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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南城多雨

    

第九章 南城多雨



    下雪了。

    教授望了眼窗外的梅花枝上已落满了白雪,豪放一笑,“有梅无雪不精神,有雪无诗俗了人。诗人卢梅坡说得好啊,那今日课后,同学们就作诗一首,以雪咏志,如何?”

    “好~”铃声响起,又大雪纷飞,哪怕他们一个个都是大四的学生了,还是雀跃不已,按耐不住出去赏雪的心情。

    “那咱们这节课就上到这里。”

    教授给了准令,学生们一哄而散,陆斯回快速收拾了一下桌上的课本钢笔,装书包里就往外教室门口走。

    “嘿,斯回。”一个长相甜美的女生抱着书走在了他身旁。

    陆斯回穿着一件黑色的外套,侧目低头看了一眼,外套帽子上的白色毛毛还挡了一下他的视线,有点想不起来这个女生的名字,“怎么了?”他步伐较快,忙着往打工的地儿走。

    “教授的讲义我不太能看得懂,想借你的笔记看看,可以吗?”女孩儿说着话,脸却红了些。

    “可以啊。”出了教学楼,白茫茫一片,陆斯回站住,拉开书包拉链,拿出笔记本,给了那个女生,又看了眼手表,“我还有事儿,得先走一步。”

    “嗯、好,谢谢你。”那个女生拿紧那个黑色的笔记本,嘴角上扬,忙说,“你先去忙吧。”

    陆斯回点点头,背好书包,从口袋里掏出手机,走进了大雪中。

    “怎么样,怎么样?”那个女生的朋友见陆斯回走后,忙不迭地聚拢了过来。

    女生笑着指了指黑色笔记本。

    “诶呀,不是问你这个,是问你有没有擦出爱情的小火花。”

    “怎么可能,我们总共还没说三句话。”

    “你都暗恋他快四年了,应该一鼓作气,直接告白,借啥笔记本啊。”

    “告白的人还不多啊,你看他对谁有兴趣了?”

    “也是喔,像这种长得这么帅,才高八斗,又礼貌不张扬的男生,谁不喜欢啊。”

    “你打住,别跟我抢。”

    “哈哈,你还没追到人家呢,就管上了。”

    片片雪花落在陆斯回的头发与睫毛上,陆斯回整个人清俊有朝气,边走边给叶轻鹤发消息:没点到。

    叶轻鹤逃课去和顾迷舟约会,优哉游哉,没一会儿回复:点儿正,走运。

    陆斯回笑了一下,唬他:但记了你旷课。

    叶轻鹤:?!

    陆斯回:教授会不认识叶公子吗?扫一眼,就知道你没来。

    叶轻鹤欠揍地回复:饱受名人之苦。

    新闻系有两大才子,一是陆斯回,二是叶轻鹤,二人比肩而立,意气相投,可谓管鲍之交。周围的人更是愿意跟他俩结下善缘,毕竟谁不愿与那旷达率性之人深交呢?

    刚走出校门,就听见一男生吹了声口哨,打招呼,“回哥,这是走哪儿去?”

    “轻鹤嘞?”他俩整天形影不离的。

    陆斯回昂了下头,爽朗道:“我打工,他风花雪月去了。”

    瞧着这漫天的大雪,那男生笑道:“还真应景。”

    没走一会儿就到了学校附近的一家餐馆儿后,餐馆人多,陆斯回脱下外套,抖去身上的落雪,去了后厨,众人皆笑着跟他交谈,“回哥儿,来了啊,别看下雪,都想吃口热乎的,有的忙。”

    陆斯回带上手套,看着洗碗台上已堆起的盘子,装作苦恼的样子,“看来今儿要破纪录了。”

    伴随着热菜翻炒的声音,众人笑笑。陆斯回本只在一家大型图书馆兼职,主要在那儿能一本接着一本地看书,平时还为报刊杂志写稿,兼职费和稿费其实已够用。来这儿是因为有周他舍友回家临时有事儿,他来顶一下,等舍友回来后,又觉得这工作太累不想做了,要撂挑子。

    这家餐馆的老板看陆斯回这人非常靠谱,再加上他自来了以后不仅不怕吃苦,店里其他人也特愿意和他相处,整个店的氛围都变得积极,老板就想让他留下来。陆斯回想想做也无妨,多赚一点能多给家里寄一些,便应了下来,周五和周末晚上来这儿帮个忙。

    洗碗池里泡沫越来越多,手机铃声却响了起来,他旁边一哥儿们帮他从裤兜里取出,是他妈打来的电话。

    陆斯回将手机夹在耳朵与肩膀处,口型说了句“谢了”,就听到mama的声音,“回哥儿,下雪了你加衣服了没?”

    “加了。”陆斯回继续刷着手上的盘子,“您和阿莱也注意保暖,她人呢?”

    “在院子里玩儿雪呢,快期末了吧?阿莱天天嚷着盼你回家。”

    斯回笑笑,他的笑声很温润,“回的时候告您,跟阿莱说回去我给她带礼物。”

    “19号出餐了!”厨师敲了下响铃,吆喝了一嗓。

    服务员又拿进来一大摞餐盘放到了洗碗台上,顺便取餐。

    “回哥儿,你在哪儿呢?”

    “我啊。”陆斯回将洗干净的盘子竖在置碗架上,沥水,“我和舍友在饭店吃饭呢。”

    厨师颠勺的炒菜声,水龙头的流水声,多多少少也传进声筒里,安月心疼地说:“你太累了呀。”

    “我不累啊。”需要加快洗盘的速度了,陆斯回弯着腰将餐盘上的剩菜倒进垃圾桶,声音听起来钝钝的,“妈,舍友在叫了,先不说了,有什么再给我打电话。”

    “好,好,你先去忙吧。”安月又嘱咐了一句,“注意身体,按时吃饭。”

    陆斯回直起身,摘下手套,声音没有任何疲惫地说,“您放心。”

    他直了直腰,向后抻了抻肩膀,又重新戴上手套,最近有件事一直悬挂在他心上,明年他们大学毕业了,班上成绩好的学生都拿到了较好电视台的实习引荐。但到他这里,班导不肯给他签,他边刷着那一摞盘子边思索着怎么解决这件事。

    都过了凌晨12点,后厨才全部整理干净,陆斯回拖着有些疲惫的身体走出餐馆准备回宿舍,刚出店门口叶轻鹤就从身后勾手搭在了他肩上。

    “鹤儿?”陆斯回回头。

    “要不要来一瓶?”叶轻鹤晃了晃手里的袋子,啤酒瓶发出了玻璃瓶相互碰撞的声音。

    斯回笑笑,“走着。”

    雪已经停了,地面上的雪被昏黄的路灯照得亮闪闪的,说话间伴随着白茫茫的雾气,两人冷得直发抖,但还死倔着去了cao场。把黑啤从袋子里拿出来,黑塑料袋一撕两半,垫在了雪地上,就那么随性地坐了下去。

    因为他俩老凌晨还在cao场上聊天儿,大二的时候,还有人在学校论坛上发过什么深夜灵异事件的帖子,传学校有两个不肯超度的怨鬼,一到晚上就去cao场谈心,别提多逗了。叶轻鹤和陆斯回看到这帖子,笑得前仰后合,说:“这就是典型的假新闻。”

    冷得牙打颤,磕绊着发响,赶紧抖擞着喝了几口酒暖身,轻鹤道:“班导是个保守派,文章写得锋利一针见血他就说人哗众取宠,我看他才是满篇中庸之道。”

    “怎么还帮我打抱不平起来了?”陆斯回拿着酒瓶的手下垂着,有点累。

    上礼拜,陆斯回去找班导签电视台实习引荐,班导看没看一眼就让他回去。大学四年,陆斯回的文章早就小有名气,多家报刊杂志邀他根据现下热点事件写稿。偏偏搁班导那儿,欣赏不来,被批得一无是处,说他满纸荒唐言,还直言说教不了他,这一个人要是看不惯另一个人,那真是哪哪儿都不入眼。

    “你明儿把你文章给我一份。”叶轻鹤说。

    “干什么?”

    “我看看啊,学习学习。”

    “胡扯。”

    酒渐渐起了劲儿,往上拱,有些燥热感,陆斯回想起他今天逃课这事儿,“下午诓你的,没记你旷课。”

    叶轻鹤眼眸微阖,他今天约会时就喝了不少红酒,现在有些醉醉的,“我知道。”

    “迷舟还好吧?”

    谈起迷舟,叶轻鹤眼里就满是笑意,突然认真地说,“斯回。”

    “嗯?”

    我现在就好想跟迷舟结婚啊,但我怕吓着她。”

    陆斯回稍怔了一下,但很快又笑了下,他知轻鹤用情至深,打心里为轻鹤高兴,“那我预定你婚礼伴郎的位置了啊。”

    “那必须啊。”叶轻鹤放下酒瓶,正经八百地畅想着,“我特小的时候,心里就有一个想法,以后遇到我爱的姑娘,就去环游世界,虽然这事儿说起来特俗,好像小时候大家都想环游世界,但能做到的没几个。我想带迷舟看遍这世界上的夕阳余晖,再生几个孩子。”

    说完生孩子又反悔,“不行不行,生孩子女生太疼了,还是别生了,就我俩过,挺好。”

    叶轻鹤越来越醉了,又叹了口气道:“但热爱的事业和热爱的生活之间太难平衡了,是吧?”

    没等回答,他就扭头看向陆斯回,“你呢,你什么时候给阿莱找一jiejie啊?”

    “不着急吧?”陆斯回放下手中的酒瓶,“她现在才要读初中。”

    “那跟你找女朋友有什么关系?”

    陆斯回两手撑在了身后,压在了雪地上,发出了咯吱的声音,“这不也没遇到吗?”

    “照你那么个和女生相处的方式,能遇么,你是心思就不在那儿,不是学习就是工作。”

    陆斯回轻声笑了笑,“算是吧。”

    叶轻鹤也和他一样,手撑在雪地上,冰冷从掌心传入,清醒了几分,“说真的,如果有天,你喜欢上一个女生,你会怎么做?”

    雪地映出白光,陆斯回仰着头,喉结微颤,“会…和她做一件很小的事吧。”

    “什么事?”

    陆斯回收回一直手,甩了甩手上沾着的雪,放在自己耳边,模仿着拿出一只耳机的样子。

    “一起听歌?”

    陆斯回随即摇了摇头,撑着雪地站了起来,眼眸清曜,“如果我认定了她,那只耳机里会是雨声。”

    “雨声?”轻鹤显然不明所以,“咱南城多雨,还没听够吗?”

    两人收拾了地上的酒瓶和塑料袋出cao场,四下沉静寒冷,北风遒劲,风呼呼地吹。

    “所以为什么会听雨声?”轻鹤又迎风追问了句,耳朵都冻红了,冷风刺骨赶着人跑。

    “改日再告你。”陆斯回猛地带起帽子,也唰地给叶轻鹤把帽子扣在了头上,边往宿舍跑边说,“冷死了!”

    翌日,叶轻鹤在陆斯回桌子找到了他的文章,随便拿了几篇就去找老师钟客行了。

    叶轻鹤家境殷实,父母开明,自己儿子喜欢新闻行业,便牵线搭桥花了不少精力请来钟客行做他的老师,全力支持儿子的职业理想。轻鹤自身才气不浅,钟老乐于指导,分文不取。

    “师傅,今儿先别上课,您先看看这个。”叶轻鹤将陆斯回的文章递过,他每周末都来钟老家中上课。

    “这是什么?”钟客行接过文章,本只是大致浏览着内容,看了没几行,目光与思绪却不禁被聚集在其中,手上翻页的动作愈发变得快速,整个上半身随之绷得紧了些,微探向桌面。他的表情逐渐严肃,又混着几分惊喜,直到翻至最后一页才停下,一手摘下眼镜,一手捏着纸张,提声问道:“这是谁写的?”

    见师父重视的神态,叶轻鹤眼里闪现着小得意,笑道:“我哥们儿,陆斯回。

    傍晚,钟客行和叶轻鹤去了陆斯回打工的那家餐馆儿,客人吃饭的地方跟后厨隔着一扇不大的玻璃窗,能瞧见陆斯回正一刻不停地忙着。

    叶轻鹤进饭店门准备往后厨走,“您先坐,我去叫斯回出来。”

    钟客行却拦了下来,“不必,我们等。”

    就这么耐心等待了将近四个小时,饭店打烊,陆斯回收工从后厨出来,就看到钟客行跟叶轻鹤站在门口。晚上,餐馆内的白织灯照射着暖色光,还能听到电流通过发出的嘶嘶响声,餐馆外堆叠着昨日下着的雪,地面湿漉漉的,际遇在悄无声息地发生着变化。

    那晚钟客行就问了两个问题。

    钟客行问陆斯回的第一个问题是,“你想不想认我为师?”

    陆斯回在大学期间曾反复读过钟客行写下的,忽然看到一直以来敬仰的人站在自己面前,一时愣住,轻鹤拍了下他的肩膀,他才反应过来,不假思索地说出一个字,“想。”

    “那就辞掉这份工作,跟着我一心一意写文章。”钟老补充道:“我会亲笔为你写份引荐表,你跟轻鹤也需要帮我处理一些工作,我付你们相应报酬。”

    钟老目光下移,望着陆斯回的手,长时间冷水的浸泡冲刷,让他的指腹变得褶皱发红,郑重道:“你的手,不该用来刷盘子,应该拿起笔来,去写真正的新闻稿。”

    于是陆斯回自那日起,就跟叶轻鹤一同师从于钟客行。

    要离开餐馆时,钟客行推开门的动作停下,他转身凝视着陆斯回的眼睛,问了第二个问题:“陆斯回,你是谁?”

    这个问题有些奇异,难以回答,陆斯回低眸斟酌片刻,直率地说出了心中的答案,答:“无名之辈。”

    这四个字真诚谦逊,掷地有声,随着四字生音落地,一个闻所未闻的无名之辈带着他满腔的热忱,真正踏入了新闻界。

    斯回与轻鹤跟随钟老进入了南城二台下的评论部深入学习,他们二人虽有写文技法,也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可缺乏实践经验。钟老最常对他们说的就是,“新闻稿不是坐在桌子前闷头就能写出来的,你们得去见人,得亲眼去见那些为生活而斗争的人。”

    “话里有刃,话刃会杀人。新闻中一句未加考证的轻率言语,毁掉的、杀死的,都是活生生的人。”

    斯回与轻鹤牢记在心,一面读研,一面奋力奔跑在大大小小新闻事件的第一线,他们用自己的眼睛、耳朵、鼻子、手,去看、去听、去嗅、去抚摸,去分辨真情与假意,识破谎言与诡计,感受绝望与希望。

    后来,很多次回头,那段时光仍是陆斯回生命中不可磨灭的美好记忆。

    那时他与轻鹤,在台里结识了许多志同道合的新闻人,其中就有郑欲森与林白露。他和轻鹤唤他俩一声“欲森哥,白露姐”,那时的欲森哥总会默默将咖啡放在熬了大夜的同事的办公桌角处,虽秉性强硬却也夹杂着柔情,那时的白露姐整日素面朝天跑外景,拍摄时才着急添点妆,脚上的水泡磨破又起,却从不喊苦喊累。

    他们并肩战斗,不掺任何杂质地追求着心中的新闻理想,陆斯回在这期间严谨而慎重的写下每一篇新闻稿,虽还没有机会将其发表在主流媒体上,却感到无比幸福。

    只是,水无常形,人无常态,谁都没想到人心会变得那样快。

    研究生毕业后,陆斯回与叶轻鹤正式留在二台,斯回也停笔不再为先前的报刊杂志写稿,真正着手于台里的新闻工作。一个偶然的机会证明了陆斯回的能力不单单局限于发掘真相,写出新闻稿。

    有一周郑欲森因为急性胆囊炎而不得不请假,陆斯回临时上阵,代替郑欲森安排调动当时整个栏目的工作人员,并剑走偏锋,重新调整了栏目里新闻编排的顺序与结构,创下了连续三日收视率破2的记录,也是自那以后,郑欲森看陆斯回的眼神,变得不同了。

    当同行看到一篇又一篇卓异的新闻稿下的署名都是陆斯回这三个字时,他毫不懈怠地磨炼,换来了“横空出世”这个词。短短一年内,整个新闻行业内都对这个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新人感到好奇,纷纷问着一个同样的问题,“这个叫陆斯回的人,是谁?”

    可命运就是如此残暴,当一个人稍觉得日子步入正轨时,却转眼间又被推下悬崖,然后再用安危相易,福祸相生这样毫不负责任的话教人舔舐伤口。

    掉下悬崖的那几日让人怎么忘都忘不掉,即使再努力,也无法忘记。陆斯回永远记得:

    16年7月5日晚上11点,案发前一天。

    夏日热浪滚滚,即使已经入夜,热气依旧蒸人,整个办公楼层只剩斯回与轻鹤二人背对而坐,漆黑一片中,亮着两盏橘黄色的明灯。

    “喏,帮我把这个转交给阿莱。”轻鹤后退了下旋转椅,手里拿着一个长方形的礼物。

    陆斯回停下手中的笔,侧目看到包装精致的礼物,手接了一下,转身问,“这是什么?”

    “阿莱不是九月份就要念大学了吗,我送她的大学礼物,你这当哥的可没权利拒绝啊,赶紧拿回去。”轻鹤说着站起身,伸展了下身体,还听到了骨头的声响。

    斯回的meimei陆光莱,是个勤奋又开朗的女孩子,今夏六月份高考,月底成绩下来后,和他哥当年一样,稳稳将高考状元这个头衔收入囊中。母亲安月还请来了厨子,摆了几桌酒菜,请街坊邻里来吃酒,来人都说陆家祖上显灵,寒门也能出贵子。

    陆斯回也站了起来,把礼物放在了桌子上,浅笑道:“回头叫上迷舟,咱们四个吃顿饭,我让阿莱当面谢谢她轻鹤哥。”

    “成啊,迷舟前几天还说想阿莱了,要不就后天7号,不正好是你生日吗?”轻鹤觉得快下雨了,又闷又热,提议道:“下去抽根烟?”

    “走。”陆斯回手里抓了打火机和烟,两人没坐电梯,从楼道里下的楼,刚出大厅,果然一阵疾风过后,便是滂沱大雨,浇灭了地上的灼浪。

    南城素来多雨,要么是淅淅沥沥和梅雨季似的下好几天,要么就是突然狂风骤雨,早就见怪不怪。

    站在大厅门檐下,点燃一支烟,陆斯回感到凉风习习,听着阵阵雨声,缓缓吐出一口烟雾,声音沉沉的,“想恋爱了。”

    叶轻鹤先是一愣,而后又笑了起来,一下就来了劲,“怎么,要26了,感受到年龄危机了?”

    “对,想起来了。”轻鹤抽了一口烟,“记不记得大学的时候,你说要跟爱的人一起听雨声,原因还没告我。”

    烟草的苦涩味飘散萦绕,潮湿的雨气弥漫开来,陆斯回眼神温柔,嘴角微微上扬,语调里多了一分认真,嗓音暗哑,“雨声,就是余生啊。”

    就如同今夜一般,雨水将远处浓绿的树叶打湿,苍翠欲滴,雨声变得更大了些。无数次,陆斯回听着这样的雨声埋头读书,在窗边的书桌上伏案写作,或有时狼狈地奔跑在南城街道上躲雨,每每这时,他都会觉得时间变得缓慢而静谧。当他独自一人随着雨声穿梭在年又一年的四季时,他时常会想,自己会在何时何地,哪个街角,遇到一个深爱的女人,然后同她一起走完余生。

    “会找到的。”轻鹤捻灭烟,这些年斯回身边不乏追求者,可总是没碰到个心动的,“要遇着了,你怎么着?”

    “废话。”陆斯回又打了下打火机,点燃一支烟,“当然是追啊。”

    “万一人当时有男朋友呢。”轻鹤使坏。

    陆斯回哐当一声扣住打火机盖,没半点犹豫,“那也追!”

    轻鹤眼眉含笑,接着闹,“那我可就拭目以待了啊。”

    夜里,他们听着雨声到了凌晨,回去工作时,轻鹤没来由地忽地问了他一句,“斯回,你有想过我们为什么要做新闻撰稿人吗?我最近不知道怎么了,反复在想这个问题。”

    斯回没有立刻回答,而是思考了很久,然后在本子上写下了一段话。

    16年7月6日下午4点,案发前四个小时。

    这日台里上下都有些躁动不安,因为晚上大家要出席南城各家电视台联合举办的颁奖典礼,皆无心工作,台里也早早给了准假,三两结伴商讨着穿什么礼服,有没有可能获奖。

    下午阿莱给斯回打了个电话,接起就听见了阿莱愉快的声音,“哥,明天就是你的生日了,咱们怎么过呀?”

    斯回和轻鹤正在家挑着西装,他快速安排了下,“明儿中午跟你轻鹤哥和迷舟姐聚一下,晚上咱们再跟妈去逛逛,给你和妈买几件衣服,还有你上大学要用的东西。”

    “哥,是给你过生日,不是给我过生日。”阿莱在那头吃着冰淇淋,嘴冰得说话含糊,她在树荫下走着,要去找好朋友白橙。

    陆斯回一手打着领带,笑道:“你高考完还没给你奖励呢,过两天我请个假,带你和mama去迪士尼,你不是一直想去么?”

    “真的嘛!”阿莱音调欢快地扬起,“可你工作一直很忙诶,有时间吗?”

    “甭担心,这次一定会请好假带你去。”陆斯回承诺道。

    “哇,哥,我太爱你了!”阿莱开心地跑了起来,连烈日都不怕了,白色裙摆随风飘逸着,“我要快点把这个好消息分享给白橙!”

    斯回听到了她跑步的声音,“你慢点儿,别跑,是要去找白橙玩儿吗?”

    “哦,对。”阿莱听话,停下脚步,骄阳炙烤着柏油路,隐隐闻到了沥青味,“今天晚上我要陪白橙去参加一个高中同学办的聚会。”

    “高中同学啊。”斯回想他们高中毕业,自然是有很多聚餐的,便说道:“那你到了聚会地点,给我发个定位,晚上早点回家,有什么给哥打电话。”

    “你放心啦。”阿莱穿过了马路,快到达了目的地,“我要到白橙家了,要先挂了啊。”

    “好,开心玩儿。”斯回打好领带,换西装时,呛了一下嗓,咳嗽了两声。

    “哥,你要少抽点烟喔,对身体不好。”阿莱挂电话前,最后说道。

    陆斯回跟叶轻鹤收拾妥当,在去出席颁奖典礼前,想先对付吃几口饭,因为今晚的颁奖晚会规模盛大,弄一弄还不知几点才能结束。

    两人就那么穿戴整齐又有些隆重地去了家附近的快餐店,画面实在违和,轻鹤吃着草莓圣代,问,“你紧张吗?”

    这颁奖典礼是南城新闻界含金量最高的,从事新闻业的工作人员即使那再淡泊名利的人,不在乎其它奖可以,但这个奖想不在乎都难。

    “紧张,想喝杯红酒了。”陆斯回一紧张时,就想喝红酒。

    “我也紧张。”叶轻鹤什么时候都想吃草莓。

    两人相视一笑,都有些无语,觉得彼此和小学生似的,轻鹤赶忙说,“不行,不行,一会儿咱过去以后得端着,不能叫人瞧出来。”

    “同意,得装特云淡风轻,特酷的样儿。”陆斯回还表现了一下满不在乎的表情。

    “对对对,就这样,要是没得奖也要用表情告那帮评委,是他们有眼无珠。”

    虽然开了几个玩笑,心里没那么发紧了,但到了现场,陆斯回还是先猛灌了自己几杯红酒,才稍微放松了些。手机震动了两下,阿莱给他发了微信定位,聚会地点是盛世高级私人会所。

    陆斯回蹙了下眉,给阿莱发了消息:别喝酒。

    阿莱:OK

    16年7月6日晚上7点,案发前一个小时。

    晚会人群熙熙攘攘,同行们相见都问着好,寒暄几句。颁奖典礼正式开始,众人就座,从第一个奖颁完后,气氛就逐渐紧张,陆斯回和叶轻鹤坐在第四排,前排是郑欲森他们,钟老不喜这种场合,没来。

    越到后半段,颁的奖越重要,等到了要颁发最佳新闻撰稿人的时候,陆斯回倒没那么紧张了,大屏幕上显现着入围者的现况表情,颁奖嘉宾和主持人在台上营造氛围,此时斯回还真没一分伪装,是真的气定神闲。

    终于,颁奖嘉宾字正腔圆地说道:“他用深邃的洞察力捕捉人性的光辉与良知,用具有穿透力的思维对人类悲情进行探讨,敢于立足于黑色地带,不粉饰,不美化。其新闻稿中所独具的警觉性、悲凉感、恰到好处的幽默,彻底为新闻报道打开了一个新的局面。”

    “让我们恭喜年度最佳新闻撰稿人:陆斯回!”

    大屏幕上立即将陆斯回的影像放大,掌声四起,如潮如雷,目光全部聚焦而来,落在他身上。

    陆斯回粲然一笑,在经久不息的掌声中起身,轻鹤心情比他还要激昂,也站起与他相拥,还在他耳畔说了句,“评委好眼光。”

    前排的郑欲森也转过身来,脸上并未有过多的笑意,口里说道:“恭喜。”

    陆斯回点了点头,准备往颁奖台上走时,手机震动了一下,是阿莱的微信消息,迟疑了一下想要滑开。

    “快上去啊。”掌声还在持续,轻鹤催促着他,先帮他拿着手机。

    在走往颁奖台的路上,陆斯回骤然觉得心跳加速,心一下一下重重地敲击着,分不清是紧张还是不祥的预感。

    主持人让他讲几句获奖感言,他站在台上被一束聚光灯照耀着,接过奖杯,看着台下的人稍缓了缓神,开口道:“轻鹤昨日问我为什么要做新闻撰稿人。”

    他将昨晚写在本子上的话说了出来,“我想了很久,却没有确切而肯定的答案。”

    “但或许是因为:

    总要有星光照耀黑空,

    总要有路灯点亮长夜。

    没有光,我们便点燃自己,

    没有声,我们便站出呐喊。”

    说到这里,陆斯回望了一眼叶轻鹤,手机似乎又收到一条信息提示,轻鹤低头看了一眼。

    陆斯回惴惴不安的心脏跳地更猛烈了些,他的注意力不再集中,口里继续说着,“总要有人去做,那为什么不是我们?”

    麦克风倏然发出了刺耳的声音,陆斯回觉得自己必须马上看一眼消息,昨晚写的句子只说了一半,他就仓促地说了一声“抱歉,先到这里”,然后在众人疑惑地目光中下了台。

    主持人犹豫了几秒后,调节了下节奏,将其他人的关注点又引回台上,继续颁奖。

    “怎么了?”轻鹤看他面色沉重。

    现场又响起了下一个奖项的掌声,陆斯回拿过手机,轻鹤并未点开查看,他边解锁手机,边往会场外快步走,是两条语音信息。

    他点开第一条20秒的消息,前半段是嘈杂的音乐声,他出了会场走至大厅,将音量调到最大声,最后隐约听到阿莱喊了句,“哥!”

    消息自动播放至第二条,听到了阿莱尖叫声:“救我们!”之后似乎是手机与地面拖动时产生的响声,还有玻璃杯砸碎在地的声音,语音结束。

    刹时,陆斯回脑子里像有什么“轰”的一声炸开的感觉,他立刻夺门而出,冲出了大厅,什么都顾不得了,横冲直撞拦了一辆出租车,拿着手机的手已开始颤抖,往上滑着消息确认定位,“快!盛世会所!”

    司机听着他焦急又恐慌的声音,一脚油门加了速,叶轻鹤跑了出来,却只看到了出租车离开的背影,他也上了车追着去。

    陆斯回不断回拨阿莱的电话,无人接听,他的牙齿无措地撕咬着嘴唇,又当即打了110报警。

    “喂,这里是南城东区派出所。”

    陆斯回极力冷静下来,阐述情况,“我的meimei陆光莱,三分钟前向我求救,她现在应该在盛世私人会所,你们能立即派人过去查看一下情况吗?”

    “应该?你不确定她在哪里吗?”

    “她最后发我的定位是盛世会所。”

    “所以你也不确定她现在是否受到了伤害?”

    “她给我发了微信消息求救!”陆斯回的语气难以控制地变重。

    “你冷静一下,我们这边没有接到有盛世会所附近的报案电话,因为你也不在现场,在不了解确切的情况下,我们无法随意出警,会不会是你meimei开的玩笑或恶作剧呢?”

    “不可能!我回拨她的电话已经无人接听!”陆斯回遏制不住自己含有怒意的语调,他的牙齿开始打颤。

    司机是个热心肠大叔,见人已经急得不成样,回头道:“200米,还有200米!”

    警察那头稍停片刻,说,“那这样吧,我们现在派附近的警员去看一下情况。”

    车越开越近,已能看见盛世会所的商号匾,司机师傅一个急刹车,车还没停稳,陆斯回扔下钱就打开车门冲了下来,狂奔至会所门口。

    然而,在刹那间,让陆斯回之后每夜在噩梦中被惊醒的一幕,让他每回忆到一次就头痛欲裂,心如刀割的一幕,让他每想到一次浑身的血液在霎时间就被冰冻住的一幕,残忍地发生了。

    他眼睁睁地看到,他的meimei阿莱,从三楼猛地坠楼。在几秒内,阿莱重重摔落在一辆黑色轿车上,她单薄的身体却将车顶撞出一个凹槽,身躯向上震颤了几下,玻璃碎片噼里啪啦砸在周围。

    周围响起了尖叫声,行人慌乱躲避,“有人从楼上摔下来了!”

    “阿莱!阿莱!”陆斯回本能地嘶吼着阿莱的名字,他冲向那辆黑色轿车,大脑一片空白,他的胸膛像要爆炸破裂。

    阿莱的衣服被扯烂,裸露出大片肌肤,脸上还有泪痕,双眼已闭,鲜血喷射而出,沿着车顶流了下来,血柱染红了大地,陆斯回颤抖的双手想要止住她流血处,却处处血rou模糊,大片鲜血粘满了双手。

    “阿莱!你睁开眼睛!”陆斯回一把将她抱起,她温和的血液浸满了他全身,染红了他的眸,他的嘴巴用力发声,“哥哥在这,阿莱…你睁开眼…”

    “医院…医院!”陆斯回紧抱着她的身躯,战栗布满浑身每个角落,他什么都不知道了,连悲恸都来不及涌来,只有最下意识的动作,他朝着医院的方向奔跑。没有人伸出援手,周围有的人拨打了120,可望着止不住的鲜血,谁都不敢上前。

    叶轻鹤紧跟其后追了过来,他同斯回一样,大脑短路,全身僵在原地无法动弹,身边的拍照声与尖叫声将他唤醒,打120已经来不及,他推开人群,拉住斯回,“上车!快上车!”轻鹤将车开到最快速度,直接开至他父亲的医院,并给他父亲打了电话。

    冲向手术室前,陆斯回被护士拦了下来。

    “救救阿莱…求你救救她!”此时,情绪似乎才缓缓流淌了来,陆斯回挣脱着,哀吼着,恸哭着,无法冷静,只有崩溃。

    叶轻鹤将他按住,泪水也夺眶而出,喊道:“斯回!斯回!会没事的!会没事的!”

    陆斯回从未感到如此害怕过,他无力地下坠跪倒在地,眼泪好像流了下来,泪水太咸,像要刺瞎瞳孔。一瞬间泪如泉涌,泪珠砸落在冰冷的瓷砖上,医院里碘酒与消毒水的气味在每一次抽泣中都用力灌入肺里,肺里却没有一丝氧气,在干瘪地紧缩。

    空气一刀一刀割在喉咙上,他的喉咙在灼烧,猩红的血液从喉咙处迸涌,像要流干身体里所有已冰凉的血,他身上阿莱的血渍变得干硬,血腥味缠绕在心头,他满含泪水的眼眸看不清布满血液的双手。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他嘴唇苍白,面如死灰,紧盯着手术时间。怦怦跳着的心脏好像死了,连跳的力气都没了,他身体里的每一个器官都像是千斤重,颤抖的身体都停了下来,全身麻木,每一根血管都在发麻,指尖在发麻,甚至连耳膜都在发麻。他的嗓子里像是被塞进一条厚重的湿毛巾,快要被噎死,怎么咽都咽不下去,一口气都喘不上来。

    他猛然扶墙想要呕吐,却吐不上来任何东西,只有泪,只有血。地面的瓷砖如同泥沼,他陷啊陷,连挣扎都没有了,任由泥浆灌入自己的喉咙里,鼻子里,耳朵里,眼睛里,泥浆快要把他淹没封死。

    陆斯回记不清了,他只记得手术六小时后,医生摘下口罩,对他说:“我们已经竭尽全力,病人保留有基本生命特征,但认知能力完全丧失。病人已没有意识、知觉、思维等神经活动,也就是所谓的植物人。”

    陆斯回如亡魂失魄,神志涣散,他什么都听不见了。

    大夜弥天,而这一切,都只是刚刚开始,南城次日的头条热点新闻是:本市女高考状元深夜醉酒,衣衫不整,失足坠楼。

    这条点击率破百万的热点新闻下的署名是:郑欲森。

    16年7月7日零点,阿莱还没来得及对哥哥说一声,“生日快乐。”

    斯回还承诺光莱去迪士尼,可他的meimei,却再也无法醒来了。

    将时钟拨快,17年1月26日晚上10点,陆斯回倒在囚车旁的血泊中,蒙蒙细雨纷扬下落,他似在望着自己的灵魂。

    灵魂对他说:“她原来是这样疼啊…”

    “阿莱…比我此刻还要疼成千上万倍啊…”

    他偏过头去,看到了林漫向他奔跑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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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有读者询问林昂和顾扬,在这里跟大家说一下,在这个故事中,林昂和顾扬的感情线是我无法避开的设定,比重虽不大,但不喜欢的读者可选择跳过,或者点叉关闭,并感恩之前的支持,若是有缘,我们下本再见,若是缘尽,相伴一程也足矣。

    记得投珠或留言,感激不尽,下章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