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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阳光农场 第144节

    带几个活人不容易,于是灵族人杀了她们,把她们做成了灵体。

    想到早先还有传言,说灵族离开时,能带走几个本土人类,带他们去享福,所以,那些想跟灵族走的人,知道是以这种方式离开吗?

    等等,她好像在哪里见过鬼来着,好像是在灵族的老家,有好多好多男鬼女鬼,给灵族看守什么东西。

    那些亡魂不会就是这么,被连骗带拐弄去的吧?

    她打了个寒战,真是太恶心了。

    看着眼前这几个花容月貌的女鬼,秦暖有些不忍。

    要不是她们,秦暖也不能这么快找到族地令的存在,找到那么多被藏起来的物资。

    她们都穿上了灵族那种长袖飘飘的衣服,乍一看,还真跟古代美女似的。

    倒是她们看得开,白衣女鬼道:“是我们太贪心,要不是想往上爬,也不会想灵族人自荐枕席,要不是想跟着灵族去他们那个神仙般的世界,永享长生,才会被蒙骗地成了这副样子。我们抛弃了自己的亲人、家园,落到这个田地,也是我们活该。”

    一个绿色长裙的也叹息:“其实我早就后悔了,现在,能够永远留在中洲的土地上,已经是最好的归宿了。”

    一个红衣服的道:“你要带着陵阳市的人离开中洲吧,我只有一个心愿,希望你能带上我的家人。”

    秦暖点头答应了。

    她们的身形渐渐淡去,最后那个穿蓝色裙子的突然说:“帮我们谢谢那个杀了灵族人的,他杀人的时候好帅的,那几个高高在上的灵族人,在他手底下都没撑过几个会合,跪地求饶都没有用呢。”

    那白衣服的就娇笑道:“啊呀,要是能摸一摸他的脸就好了,长得那么帅,可惜他那眼神扫过来,好吓人的。”

    “我想摸腰,那腰一看就很有力气呢。”

    “你们都想屁吃呢!那人身上的气息专克我们这种存在,估计碰一下就得魂飞魄散。不过,能在他怀里魂飞魄散,我也甘愿啦!”

    秦暖黑脸,你们都要消散了,居然还在想男人!

    不过,听她们这形容,怎么感觉,那个人有点熟悉?

    秦暖没有在中兴城停留太久,几天之后就带着愿意跟着去陵阳市的人启程了。

    当然,她其实并没有把粮库搬空,毕竟留下来的人还要过日子的。

    大部队离开后不久,中兴城就陷入了一片混乱,人们抢着位置好的房子,抢着肥沃的灵田,抢着仓库里的粮食。

    天上的两轮太阳默默注视着这一切,仿佛已经看到了人类的末路。

    秦暖其实也看到了,但她说服不了所有人跟她一起走,陵阳市也容纳不了所有人,她只能尽可能把品行不错的人筛选出来,带着他们回去。

    回到陵阳市这边,是好几天之后了,就跟一路从白天走到了黑夜似的,到处灰濛濛的,天上那轮太阳,已经暗淡到看不清了。

    长长的队伍中,人们被冻得直哆嗦,甚至有人病倒了过去,全凭萝卜吊着命。

    有人已经后悔了,中兴城那边虽然没有了结界,但有两轮太阳照耀着,还是挺温暖的,但这边却跟死亡之地似的,昏暗,严寒,静寂无声。

    秦暖也面色严峻,心情沉重。

    直到前方突然出现了一个光点,接着是第二个光点、第三个光点,无数个光点汇聚成一片光海。

    然后有人喊道:“沐新回来了,沐新带着大部队回来了!”

    然后,好多人冲下来,热烈欢迎,一辆辆车开过来,接快要走不动的人上车,车上有毛毯,有棉被,有热水,有实物。

    接下去一路,都很平坦,穿过了陵阳市边界,马路被整得干干净净,道路两旁的路灯上,挂着一张张灯笼,那灯笼虽然不像末世前的路灯那样光芒强盛,但也是照亮了回家的路。

    头顶是灰濛濛的,朝远处望去,也是灰濛濛一片,然而脚下的路却是亮的,手里的水是暖的,看到的队伍是极富纪律性的,耳边听到的各种欢迎声、张罗声,是热情喜悦的。

    远道而来的人们,一颗心,也就渐渐放回了肚子里。

    第66章

    末世历一年,陵阳市上空的人造太阳彻底熄灭,陵阳市失去光源,陷入黑暗。

    但因为做了充足的准备,大地上很快就出现了一串串光线,那是一张张太阳灯笼组成的路灯,在大地上连出一条条路线。

    家家户户,也能悬挂起一两盏灯笼照明。

    至于那【童话小镇】和【水上仙境】这两类大本营,则是自带光效。

    红叶带着一众狐族人,便住在一个四星级的童话小镇里,童话小镇里虽然也很冷,但地面却坚强地保持了青青草地的模样,颜色十分喜人。

    狐族狸很喜欢变成原形满地打滚。

    有时候会有不长眼的异族跑过来,想要入侵陵阳市,但凡是从狐族这边过的,根本不需要人类出手,狐族直接就把入侵者弄死了。等于是守住了陵阳市的一道防线。

    因此,秦暖常常会过来看看,带点狐狸爱吃的食物,比如,他们最爱吃的鸡,然后看着满地毛茸茸的狐狸吃鸡。

    有一次,红叶就跟她说:“你要真是想感谢我,也别送鸡了,给我做个礼物吧。”

    哎?

    “什么礼物?”

    他指了指秦暖身上佩戴的短刀:“就做个这样的。”

    秦暖低头看自己身上的短刀:“这刀很厉害的,我做不出来。”

    红叶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表情:“放心,你做得出来了的。”

    秦暖有些莫名,不过她确实很感激红叶,要不是他的到来,要不是他提出了带着陵阳市逃跑的设想,她现在恐怕还不知道出路在哪里呢。

    于是回去后,她就琢磨开了,拿着短刀左看看右看看,看着看着想起一个问题:“这刀原本是谁的东西来着?”

    看到刀柄有个雪字,哦,是洛见雪的东西。

    想了想,她拿着本本去问洛见雪。

    洛见雪面色古怪:“你问我这把刀是谁做的?”

    “是啊,我想学着做一个”秦暖握着笔准备记录。

    洛见雪沉默了片刻却说:“我没见过这把刀。”

    ?

    洛见雪摇头:“我也不知道这是谁做的。”

    “可上面有你的名字,三宝他们也说,上面有你的气息。”

    洛见雪不语。

    秦暖恍然,她想起来了,这位是个失忆过的倒霉鬼。

    问不出什么来,她只能自己研究这把刀。

    继续这儿摸摸这儿瞧瞧。

    洛见雪有些不自在。

    他曾经留了一抹意识在刀里,自打他自己过来这位面后,就没再感应过这抹意识,都快忘记这回事了,但现在秦暖在他面前研究这把刀,那种感觉就有些奇怪了。

    他不由自主地看向秦暖。

    大概是看的时间比较久,秦暖不由侧目:“有事?”

    洛见雪收回目光。

    秦暖忽然想起一件事,那是个女鬼说的杀了灵族的人,好像就是洛见雪吧,只是后来她把这事给忘了。

    她问:“洛先生,杀了中兴城的灵族的人,是你吗?”

    洛见雪不期她会知道这件事:“你怎么知道?”

    “中兴城的那几个亡魂说的。”

    说你长得很帅,杀灵族时更帅,说你腰很有力的样子,说你身上的气息很克制亡魂。

    秦暖瞥了下他的腰:“真的是你啊?那我还没感谢你,我从中兴城得到了一块族地令和许多物资,还从那里救回来好多人。谢谢你啊。”

    “不用谢。”

    秦暖有些八卦地问:“灵族是不是还抓了很多亡魂给他们办事啊?”

    洛见雪注视着她生动的表情,也小声道:“你怎么知道?”

    “我隐隐约约有点印象,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

    洛见雪道:“是有这种事,在灵族自己的世界里,他们喜欢奴役亡魂为他们办事,他们认为,亡魂是最容易掌控,最不容易背叛的。”

    秦暖睁大眼睛:“还真有这种事,那那些亡魂有人去救他们吗?”

    “我过来前,让人去处理了,现在应该已经处理好了。”

    秦暖看洛见雪的眼神,就带了点“这人还行,能处”的意思。

    洛见雪不禁好笑,仿佛在和一只娇俏可爱的猫玩耍一般,她的每一个举动,都让人发自内心地觉得喜爱。

    在此之前,洛见雪只觉得一种生物可爱,那就是自家幼崽。

    可现在,他觉得那些幼崽都得往后排,都比不上眼前这个人。

    他分明还没记起遗忘的记忆,但只要真是眼前这个人,就已经被她逐渐吸引,仿佛是来自灵魂深处的烙印。

    “那中兴城的那些亡魂,能救吗?”秦暖又问。

    洛见雪摇头:“这个位面不具备让亡魂生存的条件。”

    好吧,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洛见雪见她摆弄那把刀:“这把刀是哪里来的?”

    秦暖回忆了一下:“是从一个蝠族身上得到的,就是食rou蝠族最早的小王,我在那座城堡里杀了他。”她指了指山上那座城堡,“后来蝠族逃到一座有元气裂口的山上,还闹腾过,不过几炮下去就消停了。”

    “小王?那应该还有一个大王?”

    秦暖思索片刻:“好像是的,一开始还是大王掌权,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情,那大王自己退位了,这是郑国民比较清楚。”郑国民就是当时潜伏在蝠族里的间谍,“你要见郑国民吗?”

    洛见雪摇头:“不用。”

    但当天他就去那城堡所在的山头寻找了一番,这山上乌漆嘛黑,但他随手一挥就是一个光源,根本不惧这点黑暗。

    最后居然被他从一个山旮旯的山旮旯里,拎出来一只小蝙蝠。

    这小蝙蝠的脑袋倒是挺完整的,下面的身体却只有半截,好像从脑袋下面慢慢长出完整的身体,还没长完整就被拎出来似的。

    第二天,洛见雪把这只小蝙蝠拎到秦暖跟前。