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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烧 第11节

    前有《鸿消鲤息》,现在,又写了《有雾》。

    他究竟是有心,还是无意。

    是恨多一点,还是怀念多一点。

    *

    陈鹤征是在医院里醒来的,他刚做过一场微创手术,还在输液,身上连着心电监护,从手腕到指尖,都是冰冷的。窗外雨声清晰,微弱的日光透过玻璃落在地毯上,投映出水波一样的纹路。

    vip病房还算宽敞,消毒水的味道很淡,隐约有一股晚香玉的味道。

    旁边有人拉了下椅子,响动刺耳,陈鹤征寻声转头,等他看清对面那人的神色,不由一笑,声息有些弱,说:“大哥,惊动你了。

    陈鹤迎年近不惑,寸头,眼窝很深,利落而凶戾。松了两颗扣子的衬衫衣领里,露出一条细细的银色锁骨链,有一种让人过目不忘的野性。

    那声“大哥”一出口,陈鹤迎的脸色更难看了,抄起诊断报告就想往陈鹤征的脸上砸,手都举起来了,却顿住,咬牙切齿,“我这个做大哥的真是自豪,把亲弟弟养成这副鬼样子!”

    昨天,陈鹤征犯了急症,在便利店晕过去,当时他身边只有一个跟他说过两句话的小粉丝,不等女孩子惊慌失措,陈家的司机已经找了过来。

    自五年前出过一场伤及性命的事故,陈鹤迎对弟弟的保护堪称严苛,陈鹤征的手机和腕表里都有定位装置,司机就是根据定位找到他的。

    陈鹤征面色惨白的样子,把司机也吓了一跳,好在那是个处事稳重的人,一面安抚住小粉丝,让她不要声张,一面联系熟悉的私立医院,让他们立即派救护车过来。

    陈鹤迎赶到医院时带着满身火气。

    这是个嗅着血腥长大的男人,读书时成绩很好,打起架来也不含糊,包里总是藏着一把链子锁。那东西不起眼,也不受管制,砸到人身上却是实打实的伤筋动骨。双亲意外过世,陈鹤迎不得不放下学业接手一个烂摊子,一干叔伯长辈只等着看笑话,后来,却都在这个小辈手里脱了一层皮。

    急诊的主治医师已经做了诊断,胃穿孔,只等家属签字便可推进手术室做微创。

    病情清楚了,陈鹤迎的助理也把来龙去脉搞清楚了,低声汇报说:“小少爷约了以卓屿为首的几个小孩出去吃饭,大概是心情好,多喝了几杯,刺激到胃了。”

    “把卓屿的联系方式拿给我,”陈鹤迎接过小护士递来的同意书,签字时笔尖直接刺破了纸,“我要亲自问问,什么酒能把阿征喝成这个样子!”

    卓屿怕陈鹤征,更怕陈鹤迎,这两兄弟一个比一个霸道独断不好惹。因此电话一接通,不等陈鹤迎细问,卓屿就什么都招了。

    “遇见姓温的女孩之后,阿征就有点不对劲儿。”卓屿说,“那女孩我没见过,脸生。”

    陈鹤征是什么人,冷感、野性,傲气十足,谁都不放在眼里,能让他念念不忘的女孩子只有一个。

    陈鹤迎挂了电话,眼睛里全是暗色。

    五年前坑过他一次还不够,五年后,还是她!

    手术不到两个小时就结束了,一切顺利,陈鹤征被转移到普通病房,进行术后观察和休养。

    时间已经是凌晨,天边泛起沧溟般的颜色,助理劝陈鹤迎先回去休息,他会安排护工。

    陈鹤迎手上拿着一支烟,没有点燃,只是用来闻那股烟草的味道。他将衣袖卷到手肘的位置,露出精悍的小臂和一片黑色线条的纹身,摇头说:“回去也睡不着,在这守着吧,看他醒了我才能放心。”

    助理没再劝,转头去给他泡了杯热茶,又拿来一条干净的小毯子。

    *

    病房里,窗子开了道缝隙,湿润的雨水气息透进来。

    陈鹤迎坐在床边的椅子上,单手撑额,一双长腿交叠着,器宇不凡。他压着火气,说:“先把病养好,然后订机票,回德国。想写歌在哪都能写,不必一直留在国内。”

    术后要禁食禁水,陈鹤征这会儿嗓音沙哑,他看了眼窗外的天气,眼睛黑沉如夜,说:“大哥,我是什么性格你最清楚,别用这种逼迫的语气跟我说话,我不会听的。”

    “我逼你?”陈鹤迎厉声,“我是在救你的命!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你这次回国,真的只是为了金麦奖吗?你会把这种东西放在眼里?你是为了谁回来的,谁让你牵肠挂肚念念不忘,需要我挑明吗?”

    相较于陈鹤迎的火气,陈鹤征则冷静得像尊石像,他不说话,就是摆明了不肯让步。

    “你一门心思往人家身边凑,人家领你的情吗?”陈鹤迎实在气得狠了,口不择言,“命都搭进去过一回,嗓子被术后感染毁了,落了一身的伤,在德国躺了两年才能重新站起来,这教训还不够?还想重蹈覆辙?”

    这一串诘问,字字锥心蚀骨,几乎要从陈鹤征心上剜下一块rou来,最软的拿一块。

    陈鹤征闭了下眼睛,唇色是病中常见的苍白。

    五年前他匆忙出国,陈家对外放出的消息是养病,实际上,他不是病了,而是重伤,几乎濒死,危在旦夕。

    为了躲避媒体,也为了让他有一个安静休养的环境,陈鹤迎动用手上的关系,悄悄将他送到了国外的私立医院,接受封闭式治疗。

    在他周身插满各种医疗仪器的时候,他接到了温鲤的电话,平静而清晰地告诉他——

    “陈鹤征,你不要再回来,我们分手吧。”

    他捧在手心里的女孩子,他用命去保护的人,在他生死未卜时候,选择舍弃他。

    几年过去,陈鹤征已经记不清当时他是如何回应的了,只记得是温鲤先挂断的电话,干脆得好像同他多说一句都是折磨。

    不论温鲤有什么苦衷,这句“分手”都是扎在陈鹤征心头的一根刺,溃烂成无法愈合的伤口,稍稍触碰,都会疼得锥心蚀骨。

    “受伤的事,我不怪她,”陈鹤征气息虚弱,黑沉沉的目光不动不移,透出一种山岩般的执拗和坚决,“害我的人,不是她。”

    “真大度啊,”陈鹤迎冷笑,他出手一贯凶狠,毫不迟疑,“你知道叶清时吗?叶家的长子,飓风卫视的红人,也是你的心上人给自己找的新靠山。你不在的这几年,叶清时帮你把人照顾的很好,带女孩子泡夜店的花边新闻现在还挂在热搜上呢,你要不要看一看?说不定会觉得女主角很眼熟!”

    第12章

    病房里一片寂静,医疗仪器滴答作响。

    小护士推门进来更换输液的药瓶,被房间里浓重的压抑吓得一愣。

    雨水的微光落在枕边,映亮陈鹤征的鼻梁线条和垂在额前的头发,显出几分孤寂的味道。他不顾手背上还埋着针头,伸手,语气平稳地说:“手机拿给我,我看看。”

    六张照片,清晰度不高,陈鹤征滑动屏幕草草翻过一遍,而后,他先别过头咳了一声,才说:“不是她。”

    陈鹤迎挑眉,那是一个邪气很重的表情,他似笑非笑地说:“仗着脸被打了马赛克,你就打算不认账吗?要不要我去找人问清楚,那个女孩子到底是谁?”

    “你尽管去问,”陈鹤征眼神淡漠,带着一种不肯让步的坚定,“我说不是她,就一定不是。我的人,我不会认错。”

    “你的人?”陈鹤迎笑笑,“话不要说得这么满,小少爷。你们现在是什么关系?朋友?恋人?还是分手五年的前任?”

    这个问题看似平淡,却直击陈鹤征的软肋,他搁在白色床单上的手指不由抽紧,指骨关节凸起尖锐的形状。

    “阿征,我让你回德国,是想让你换个环境,你在往事里陷得够久了,去过新生活吧。”陈鹤迎向后倚了倚,靠着椅背,目光深邃,语气却趋向和缓,劝着,“你不肯走,留在国内又能做什么呢?跟她复合,还是看着她结婚生子?把年少时那点感情彻底变成苦情剧,闹到两看相厌的地步?”

    窗外,大雨未停,响声滂沱。

    陈鹤征脸上没什么表情,眼睛里却像漫进了雨水凌乱的光,瞳仁被浸润着,有种潮湿的雾感,像埋在冰雪之境的古法琉璃。

    是啊,他到底想做什么呢?

    复合吗?那根刺仍卡在那里,剧痛仍在,他如何甘心。

    离开吗?彻底放下她,去过新生活?

    他做得到吗?

    曾经,他关于新生活的所有计划里,都有另一个人参与的痕迹,怎么可能轻易抹掉。

    玻璃窗上水痕蜿蜒,病房里再度陷入寂静。

    助理敲门进来,先是同陈鹤征打了声招呼,然后弯下腰和陈鹤迎耳语了几句。

    陈鹤迎很忙,数不清的会议和商务洽谈,能在医院守这么久,已经是重情重义。他站起身,到病房外接了一通公事电话,等他再回来,陈鹤征靠在枕头上闭着眼睛,像是睡着了,轮廓依旧清隽,睫毛的阴影落在上面,显出淡淡的疲态。

    护工抱来一束新鲜的马蹄莲,剪掉多余的枝叶,放在茶几上的花瓶里,让沉闷的空气多了份生机。

    陈鹤迎在病床边停了片刻,将灯光调暗,又将滑到陈鹤征胸口处的被子向上提了提。他放轻脚步,正要出去,护工叫了他一声,递过一张透着字迹的纸,说:“陈先生,这是小陈先生让我转交给您的,他说住院的这几天要静养,不接受探视,让您代他向关心他的朋友们报个平安。”

    那张纸叠了一折,陈鹤迎单手甩开,第一眼看到的便是——

    “我曾幻想陪你走过许多时节。”

    陈鹤迎这种性格的人,是很少叹气的,也很少觉得为难,这一次,却很轻地叹了口气。

    从始至终,他都没问过一句——阿征,你是否还爱她。

    不必问,答案明晃晃的,暴烈的,就摆在那里。

    灼热得近乎发烫。

    陈鹤征那个人啊,空长了一副凉薄的皮囊,冷感、清隽、高不可攀,谁想到,一旦动了心,竟是这样的赤诚,坦荡而执着。

    陈鹤迎觉得心头像是压了块千斤重的石头,火气抑制不住地往上冒。他穿过住院部的走廊,在电梯前停下,墙壁上的镜面装饰映出一双深黑的眼睛,里头阴云翻涌。

    电梯门即将打开时,陈鹤迎挥了挥手,跟在身后的助理上前一步,“陈总。”

    “江应霖还在牢里吧?”陈鹤迎说,“安排一下,给他加点娱乐活动,千万别让他活得太舒服。阿征落下一身的伤,总该有人为此付出代价。”

    助理低眉,“我知道该怎么做。”

    *

    陈鹤征在医院住了七天,期间,他只见过一次陈鹤迎,进行了一番不算愉快的谈话,之后,除了医护人员,再不见任何人。

    手机设置了飞行模式,社交类的软件都不使用,新歌全部手写,房间里到处都是凌乱的乐谱,还不许人收拾。

    有时候他会不自觉地把新写的旋律哼唱出来,护工是个有点腼腆的小伙子,笑着说:“真好听,陈先生应该去做歌手,一定能红!”

    陈鹤征坐在窗边的布艺沙发上,闻言写字的动作一顿,护工以为惹他不高兴了,连忙道歉:“对不起,我不该多嘴。”

    “没关系,”陈鹤征弹了下水笔的尾端,“我以前的确想过做歌手,把我们在一起的每一年都写成歌,在除夕夜唱给她听。后来,我嗓子没那么好了,也就不了了之。”

    说到这,他自嘲似的笑笑,看了眼窗外的暖阳,“那时候多天真。”

    陈鹤征静养的时候,温鲤也病了。

    她太瘦,抵抗力一直不太好,容易着凉感冒。早上起床时,温鲤觉得脑袋发沉,她找出温度计量了量,果然有些发烧,吃了退烧药也不见好转,到了傍晚,傅染宁从图书馆回来,温鲤的体温已经逼近四十度。

    这个数字有点吓人,傅染宁立即打车带温鲤去了医院。

    只是寻常感冒,没什么大问题,接诊的医生给温鲤开了些口服药,又让她到输液室去挂水。

    这时候,天色已经黑透,输液室里人不多,傅染宁先去缴费,之后又去附近的小吃铺买了小馄饨和热豆浆,让温鲤吃一点,垫垫肚子,不然,身上没力气,会更难受。

    盛夏时节,温鲤的手指居然是冰冷的,她握着温热的豆浆杯暖手,有些不好意思地对傅染宁说:“对不起啊,宁宁,给你添麻烦了。”

    “说得什么话呀!”傅染宁瞪她一眼,“我们多少年的交情了,瞎客气什么!”

    温鲤虚弱地笑了笑。

    出门的时候比较着急,来不及仔细收拾,温鲤扎了个丸子头,颊边几缕碎发,身上是棉麻质地的短袖衫和半身裙。她天生冷白皮,即便病了也不显狼狈,反而有种慵懒的文艺感,温柔而洁净。

    打针的小护士悄悄问温鲤她身上的衣服是在哪里买的,温鲤撑起精神去手机上翻购买记录,找出店铺名字和价格给人家看,一边说话一边时不时地侧头咳几声。

    傅染宁看了,无声地在心底叹气——

    多好的女孩子啊,那么乖,又那么温柔。

    小护士走后,输液室彻底安静下来,挂水的过程很无聊,温鲤疲态明显,坐着又睡不着,只能靠翻看社交软件打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