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其他小说 - 谁填满我的身体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93

分卷阅读93

    人,父母都是工厂的下岗职工。属相大我一个,生日大我一个月。我记不清他叫什么名字,是在体院的周末舞会上认识的。

我就是从上大学的冬天开始去舞会跳舞的,为什么不去呢?绝望的人生只好就用绝望sao动的舞姿扭摆,没有人规定姜心瑶不可以去。刚开始我什么都不会,战战兢兢,但我风姿绰约,我身高一米六五,体重九十几斤,你知道,那种身材,是千千万万个女人所梦寐以求的,不信,你去打开搜狐女人频道里面的减肥论坛,你就知道有多少肥胖或者并不肥胖的绝望女人们被几片肥rou折磨得死去活来,似乎每个人都跟美食有着不共戴天之仇。我很少吃得起rou,如果能两三天吃上一次食堂多油的烧茄子和烧豆角,我真就觉得过于奢侈了。

可贫穷只是一件搭在身上的外衣,灯光扑朔迷离的舞会上,女人没有贵贱之分,漂亮才是她们高贵的筹码。因为姿色出众,有不同的男生带我,各个系别,各个年级,有帅哥也有恐龙,也有外校的男生。体育系的男生最有型,但我觉得他们不够文化内涵;理科系的男孩子有些文质彬彬,像韩剧的男主角,我也喜欢;外语系的男生标新立异,所以无论什么样的异性出现,我都会娇媚着笑,挠首弄姿,像舞池里每一个居心不良的女人一样。我当时也买了口红,我嫌结婚时那只口红太土帽,颜色粗俗不堪,抹上去像贴了两片红纸,黏在牙上像狗吃了鲜rou。尽管它在火车上陪我一路颠簸,可是,一个月后,也落个被弃下场,我把它扔在长春市图东侧泛着臭味的下水沟里。

我穿的鞋子是结婚时候买的那件高跟布鞋,不知你还有没有印象,黄色,颜色一点也不艳俗,绣着好看的花案,一定配得上花样年华里面张曼玉穿的各色旗袍。谁都知道,我穿上那种衣装,也会媚艳得像三十年代大上海出名的交际花。

我的人生,过了一些年后奇迹般发生逆转,我可以随意穿上价格不菲的女装,每年秋天,我会随心所欲着去到韩国的巴厘岛或者巴黎的香榭大街,还有阿姆斯特丹等什么地方旅游度假。那个时候,我用得起最昂贵的口红和粉底,再也不曾搭乘什么城市的公交车,我以为那时候我会快乐,可是没有。

不过,那也是很久以后的事情。

我穿着那件配得上花样年华旗袍的鞋子,清淡泛黄的鞋面绣着玫红颜色的丝线,走起路来发出纤巧的哒哒声响,我的小腿圆润纤细,正好跟那双鞋子搭调。我抹着桃红颜色的口红,嘴唇细薄但却性感,那天穿什么上衣和裤子,或者裙子,我回忆好多次仍然记不起来。应该是裙子,因为只有穿裙子才可能将我腿部的线条展露无遗。你想,外面的雪齐及膝盖,女大学生们如花似玉,穿着露着小腿的裙子,什么都不再重要,只要能在舞会上受到吹捧,就可以疯到半夜。很多男生跟我跳舞,一边跳舞一边询问,试图索取信息。我看着他们微笑,我已经渐渐学会跳舞了,我纤瘦娇弱的身姿舞动起来时候是美好和有力的,鞋子嘎达嘎达媚惑着踩出节拍。

对面的男孩心驰荡漾,“你念哪个学校,跟我一样,念东北大学吗?我是物理系九七级一班的,你跳舞的样子很好看,我从来没有见过女生跳舞时候有你这样的眼神,你念大三吗,在外面的夜店跳过舞吧。”

我就笑,也不说话。他还接着问询,“你有男朋友吗?你不该一个人出来跳舞的,我一看就知道的,像你这样子的女生,应该有一个很有钱的男朋友,下课后开车载你去向阳屯或者上岛咖啡吃东西。”

那种稚嫩男生,像婴儿一样白痴。他以为向阳屯是什么高雅去处,他不知道,我向来对东北的猪rou炖粉条、小鸡炖蘑菇或者酸菜饺子不感兴趣,那个时候,我从来不曾听说什么岸咖啡是什么鸟。“跳舞吧,我最讨厌话多的男人,你应该出去锻炼,长一些肌rou回来,打篮球比起跳舞更适合你,或者干脆老老实实呆在实验室里,你的后背摸起来像个女人,腰部也是,纤瘦,女孩子会不喜欢。”嘈杂的音乐和嘈杂的喧嚷,他几乎听不见我讲话,我把脸贴到他的脸上,我温热的呼吸直接扑进他的耳膜,声音也是,我感受到他的颤抖,那不是因为跳舞所造成的,是我的亲热,他的心脏跳动得厉害,就在我右胸的对面。

我离他太近了,我所说的每一个字他都渐渐听得清楚。“我念高三时候有一个跟你身形很像的男生喜欢我,喜欢的发疯,天天给我买饭打水,连打扫卫生都帮我做了,我只让他吻过我一次,我告诉他我不喜欢他,所以我跟他接吻,你知道吗?吻完我的第二天他就死了,死在三楼的宿舍里面,用床单勒死的,死的时候舌头伸在外面,酱紫色,像卤好的猪舌。只有我知道他为什么死,我曾经告诉他说,明天你要死掉我会永远爱你。别人都以为是高考压力太大造成的,你见过吊死人的模样吗?很酷,我第一次觉得他很男人。”

我借着舞场转动闪烁颜色变换的灯光,看见他的脸渐渐煞白,他已经第三次踩我的脚,我美丽的鞋面粘着他鞋底的脏痕,我也不去责备。我拽住他,要不他就跑了,我感觉到他往外撕扯着身子。我的话还没说完,“你的唇很漂亮,如果接吻不代表什么的话,我们接吻吧,你看周围,很多恋人拥在一起,接吻是最正常不过的行为。”

然后,那个可怜的傻瓜再也呆不下去,他的额头全部都是汗珠,豆子一般大小,像手术室里开膛破肚时生孩子的女人。他连一个拍子也不愿再跟我共舞,狼狈着挤出人群,踩住一个高个男生的脚,我听到那人愤怒的叫骂。他头也不回仓惶着向门外逃窜。如果在东北大学正门口左侧的树底下,我一下子从里面钻出来,立在他面前,我想他会疯的。不过,你知道,我不会那样去做,并且,我的鞋跟又细又尖,不好走路,不见得比他更快。

总有男生打听我的下落,大学里面这是男孩子泡女生的惯用伎俩,知道了她的系别年级姓名住处,然后就像厚实听话的狗一样蹲在人家经常出入的地方死守,帮人家打饭,抄笔记,占座位,不知在哪里搞些钱买一些花花绿绿的零食贿赂她的舍友,忠诚执着得像只奴隶,然后,就摘得了一颗花心,那女生就是你的了,那女生从此就和你成双入对,手牵着手,一起吃饭一起自习一起逛街,找处僻静的花前月下拥抱接吻,然后再找个什么地方上床睡觉,任之蹂躏,青春的色彩染成彩色,也不用担待责任,顶多毕业时假惺惺撒泡眼泪唱一首凄伤的挽歌,“夕阳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或者张靓颖的那首。然后劳燕分飞,各奔前程,两年以后,找一个条件相当,门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