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其他小说 - 龙腾明末之征服在线阅读 - 龙腾明末之征服(7)谈判还是赴宴

龙腾明末之征服(7)谈判还是赴宴

    2022年1月1日

    7·谈判还是赴宴

    ……

    「启奏陛下,闯军谈判人员已到城外,请求进城。」

    来了,他们终于来了。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上苍已给了我时间和机会,在这片历史的天空下,究竟我会是招摇而过的旗幡,还是屹立不倒的楼阁,且看今日的了。

    ,baby!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让我这个前世平凡无奇的芸芸众生,来会一会这两位当世的智者吧……

    王克非端正身子,给自己鼓了鼓气,高声喝道:

    「准,有请使者。」

    「陛下有旨,有请使者。」

    「陛-下-有-旨,有-请-使-者。」

    王皇帝的口谕,在小黄门们撇着腔的声调中,一层一层的向下传达着。

    「替朕更衣。」

    几名小太监赶紧取过龙袍龙冠,卸去他身上的常服常冕,服侍着穿戴整齐。

    龙袍,是中国古代皇帝和天子的专属服饰,以黄色的绫罗为主,绣着龙、翟纹及十二章纹,图案精美繁复,花色细腻饱满,锦若云霞绚烂,纱似蝉翼轻盈,代表着至高无上的权利。

    它只有在上朝或日讲、省牲、谒陵、献俘、大阅等重要的场合时才穿,说白了,也就是皇帝的工作服。

    重生的第二日,王克非还是第一次穿上象征九五之尊的龙袍。

    围绕着铜镜旋转一周。

    嗯嗯,还别说,这身装束,真TM的挺带劲……

    李岩牛金星等人徒步而行,在太监的引领下,跨过护城河,穿越层层禁卫,通端门、午门,过金玉桥,直往皇极殿而去。

    他们面色凝重,眉头紧锁。

    北京城,果然不愧为天子脚下,京畿之地!无论是商业还是文化都显得独具风格,大街小巷来往路人络绎不绝,客栈、酒楼、茶馆、钱庄…吃穿住用行等必不可少的行当红红火火。

    城墙上,官街上,明军到处持枪鹄立,军容凛然,长达数十里的巨大城池,虎踞龙盘;磅礴恢弘!城头之上旌旗猎猎,甲兵威武,这哪里像杜勋所说的军心涣散,毫无斗志。

    阉人误事!这闯王的大业,险些要毁在这些吃里扒外的宦官手里。

    这样的军队,再配上如此巍峨的城池,漫说闯军缺乏攻城利器,就是有那么几尊「大将军炮」,即使拼尽全力,也会造成重大损失,一旦朝廷勤王大军到来,闯军必将陷入绝境。

    此事非同小可,据探子回报,吴三桂的人马已兵至玉田一带,而且吴军向以「素能战」闻名,不可轻视。

    二人相互对视了一眼,微微的点了点头,此番谈判,已在他们心中统一了步调。

    李岩召唤过身边的一名随从,细声吩咐道:

    「你且回去,将今日所见,报与闯王,和为贵。」

    「末将遵令。」

    随从悄悄的抽出身来,返回了闯营。

    其实,为了营造今日之谈判气势,王克非在昨晚「嘿咻」之前,可是做足了准备工作。

    他不但责令户部,全额补足了所欠军队的银响,还杀猪宰羊让士兵们加餐,并承诺,如果今日军队能展现出那种必胜的气势威风,将士们每人再额外赏银五两。为此,他几乎掏空了户部家底。

    五两银子,这可是三个月的工资啊,白给谁不想要啊?

    以太子为首的皇家演讲团,受皇帝「委托」,在城头到处巡回演讲,激情澎湃,声情并茂,深深地吸引和感染了守城的每一位「观众」,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展现出曾经大明军队「五征蒙古」的威风,为天子、为皇家站好每一班「岗」。

    当然,临阵发钱,这并不是王克非的原创。

    前世崇祯在闯军围城的时候,也曾在内帑中抠出7万两白银,发放军饷。

    可惜,让那些该死的守城太监,昧着良心全部贪墨了。

    其实,太监爱财,无论在哪个朝代,都是一种普遍现象,由于太监们身体残缺,没有子嗣,爱财已然是他们唯一的寄托,所以贪财的本性就在他们的身上发挥的淋漓尽致。

    明末,王承恩一人的伴君殉国,为太监群体扛下了所有。

    此后,无数的称赞,无数的歌颂,硬是将他们推上了忠君报君的代言词。

    殊不知,明末内廷八局四司十二监,二十四个机构数千太监,除王承恩、方正化、高时明等极少数外,几乎全部投降。

    而被史学家们所厌恶,所抨击的文官集团,固然亦可恨,但也有大学士范景文,户部尚书倪元璐,左都御史李邦华,驸马巩永固等文人士大夫,或投井、或自缢、或居家自焚,同样壮烈殉国,同样可歌可泣,却鲜有人知。

    故此,太监群体,可用,但绝不能重用。

    ……

    皇宫,紫禁城。

    金砖玉瓦,气势恢宏。

    远处一座又一座的雄伟建筑耸立,彼此起伏,亭台楼阁,绵延数里,散发出无比绝伦的壮观气息。

    宫墙内守卫森严,刀枪明亮,太监宫女来回穿梭,皇宫气派,果然非同凡响。

    使团们跟随着太监,穿越几座殿楼,远远的便望

    见一座金碧辉煌的大殿庄严雄伟,那正门之上高悬着一块牌匾,「皇极殿」三个大字熠熠发光。

    进入大殿,殿内装饰华丽,椽柱雕刻着五爪金龙,栩栩如生。地下铺着灿灿金砖,金光闪闪,殿中央,当今皇帝端坐龙椅,一袭团簇龙袍,将皇权的威严高贵展现得淋漓尽致,那种凌厉的气势,让人忍不住敬畏尊崇。

    使团们双膝跪地,头重重的磕在了地面上:

    「草民李岩,牛金星,民妇红娘子,参见陛下,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虽然他们在闯军阵营里举足轻重,但由于未能获得朝廷的正式任命,所以他们仍称做草民。

    王克非微微一怔。

    「红娘子,她就是红娘子?」

    对于牛李二人的到来,他并不感到惊讶,真正让人意外的是红娘子的出现。

    这可是多少70、80年代,甚至90后们儿时所崇拜的女侠呀,那时每当在漫画或小人书上,看见她率领义军杀豪绅、斗官僚时,总让人觉得热血沸腾、豪迈霸气,那时的她就简直是美丽正义的化身。

    真是一戏到底,造化弄人。

    王克非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曾经自己儿时的偶像,现在居然会成为了你死我活的敌人。

    但见她身穿一件鲜红的短靠,下套一件同色的牡丹棕裙,一根银色的宽腰带紧束腰间,把她细腰丰胸,窈窕健美的线条勾勒的鲜明动人,黄金比例的完美身材,配上短靠,竟如红梅映雪般美妙天成,不过最难得的还是她浑身散发的英姿,英气勃发,这才像是一个能征战沙场的巾帼奇女子。

    好一个红娘子,果真是妖娆动人!李岩能有这么个妻子,难得!

    王克非仿佛听到了自己的心跳。

    史记:红娘子是河南人,她从小跟随艺人们流浪街头,走马卖艺。因卖艺时身着红装,史书称红娘子她是「绳技红娘子」。她聪明勇敢、勤奋好学,练就了

    一身好武艺,在流动卖艺的过程中,她耳闻目睹了当时的种种黑暗现象,受尽了官府、地痞的侮辱、蹂躏和迫害,这形成了她倔强反抗的性格。

    在这艰难困苦的环境里,她敢于跟黑暗的统治势力进行斗争,处处帮助受苦的人们,成为明末一位行侠仗义的侠女。崇祯末年,她团结和组织了一批杂技艺人与贫苦农民,在河南信阳鸡公山起义。诛杀贪官污吏,地主豪绅,焚毁官府,破狱放囚,打开粮仓,赈济饥民,深受贫苦百姓的拥护,后成为明李自成军中女将,李岩之妻。

    「陛下…陛下!」

    王承恩见皇帝有些发呆,急忙提醒着。

    「使者觐见了。」

    王克非这才回过神来。

    也幸亏使团们此刻都跪在地上,叩着首,没有自己的旨意尚不能起身,他们打死也想不到,当朝皇帝的目光会如此赤裸裸的浏览在人家的老婆身上。

    他急忙收敛心思,欠了欠身子道:「免礼平身,诸位义士远道而来,辛苦了,来呀,赐座,上茶。」

    太监们搬来椅子,李岩和牛金星等人分别落座。

    「朕早听闻秦王帐内有谋事李牛二人,足智多谋,运筹帷幄,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李岩双手抱拳,躬声道:「谢陛下谬赞,草民乃萤火之光,陛下乃日月之明,萤火之光岂敢与日月争辉。草民以为,有国不患无贤,患不能用贤;夫朝廷之大,

    百官之众,今贤者多也。」

    果然是文化人啊,这话说的,没毛病!

    不过,怎么感觉这是在讽刺我呢?你老婆的!欺负我文言文懂得少啊。

    「李将军,何必谦虚?有本事就是有本事,呃,既然有女眷,王承恩,去坤宁宫把皇后也请来。」

    王克非自然没兴趣和他玩斗嘴游戏,他在心里回骂了李岩一万遍,急忙转移了话题。

    不多时,皇后周玉凤便在几个宫女拥簇下姗姗到来。

    或许是昨晚经历了爱的滋润,周玉凤今日显得格外花貌玉颜,落落大方,抬头、低眉,一颦一笑都显得雍容华贵,贵气十足!一身粉色的长裙配上金黄色绣花披风,更符合其高贵的皇后风范。

    「臣妾见过陛下,陛下万寿无疆。」周玉凤翩翩施礼。

    「皇后不必行礼,快起来。」王克非微笑道。

    「谢陛下。」

    「草民等见过皇后娘娘,娘娘千岁千千岁!」

    周皇后莞尔一笑:「诸位义士免礼平身。」

    「谢娘娘!」

    说罢,周皇后便来到红娘子面前,握住她的手,说道:「这位便是红姑娘吗?本宫早听闻姑娘芳名,今日一见,果然不凡。恰似深秋菊花,娇而不燥,艳而不媚,端庄秀丽。它的那份淡雅,倒真和meimei有几分相似呢!」

    借着周玉凤的掩护,王克非这才仔细的端详了一下红娘子。

    长长的睫毛,清澈的眼神,小巧的鼻子,丰润的嘴唇,红红的苹果脸蛋儿上嵌着一对秋水般的眸子,水灵灵的,眨动之间,透出一股聪明伶俐劲儿,嘴角一挑就在饱满的脸颊上勾勒出两个小酒窝,漂亮而不妖,散发着让人着迷的魅力。

    最为自豪的还是她的身材,蜂腰耸胸、长腿翘臀,她那饱满的臀部和纤细的腰肢所勾勒出的诱人曲线,简

    直像春天的小榆树一样,丰满而又匀称,健壮而不失阿娜,尤其是一张俏脸,在红杉的衬托下,更显得美丽动人,荡心动魄,虽然比不了皇后周玉凤的美俏,但这样美丽、脱俗的女孩也是世间难觅。

    那神态,简直就是古装版的电影明星李小璐。

    名花倾国两相欢,常得君王带笑看。很可惜自己穿越晚了,不然,哪会有李岩什么事儿?

    唉!这么好的天生尤物,如果就这样放过,苍天都不会饶恕的。

    忍一时越想越气,退一步越想越亏。干她!

    红娘子低下头,微微行了个礼:

    「承蒙娘娘谬赞,村妇实不敢当。娘娘牡丹真国色,千种神态,万般风姿……」

    红娘子脸涨得通红道,她本身就是个武夫,识字不多,嘴巴也笨,可在这样一个如此庄重的场合,她也不得不忍着说了些酸掉牙的词。

    她这趟前来,可并不是心系所谓的谈判大业,而是完全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小亲亲」李岩的。

    自小两口儿新婚后,李岩一直跟在闯王身边出谋划策,自己则带兵在外打仗,多年的戎马生涯,聚少离多,这次好不容易得以团聚,李岩又要「深入虎xue」,

    红娘子有一万个不放心,任凭李岩说破了嘴,也要坚持随夫前来,保护夫君。

    当然这一切,都是日后在王皇帝在龙床上,红娘子被彻底「拿下」后才告诉他的。

    周皇后淡淡然地恬静一笑。

    「陛下,后宫不得干政,臣妾和meimei乃是妇人,不敢置喙国事,听闻后苑鲜花盛开,眼见这春日甚好,臣妾想与meimei去赏赏花,唠唠家常。」

    王克非赞许的点了点头。

    「皇后所言极是。李夫人,皇后之邀,可否?」

    李岩抢先回道:「陛下,拙荆本乡野村夫,承蒙娘娘不嫌弃,草民感激不尽。拙荆粗陋,不懂礼法,若无意扰的娘娘雅致,还请娘娘宽恕一二。」

    「李将军此言差矣!」王克非摇着头说道。

    「夫人,巾帼英雄也,女中豪杰,她是我大明朝女子不畏权贵、坚忍不拔的一个典型代表。正是有了她们的默默付出,承担风雨,男儿才能建功立业。历史是不容抹掉的,它将时刻提醒着朕,鞭策着朕,勉励着朕,李夫人的英雄故事也将会继续流传下去,成为大明妇女的骄傲。」

    王克非这话一出,便是满座皆惊。

    谁敢想到,作为皇帝,会如此赤裸裸的宣扬女子主义,这,这简直是目无礼法,违背祖宗规矩。

    在这个儒家礼教统治的封建时代,倡导男尊女卑,女子的地位极其低微,甚至被视为「小人」,女人不过是一件随从品,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谁在乎这些女人想些什么?谁真正在乎她们的作用?

    「飒爽英姿五尺枪,曙光初照演兵场。大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古有花木兰替父从军,今有娘子军,扛枪为人民,谁说女子不如男?朕看妇女能顶半边天.」

    静!

    绝对的静!

    王克非这一番话,像是一枚重磅炸弹,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头晕目眩。

    李岩站起身来,郑重的向王皇帝施了一礼。

    「陛下此言,实乃天下万民之福,拙荆之幸!听圣上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草民受教了!」

    ……

    谈判在一种「态度祥和」的氛围中正式展开了。

    李岩首先代表李自成向皇帝恭请圣安,祝皇帝陛下青春鼎盛,万寿无疆,祝皇后娘娘妃日月昌明,永远天伦。

    谈判的核心问题是封王,王克非对此没有表示异议。

    焦点主要是河南地区的归属问题,双方展开了寸土必争。

    毕竟河南的地理位置对于双方太重要了,有一个词「居天下之中」最能体现。他向西可直逼潼关,威胁西安,向东则直面京杭运河,威胁京师运粮通道的安全。

    要是哪天起了冲突,李自成不高兴了,他可以挥兵轻易的掐断运河。到那时,朝廷上下还都不得喝西北风?

    另外,河南地区的农业也非常发达,李自成的想法亦很简单,西北贫瘠,中原富庶,他想把河南变成他的粮仓,税赋的产生地。

    最终议定的结果是双方各退一步,河南西部归属秦地,东部则由朝廷管辖,当然,朝廷每年要给秦王一定的抚恤。

    再是赔犒师银问题,李自成明码标价,100万两白银,其中前两日各付30万两,第三日40万两。

    王克非也坦然接受,但要求李自成在谈判完成后的次日就开始撤军,至银响交接完毕后撤出全部军队,为此,朝廷方面将派出「军事观察员」,监督对方撤军。

    为防止朝廷此举有拖延之嫌,玩文字游戏,王克非表示愿意以三位皇子为上宾,赴闯营「做客」。此举可谓充满了善意,要知道崇祯就只有三位皇子,全部做人质,可谓诚意满满。

    当然,还有句话王克非是永远都不会说的,反正又不是自己的亲儿子,一旦遭遇不测,再多生几个就是了。

    至于觐见问题,王克非表示西安到北京千里迢迢,山高路远,朝廷「心系」秦王安危,准许其派特使述职,无需赴京觐见。但另每逢皇后寿辰,王妃还是要进京参贺的,这事关皇家的颜面,

    没有商量余地。

    当然了,王妃每次进京前,朝廷方面都将事先安排皇子赴秦地「视察」,至王妃安全返回时皇子回京。

    其实,啥面子不面子的,王克非根本就不在意,他心里惦记的是人家大名鼎鼎的高皇后,嘿嘿。

    高皇后名叫高桂英,是李自成的第三任妻子,不但人长得十分漂亮,而且还精通武艺。从李自成投奔高迎祥开始算起,高桂英就始终跟随在丈夫左右,与他

    齐心协力,患难与共,甚至还亲自率领一支娘子军上阵杀敌。后来李自成称帝建立大顺后,就封高桂英为皇后。

    在丈夫牺牲后,高桂英继续率领一支队伍反抗清兵,甚至最后为了保全名节自焚而亡。

    如此刚烈的性格,也实在令人钦佩,不愧是巾帼英雄。

    奈何,王克非要的就是巾帼英雄,身为九五之尊,一般女子岂会入他法眼?好色是男人的天性,也是男人去创造世界,改变世界的最原始动力之一。

    你在西安我可能拿你没办法,但如果你来北京这一亩三分地,老子有一万种方法将你「拿下」。

    至于李自成帮助朝廷内遏群寇,助剿辽藩,王克非「朕心甚慰」,但表示朝廷在关外有足够的力量来抵御建奴,希望他回师长安以后,「既派大军入川,扫荡献贼,不使其割据一方,为患将来」。

    说起来也很有趣,李自成和张献忠原本是一同出生入死的兄弟。

    1635年,高迎祥、李自成和张献忠在突破河的重围后攻入了凤阳。凤阳是朱元璋的老家,历代明朝皇帝都在这里兴修各种工程,明皇陵和明中都皇城都在这里。

    但没想到一同出生入死的兄弟,竟在凤阳皇宫因「分赃」不当结下了梁子。从此以后,二人分道扬镳,李自成往北,占据黄河一带;张献忠往南,占据长江

    一带。

    1636年,闯王高迎祥在战争中丧生,李自成就顺理成章的继承了「闯王」的称号。这一举动让身处南方的张献忠更加不服,二人怨恨加深。1638年,李自成

    战败,不得已南下投靠张献忠。张献忠起杀心,想趁机杀掉李自成。可惜李自成提前识破,连夜逃跑,保住了性命。

    戏剧化的是,三年以后,张献忠南方战败,逃往北方投靠李自成。李自成也想趁此机会杀掉张献忠,但被十三军将领之一的罗汝才拦了下来,后来张献忠又在罗汝才的帮助下连夜逃脱。

    两个义气相投的兄弟最终没能逃脱反目成仇的命运。

    王克非这是典型的打一个拉一个,他有十足的把握让他们两虎相争,自相残杀。

    所谓官贼不两立,李自成摇身一变成为了官府,对他而言,张献忠已不是昔日共同抗明的农民军伙伴,而是危害他大西北政权的流贼,在绝对的权力面前,必先诛之而后快了。

    ……

    一场事关大明命运的谈判,持续了大约一个时辰,就这样圆满落幕了。

    历史这条长河,因为王克非不经意的李代桃僵,改变了流向,迈向了另一条支流,偏离了它正确轨道。

    太监们将笔墨纸砚准备就绪。

    王克非正式下旨诏书: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自古君王治天下,皆以道德教化四方,以文武为臂治理百姓,选贤任能,不拘一格。陕西米脂义士李自成,文武兼备,有治世之能,乃是千古难遇之良才,甚善。朕意,着封李自成为秦王,辖西北一带,岁禄一万石,冠加三英,世袭罔替,置秦地百官,位在诸侯王之上,为大明镇守西北。

    秦王妃高氏蕙质兰心,贤惠淑德,协助秦王处理政事有功,大有巾帼不让须眉之范,朕心甚慰,着赐高氏一品诰命夫人,御赐尚方宝剑一把,专事督查百官,上斩乱臣贼子,下惩恶棍流氓,无需奏请。

    望尔继续忠君爱国,莫负朕恩,钦此。」

    众所周知,明代的宗室王爵一般只有亲王和郡王两种爵位,亲王是一字王,年俸禄一万石,郡王是两字王,年俸禄是两千石。

    与一般王爷天天宅在家里,领工资、生孩子、混吃等死不同,李自成的秦王地位不但位于诸王之上,还拥有实权,可以置秦地百官,任命官员,真正实现其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愿望,成为真真实实的「国王」。

    更有意思的是,王皇帝把最高权力,还同时给了两个人,虽然诰命夫人更多的只是一个荣誉,有俸禄,无实权,跟真正的官员不一样,但是小于品级的见了诰命夫人,也是得行礼的。

    况且还赐给了她尚方宝剑,有先斩后奏之之权。

    所谓一山不容二虎,即使是公母,早晚也有发生冲突的时候。

    王克非就这样不声不响的在他们中间砸下一个楔子。

    ……

    乾清宫,太监宫女们早已摆好宴席。

    一坛又一坛醇香的美酒自皇宫的酒窖内起了出来,即使是密封的,偶尔间溢出的酒香也是让人迷醉不已。

    「主宾们」按品级各自就坐。

    宫女们用金杯满满地斟了酒,放在长方形银盘中端来,摆到他们的面前。

    「诸位将军们辛苦,此次和谈,实乃天意,今海内又安,时当今序,诸位将军居功至伟。乾清宫乃朕的寝宫,是朕的家,之所以在此摆宴

    ,是之谓家宴,此乃宫中酿造的御酒「长春露」,窖龄四十年,朕从不饮酒,故存放至今,今日破例,咱们君臣一醉方休。」

    王克非举起酒杯。

    「这第一杯酒,朕要敬给城外的秦王。朕登基如今已有十七年,这十七年大明王朝日渐衰落,朝廷沉疴积弊,秦王率领义军,除暴恤民,诛杀贪官污吏,深得人心。朕承天意,赐予秦王荣耀与奖励,望秦王能够造福一方百姓,替朕镇守好西北。千岁(干杯)!」

    说罢,王克非便学着古人的方式,用宽大的袖子遮住酒杯,很体面的一饮而尽。

    长春露酒劲的确不大,比后世的啤酒度数大不了多少,凭他的酒量,饮上个四五斤,是绝对不会翻船的。

    酒尽,王克非平齐杯底,亮相左右,意思是「兄弟,你看,哥哥把这一杯干完了!」

    这皇帝都干杯了,而且还敬的是他们背后的主子秦王,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牛金星和李岩举也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这第二碗酒,朕要敬给天下的万民,敬给为国捐躯之仁人义士。自朕登基以来,多少将才葬身沙场,今天我们祥和、安逸、欢乐的生活都是这些默默无闻的将士们用生命换来的,他们的鲜血不会白流,他们的丰功伟绩将永世长存,朕也会永远的怀念他们。」

    毫无疑问,这番话很有煽动性,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战争无情,无数的生命被带走,只留下了成王败寇的传说,可是他们的名字却永远的淹没在历史的海洋中,被历史的车轮无情的压过,也许在某些人看来,这些士兵们只是伤亡数字而已,但是在这些在士兵家人看来也许是家庭的支柱,可谁在乎他们呢?谁记住了他们呢?

    然而,皇帝记住了他们,不但肯定了他们的奉献及功劳,还会念及他们。

    李岩和牛金星虽然都属于闯军最高层的「领导干部」,但多年的戎马生涯,风餐露宿,他们了解当士兵的艰辛,王克非的这番话,简直说到他们的心坎里去了。

    但面对如此感人的氛围,他们没用多想,便饮干了杯中的酒。

    「这第三碗酒,朕要敬给在座的两位将军,没有你们,便没有今日的大明。上天降灾,使我两君臣以玉帛想见,而以兴戎。今日之后,两家合一家,君臣一体,共乐升平。两位将军是和平的开拓者,忠实的践行者,居功至伟。朕代朝廷,代天下万民感谢两位,敬你们。」

    这情调……太他妈感人了,关键是,皇帝还偏偏说滴对呀!

    和谈已成,天下一统,要论功劳,谁还能比得上咱?

    天子都给脸了,又怎能不兜着?

    「谢陛下谬赞!」

    极度爱慕虚荣的牛金星举起了酒杯,和王克非虚碰一下,仰着脖子一饮而尽。

    那张油腻腻的脸上,所有的皱纹仿佛都散开了,充满了自豪。

    几杯酒下肚。

    牛金星尚且有些酒量,但不善饮酒的李岩却已有醉意,他俯趴在桌面上,颊面飞红,晃晃悠悠,几次差点栽倒在桌子下面。

    王克非每次饮酒,都会用宽大的袖子遮住酒杯,从动作上看确实比较优雅高贵。

    其实,这袖子里面充满了玄机,唯恐拼不过酒量的他,在袖子里塞着一块软布。

    向上举杯,给人的感觉是干杯了,实际上全部倒在了软布上,每饮几杯,他便会去「更衣」一次,借着尿遁拧干软布,回来继续作弊。

    牛金星和李岩怎么也不会想到,身为九五之尊的皇帝居然会在吃喝上耍赖。

    「李将军醉了,呵呵,来人,先扶李将军去暖阁休息。」王克非笑容可掬地道。

    几名太监连忙赶过来,搀扶着李岩,踉踉跄跄的离开了宴席。

    「牛军师,既然李将军醉酒,纵使宫中小睡亦未尝不可。况李夫人还在皇后游玩,女人嘛,总有说不完的话题,然秦王那里也等待消息,这封王一事,只有劳请军师暂先回营转达了。」

    牛金星用筷子夹了一块rou,放进嘴里,然后用手抹了抹嘴角上的油料。

    「这李岩也太不像话了,出来谈判又不是赴宴,岂有饮醉之理?让陛下见笑了!臣定当回奏秦王,让王爷责罚。」

    我呸,臭举子一个,什么玩意,典型的落井下石,老子是不想让你醉,否则,哪里还有你在这评三道四?

    王克非在心里骂了牛金星一万遍,嘴里却说:

    「军师所言正是。俗语讲:千军易得一将难求,一个名将甚至可以决定一个国家的命运。两位将军皆有宰辅之才,朕欣赏不已,卧龙凤雏,得一人则安天下。只是……唉!天意难违啊……」

    王克非欲语还留,恰到好处地点到为止。

    牛金星正听的无比上瘾,皇帝却突然不说了。

    他急的抓耳挠腮,哧溜的抿了口茶,问道:

    「只是如何?陛下但讲无妨。」

    王克非诡异的看了看四周,驱散了身边的太监宫女,贴近牛金星耳边,神秘兮兮的说道:

    「军师有所不知,昨夜钦天监夜观天象,发现紫微星光芒大盛。紫气东聚,牛斗冲天狼,斗柄东指,此乃天象异动也。

    钦天监曰,则西南上空,玄月高照。玄月之两侧各一星,

    呈双星拱月之势。双星乃金星及木星,金星者,刚锐明亮,军师也,木星,取木弃子,李岩也。五行相克相生,金克木,水克火,金木相冲,此乃不祥之兆。」

    牛金星闻言浑身一震,目光中满是不可思议之色。

    对啊,金星,不就是俺牛金星嘛。木,加上子,不就是个李……李岩嘛。

    人都是有软肋的,就像是蛇的七寸,龙的逆鳞,善妒,这正是他的软肋。

    这么多年,李岩总是高他一头,甚至连他自己的到来,也归功于李岩,同样都是举子,同样九年义务教育,凭什么就只他这么优秀?因为李岩的存在,他感到自卑,也因此嫉妒。

    牛金星抿了一口酒,踅摸了半天,并没有说话。

    但他闪烁的眼睛,足以说明了一切。

    王克非一摆手,继续煽风点火地道:

    「他李岩亦不过举子耳,凭何位于军师之上?所谓均田免粮者,妇孺之见也。如此行径,看似得民心,却隐藏大患。真若免了免粮,朝廷大小官员的俸禄从何而来?无税赋之粮草,守家卫国百万军队吃什么?江南丰西北贫,如遇灾害,国无足库,又谈何调拨,朕难道眼睁睁的看着西北子民喝西北风?

    故此,李岩之策只会盅惑人心,愚弄百姓,虽聚拢了大批追随者,实则杀鸡取卵,饮鸩止渴,此举亦置秦王于不仁不义之中,而军师为人质朴,性喜读书,通晓天官、凤角及孙、吴兵法。建议「少刑杀,赈饥民,收人心」,实乃立国之根本。军师丰功伟绩,光照史册」。

    此时的王克非,像个孙子似的,怎么看也不像一个君临天下的皇帝。

    无他,想要在这乱世中求得生存,你就必须学会伪装,放下帝王的架子,左右逢源,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姜尚曾曰:「外乱内整,内精外钝」,这既是兵法的韬略,也是人生的大智慧。想要让自己无论从外在还是内在都做到无懈可击的状态,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是只要自己善于隐藏和伪装,那么对于别人来说,你基本上就是坚不可摧,无懈可击的状态。

    「朕爱才啊,朕是真心想结交军师。莫不如,朕修书一封于秦王,暂将李岩夫妇留于朝中,朕亦可封他一小小官吏,约束于他,期限暂为一年,待一年之后,李岩夫妇返回西安,早已无其立足之地,军师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何如?」

    「陛下此言当真?」

    牛金星的脸上充满了惊喜和渴望。

    将欲取之,必先与之,他对李岩在朝廷当什么官并不感兴趣。

    他嫉妒的是李岩的能力和威望,长期以来,李岩在李自成的队伍里,一直都是第一谋士,俩人根本尿不到一个壶里去。牛金星觉得,只要挤掉李岩,他就可以稳坐文臣第一把交椅,那丞相之位,简直唾手可得。

    「君无戏言。」

    「好,陛下一言为定,千岁(干杯)!」

    牛金星心里那个美啊,人一旦顺了,真是想什么就来什么,自己现在与李岩虽说现在面子上还过得去,可一山不容二虎,早晚会势同水火。

    他就像一块绊脚石,让人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