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都市小说 - 乱红[娱乐圈]在线阅读 - 第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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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窈清清嗓子,组织了一下语言:就是字面意思,和你那天跟齐豫凌在片场干架是一个性质。

    他们之间,可能存在一些矛盾和疑问吧。

    比如,齐豫凌到底是谁的儿子。

    作者有话说:

    【我当爹了,我当爹了.JPG】

    小小修了一下

    第9章 真瓜主

    像《等你的城》这样规模体量的剧组,备受关注是有成本和代价的,从开机那一刻起,上工的每一天都在大把大把地烧钱,哪怕耽搁一丁点儿功夫,也能把主创团队心疼死。

    所以,开拍之后很少再有人员变动。

    当然,也有例外。

    比如因为一些原则性问题。

    有硬伤污点的演员,往往会被不留情面地劝退解约。

    前几天还在剧组里耀武扬威,甚至连打戏也胆大妄为到动真拳的齐豫凌,眨眼之间就消失在片场里!

    这事让剧组里的知情人惊讶的同时又不意外。

    齐豫凌的背景在圈内可谓不小了!

    亲爹给儿子成立了专门的影视公司,一大票子人就只为这位小太子服务;干爹来头更是不小,祖上据说是老满洲贵族,在道上颇有些关系,对齐豫凌从小到大都宠溺无比,否则一个选秀出身的爱豆凭什么在哪一头都吃得开?

    可哪怕这样,也不意味着傅希志和成章会纵容。

    他们是给过机会,还不止一次。

    但凡齐豫凌能做到安分守己,哪怕做出抢夺一个三十八番角色的戏份这种事情,也不是不能咬咬牙强行容忍。

    可偏偏啊,事情就这么凑巧

    首先,是同样有点「关系」的燕绥被打了。

    这事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如果燕绥不计较,齐豫凌私底下好好道个歉,小事化了也就过了。但他有么?小太子本人可是一丝丝悔改和歉意都没表现出来,我行我素带着女伴儿在剧组招摇过市,行为举止完全不见收敛。

    如此一来,事情就不小了。

    一旦片场打人事件被爆,绝对是雷!

    其次,齐豫凌自己那头出问题了。

    他亲爹干爹共称手足多年,谁料一夜之间就到了不死不休的地步!

    事情来得太突然了,快得齐豫凌都无措到连夜跑路。

    他原本应该拍完最后两天的戏份,再飞去横店进新剧组,可打人事件在前,两个爹干架在后,齐豫凌来了个飞速离组的大动作,就显得

    真的有大问题啊!

    暂且不说他那头的事情怎么进展,《等你的城》剧组很快就送了个人过来补位。他齐豫凌家大业大,拿钱不当钱可劲儿烧,别人还要打工赚钱养家糊口呢!

    服装组的老师嫌晦气,连夜加工踩缝纫机,给重选来演王曦的演员赶制了新的戏服。

    校园组换血,气氛简直好了不止一星半点。

    姜窈心情是rou眼可见的转好了,念了一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然后抢了燕绥最后一个大丑橘。

    本来还想你走之后没人陪我开黑,谁知道呢!

    面对「加班」这种事情,燕绥还是头一回。

    据说这次的事情彻底地惹火了编剧成章。

    他不仅缩减了校园组配角的戏份,还又一次的进行了剧情精简和改动,删掉了原著之中颇有争议的「王曦聂央互殴事件」,弱化了聂央作为一个官二代,被家教和修养隐藏起来的、出自本能的跋扈和放肆,将凸显他性格侧面的重点剧情做了大量改动,改成聂央提前离校是因为救了一只猫摔伤胳膊,需要居家修养。

    最后那只猫成了庄怡长达十二年的精神寄托

    如此一来,只动一笔「洗白」聂央,这段感情最后的缱绻和留白都有了。

    不仅如此,还能杜绝播出之后一些极端观众对于官政弟子的仇视和偏见,以及对庄怡聂央恋情可能存在的恶意诋毁。

    聂央的mama对猫毛过敏,他家里只有一条退休警犬。考虑到父母之前已经被学校告知了早恋这事,他们对庄怡的印象不太好。聂央最后没把那只小猫带回去,而是被庄怡收养,一直养在庄家,十二年后没病没灾的老死

    直到这个改动结束,燕绥才拿到聂央的结局。

    不算圆满,但也很正常。

    不是每一段穿着校服的恋情都能走下去。

    另一边,知道meimei和聂央再无可能的庄渝失神片刻。

    他在人来人往的地铁口突然茫然。

    地铁站的出口,写着此站可抵达的位置,其中一个坐标是三院。

    这些年来,庄渝上班下班的路线没有变过,但他从未像今天这样清楚,这个出口可以通向一个人,一个庄渝明明可以轻松抵达,可从未真正靠近的人。

    那天,庄渝被喊去学校。

    他在cao场上和庄怡有过一段对话,尽管最后兄妹二人吵了起来。

    我知道mama为什么不喜欢素樱jiejie,她的不喜欢,就像你不喜欢聂央。

    庄怡的声音微微发着抖,但一字一句格外清晰。

    我其实是很虚荣的那种性格,好不容易有了什么,就想要让所有人都知道。聂央知道我是这样人,可他还是陪我去喂外面的流浪猫,和我在cao场散步。他还在琴房弹了我喜欢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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