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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美妆产品的时候写的比较详细,带妆效果,持妆时间,还写了自己是油性皮肤,所以其他种类的皮肤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参考。 也有人为了杠而杠,不给试用装这也不是理由吧?真的诚心的话,自己买不就好了? 你脑子没问题?你主动找人家推广,人家还得自掏腰包买产品,不觉得荒谬吗?这究竟谁不是诚心的啊?而且连产品都不给人家试用,到底是谁更抠门? 不是,你们是不是都没仔细看啊,那个酸奶品牌让曲姐推广的是刚刚上市的新品,所以很有可能他们找曲姐推广的时候,产品还没上架呢,曲姐就算想买也没地方买啊! 确实有可能,我刚才去看了,产品才上架三天,推广的话也是要谈合同拍宣传照什么的,总不可能一点空余也不留吧? 因为有着这边的这篇文章和许多人自己的分析,不但给曲静妍在美丽蓝皮书上的文章增加了许多点击量和评论,还反过来把miniblog上的热搜顶的更高了。 大概一个小时以后,曲静妍看热度差不多了,再继续等也不会继续往上升了,于是果断的用自己的miniblog账号发博: 自从担任了普法大使以后,我好像在一段时间内也没太有进行普法宣传的机会了,刚好现在向大家简单普及一下广告法中,关于广告代言人方面的规定好了: 【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广告代言人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请注意,这个广告代言人,并不是商家自己认定的代言人title,而是指所有以有偿的形式(合同)用自己的形象和名声对商品或者服务进行推荐的,都被认定为广告代言人。 也就是说,包涵代言人、大使、挚友和短期推广在内的所有艺人,都会被认定为广告代言人 所以关于健优酸奶的提到的因为对方没有给我提供品牌方尚未上市的新品的试用品,所以我选择了拒绝推广,我认为是理所应当的,毕竟不能犯法嘛。 作者有话说: 曲姐:(叹气)法盲为什么这么多 ~ 第55章 曲静妍合适的公关宣传手段正如同她最开始设想的那般, 成功的增加了她的商业价值,根据数据统计,截止到曲静妍在美丽蓝皮书APP发表文章后十二个小时, 曲静妍在文章中提到的所有产品的销量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即便是因为曲静妍过于诚实而在所有被推广的产品中销量增长垫底的食品类, 也同样拿到了一个喜人的成绩。 曲静妍虽然上午还在《棋逢对手》剧组兢兢业业的演戏,不过因为晚上要参加招商酒会, 必须提前做造型的原因,所以下午请假了。 《棋逢对手》剧组的导演是个比较强势的、掌控能力很强的名导演, 正因为如此,所以就算剧组内的演员非常出名, 他也绝对不会因此有什么特别的优待。 而且这位导演还有一个现在在电视剧导演身上很难看到的特质, 就是非常讨厌演员在他剧组的时候请假, 随着电视剧开始追捧流量以后,这种事就变成了电影导演的特权了。 开机仪式当天, 导演就语气不善的训话: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有的这种风气, 总是好跨界,不过以前好歹还是演而优则唱,至少是本职工作优了才能干别的, 现在可倒好, 有些人本职工作做的还没看到如何了不得, 就已经开始拓展新的领域了。 虽然没有点名道姓,不过目光却依次扫过了身上有着长期综艺合同的男主和曲静妍, 一副要两个人好看的养自己。 但好在曲静妍的演技不错,虽然她已经很久没有演过电视剧了,而电影和电视剧的在表演上也有一些不同的地方, 但是好在曲静妍有过之前拍摄《美人如月》时期的经验。 目前算得上是得心应手, 所以没被导演揪住什么错误。 可即便如此, 也被导演警告过,演技好不过是演员的本分,不是什么能拿来骄傲的事情。 不过万幸的是曲静妍这边综艺只录了一期就没了,当导演知道这件事以后,对曲静妍的态度就变得和颜悦色了许多,甚至还有夸她的时候了。 不过和曲静妍一样身背综艺的男主倒是没有这种幸运了,他接下来的是一档户外运动型的综艺,每周进行一次拍摄,基本上每次拍摄要是运气好的话会花费一天半,运气不好的话三天多也是有可能的,所以在剧组这边会经常请假。 曲静妍前一阵子因为要随着男主的档期走,所以就把几乎所有和男主一起的戏都先拍完了,也曾经遇见过数次导演非常严厉的训斥男主的时候。 明明只是很小的一个失误,导演却会对他大加嘲讽,人贵有自知之明,我承认这个世界上确实能有人做到一心二用,甚至是一心多用,不过现在看来,你好像不是这种人啊。 正因为导演持续不断的嘲讽,男主后来推掉了许多事先定好的工作,在剧组的时间比预定的要多很多。 当然即便如此导演也不满意就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