋友,我一直都怀疑他喜欢沈牧。我的雷达从来没出过错——裴清是个深柜。

你说他安安稳稳地蹭饭也还好,时不时地还要在我家做饭,我怎么受得了?围着围裙在我的厨房,用我买的精致餐具,给我男人做饭吃。

我又不会做,家里都是沈牧在做。

去年情人节,也就是我们结婚前的最后一个情人节,我把沈牧叫到家里来,说要给他露一手,结果把手割到了,沈牧就让我以后都不要再进厨房了,可把我心给伤透了。

我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的好吧?

S大好大,我在里面绕得头晕,顺手抓住一个路人小哥:“你好,请问S大附属医院在哪里呀?”

小哥可能是个大学生,笑起来便露出了白到发亮的大板牙,爽朗健气,带着一种当代大学生特有的智障氛围:“你怕不是有点傻咧?S大附属医院不在S大里面。”

是、是吗?

“那在哪里呀?”我有些沮丧。

“在新街路那边。”

五雷轰顶!我还得绕半座城去新街路。太阳当空照,我觉得自己快要烤成一块牛排了。

我想我来了沈牧的学校,干脆直接去沈牧办公室算了,又问那个小哥:“那个,你知道理学院老师的办公室在哪里吗?”

“你找谁啊?”

“沈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