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其他小说 - 着我之色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1

分卷阅读31

    科学中心,那个是xx楼云云。走出不到一个街区,忽见一个十分气派的高楼,明显比其它的楼豪华出一大截。

姚玲玲吸着水云刚刚请她喝的奶茶,告诉她说,这个楼是CourantInstituteofMathematicalSces,纽约大学有名的应用数学中心,俗称库朗所。应用数学专业和计算机专业的教授、学生都在这个楼里。

姚玲玲还说,纽约大学的应用数学专业在全美排名第一,是所有应数人的梦。除了应用数学,库朗所里有很多搞CS的人,CS就属中国人最多,天上砸下来一块石头砸死三个人,里面起码得有一两个是中国人。

水云顺着姚玲玲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刚出来的一波人里面,一堆黑毛里夹杂着几个黄毛、棕毛、红毛,十分显眼。扑哧一声,两个姑娘一齐笑了起来。

姚玲玲带她办完了ID卡,SSN,保险,还有健身卡等等之后,已经是下午五点了。于是水云就请了姚玲玲吃了一顿饭之后,才坐地铁回去。

到家的时候,一楼静悄悄的没有人,估计这时候陈辉宇可能还在办公室搬砖。但玄关处多了一双男式拖鞋,是清清淡淡的浅蓝色。

水云想,大概是Chris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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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能已经猜到了......

很抱歉这两章一直在流水账,但还是想写写云云的生活。

毕竟换了地图,就不是高中校园风了。

如果不渲染一下新的气氛,只是“名义上换个地图谈恋爱”,其实对地图一点都不描述,就会有点奇怪吧。

我会很快安排小张不只在传说中出现的,会露脸的,会复合的(握拳)。

PO18着我之色倒在一个温暖的怀抱里

倒在一个温暖的怀抱里

然而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水云都没有见过Chris。据陈辉宇说,他最近在忙一个项目,日常泡在库朗所,每天早出晚归。有一次,她问沈文静有没有见过这个室友,沈文静说就见过一次。那次她有事要早出门,大概早晨七点,在玄关处碰到一个戴着金丝眼镜的小哥哥,人长得特别帅还有气质,对她笑了一下她整个人都酥了,要不是她已经有男朋友就直接上了。

她对Chris产生过短暂的好奇,但忙碌的工作让她很快把这个人抛之脑后。

不知不觉两三个月过去,实验室的工作已经进入正轨。水云每周一至周五固定早晨八点出门,六点回家。除了管理RA、安排实验以外,她平时还要帮助Maria分析数据。周末的时候,她也要整理以前在UCLA的工作写成文章,几乎舍弃了一切娱乐。

B市,LA都是大城市,但纽约曼哈顿市的节奏比那两个城市还要快。所有人都步履匆匆,疲于奔命,甚至连红灯都要闯。水云也被这种争分夺秒的节奏裹挟,工作得越发努力,整个人累瘦了一圈。

2018年十一月中旬,曼哈顿的天空中飘起了小雪。锁好实验室的门之后,水云忽然想起天气预报中说今天有暴雪预警,便加快了脚步,想要快点回家。

却不想在电梯门口遇到了Sam。这个Sam是另一个实验室的博士生,美国人,据说本科的时候曾经在橄榄球校队,挺受欢迎的。他最近不知怎的看上了水云这个亚洲女孩,对她展开了疯狂的追求。水云碍于面子和他去喝过一次咖啡。

当时喝完咖啡离开的时候,Sam给了她一个拥抱,她当时有些愣住了,没来得及躲开。在陌生的男性气息包围住她的时候,她整个人都僵硬了,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莫名涌上的危机感让她几乎尖叫出来。

在那个时候,她忽然想起了被刻意尘封在记忆里的张景初,那个她曾经拥有,却已失去了的男孩子,想起他身上淡淡的中草药气息,永远那样温润,让人不会产生一丝一毫的不适。

那一刻,她忽然就明白了自己过去几年date一直失败的原因。被那样的人拥抱过,亲吻过,便不再随便一个人都可以了。她以为在离开B市的那一年,她就已经moveon,可其实没有。兜兜转转,她还停留在原地。劝张景初向前看的是她,说再也不要见面的也是她,可六年过去了,她还是单身。Date了那么多人,却发现能够接受的还是只有那个记忆里的少年,何其讽刺,又何其可悲。

就是在被Sam抱过之后,她才决定今后两年在整理好心情之前不再答应别人的邀约了。可那次她的“没来得及躲开他的拥抱”被过度自信的Sam当成了某种暗示,从此对她展开了热烈的追求。水云拒绝过他,但可能是东方人说话不够直白,让Sam误会这个女孩只是害羞。因此每次遇到Sam,她都烦不胜烦,掉头就跑。

但这次躲不掉了。这是感恩节假期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楼里面早已经没什么人,绝大部分人这时候已经溜去度假。电梯来的时候,她也只能硬着头皮和Sam一起走进去。Sam热情地问她感恩节要不要去他家里吃火鸡和南瓜派,水云连连婉拒。

不知道是脑子抽了还是怎么样,她忽然就决定,这次一定要和Sam说清楚,说希望他放弃,他们之间永远没有可能,她真的累了。

可Sam就是不明白他单身,她也单身,怎么她就连试都不想试一下,能不能成的睡一下再说嘛。

两个人越说越快,水云的英语虽然还不错,但毕竟也说不过本土美国人,渐渐地词穷了,一急之下直接撂下一句“WhenIsayno,Imeanit!”

Sam看她要走,也急了,没怎么过脑子就抓住了她的手腕不让她走,把她往回扯。现在整栋楼里可能只有他们两个人,Sam又是那样强壮,巨大的恐惧笼罩了她,狠狠踹了一脚Sam,趁着他愣住的时候赶紧往外跑。

就在她和Sam掰扯的这十几分钟里,雪下得很大了,雪花密集到足够遮挡视线。即使是在B市时,她也没见过那么大的雪。除了雪之外,还有大风呼啸,吹得人难以呼吸,步履艰难。

水云在向外跑的时候,没注意脚下,狼狈地摔倒了,雪花狠狠地从领子处灌进去,打湿了毛衣。艰难地爬起来时,她才发现更悲剧的事情发生了-她扭到了脚。她在心里狠狠地骂了一顿不识趣的Sam,来纽约后最倒霉的一天都是拜他所赐。

在她一瘸一拐地向地铁站走去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