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耽美小说 - 薄雾[无限]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7

分卷阅读7

    宋晴岚拧起眉头:“怎么个锁定法?”

段文说:“主控面板离线,也联系不到指挥中心,胶囊舱不工作。似乎是因为这里的电磁波、磁场有点不一样,但不能确定,说不定刚才的跃迁和这个也有关系。现在就剩通讯器能用,我们被困在了这里。”

众人听到这个消息,纷纷“草”了起来。

“那任务怎么办?”

“我还说明天下任务就请新认识的妹子吃饭呢。”

“你他妈渣了那么多个,有完没完。”

这时,树林里忽然传来了脚步声。

凌晨4点,是谁会来这么偏僻的树林深处?

所有人默契静音了。

秉着穿越者不能被原住民发现的低调原则,负责控制的段文立刻通过手环,将发光的全息地图关闭,原地伫立的七枚胶囊舱也在他的控制下进入了隐蔽状态,完全隐形。

最后的光线消失,幽深的树林再次陷入了黑暗与安静中,针落可闻。

大概是走错路的。

危机解除,众人像是在树林掩护下的一群幽灵,无声地等待闯入禁地的来者离开。

那流浪汉看到了他们。

黑漆漆的树林里突然出现一群神秘人影,寻常人应该吓一跳才对,可流浪汉竟完全没有吃惊,更没有停住脚步。与之相反,看到这群人影,他骤然发出兴奋狂叫,加快速度直冲而来!

李纯站在最外面,刚吐了个昏天黑地人还有点虚。

恶臭扑鼻,李纯咒骂一声迅速反应过来,反手就把人摔在了地上。

“嗬!!嗬!!”

流浪汉嘴里发出怪异的嘶吼,霎时间重新扑来。

“什么鬼?!”李纯一时没料到对方还敢扑,只觉得腥风一闪,刚闻到一股恶心至极的臭味,肩膀上就一阵剧痛,“草!!!”

流浪汉竟狠狠咬在了李纯的肩膀上!

“嘭”的一声,流浪汉被宋晴岚踹出了三四米远!

这头段文拉起李纯:“纯儿!你怎么样?!”

李纯疼得龇牙咧嘴,好在守护者的作战服肩上有护甲层,这一口下去只留下了个牙印,并没有伤到皮rou。

要是普通人挨了宋晴岚这一踹,恐怕已经爬不起来了,但流浪汉口中“嗬嗬”作响,竟又站了起来!

这回他的目标换成了宋晴岚。

面对新一轮猛扑,宋晴岚不慌不忙。黑暗中,他的身影像一头游刃有余的矫健黑豹,只是眨眼间就绕了后,一个利落的肘击将人击到在地,悄无声息地把人彻底制服了。

也许是对付平民太过轻松,宋晴岚连气都没喘,只抬了抬下巴:“纯儿,你新渣过的对象?都追到这里来了。”

有队友在笑:“噗。”

一旁的季雨时:“……”

这支队伍好像和他想象中有点不一样。

队长和队员,都不像正经人。

李纯被调侃后也不敢顶嘴,乖乖忍着恶臭拿绳子将“他渣过的对象”绑了起来,这是他的报应,谁让他刚才没忍住呕吐,污染了队友鼻腔。

那流浪汉被控制住后也还在疯狂地嘶吼着,挣扎着,似乎丧失了理智。沙哑怪异的吼声在寂静的树林里回荡,听着不像人类,倒像某种低级恐怖片里吃人的野兽。

宋晴岚察觉了不对劲,言简意赅:“手电。”

这一喊却叫来了季雨时。

见他打着手电走过来,宋晴岚才记起这位空降小队的特别顾问,其实是他们队里的观察员。

可新任观察员心理素质不太行,才看了眼前的流浪汉一眼,就立刻别开了视线。

看得出来,斯文爱干净的季顾问这回是真的想吐了。

宋晴岚看着他:“能忍吗?不能忍换他们来。”

暗处,季雨时白皙的脖颈形成倔强的曲线,能看得出来是在强撑:“我尽量。”

宋晴岚不置可否,不走心地:“那你可千万忍住了。”

一片漆黑中,手电的强光让众人都看清了流浪汉的模样。

那是一张惨白的脸,皮肤表面布满暗青色网状血管,眼眶里装着一对灰白浑浊的眼球,它们失了焦,找不到一丝人性痕迹。更让人心惊的是,流浪汉的口腔与衣物上满是暗红血迹,甚至还缀着一些细碎rou块!

不仅是季雨时,队友们也面色各异。

那些rou块带着特征,隐约能看出人体组织。

李纯求生欲极强,小声地说:“我都和你们说了这里的空气很臭了。”

腥臭味,就是从这一身血污里发出的。

第5章

凌晨的公园树林里冲进一个满身鲜血见人就扑的流浪汉,还是个疯子,这事本就不寻常。

再加上对方很可能患有什么疾病,长相太过刺激了点,众人一时无话。

宋晴岚从季雨时手中拿过手电关掉。

重新陷入黑暗中,季雨时听到他说:“得,出门前该看看黄历,简直破了守护者史上最快被原住民发现纪录。回去谁都不准上报,扣分的话九队那帮孙子就要超过我们了。”

季雨时:“……”

宋晴岚的语气一如往常,将众人从诡秘异样的氛围里拉了出来。

这是一种提醒:他们是守护者,目前正处于他们不该在的时空。

“先把人暂时留在附近,自然会有人发现他再报警。”宋晴岚说,“乌漆嘛黑的什么都看不见,我们得出去想办法联系这个时空的天穹。出去的时候注意周边环境,提高警惕,可能会途经凶案现场。”

众人:“是!”

离开落脚点前,按惯例分发装备。

周明轩打开机械库,长枪短炮,匕首军刀一应俱全。守护者有最先进的装备,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必要时刻采取必要手段,他们必须做好一切准备,以备在未来时空的不时之需。

这是季雨时第一次在任务中携带武器,轮到他时,他选择了最近几天在私人训练室常用的一把手枪。

这把枪通体呈银白色,枪体小巧,非常便于携带和隐藏。

“钻石鸟。”宋晴岚站在他身侧,说出了枪的名字,“仿上世纪PPK的款式,希特勒、邦德都用过。季顾问,你很复古。”

“什么?”季雨时不解,一把枪就看出他复古了?

宋晴岚却没解释他为什么这么说,只道:“这种情况要是我的话,我会尽量选择更能保护自己的武器。不过,挺适合你。”

季雨时:“……”他知道部队里有人把钻石鸟叫做女人枪。

宋晴岚擅长近身格斗,一身紧实匀称的肌rou也说明了这一点。

只见他有条不紊地先挑了两把军刀插入绑在修长小腿上的束带里,然后选了一副手套、一副拳钩,最后才挑选了一把霰弹枪。

神眠。

——是这把枪的代号,它本身重量就不轻,杀伤力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