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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美人后妈跑路了 第24节

    冷风一直吹,周白的脸被冻的通红,她也不在意。

    走着走着,不知道走了多了,周白的面前出现了一个高大的身影。那是一身军装打扮的姜西。姜西看着和昨天分别的时候,没什么两样,依旧是周白喜欢的模样,但周白今天看着他,却没有了昨天欣赏的心情。

    周白心情不好,不想说话,姜西就从他的口袋里,掏出一个素白的手帕,轻轻的帮周白擦去她脸上还没干的泪痕。

    “要是难过,就跟我走吧,我带你去看点好东西。”姜西的声音依旧很好听,因为是清晨,姜西估计也刚睡醒不久,他的声音比平时周白听到的,更加有磁性,也更加的低沉性感。

    听着这样动听的声音,周白突发奇想,她哑着嗓子,委屈巴巴,特别期待的问姜西:“姜西,你会唱情歌吗?你给我唱首歌好不好?”

    “好呀。”姜西痛快地回答。

    “正当梨花开变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漫的轻纱。喀秋莎站在峻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1

    姜西说唱就唱,一点不含糊。他的声音好听,一首苏联丽嘉情歌《喀秋莎》被他唱的格外有力量。

    是的,有力量。

    许是军歌唱多了,姜西唱情歌,也像是在唱军歌。而且,别看姜西声音那么动听,他唱歌其实是跑调的。

    现在花国和苏联关系好,花国年轻人是喜欢探究一下苏联的文化的。周白作为高中生,姜西唱的这首歌她当然听过。周白不但听过,她还会唱。以前追周白的男孩,还拉着手风琴,给她唱过这首歌表白。不过,周白没答应他。

    《喀秋莎》在这个时候是真的很出名。稍微时尚点的文艺青年,知识青年,就没有不知道这歌的。

    姜西刚开口的一瞬间,周白一听是这首歌,诧异之余,下意识的在心里轻轻的跟着唱。等姜西铿锵有力,荒腔走板的唱完,周白她彻底找不到调了。是真的很神奇,明明都烂熟于心的东西,周白愣是不会唱了。

    “哈哈~你居然唱歌跑调的这么离谱。哈哈~”周白郁闷的心情,彻底被姜西这首听不出是什么的歌给治愈了。

    笑过之后,周白接过姜西的素白手帕,擦了擦她眼角笑出来的泪水。“你怎么会唱这个歌的?你看着不想是这么时髦的人呀?”

    岂止是不像。姜西板起脸来,比教导主任还能唬人。再加上姜西以前是当兵,周白一直以为姜西很正经,很古板。她是真没想到,姜西还会唱苏联情歌。这感觉实在是太割裂了。

    因为开心,周白脸上重新挂上了笑容。周白的眼神里不再有忧伤,这让献丑的姜西,一点儿也不觉得他唱歌跑调丢人啦。

    笑起来就好。天知道姜西劈柴的时候,听姜甜告诉他,说周白来清水村找王芳芳吵架了,他有多担心?等姜西了解到事情的经过,又找不到周白的时候,他又有多焦急?好不容易找到周白,发现周白像个没有灵魂的木偶一样,漫无目的的走在大道上,姜西是真的狠狠地心疼了。

    那一刻,姜西很想把脆弱的周白拥在怀里,好好的安慰。可是不行。他们还没结婚,姜西还没资格那样安慰周白。

    现在的姜西,只能想别的办法哄周白开心。好在周白真的是一个甜滋滋,很好哄的姑娘,姜西只给她唱了一首异常难听的情歌,她就已经笑的前仰后合,再看不到之前的阴霾了。

    姜西看着这样的周白,心里更加的怜惜,越发的喜欢。

    姜西:“以前部队闲的没事的时候,会搞文艺汇演。大多数的时候,是文工团的人演,我们当兵的坐底下看。但有时候为了热闹,或者搞气氛,我们各个连队,也会准备单独的节目。我以前当小班长的时候,因为我嗓门大,碰上这种事,我们老连长都抓我去充壮丁。这歌是我在文工团,跟着磁带学的。本来是有人专门教我的,但我唱歌,实在有些天赋异禀,他教不了我,我就只能自学成才啦。”

    姜西说这个的时候,眼底流露出的,都是开心幸福的神情。看的出来,虽然离开了部队,但他真的是很怀念曾经在部队的那段时光。

    周白被姜西的讲述逗的一直在笑,姜西都讲完了,周白还笑的停不下来。姜西就很温柔的看着周白笑,并在周白笑的眯起眼睛不看路的时候,给她带路,并帮她挡掉路上的树枝。

    笑够了的周白,看姜西正带着她往山上走,她不由好奇的问姜西,“我们这是去哪呀?我爸说咱这边的小黑山上有狼,平时都不准我和我哥他们过来的。”

    “没事,有我在呢,狼来了,你也是安全的。”姜西这话不是吹牛,别看他现在腿脚不如原来灵活,但打狼,姜西还是可以的。不过,今天姜西是带周白过来的,他当然会比平时更加小心谨慎。他不会为了逞强,让周白受惊,受伤。

    姜西:“我知道这里有个地方,很爱长人参,以前我在那里给我爷挖到过一颗年份不小的人参。现在我想带你过去看看,看看有没有合适你补身体的好东西。”

    “哇,原来我们是来挖人参的。”周白说着,惊喜的看着姜西,满脸的兴奋。“我一直听人说,我们这边的山上有很多人参,但我一次也没看见过野生的人参,今天我可要开眼啦。”

    “你说的那地方人参多嘛?要是不够隐蔽,会不会被其他人发现,把人参都挖走了呀。”周白兴奋的叽叽喳喳。

    “不知道。我三年没回来啦,我也不知道那里的人参还在不在?不过,不在也没事,我们本就是来玩,来散心的,挖不到人参,我就带你去捉野鸡,捉兔子。现在这天气气温低,好多出来觅食的小动物,都傻乎乎的。我之前去抓野鸡,它居然不知道跑,就把脑袋插进雪里,傻乎乎的站着。”姜西沉稳风趣的回答。

    “还有这样的野鸡吗?我以为只有鸵鸟才会把它的头埋进沙子里。”周白惊呼。很明显,她被姜西勾起了好奇心,人看着比刚才更活泼了一些。

    “有的。”姜西点头肯定的回答,“至于它为什么那么做,我也不知道,可能它是在捉虫吧。”

    周白和姜西两个因为这只神奇的野鸡,一下子聊的热火朝天。周白身体不好,以前被周麻子他们保护的好,照顾的很仔细。小时候,周白冬天出门的时候都不多,更不要说来野外参加这么有意思的活动了。这是和周白无缘的东西。周德生他们佚?,为了照顾周白,也基本不往野外跑。全都以身作则,在家当乖小孩。

    长这么大,周白头一次玩的这么新鲜刺激。周白激动的小脸通红,早不记得什么王芳芳,什么思考人生啦。

    想那么多有的没的干嘛?

    快乐的活在当下才是最重要的。自寻烦恼,没必要呀。为了坏人检讨自己,也没必要呀。

    坏人怎么想的,关周白什么事呢?周白只要吸取教训,努力让她自己活的精彩,那就够了。至于坏人,谁管她呢?

    想通这一点的周白,觉得她整个人的升华了。

    姜西不愧是她自己挑的男人,就是很对她的胃口。以后,她们应该能一起走过金婚,走向夕阳红。周白在这一刻,对未来充满了美好的期待。

    心情好了起来,周白玩心更重。

    为了好好体验一回抓野鸡的快乐,周白把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四处搜寻野鸡的身影。

    还别说,初次打猎的周白运气真挺不错,她刚撒嘛一圈,就发现了一只黑灰色的小兔子,正一蹦一跳的在林子里溜达。

    “啊……”周白刚要惊呼,立刻反应过来,自己捂住了自己的小嘴巴,她大眼睛特别着急的去看姜西。希望姜西赶紧出手,帮她抓到那只小兔子。见姜西只顾着看她,丝毫不往兔子那边瞅,周白一着急,松开捂嘴的小手,拉住了姜西的胳膊,急切的凑到他耳边小声的说:“快看,那里有一只兔子!姜西,快!快点抓住它,不然一会儿它就跑没影啦。”

    “不会。”姜西不紧不慢的回答了周白的问题,才低头捡起一块大小差不多的石头,飞镖一样,像那只兔子射了过去。

    姜西出手又快又稳又准又根。特别酷炫。一下子迷住了周白。姜西本人的心思,却不在打兔子身上。相比于打兔子,姜西脑子里浮现的,都是周白刚刚贴在他耳朵边说话的样子。

    周白的唇色天生比一般人淡,淡粉色的嘴唇,不薄不厚,rou嘟嘟的,看起来像花瓣一样,很漂亮,很好亲。周白打小就用牙膏,她的牙齿很白,很整齐,小小的,像小贝壳一样。周白的嘴巴里更是常年有着牙膏淡淡的清香味道。明明是一样的牙膏,但周白用它,它就是留香很持久。也不知道是牙膏突然变得高级了起来,还是周白天生比别人香。

    闻到香味的那一瞬间,姜西绷紧了身体,石头一样,丝毫不敢乱动。周白只顾着紧张的盯着兔子,完全没发现,姜西看她的眼神,渐渐的染上了危险。

    “啊啊啊啊!打中啦!打中啦!啊啊啊啊,姜西你好厉害!”周白激动的无与伦比,她抱着姜西的手臂,快乐的摇了起来。“啊啊啊啊,真的打中啦。姜西你真的是像神枪手一样。好厉害,好厉害!啊啊啊……”周白看着姜西的眼神亮晶晶的,特别骄傲,就好像打中兔子的吗不是姜西,而是她一样。十分的与有荣焉。十分的兴奋。

    “快走,我们快去捡兔子。”找到了打猎的乐趣,不用姜西教,周白就兴冲冲的指挥姜西和她一起去捡兔子。

    姜西闻言,只能深吸口气,压下他心底纷纷杂杂的思绪,尽职尽责的当周白的玩伴和保镖。

    姜西来这里,就是为了来哄周白开心的,他当然没有不答应周白的事情。两个人加快脚步往死兔子那边走去,周白这回不用姜西开路,她兴致勃勃的走在姜西的前头,不一会儿她就捡到了一只很胖很胖的黑灰色兔子。

    “哇,它这么胖,居然还要出来觅食,它这也太能吃了吧?”周白一脸喜悦的看着死兔子,吸溜了一下口水。“麻辣兔头好吃,土豆炖兔子rou也很香。吸溜~”越说口水越多,周白拉着姜西赶紧继续往前走。“走走走,我们再去别的地方看看。”

    姜西就这样,尽职尽责的一路带着周白四处乱逛,等他们终于到了那块长人参的地方,姜西用了比以前他自己来时多一倍的时间。

    不过,这点时间,和她们的大丰收比起来,不值一提啦。

    姜西不愧是部队里的出来的神枪手,他来打猎,那就是大材小用。一路上,他们遇到的小动物,没有一个能逃得过姜西的魔爪。

    这么点时间,他们收获了三只野鸡两只野兔,还有一窝冻住的野鸡蛋,可谓是收获满满。等姜西领着周白到他印象中的挖参之地,周白已经觉得,就是没有收获,他们也已经不虚此行。

    “没有人参也没事,我们打猎同样开心。”周白在到达目的地之前,大声的说道。这话,也不知道她是在安慰姜西,还是在安慰她自己。

    “嗯。”姜西配合周白,温顺的点头。

    只是,刚点完头,姜西就笑了起来。

    “看来,我们的运气还在。你不能空手而归啦。”姜西刚到目的地,就发现了一颗人参的影子。

    发现周白没有看到,姜西微笑着用手指给周白看。“喏,在哪里呢。”

    这片姜西记忆中的地方,这么多年不但好好的存在,没被外人光顾过。休养生息这么久,它还又长出了不少的小人参。

    周白顺着姜西的手指看过去,瞬间发现那里的土里长着什么东西,“哇,原来这里真有人参呀。”周白惊喜的跑了过去,蹲在地上,稀罕的看着这些茎叶都落了的人参。

    看着,看着,兴奋的周白慢慢的皱起了眉头,她蹲在地上,仰着头问姜西:“我们没带工具,怎么挖人参呀?这里的土都冻住了,我们用手能挖的动吗?这么好的野山参,要是挖坏了多可惜呀。”

    姜西闻言,蹲下来,摸了摸周白头,宠溺的笑着看她,“傻瓜,你听说过冬天挖人参的吗?冬天不但土地凉硬,不好采挖,人参也跑浆,品质不好。人家采参人,都是秋天来挖人参的。我们挖一个差不多的,回去给你炖汤喝就行,剩下的这些,就让它在这里慢慢长吧。这里非常隐蔽,一般人发现不了,等明年秋天,我再带你过来挖人参。”

    周白听后,瞬间傻眼。

    敢情她白期待了呀!

    周白气鼓鼓的瞪了姜西一眼,“你不早说!”

    不过,周白的气来的快,去的也快。这不,刚数落完姜西,她就不生气了。

    “嘿嘿,我也是见过野山参的人啦。嘿嘿~以前,老听人家说咱东北产人参,但我却一颗也没见过。这回,我可算是见过啦。哈哈~我比采参人都厉害,我看见的人参是一片的!哈哈~”周白喜滋滋的蹲在地上,跟姜西显摆。

    姜西要去挖人参,她还拉着他,让他轻点,慢点。

    “你小心点呀,慢慢来,别像拔萝卜似的那样拔,要慢慢挖。如果挖不出来,就不挖了吧。我身体现在挺好的,不用补。这么好的东西,挖坏了,实在是太可惜了。”周白说着,一脸心疼的看着地上的野山参。

    这时候的人,大多数是把勤俭节约,艰苦朴素刻在骨子里的。浪费粮食,浪费好东西,那是缺心眼的败家子才会干的事情。

    周白是个思想很正的姑娘,她看不得姜西糟蹋好东西。就算姜西挖的人参,是给她补身体用的,那也不行。

    最后,姜西为了让周白安心,拿出他身上带着的匕首,小心仔细的蹲地上扣了半个多小时,才在周白佩服,惊奇的目光中挖出一颗拇指粗细的人参。

    “哇,姜西你真厉害。”周白夸完姜西,接过姜西递过来的人参,稀罕的看了起来。

    “嘿嘿,你看它这个须须,好长,好多,好像小脚脚呀。上次看见这样的人参,还是我爸买回来泡药酒的。那颗参药劲很大,它泡的药酒,我爸一次只能喝很小很小的一杯。”

    说完人参,周白看着被姜西收起来的匕首,不解的问他,“姜西,你随身带着匕首干嘛?这太危险了吧?”

    正常人谁出门会带刀啊?虽然知道姜西肯定不会用它去干坏事,但周白看到这个,心里还是会有些疑惑。

    不想周白误会,姜西立刻解释道:“我今天是准备进山打猎的,所以带了一个家伙。平时出门,我是不带匕首的。”

    本来如果不是周白出了事情,姜西今天是准备带些干粮进深山打猎的。姜西的目标是野猪。一斤野猪rou,黑市最少能卖一块二,姜西打到一头二百多斤的野猪,就够他买缝纫机了。

    姜西手里只有五百存款,他是不能干花钱,不想着赚钱的。姜西手里没有缝纫机票,要买缝纫机票他得去黑市,最少得花二三十块钱。加上买缝纫机需要的127元,姜西手里的存款,瞬间没了一百五十多。剩下的钱,姜西要给他爸妈盖房,要买家具,添家用,要给他妹教学费,已经有些捉襟见肘。姜西要是再想办一个风光的婚礼,他可不是要抓紧去搞钱。

    本来这些,姜西是不准备告诉周白的。但周白既然问起了匕首的事情,姜西也就把他的打算都和周白说了。

    在姜西心里,有些事,他可以为了不让周白担心,不告诉她。但只要周白问,他就什么都说。姜西对周白永远都是坦诚的,他是不会骗她的。

    周白听完姜西的话,抿着嘴唇,没有说什么危险,不让姜西去打猎,去黑市的话。周白自己还惦记着往黑市跑呢,她有什么资格不让姜西去?

    姜西这样坦诚,周白也不好再藏着掖着,不然她们在黑市遇到,那多尴尬呀。周白可不能保证,她能永远都在姜西面前不露破绽。

    周白:“打猎这个事情,你打小动物那么准,其实不一定非要去打大家伙的。野猪很凶的,我怕你受伤。黑市那里,我一只下蛋的老母鸡能卖到十块,你多打几只野鸡,多抓几只兔子,赚的钱不比野猪少的。”

    周白说的从容,姜西这个听众,倒是被惊到了。

    “你昨天居然是去黑市了?”姜西震惊的看着周白,仿佛是第一次认识她一样。

    真是万万没想到呀,看起来又乖又软的周白,居然会去黑市摆摊!

    姜西都猜到了,周白也就不瞒着他,大大方方的承认,道:“是的。我昨天去卖了一只鸡试试水,明天我还要拿十二只过去卖。”

    见姜西不赞同的皱眉,周白瞪着他,不高兴的说,“黑市你能去,我当然也能去,而且我已经和人家定好了,你别想捣乱。”

    姜西:“……”

    “我也没说不让你去呀,我就是担心你嘛。”小声的辩解了一句,姜西想了一下,再次开口对周白说:“你明天什么时候出发,我跟你一起走吧,这样我们路上有个照应,也能安全一些。我今天下午会一直在这边打猎,打到什么都随缘。你放心,我会量力而行,不拿自己的安全开玩笑的。”

    周白听到后,没再说不行。她对姜西的提议有些心动,但不行。“我的自行车要带鸡,坐不下两个人了。你和我一起走,我们就得推着车子进城,那得走到什么时候呀?还是算了吧。”

    “没事,我会借自行车的。”姜西当然知道一个车子,装不下两个人和那么多东西。他提议和周白一起走,也没想和她骑一辆车。

    “那行。”车子的问题解决了,周白痛快了答应了姜西同行的请求。“我明天晚上两点走,你到时候在我家村口等我吧。”

    “好。”姜西点头答应下来。

    去黑市这种事情,当然不能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半夜两点出发正好,六点多,天麻麻亮的时候,他们正好能到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