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其他小说 - 夫满天下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70

分卷阅读270

    王顺依然沉溺在酒色之中不能自拔。

傲薇交代过,王顺必须要抓到。他是晋阳城的城主,虽然品德极坏,但是晋阳城的很多秘密应该只有他知道,特别是晋阳城的财富,这是傲薇关注的。

傲薇盯着下方的战斗,突然她皱起了眉头。

真元力一催,日刃划过一道红弧向下方疾驰而去。

在街道的某处,一名身着官军服的男子手上拿着的砍刀上染满了鲜血,而一名中年男子倒毙当场,鲜血在青石板上氤氲开来,好一片鲜艳的红。

一名颇有姿色的妇人怀里搂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脸上溅着血点,双眼惊恐的望着眼前这名凶神恶煞般的男子。

“mama,我要爸爸……”小女孩哭喊着想要扑向扑倒在地上的男子,可是妇人紧紧搂住小女孩,眼神里除了惊恐以外还有着深邃的仇恨。

“小娘们。你的男人已经死了,让大爷好好爽一爽再送你们全家团聚啊。”男子狞笑着扑上来用力撕扯开妇人的衣裳,妇人拼命挣扎着,而小女孩哭闹着,柔软的双手用力推着男子。

“去你的小兔崽子。”看到小女孩这么碍事,男子一巴掌扇开小女孩,继续扒着妇人的衣服,小女孩跌坐在地上。

望着挣扎着的母亲和躺在血泊之中的父亲,小女孩站起来张口咬住男子的手指。

“小兔崽子反了啊。”男子恼羞成怒,他甩着手指想要拔出来。可是小女孩咬的非常紧,男子疼的直吸气也没能甩开。

“我先宰了你……”男子恶向胆生,拿起砍刀就要看向小女孩的脖子。

“不要啊,饶了我的孩子,我什么都依你……什么都依你……”妇人号叫一声,冲过来抱住男子的胳膊。

男子的力气远远大于妇人,可是妇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这种母亲的天性激发了无穷的潜力,使得男子一时间很难甩脱妇人。

男子怒火冲天,杀机顿起,右手砍刀一斜,反手就向妇人的胳膊砍去。

小女孩被男子的左手牵绊。妇人被男子死死的压制住,这一刀似乎没有人能够及时解救。

“铿……”呜鸣声响起,一把精致的兵刃从天而降。恰好和男子手中的砍刀交会。砍刀怎么可能是强大的月刃的对手。

砍刀断为两截,而月刃在靠近男子的胸口的一瞬间被傲薇收起。

傲薇不会亲手杀死这名男子,她又更好的处理办法。凝空一点,真元力破空而去,封闭了男子的xue道使得他无法动弹。

傲薇检查了一下躺在地上的汉子,发现他瞳孔已经放大,显然是气绝身亡了。

看着抱在一起抽泣着的母女,傲薇不由得动了恻隐之心,尽管战争必然会带来死亡,但是真正去面对了以后才知晓战争的残酷。

询问后得知这一家三口都是晋阳城人,今天三人一起出去买菜,没想到就遇见了乱局。街头上厮杀不断。一家三口都决定赶回家里避难。

就在这条巷上遇见了这个吃了败仗的逃兵。不疑有他就邀请她并为了提供保护。

可是她没有想到让这个逃兵听见他们家财产不少以后,男子动了劫财的念头。现成的好机会。

趁着男人不注意,逃兵一刀捅死地上的男人,接着扑向妇人。他要劫财又劫色。

傲薇来晚了一步,除了叹息之外她还能做什么。

附近一名大明军来到此地时,傲薇把男人交给他,并且嘱咐他把母女俩带到城主府来。

傲薇驾驭日刃迅捷的飞临城主府外,此刻大局已定,城主府亮起了灯火,在傍晚来临之际,整个大明军控制了整座晋阳城。

等候在城主府门口的洛秋和潇羽迎入赶来的傲薇。

城主府修建的富丽堂皇,这是王顺的功劳,榨取了大量的民脂民膏,不把自己住的地方修建好也说不过去。

根据洛秋的说法,擒住王顺非常容易,那时他正在和一名女子欢好。没有一点警觉性。

在城主府的书房里,傲薇见到了闻名已久的王顺。

满身的肥膘,颓废而绝望的眼神,仅着一件内裤,冷的簌簌发抖。一见到傲薇进来,似乎是知道了傲薇是敌人方面的主事者。蹲在地上的王顺哀嚎一声向傲薇扑过来。

“老实点……”一脚踹翻胖子,看着胖子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着实让人恶心。

“哎呀,英雄~饶过我吧,我把钱都给你们,只要能放过我~”

“呵呵,要得就是你这句话。”傲薇道。

派了两名士兵看守胖子王顺,傲薇和洛秋潇羽还有各路军的首领一起齐聚议事堂上,燃起蜡烛,傲薇端坐在台上,其余人等分列左右。

接下来必须面对的就是出征在外的那只近六千人的晋阳部队,一天后他们就将得到消息赶回。

是彻底歼灭他们,还是招降?这是个很重要的问题。

擒贼先擒王,只要逮住首领,其余的兵士们的家人大多都在城内,这样投不投降就由不得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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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山脉的某处村落中,几个人来回跑动寻找着主事的首领。

“叶枫~~叶枫~~”

“叶枫头领~~你在哪里?”

“喂,有看到叶枫大哥吗?”

“我也为村里用水的事找他呢!”

“唉。我手上的事也得问他怎么办啊!最近有许多人来投奔,快安排不出地方让他们住宿了!”

然而,他的住处、战士训练的广场、村人议事的会堂、日常办公的公所,所有他应该待的地方都找过了,就是看不到他的人影。没有别的办法,最后只得拜托公所中的秦可,秦寿等人来处理那些事情。秦可等人虽都有些啼笑皆非,还是把事情接手下来。他们已经渐渐习惯了这种状况。

在让山贼们摆脱军队围剿和带他们落足这村落的那一段时间最为繁忙辛苦,叶枫的确很认真勤恳地出了不少力,颇有一个首领应有的样子。只可惜那一阵熬过去后,失忆过后他的懒散性格中比金子还要珍贵“认真勤恳”似乎也被消耗光了。开始暴露出失忆懒人本性。

如今日这样的失踪记,在村中上演得越来越频繁。叶枫旷工的本领也磨练得越发纯熟,不到非他不可的时候便不会被找他做事的人找到,平日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