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耽美小说 - 对我爱而不得的他重生后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25

分卷阅读125

    人只要提到他,不是暗地里嘲笑,就是露出个‘那种废物’的表情。

他不想做废物。

他要做这个世界上最有钱有势的人,他要所有人提到自己的名字都毕恭毕敬,都害怕畏惧,而不是像这样,给青书丢脸。

青书会觉得丢脸吗?

会不会在听说了他那些混账过去后,觉得他也不过如此,觉得很失望,所以跟他分手?

“是啊,青书你认识我才一个月不到,但我认识你很久很久了。青书,假如我的过去跟你想的不太一样,你会失望吗?”

忽地,顾青书听见高醒这样问他,他垂眸看高醒,仰头看他的少年眼睛里漆黑一片,浓厚的黑色比任何时候都要死气沉沉,投不进一点光去:“你是想听实话还是假话呢?”

高醒不敢去拉青书的手,哪怕他现在很想紧紧握着,不敢去抱住青书,即便害怕下一秒顾青书就走出这间房投向阴魂不散的金潜的怀抱,于是从深处生出惶恐的胆怯,摇了摇头,说:“都不想听。”

顾青书把酒放下,摸了摸高醒的脑袋,手下少年的黑发略有些硬,但又多又厚,随便扒拉都会恢复原状:“那好,那就不说了。”

“不,你说,我要听。”

顾青书笑这人明明不想,却又偏要听,真是挺怪的,伸手干脆要拉高醒起来:“那你先起来吧,你跪着我怎么说?”

高醒摇头:“你先说。”

顾青书见状,只能叹了口气,说:“高哥,我不认识以前的你,但如果未来的你还像现在一样好,那么我为什么要失望呢?”顾青书不知道过去高醒是什么样子,虽然猜也猜得到恐怕不怎么美好,但这跟他要的未来没什么关系。

高醒瞬间松了口气,缓缓地,将脑袋枕在漂亮少年的腿上,感受小狐狸柔软的大腿rou,嗅着青书身上永远携带着的芬芳,然后一点点的亲吻上去,隔着衣物吻过青书青涩的身体,吻到唇边,低声说:“青书,我不会让你失望,永远都对你好,你信不信?”

顾青书被亲得身体朝后倒去,躺在柔软的床上,双手圈着对方的肩颈,认真道:“我信哦。”

而北京饭店大厅里,王经理突然看见了个西装革履的男人,立马丢开跟他攀谈的少年走上前去,招呼说:“高老板,您来啦?来的这么快?”

高禄昌偏瘦,但又高又气派,梳着大背头,身后跟着个漂亮的女秘书,大夏天依旧穿着黑色的西装,打着蓝色的领带,手里夹着一根抽了一半的香烟,侧颜同高醒八分相似,俱是一样的轮廓深邃,尤其眼睛冷起来分外凌人,声音略有些沙哑,语气里是居高临下的漫不经心:“高醒呢?听前台说回来了?什么时候回来的?人现在在哪儿?”

作者有话要说:  高家其实算不上豪门大族,只能是有钱,但金家跟高家比也是比不了的。

高爸爸:男儿膝下有黄!!!滚起来!

高醒:狗屎!跪老婆那能叫跪吗?那叫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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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配合

高禄昌很忙,若不是刚好就在附近,怎么也不会专门跑一趟。只是之前就又接到了蓉城那边金厂长的电话,说是一群小孩跑来北京了,要他照顾照顾,高禄昌嘴上答应的很好,实际上很不想管。

现在的年轻人,总以为读了几年书就开始要自由,要标新立异,还清高得不得了,又是去玩儿那些听着就头痛的迪厅,又是去玩游戏厅,一个个穿得夸张不说,还把头发染成奇怪的颜色,学那些洋鬼子又红又金,除此之外,实在是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

可是高禄昌就两个儿子,一个虽然学习好,但从来没有什么自己的主见,听他妈话得很,在家里一会儿喊‘妈,我要吃饭’,一会儿没看见mama,还要到处找,让他出国见见世面,还推三阻四,说没出过国,怕在外面语言不通,然而不想去就直接说不想去,扯那么多理由做什么?

高禄昌看不惯小儿子高正棋那被严小燕宠出来的娘气,相比较之下,于是相比较之下,从小没怎么管过的高醒这小子,虽然混账不学无术甚至还和一群富二代逞凶斗狠堪称垮掉的一代,但怎么说呢,私心里,高禄昌还是更喜欢这个什么都敢做敢承认的大儿子。

只是这大儿子趁他不注意的时候,也不知道怎么想的,竟是跟严小燕不知道达成了什么合作,严小燕给了高醒这臭小子一笔钱,高醒就当真卷了钱跑路,跑到那山卡卡里面,连火车都不通的农村小镇里。

去就去吧,有意思的是高禄昌发现,这小子去了以后就一改在北京的所有恶习,打扮得跟个好学生似的,既每天看书锻炼,又日日谦虚懂礼貌,明明一天学都没有认真上过,却当真考上了人家市里的重点高中,去了以后迅速结识一群年轻小伙子,然后竟是大胆地开奶茶店,顺便还把店铺记在朋友jiejie的名下,真是不害怕人家卷起跑路!

高禄昌有一堆的经验教训想要拿出来好好训斥高醒这些不稳当的cao作手段,但又一面格外惊喜激动,总想再看看这小子到底在打什么埋伏,想要做什么,能做到什么地步。

高家不是什么名门大户,没有背景,不像那些从一开始就有背景有资源的大人物,起点高,高家从前就是倒腾黄金的,后来矿区发生坍塌,大规模死伤,老板跑了,高禄昌的父亲就一蹶不振,跑去赌,赔了几十万进去还不收手,总以为能赢回来,要不是突然中风,高家还不知道要落魄到哪里去。

高禄昌自己从小就没享受到什么老一辈的风光提携,长大后十四五岁便出去打工,没读过几年书,但见过的人、事儿,比那些读书人吃过的饭还要多,瞅准了北京以后肯定旅游的人多,便从给人包工开始带着一群工人盖房子,亲自下工地混水泥,然后全部抵给银行做贷款,再用贷款的钱装修酒店,装修好了就拼命宣传,拉了一帮子外国人免费住提高知名度,毕竟现在大家都有点儿崇洋媚外,一看外国人住他的酒店,那他的酒店必定就跟高端大气上档次画上等号。

高老板向来没有教过高醒什么,骤然发现高醒这小混蛋竟然藏着掖着一身的本事,当场就在老朋友的嘲笑下大发雷霆,但关起门来却是美滋滋得很,时常要打电话去跟那边的金厂长沟通沟通,问问现在小混蛋开的奶茶店生意如何,满心都是虎父无犬子的自豪。

然而骄傲归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