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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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平顺他母亲是十里八乡有名的泼妇。 泼,但不精,馋而且懒。她的泼只是为着宣泄满腔的不快,这不快也许来自身边人对她的鄙夷,也许来自自己愚昧的心性,也许来自年年岁岁除却农活与锅灶便无所事事的烦闷。 她的性情,用土话说叫一阵子一阵子的。 有时你会觉得她特别通情达理,你去她家借个簸箕,她不仅要将簸箕借给你嫂子你家是不是还缺蒸笼?也拿去。刚做了点棒子饼,拿去给孙子吃,嗨,街里街坊,不碍事!有时你会觉得她简直难呛得过分,哪家几年前短了她几粒米,几块布头,几个馍馍,她记得一清二楚;谁在她家门前拔了几棵草喂羊尽管那几棵草显然就是自己从石头缝里钻出来、不认主的她也要叉腰站在房顶上骂好半天。 人们对她的印象就是:揣着袖子,笑嘻嘻的,捋着半白的头发(她有点少白头)神秘兮兮地将手拢在嘴边,仿佛她知道宇宙间一切秘密似的;她的眼睛在笑意过后变得非常严肃,声调也压得很低:嫂子,我跟你说呀她用这般议员讨论政治大事的神情去讨论谁家占了谁几分地、谁媳妇在外面偷汉子、谁家小子发了财,藏着掖着不让村里人知道。 王平顺打记事起就知道自己母亲是饱受身边人鄙夷的,这种鄙夷几乎约定俗成,甚至不是出于道德羞辱。就只是因为她蠢,她管不住嘴,她拖着肥胖身子到处晃悠,她挑拨离间,不辨好坏是非。 王平顺的父亲是东北一个财主的小妾生的儿子,小时候很聪明,私塾先生说这将来一定是做大官的。他同他那苦命的母亲一起留在这边。后来战乱,财主死在逃亡路上,主母把持家务,命令小妾将香火送回去,于是王平顺的父亲回了祖籍。本家那边不好过,弟兄们嫉妒他的机灵,主母更视他如眼中钉,再后来,听这家的佣人说,主母手底下的人活生生将小少爷打傻了。 傻子不能留在本家,有辱门楣,于是又送回华北,他亲生母亲,也就是王平顺的奶奶这儿。 奶奶是个精明能干的女人,可再精明也不敢去跟一个有些底蕴的家族抗衡,于是索性一咬牙在中原扎了根,自己折腾买卖,也不找男人。好折腾歹折腾给儿子讨了个媳妇当然是没人要的。这个媳妇就是王平顺他母亲。 这样的家庭是很受人笑话的,王平顺他奶奶精明,人家在背地里也只说她精明,势力,不说她好。于是王平顺打记事起,一直受着村人半嘲笑半同情的目光,有的人逗他:平顺儿,你娘在家干嘛呢?又打你爹了没?你奶跟你娘又吵架了没? 王平顺上学不怎么聪明,小学没上完就在村里乱跑,给富人家打零工。 到他十三岁的时候,他奶奶终于对他母亲忍无可忍,一纸休书将他母亲休了。 他母亲在门口骂了半天,拖着他又嫁了人。 嫁了个老光棍,老实,木讷,近乎蠢,讨不到媳妇是因为穷。 这天下雨,王平顺顶着块塑料布趟着雨跑回家,今天干活儿多,他好饿,他想吃娘贴的饼子。 他气喘吁吁跑回家,推开屋门,家里那盏不怎么亮的灯竟然亮着,后爹和娘看起来都挺高兴,虽然他们都没给过他好脸色,但他们此刻看起来挺高兴。 他也就放下了心,至少今天不用挨打了。 可他后爹见到他之后很快地板起脸来,那双木讷的、老实的眼睛看着他,说:正要跟你说呢,家里有闲人没闲饭。这么大,该出去挣钱了。 他娘靠在炕上笑嘻嘻地:顺儿,去挣钱呀,你要有弟弟了,挣钱养弟弟呀。 王平顺十四岁时到砖窑上干活。 十四岁,身子骨还细弱,但得在冲天的热浪中将一车车砖从砖窑拉到砖垛去。衣服没个干的时候除非离了砖窑。离了砖窑,衣服也就干了,但衣服上很快结一层汗碱,再流汗再结,没个完。 肩膀被绳子勒得起泡,老板的女人看这么小的孩子怪可怜,给他在肩上围一条毛巾,这样可以让皮rou少受一些苦。可这压根没什么用,这点善心度不了苦难人。刚开始拉砖的时候勒得皮rou疼,睡一觉之后,整个肩、脖子就跟不是自己的了似的;再后来肩膀上磨出两道厚厚的茧,适应了这个压力,骨头也有点变形了。 但也有好事。 砖窑里不全是力气活儿,砖厂里也有女工,填订单的看厂房的,进砖厂左拐,第一排宿舍就是给女工住的。有个女孩叫艳芬,是邻村的,她居然有个收音机,大伙儿歇工时都来她宿舍听收音机。 那个时候收音机叫匣子,王平顺很爱听匣子,尤其爱听新闻。 他那时候比一般人爱耍点小聪明,经常装肚子疼,偷偷溜到她宿舍来听匣子。艳芬有时候在,有时候不在,后来跟他熟了,就说:我不关窗户了,你要听匣子,从窗户钻进去,捯开我被子,匣子就裹在被子里。 有时候他跟艳芬一起听匣子,两个人听得哈哈大笑,好像一点儿都不累了,身上的骨头好像一下子轻松了。有一回他突然看着艳芬,看她红艳艳的嘴唇与明亮的眼睛,他想我将来娶媳妇,就要娶艳芬这样的。 拉了两年砖,这中间他多了个弟弟,爹娘很宠弟弟,拿弟弟跟宝儿似的。 十六岁,他跟着村里人到大城市打工。 一开始刮腻子,后来干木匠,都不太顺心,过年时没挣着钱不敢回家,别人回不了家的都收到了家里来信,有的还寄了点熏rou;他呢,他啥都没有,一个人闷到街边去抽烟。 十八岁那年过年他回去了,弟弟让爹娘惯得无法无天,指着他大喊cao你娘的,他在家里像个外人,他在家里待不住。他在村里乱遛跶,不知怎么的就遛跶到邻村去,他在村口看见个女人,挺着大肚子,穿一身红衣裳,跟在一个男人身后慢慢地走,那女人跟艳芬长得很像。 他在村口立了一会儿,去找熟人打牌了。 二十岁的时候他学会了开车,在出租车公司学了两年,觉得太黑,不肯干。又晃荡了两三年,有人给他介绍开长途。 二十二岁的时候他过年回家,有人给他说媒。对方比他大三岁,媒人说,女大三,抱金砖呀。见了面,那女人倒是长得很年轻,讲话也很斯文,就是看起来身体不太好,跟朵纸花一样。女人没什么意见,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就点点头说:我都行,离了家就行。 他们结婚了。 女人确实念过书,性情也跟村里一般女人不一样,因此时时有些瞧不起他。说实话,他跟捡到宝儿似的,虽然这女人不是他理想中的艳芬他老婆身子太弱,说话太刻薄,也不爱笑。可是她真好啊,她聪明,懂得多,在什么事儿上她一点拨,他就觉得顺堂了。 他结婚后生活艰难了一段时期,老婆是个能吃苦的人(尽管有时候身子骨受不住),肯跟着他跑长途。年轻不懂这行水深,油费克扣等一并减下来,余到手里剩不下几个钱。他一咬牙,自己的女人不能跟着受罪,于是将老婆劝在老家,自己在外头放开手脚摸爬滚打,混了几年,在同村年轻人里挣得最多,他把家里(当然是和老婆的小家)重新装修了。 这时候爹娘好像一下子发现了他这个宝贝儿子,好像从土坑里发现一块鸽子血一样。他娘逢人就说:我们顺儿可能耐,脖子上挂个大手机!要买楼啦,要往北京买楼! 他缺家庭那点温暖,因此爹娘一招手,他就哈巴狗儿似的往家滚。 他娘说,顺儿,不能有了媳妇忘了娘啊。 他爹说,你弟上学靠你了,让他们知道他哥多么能耐。 他喜滋滋从家里回到自己家,账上就少了五千块。那时候他一年也就挣三四千。 老婆因为这个跟他又哭又吵,她说我不是嫌你给钱,老人咱们该孝敬孝敬,但你拿钱能不能先跟我商量?咱们也得用钱,咱们还想要孩子你一开这个头,往后他们再狮子大开口,你给不给? 王平顺冷静下来,他觉得老婆说得在理。 可一扭头见了爹娘,就把媳妇的话忘干净了。 他们生了个女孩,平顺看着女儿疼得慌,眼里眉梢都带笑。爹娘却不喜欢,嫌不是个孙子。 老婆因为这个没少受气,他心疼老婆,在县城租了房,让老婆跟女儿住县城。 他娘在村里到处讲老婆的不是,没影儿的事也捏造出来,依然泼得十里八乡都知晓她威名,依旧蠢得令人发指。 女儿五六岁的时候,老婆死了。 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要说是病死的,可老婆只是身子弱,没大病。 要说是气死的 村里人都说是气死的。 老婆出了殡,女儿拉着他衣角问mama去哪儿了。 女儿长相随他妈,好看,让老婆教得会说一口流利普通话,打扮得像个小公主。他心酸地抱起女儿,说mama给你挣钱去了,给你买新衣裳去了。 他把女儿托给爹娘养,每月打五百块钱。 再后来他过年回家,女儿神态已经和她奶奶十分相似,那么像他老婆的一张好看的脸,举止神态却粗俗泼辣,因此将好看的眉眼也带得庸俗起来。他心里一阵阵难受。 他爹娘又说,住的房子漏水,于是他出钱找人重新翻修,修好之后,他爹娘却将房子跟弟弟家的换了。忘了说,弟弟已经找了个媳妇一起住,还没到婚龄不能领证,但办过酒席了。 他三十三岁那年,他弟因为跟人打架,让人打死了。 他三十五岁那年,他娘死了,去沟里拔野菜时不知怎么一栽,就再也没起来。 女儿十岁,跟着不是亲的爷爷过,他觉得不太妥,于是接到身边来,读民工子弟小学。 他跑长途不能老回家,好在学校能寄宿,一个月回一趟就行。 他三十九岁,爹中风瘫痪了,生活不能自理。 他没法留在家里照顾爹,更舍不得让女儿照顾,于是花点钱请同村人帮忙翻翻身。 人家哪里肯好好照顾,他回家时满屋恶臭,床上都生蛆了。 花销很大,爹吃药要钱,这是一笔最大的开销。 雇人要钱。 在外头租房要钱,女儿上学要钱。 再加上日常开销,他感到有点透不过气。 女儿成绩很好,上高中了,老师要求用电子邮件发作业。女儿上回去网吧交作业时让一群小流氓堵住了,此后他下决心一定要给女儿买一台电脑。可除去上头这些,他实在支不出更多的钱。 他咬咬牙,连接了几个黑活,几乎连轴转。 这活来钱快,活儿了就能支工资,够给女儿买台电脑了。 这天是周日,女儿给他打电话,说这次排名又进步了,老师说加把劲儿,有机会上985。 王平顺问什么是985,女儿说就是名牌大学。 他很高兴,觉得再苦点也没什么。 他已经连续跑了四十多个小时,眼前有点发花。 他在路边眯了一会儿,继续打起方向盘。 货必须从x小城运,他出城时经过体育场附近,眼前一闪,撞倒了一个女孩。 他惊出一身冷汗,抖着腿下了车,那女孩脑袋下头一滩血,看上去跟他女儿差不多岁数。 他慌在原地不知所措,路人有的叫了救护车有的报了警,有的认出这是许姐的闺女。 人群围着女孩七手八脚,大太阳明晃晃晒下来,体育场里掌声雷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