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耽美小说 - 慢吞吞和急性子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1

分卷阅读11

    拼音前面还有好几个写错之后涂掉的一坨坨,看起来像是这字的主人想要写某个字写错了好几遍,最后干脆放弃了,改了拼音。

整个排版丑得要死。

倒是那三个感叹号,写得很好看。

并且入木三分。

很能体现出写这句话的人心里的高涨情绪。

张珊珊盯着它看了一会,把自己书包解开,拿出笔,在“旦”字上划了一横,然后在下面更正“蛋”。

之后把这张本该贴到季凛桌子上的便签,塞回季凛的桌子里面。

物归原主。

9、09

虽然嘴上凶巴巴的说着不让季凛吃烤红薯,但郑漫还是没有真的不准他吃。

两人一人买了一个红薯,拿着纸袋子装着。

郑漫找卖红薯的老爷爷要了个勺子,季凛本来都准备走了,见他要了个勺,自己也有样学样的要了一个。

烤好的红薯,拿在手里还有些汤,掰开一条缝,又香又甜的味道就漫出来了。

郑漫小心的撕开一个口子,然后拿着勺子,挖了一小勺出来,吹了几下,之后才放进嘴里。

季凛疑惑的看着他,然后也挖了一勺,随口胡乱吹了两下,就把那一大勺往嘴巴里塞。

烫得跳脚。

季凛咬着自己被烫着的舌尖,口齿不清的:“烫死啦!”

郑漫:“……”

郑漫无语:“你吃慢点呀。”

季凛嘿嘿一笑,最后还是大口吃完的。

他拿着那勺子舀了几回,嫌它慢,给丢垃圾桶里了。

撕开了皮就开始啃。

郑漫吃得慢,秀秀气气的,细嚼慢咽。

到家的时候红薯都没吃完。

季凛的在路上就早啃干净了,还嫌郑漫吃得太慢,说早趁热吃才好吃。

郑漫看了他一眼,不做声。

小孩子胃也小,一个烤红薯下去就饱了。

季凛到家之后,mama喊他吃饭,他没能吃下去,太撑了。

然后被念叨了。

第二天上学路上,他就跟郑漫说,说下次还是买一个红薯,两个人分着吃吧。

“你昨晚吃饭没?”季凛好奇的问他。

郑漫:“吃了。”

季凛惊讶:“吃得下吗?”

郑漫很平静:“红薯没吃完,给爸爸吃了。”

季凛:“……”

他噘嘴:“早知道我也慢点吃了。”

但并没有早知道。

事实就是昨晚被红薯撑饱的季凛,错过了红烧猪蹄和莲藕汤。

超遗憾。

回到教室,季凛就去开窗了。

郑漫把作业拿出来,翻开,等着季凛开完窗户过来教他。

季凛把椅子全拿下来,才回座位,歇了口气,开始教郑漫写作业。

郑漫听完一道题目,就开始自己往下写。

季凛便打开书包,把东西放抽屉去。

然后就摸到了一张纸。

季凛好奇的把纸条拿出来,看了一眼,呆住。

他捏着纸条,委屈巴巴看向郑漫。

郑漫还忙着写作业,完全没注意到。

季凛欲言又止,最后委屈巴巴的把纸条收了起来。

一道题目写完,郑漫又翻到下一道,问他:“这个呢?”

一抬头,发现季凛嘴巴撅得能挂油壶。

郑漫:“?”

季凛不开心的小声嘟囔:“我不笨。”

郑漫:“?”

他压根没听清季凛说的什么,于是问他:“啊?”

季凛看了他一眼,闷声闷气:“没什么。”

见郑漫一脸疑惑,他干脆转移话题,给他讲起了下一道题目。

郑漫最开始有些跟不上进度,但这段时间慢慢的跟上了。

作业会没做完,是因为担心睡太晚长不高,所以到了九点他就准时睡觉了,没写完的作业就留到了第二天早上,再找季凛教他写。

昨晚没写完的作业总共也只有几道题目,写完之后,郑漫就从桌子里拿出自动卷笔刀,开始削铅笔。

这个卷笔刀是他和季凛一起买的。

因为是共同财产,所以每个人抽屉放一周,这周轮到了放郑漫抽屉了。

他俩其实原本就各自都有自动卷笔刀。

但是很小。

很普通。

原本大家都是这种普普通通的卷笔刀。

但是有一天李华买了个超豪华的卷笔刀。

比别人的大好多,龙猫造型的,特别帅。

郑漫一看到就想要。

他对着自己的小卷笔刀看了好久,想着要怎么才能把它弄坏,然后顺其自然的换个新的。

他还在思考着,季凛上课的时候,小声跟他讲悄悄话,说他也想买一个这——么大的卷笔刀。

两人一拍即合。

于是兴致勃勃的开始讨论。

放学之后到文具店去了一趟。

这么大一个卷笔刀,要五十块钱。

郑漫一周有二十块钱。

但这个钱包括了早餐钱。

早餐,零食。

他用得不多,每周都能剩点钱,但是五十块还是有点多,他拿不出来。

他把钱拿出来数了数,只有三十几块。

而且还包括了这周的早餐钱。

季凛倒是有足够多的钱。

他家里给他的零花钱比较多。

然后他就说要不我买一个,到时候你跟我一起用?

这办法可倒是可以,但郑漫不太愿意。

五十块还是不少,如果季凛买了,那他也就没零花钱了。

而且他蹭季凛的卷笔刀的话,总觉得还是不太好。

郑漫皱着脸看了那个卷笔刀好一会,终于想到解决方案。

他和季凛一人出一半的钱,这样他就买得起了。

他出了钱,那他用卷笔刀就不会觉得不好意思。

于是两人就这么说定了。

钱的问题解决了,然后就是挑选。

这种大卷笔刀款式还挺多,两人一个个看过去,然后犯难了。

季凛想要买那个粉色城堡的。

郑漫则看上了黑白色的熊猫。

两人互相安利自己选的这款多好看多好看。

谁也没说服谁。

最后啥也没买就走了。

第二天又依依不舍的重新来文具店。

这回两人都放弃了自己最爱的那款,退而求其次的就其他造型开始挑选。

选来选去,选了个哆啦A梦。

不是特别喜欢,但也还可以。

于是蓝胖子被带了回去。

因为是偷偷买的,所以轮到郑漫管这个的时候,他没有带回家。

带回家被爸爸mama看到的话,可能会说他。

毕竟之前买的小卷笔刀又没有坏。

他把卷笔刀收在抽屉最里面,防止被人偷走。

拿出来用的时候,还偷偷看了眼季凛,担心季凛问他为什么不把卷笔刀拿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