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耽美小说 - 分手后又爱上前男友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77

分卷阅读77

    葬,把房子一卖就有了钱,立刻还。”她自嘲地笑了笑,“哈哈,我一定疯了,我竟然借钱给那个老混球安葬。”

“我把我哥前几天送出了国,本觉得什么事了,我爸也知道自己活不长,瞒着我找了律师把遗产提前全部分给了李志,还指望他能在新环境有出息。”

“没想到李志出国第一件事不是找工作建立公司,而是去杀人,终于把老混球气死了。哈哈,我到头来什么也没得到,我这个女儿当的真命苦,整天cao心公司,结果是为了给李志数钱。”

“这可好,李志被美国人抓了,要遣送回国,财产全部冻结。还给老混球下葬?我借钱就是为了给不疼我的父亲买块坟墓,虽然他只给我一套房子,还是我妈的,但毕竟是我爸,生我的人,我不忍心看到他魂魄都无处而归。”

沈长卿一听,无语对待这李家人,其实李丽丽也蛮可怜的,突然萌生了想借钱的想法,话还没开口,就被乔明月打断了。

“你说李志杀了人?”乔明月皱起了眉,心中隐约的有些不安,“借钱可以,你得告诉我,他杀了谁,为什么杀?”

李丽丽老实地追寻着记忆回答,“那边没给明确的答案,是今天他开车撞死的,还在检查是否意外,但我确定,那个人一定和李志有仇,李志一定存心想杀他。只知道英语名字,叫Moore。”

乔明月一听这个名字慌张了,他睁大眼睛又问道,想听清这个名字到底是不是心里那个名字,声音有点激动:“是谁?”

“叫Moore。”李丽丽回答。

乔明月头一懵,险些跌倒,沈长卿幸好扶住了他,他念念道这个名字,“Moore。”

“这他妈是季凌!”乔明月没有理智的大声吼道。

沈长卿也完全愣住了,表情诧异。

“这个名字,是他选的,他说他中文名字没有我,但英语一定要把我包含进去。我叫明月,是Moon,还要叫Moon,但我不同意,他就改成了Moore。”乔明月回忆起那个时候他俩才十岁,想起个英语名洋气洋气。

他和季凌最后一次见面在去年的医院里,他生日时还收到了季凌从美国运过来的礼物,但他连开都没开就扔到了外公家的杂货间。本来没多大事,他也不稀罕这礼物也就没和沈长卿说,反正他们之间都翻篇了。

想起在医院里季凌想要请求他原谅的可怜样,乔明月心里酸楚,没想到那是最后一次见面。

而这次,季凌的死亡也和他有间接原因。当时他为了把李志送监狱,季凌参与了,亲自把李志送了进去。应该被李志查到了吧,特意弄死了导致他家破人亡的季凌。

他自责起来。

他和季凌每一次离别都是不好的回忆,十二岁时他要离开季凌时就是吵了一次架,他们都没有什么好脸色,不欢而散。但季凌为了他把自己送入深渊时,那凄惨想要安慰他的笑,让他牵挂了整整三年。

每一次受伤都和他有不可磨灭的关系。

去年的最后一次见面,失落的表情,乔明月也感到心烦意乱。

没有一次是朋友间拥抱着对方,笑着说离别的。

相识了十七年,全是痛苦的。

“沈哥,带我回去,我心很乱。”乔明月坚持不住,他闭上了眼睛,季凌的脸出现在脑海中,他把他想赶走,却怎么也挥之不去。

第55章

“季家那边怎么说?”沈长卿问刚挂掉季故电话的乔明月,此时乔明月表情并不是很好看。

他们从泰岚回来已经三天了,在李丽丽口中说出季凌被李志开车撞死的事一直到三天后的今天,乔明月的状态一直都不对。

沈长卿有点郁闷,也想一想这也是理所当然,他不可否认季凌对乔明月的好,也羡慕季凌和乔明月在一起十六年。十六年啊,水滴能把石头戳穿,人生有几个十六年?

就好比他和朱青,如果朱青死了,他也会难过伤心欲绝的。如果朱青知道被自己冥想死了,他一定跳起脚来,指着自己骂吧。

李志昨天就被押送回国,季家用尽一切手段让李志判了死刑。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季凌十九岁就坠入了深渊,一睡不醒,大好的前途与光明都葬送在李志的手中。

沈长卿对季凌没什么交际,也没有什么好印象,除了“情敌”这个标签就是“无理取闹的小孩”,但他还是同情季凌,在他面前跳的季凌,当下狠话一直要得到乔明月的季凌,那是个活生生的人啊。

乔明月面无表情地搓着手机屏幕,声音冷淡,“季故邀请我去葬礼,在淮城,明天。”他呼了一口气,打探问着沈长卿,“我拿不定主意,我到底去不去。”

沈长卿望了一眼乔明月另一只手拿着的手机,他知道那不是乔明月的,隐约的记得是季凌用过的,他淡然地一笑,“去吧,不用在意。”

乔明月摸着这部没有充电器已经关机快一年的手机,这是去年十月哄骗与季凌一起回淮城时,他从季凌那顺过来的。好像这部手机是季凌留给他的遗物,最后属于季凌的东西。依稀记得,这张锁屏还是他和季凌小时候的合照,不过现在永远是黑色的了。

“你陪我去吧,今晚动身行吗?”乔明月转了个身问道。

沈长卿现在也没有闲心吃醋,他走过轻轻地抱住乔明月,让他放松放心,一年不到的时间内这个男孩身边已经走了两个亲密的人,一个是亲如父子的小舅,一个是挚友季凌。他此刻还能说什么推辞的话呢,乔明月让他陪他去就是最大的肯定了,他默默作答:“好,我陪你去。”

沈长卿马不停蹄地找了几件衣服放在一个行李箱里,立刻订了离淮城最近的那趟航班,就拉着乔明月飞到了淮城。

奉天城到淮城需要六个小时,由于订的机票匆忙,只能订到的是经济舱。两位大少爷打小就没坐过这么挤的座,各种不适应。

飞机上人满为患,沈长卿也不敢对乔明月抱有什么幻想,老老实实地待了六个小时到了淮城。

到淮城已经凌晨三点了,这个时候他俩都饥肠辘辘了,乔明月拉着沈长卿吃了他小时候经常和季凌逃课吃的酸辣粉。

乔明月凭着记忆找到了那家店铺,这家店早上四点开门,他们到的时候老板刚开门,老板笑呵呵地看着走进店里的两个人。

“这么早啊。”老板迎着客,他仔细打量着许久不见的乔明月,觉得有些面熟,见两人穿的衣服也属于很贵的那种,一拍脑门想起了这是好几年前经常在他店里吃酸辣粉的那位大少爷嘛,客客气气地笑道:“你是那个经常来我家吃酸辣粉的小子?”

乔明月选择了靠门的第三个桌子,那是他每次来就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